我叫倪可,朋友们都叫我coco(恰好活到90岁的法国名女人可可·夏奈尔coco。cha nel正是我心目中排名第二的偶像, 第一当然是亨利·米勒喽)。每天早晨睁开眼睛,我就想能做点什么惹人注目的了不起的事,想象自己有朝一日如绚烂的烟花噼里啪啦升起在城市上空,几乎成了我的一种生活理想,一种值得活下去的理由。
这与我住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大有关系,上海终日飘着灰蒙蒙的雾霭,沉闷的流言,还有从十里洋场时期就沿袭下来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时刻刺激着像我这般敏感骄傲的女孩,我对之既爱又恨。
然而不管怎样,我还只有25岁,一年前出过一本不赚钱却带来某种声誉的小说集(有男性读者给我写信并寄色情照片) ,3个月前从一家杂志社辞去记者之职,现在我在一家叫绿蒂的咖啡店,穿着露腿迷你裙做女招待。
在我上班的绿蒂咖啡馆,有一个颀长英俊的男孩子经常光顾,他喝着咖啡看着书一坐就是半天。我喜欢观察他细微的表情,他每一个动作,他似乎也知道我在观察他,但他从来不说话。
直到有一天他递上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我爱你”,还有他的名字和住址。
这个比我小1岁的属兔男孩以那种捉摸不定的美迷住了我, 这种美来源于他对生命的疲惫,对爱情的渴念。
尽管我们看上去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我野心勃勃,精力旺盛,世界在我眼里是个芬芳的水果,随时等待被咬上一口,而他沉默寡言,多愁善感,生活对于他仿佛是一只撒上砒霜的蛋糕,每吃一口就中毒愈深。但这种差异只能加深彼此的吸引,就像地球的北极和南极那样不可分离。我们迅速地堕入情网。
认识不多久他就告诉我一个隐含在他家庭内部的秘密。他妈妈住在西班牙一个叫加达克斯的小镇上,和一个当地的男人同居并开着一家中餐馆,据说靠着卖龙虾和中国馄饨非常赚钱。
而他的爸爸很早就死了,是去西班牙探亲不到一个月就突然死去的,死亡鉴定书上写着:“心肌梗塞”。死者的骨灰由一架麦道飞机托运回来,他还记得那天阳光灿烂,矮个子的奶奶在机场哭得老泪纵横,像块湿抹布。
“我奶奶认定这是一出谋杀,我爸从来没有心脏病,是我妈杀死了我爸,奶奶说我妈妈在那儿有了另外一个男人,和那男人一起同谋害死了丈夫。”名叫天天的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我说,“你相信吗,我到现在还弄不清楚怎么回事,可能那是真的。不过我妈妈每年都给我寄很多钱,我一直靠这些钱生活。”
他静静地看着我,这个离奇的故事一下子攫住了我,我天生就是那种容易被悲剧和阴谋打动的女孩。在复旦大学中文系读书的时候我就立下志向,做一名激动人心的小说家,凶兆、阴谋、溃疡、匕首、情欲、毒药、疯狂、月光都是我精心准备的字眼儿。我温柔而热切地看着他脆弱而美丽的五官,明白了他身上那种少见的沉郁从何而来。
“死亡的阴影只会随着时间的递增层层加深,你现在的生活与破碎的往事永远只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
我把这意思跟他说了,他的眼睛突然湿了,一只手紧紧地握住另一只手。“可我找到了你,我决定相信你,和你在一起。”他说,“不要只是对我好奇,也不要马上离开我。”
我搬进了天天在城市西郊的住所,一套三居室的大公寓。他把房间布置得简洁舒适,沿墙放着一圈从ikea买来的布沙发,还有一架施特劳斯牌钢琴,钢琴上方挂着他的自画像,他的脑袋看上去像刚从水里捞上来。可说实话,我不太喜欢公寓周围那片居民区。
几乎每条马路都坑坑洼洼,马路两边布满了丑陋的矮房子,生锈的广告牌,腐臭不堪的垃圾堆,还有一到下雨天就像《泰坦尼克号》一样漏水的公用电话亭。从我的窗户看出去,看不到一棵绿色的树,漂亮的男人或女人,干净的天空,似乎也看不到未来。
天天经常说,未来是一个陷阱,挖在大脑正中的地方。
他在父亲死后曾一度患上失语症,然后在高一就退了学,现在他已在少年孤独中成长为一名虚无主义者。对外面世界本能的抗拒使他有一半的时间在床上度过,他在床上看书、看影碟、抽烟、思考生与死、灵与肉的问题、打声讯电话、玩电脑游戏或者睡觉,剩下来的时间用来画画、陪我散步、吃饭、购物、逛书店和音像店,坐咖啡馆、去银行,需要钱的时候他去邮局用漂亮的蓝色信封给妈妈寄信。
他很少去看奶奶,在他搬离奶奶家的时候,那儿正像一个不断散发腐烂气息的噩梦。
奶奶沉浸在西班牙谋杀案的没完没了的谵妄症里,心碎了,脸青了,神灵不见了,可她一直没有死去,到现在奶奶还怒气冲冲地住在市中心的老洋房里,诅咒儿媳诅咒命运。
星期六, 天气晴朗,室温适宜,我在清晨8点半准时醒来,旁边的天天也睁开了眼睛。
我们对视片刻,然后开始静静地亲吻。清晨的吻温情脉脉,像小鱼在水里游动时的那种润滑。这是我们俩每天一开始必做的功课,也是我和天天之间惟一存在的性爱方式。
他在性上存有很大障碍,我不太清楚这是否与他心理上所受的悲剧的暗示有关。记得第一次在床上抱住他,发现他的无助后我确实感到失望透顶,甚至怀疑自己是否会继续与他相厮守。从大学开始我就被一种“性本论”影响了人生观,尽管现在已有所矫正。
他进入不了我的身体,他沉默不语地看着我,全身都是冰冷的汗,这是他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接触异性。
在男性的世界中,性的正常与否几乎与他们的生命一样重要,这方面的任何残缺都是一种不能承受的痛苦。他哭了,我也哭了。然后我们整夜都在亲吻、爱抚、喃喃低语。
我很快喜欢上他甜蜜的吻和温柔的抚摸。吻在舌尖像冰淇淋一样化掉。他第一次让我知道亲吻也是有灵魂,有颜色的。
他用小海豚般善良而挚爱的天性吸住了狂野女孩的心,而其他的,尖叫或爆发,虚荣心或性高潮,在一瞬间似乎都变得无关紧要。
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中创造了一种经典的爱情论语,“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干的感情,前者是情欲——感官享受,后者是爱情——相濡以沫。”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这样的情景会发生在我身上,然而接下去发生的一连串事和出现的另一个男人却证实了这一点。
9点钟, 我们起床,他走进大大的浴缸,我抽着一天中第一根七星牌香烟,在小小的厨房里煮玉米粥、鸡蛋和牛奶。窗外一片金色阳光,夏天的早晨总是那么富有诗意,像一块融化的蜜糖。我全身放松,听着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水声。
“你跟我去绿蒂吗?”我端着一大杯牛奶走进蒸气腾腾的浴室。他闭着眼睛,像鱼一样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coco,我有一个想法,”他轻声说。
“什么想法?”我把牛奶递到他面前,他不用手接,凑过嘴吸了一小口。“你把咖啡馆里的工作辞掉好吗?”
“那我能干什么?”
“我们有足够的钱,不用总是出门挣钱,你可以写小说。”他的这个念头似乎酝酿已久,他希望我能写出一鸣惊人的小说把文坛震一震,现在书店里几乎没有值得一读的小说,到处是令人失望的虚假的故事。
“好吧,”我说,“但不是现在,我还想再干段时间,在咖啡馆里能看到一些有趣的人。”
“随便你好了。”他咕哝着,这是一句口头禅,表示他听之任之,再不想多说一句话。
我们一起吃早餐,然后我穿衣化妆,像清晨美女那样楚楚动人地在屋里走动着,最后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豹纹手袋。出门前,他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书,瞥了我一眼,“我会给你打电话。”他说。
这是上班高峰期间的城市。各种车辆和行人交织在一起,像大峡谷里的激流那样流通、流动,夹杂着看不见的欲望数不清的秘密,迤逦向前,太阳照在街道上,街道两边的高楼鳞次栉比地耸立于天地之间,是人类发明的疯狂产物,而日常生活的卑微像尘埃一样悬浮在空气里,组成工业时代千篇一律的主题。
二、摩登都市
这些摩天大楼耸立在眼前,光线从它们的肋骨间透出,
看到从哈来姆到炮台公园的整个纽约展现在眼前,
看到被蚂蚁般的人群堵塞的街道,
看到高架铁道上的车呼啸而过,
看到人流涌出剧院,我隐约想到,
不知我的妻子怎样了。
——亨利·米勒《北回归线》
下午3点半, 绿蒂里面空无人影。一缕阳光透过人行道上的梧桐叶照进来,四周的空气里有暗尘浮动,书架上的时尚杂志和唱机里的爵士乐都有种奇怪的阴影,仿佛从30年代残存到现在,一堆声色犬马的残骸。
我站在吧台后面无所事事。没生意的时候总是会让人觉得闷的。
领班老杨在里面的小房间打瞌睡,他作为老板的亲戚兼心腹日夜驻守在这店里,管着账,也管着我们几个服务生。
我的搭档蜘蛛趁着这空当儿溜到街角转弯处的电脑商行,去淘一些便宜的小配件。 他是个一心一意要做超级黑客的问题少年,算我的半个校友,有150的智商,却没能读完复旦计算机专业本科课程,原因是多次攻击上海热线,并且用疯子般的机智盗用别人的账户在互联网上神游。
我和他,一个曾经前途无量的记者和一个名震一方的电脑杀手,时过境迁,在咖啡馆做侍者,这不能不说是生活的喜剧性之一。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角色,却交织成一个青春之梦的漩涡的涡心。工业时代的文明在我们年轻的身体上感染了点点锈斑,身体生锈了,精神也没有得救。
我开始摆弄一大瓶养在水里的白色香水百合,手指和那些白色妩媚的花瓣缠绕在一起,分外温柔。爱花的天性使我变成不能免俗的女人,但相信终有一天我会把自己在镜子里的脸比作一朵有毒的花,并在我那一鸣惊人的小说里尽情泄露关于暴力,优雅、色情、狂喜、谜语、机器、权力、死亡、人类的真相。
那架老式的转盘电话机用刺耳的声音响起来,是天天打来的。几乎每天这个时候都能收到他的一个电话,恰好是我们对各自所呆的地方感到厌倦的时候。他迫切而又煞有介事地说:“老时间,老地点,我等你一起吃晚饭。”
黄昏的时候,我脱下那身作为工作服的丝绸短袄和迷你裙,换上自己的紧身衫裤,提着手袋步履轻松地走出咖啡馆。
这时华灯初上,商店的霓虹像碎金一样闪烁。我走在坚硬而宽阔的马路上,与身边穿梭的成千上百万的人群车流相互融合,恍若人间爆炸的星河。城市最动人的时分降临了。
棉花餐馆位于淮海路复兴路口,这个地段相当于纽约的第五大道或者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远远望去,那幢法式的两层建筑散发着不张扬的优越感,进进出出的都是长着下流眼珠儿的老外和单薄而闪光的亚裔美女。那蓝荧荧的灯光招牌活像亨利·米勒笔下所形容的“杨梅大疮”。正是因为喜欢这个刻薄而智慧的比喻(亨利写了《北回归线》 ,穷而放纵,活了89岁,一共有过5个妻子,一直被我视为精神上的父亲),我和天天经常光顾此地。
推开门,转头四望,看到天天在一个舒适的角落向我举手示意。令我猛吃一惊的是,他身边还坐着一个时髦女郎,戴着一眼就能认出然而又动人心魄的假发,穿黑色闪光面料的吊带装,小小的脸上金粉银粉搽了一大把,仿佛刚从匪夷所思的火星旅行回来,带着一种匪夷所思的冲击力。
“这是马当娜,我的小学同学,”天天指一指那奇怪的女孩,惟恐不能引起我的足够重视,补充说,“她也是我在上海几年里惟一的朋友。”然后对那女孩介绍我,“这是倪可,我的女朋友。”说完他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
我们互相点头微笑,因为都做了小蝴蝶般纯洁的天天的朋友,也彼此有了信任和好感,她一开口就吓我一跳,“好几次在电话里听天天说起你,一说就是好几小时,爱得不得了,都让我觉得嫉妒了。”她笑着说,嗓音极其沙哑低沉,像古堡幽灵这类悬念片里一个老妇人的声音。
我看了一眼天天,他装作没有那回事。“他喜欢打电话,一个月的电话费可以买只31寸大彩电。”我顺口说,说了又觉自己格调不高,凡事都与钱相关。
“听说你是作家。”马当娜说。
“哦,可我很久没写了,而事实上……我也算不上是作家。”我感到一丝羞愧,空有一腔热情是不够的, 而我看上去也不太像作家。 这时,天天插话说,“噢,coco已经出过一本小说集,很棒,有一种令人信服的观察力在里面。她以后会很成功的。”他平静地说着,脸上毫无恭维之意。
“现在我在一家咖啡馆做服务生。”我实事求是地说,“你呢?挺像演员的。”
“天天没说过吗?”她脸上掠过一丝揣摩的神情,似乎在想我对她的话会有什么反应,“我在广州做过妈咪,后来嫁人了,再后来老公死了,留下一笔巨款,现在我就过着幸福生活。”
我点点头,表现得从容不迫的样子,心里却升起一个惊叹号,原来眼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孀!我明白了她身上那股风尘味从何而来,还有她那种尖锐慑人的眼神,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江湖女杰这类角色。
我们一时中止了谈话,天天已经点了莱,依次端上来,都是我喜欢的本帮菜。“你要吃什么可以再点的。”天天对马当娜说。
她点点头,“其实我的胃好小的,”她用双手拱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形状,“对于我,傍晚总是一天的开始,别人的晚餐就是我的早餐,所以吃不多,这些年乱七八糟的生活已经把我身体变成个大垃圾场了。”
天天说,“我就喜欢你是垃圾场。”我一边吃一边观察她,她拥有一张只有充满故事的女人才会有的脸。
“有空儿来我家好了,唱歌、跳舞、打牌、喝酒,还有各种奇怪的人可以让你人间蒸发。我住的屋子前阵子刚装修过,光灯具和音响就花了50万港市,比上海有些夜总会还牛x。”她说,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的表情。
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拿出来,换上一种沙而肉感的声音。“在哪儿呢?猜你就在老五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麻将桌上的。我现在跟朋友吃饭,晚上12点再通电话吧。”她嘎嘎嘎地笑着,眉眼间风情闪烁。
“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他是个疯狂的画家,下次介绍你们认识。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她又笑起来,“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
天天不闻不问地在看手边的《新民晚报》,这是他与之沾边的惟一市民气的东西,以此来提醒自己还住在这个城市。我在马当娜的直率面前有些拘谨起来。
“你蛮可爱的,”马当娜盯着我的脸说,“不光柔美,还有股男人喜欢的孤傲劲头,可惜我现在已经洗手不干了,否则在那个圈子里我会把你做成最红的小姐。”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对不起,对不起哦,只是开玩笑。”她的眼睛在灯光下飞快地转动着,显出一种神经质的兴奋。让我想起古今中外众多的风月老手,都有这种八面玲珑但又人来疯的毛病。
“不要乱说,我很嫉妒的。”天天从报纸上抬起头,满怀爱情地看了我一眼,一只手环到我的腰上。我们总是并排坐,像连体婴儿那样,即使在一些高级场合这样坐有失礼仪。
我微微一笑,看着马当娜,“你也很美呀,另类的那种,不是假另类,是真另类。”
我们在棉花门口告别,她在和我拥抱的时候说,“亲爱的,我有一些故事要告诉你,如果你真想写本畅销书的话。”
她又与天天紧紧相拥,“我的小废物,”她这样称呼他,“看好你的爱情,爱情在这个世界里是最有力的,它可以让你飞让你忘记一切,没有爱情像你这样的孩子会很快完蛋,因为你对生活没有免疫力,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她对我们飞吻,钻进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桑塔纳2000,开着车一溜烟儿似的消失了。
我回味着她的话,那些话语里埋藏着哲理的碎片,比夜色更闪烁比真理更真。而她的那些飞吻还留在空气里,余香犹存。
“真是个疯女人。”天天高兴地说,“但她很棒,是不是?以前她为了防止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久了做傻事,经常在半夜里带我出去在高架公路上飚车。我们喝得很多,还抽大麻,就这样我们很high地游荡到天亮。再以后我就碰到了你,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你跟我们不太一样,是两种人,你有很强的进取心,对未来充满希望,你和你的进取心对我就意味着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的话吗?我从不说假话的。”
“傻瓜,”我拧了一下他的屁股。他痛得尖叫,“你也是个疯女人。”在天天的眼里,不同于正常范畴里的人物,尤其是疯人院里的人,都是值得推崇的对象。疯子只因其聪明之处不被人理解才被社会认为是疯子,美的东西只有与死亡、绝望甚至是罪恶联系在一起才是可靠的美。比如患了白癜风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割了耳朵的梵高、终生阳痿的达利、同性恋者艾伦·金斯堡,还有美国50年代冷战时期因被疑为共产党间谍关进疯人院、割去小脑叶的影星法默小姐。一生浓妆艳抹的爱尔兰男歌手gavin friday,在最穷的时候徘徊在饭店外只为了乞讨一块牛排,徘徊在路灯下只为了乞讨坐地铁的一毛钱的亨利·米勒,多么像一株自生自灭,生机勃勃的野生植物啊。
夜色温柔。
我和天天依偎着走在干净的淮海路上,那些灯光、树影和巴黎春天百货哥特式的楼顶,还有穿着秋衣步态从容的行人们,都安然浮在夜色里,一种上海特有的轻佻而不失优雅的氛围轻轻弥漫。
我一直都像吮吸玉浆琼露一样吸着这种看不见的氛围,以使自己丢掉年轻人特有的愤世嫉俗,让自己真正钻进这城市心腹之地,像蛀虫钻进一只大大的苹果那样。
这想法让人心情愉快,我拉起天天,我的爱人,在人行道上共舞。“你的浪漫都是即兴的,像急性阑尾炎。”天天小声说。几个行人向我们这边张望,“这叫拖着懒步去巴黎,我最喜欢的狐步舞。”我认真地说。
我们照例慢慢步行到外滩。每逢夜深,这儿就成了一个安静的天堂。我们爬到和平饭店的顶楼,我们知道一条翻过女厕所的矮窗,再从防火楼梯爬上去的秘密通道。爬过很多次,从来没有人发觉过。
站在顶楼看黄浦江两岸的灯火楼影,特别是有亚洲第一塔之称的东方明珠塔,长长的钢柱像阴茎直刺云霄,是这城市生殖崇拜的一个明证。轮船、水波、黑黢黢的草地、刺眼的霓虹、惊人的建筑,这种植根于物质文明基础上的繁华只是城市用以自我陶醉的催情剂。与作为个体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无关。一场车祸或一场疾病就可以要了我们的命,但城市繁盛而不可抗拒的影子却像星球一样永不停止地转动,生生不息。
想到这一点,让我自觉像蚂蚁一样渺小。
这种念头并不影响我们站在这积满历史尘埃的顶楼上的心情。在饭店老年爵士乐队奏出的若有若无的一丝靡靡之音里,我们眺望城市,置身于城市之外谈我们的情说我们的爱。我喜欢在习习从浦江吹来的湿润夜风里,脱得只剩胸衣和底裤,我肯定有恋内衣癖,或者自恋癖、当众裸露癖之类的毛病,我希望此情此景可以刺激天天的性欲神经。
“不要这样,”天天痛苦地说,转过头去。
于是我继续脱,像脱衣舞娘那样。肌肤上有蓝色的小花在燃烧,这轻微的感觉使我看不见自己的美。自己的个性、自己的身份,仿佛只为了全力制作一个陌生的神话,在我和心爱的男孩之间的神话。
男孩目眩神迷地坐在栏杆下,半怀着悲哀,半怀着感激,看女孩在月光下跳舞,她的身体有天鹅绒的光滑,也有豹子般使人震惊的力量,每一种模仿猫科动物的蹲伏、跳跃。旋转的姿态生发出优雅但令人几欲发狂的蛊惑。
“试一试,到我身体里来,像真正的爱人那样,我的蜜糖,试一试。”
“不行,我做不到的。”他缩成一团。
“好啦,我就往楼下跳吧,”女孩笑起来,抓住栏杆作势要爬出去。他一把抱住她,吻着她。支离破碎的情欲找不到一条流淌的通道,爱情造成的幻觉,肉体不能企及的奇迹,还有被冥冥中的神驱赶着失败但狂欢着的幽灵。所有粉尘扑向我们,粘住了我和我的爱的咽喉。
凌晨3点, 我蜷缩在宽大而舒适的床上,注视着旁边的天天,他已经入睡或者假装入睡了,房间里有种别样的宁静。他的自画像挂在钢琴的上方,是一张毫无暇疵的面孔,谁能拒绝爱这样一张脸?这灵魂的爱一直撕裂着我们的肉体。
我一次次地在爱人身边用纤瘦的手指自读,让自己飞,飞进性高潮的泥淖里,想象中永远有一盏罪与罚的长明灯。
三、我有一个梦
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
——伊芙·泰勒
一个女人选择写作这个职业,
多半是为了在男权社会里给自己一个阶层。
——艾瑞卡·琼
我是这样一个人, 对于父母来说,我是个没良心的小恶人(在5岁时我就学会拿着一把棒棒糖傲然出走),对于师长或昔日杂志社领导、同事来说,我是个不可理喻的聪明人(专业精通,喜怒无常,只要看过开头就猜得出任何一部电影或一个故事的结尾),对于众多男人来说,我算得上春光滟涟的小美人(有一双日本卡通片里女孩特有的大眼睛和一个如可可·夏奈尔的长脖子)。而在我自己眼里,我是个很不怎么样的女孩子,尽管有朝一日可能会推也推不掉地成为名女人。
我的曾祖母在世时经常说,“人的命运好比一根风筝线,一端在地上,另一端在天上。上天人地都逃不过这命的,”或者说,“人如三节草,不知哪节好。”
她是一个头发雪白,个子小小的老年人,像白线团一样终日坐在一把摇椅上,据说很多人相信她有特异通灵能力, 曾经成功预测过1987年那次上海3级小地震,也准确地在死前3天向家人通告了她的死期。 她的照片至今还挂在我父母家的墙壁上,他们认为她继续在保佑全家。也正是我的曾祖母预言了我会成为舞文弄墨的才女,文曲星照在我头顶,墨水充满了我的肚子,她说我终将出人头地。
在大学里我经常给一些我暗恋的对象写信,那些情书声情并茂,几乎使我出手必胜。在杂志社里我采写的人物故事像小说一样情节曲折、语言优美,以至于经常使真的变得像假的,假的变得像真的。
在终于意识到我以前所做的一切只是在浪费我的写作天才后,我辞了那份高薪的工作,为此我的父母对我再次感到绝望,当初还是我父亲四处托人才得到那份工作的。
“你这小孩到底是不是我生的?怎么老是头上长角脚上长刺?你说你折腾来折腾去为了个什么呢?”妈妈说。她是个柔美而憔悴的女人,她把她的一生都花在给丈夫烫衬衣给女儿寻找一条幸福大道上,她不能接受婚前性行为,也绝不能容忍女孩子穿紧身t恤时不穿胸罩故意露出乳头的形状。
“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人活在世上安稳踏实最重要,人家张爱玲也说,人生还是以安稳做底子的。”爸爸说,他知道我喜欢张爱玲。爸爸是个微胖的喜欢抽雪茄喜欢和年轻人谈心的大学历史系教授, 风度翩翩,从小就对我溺爱有加,在我3岁的时候就训练我欣赏“波西米亚人”这样的歌剧。他总是担心我长大后会被色狼骗色骗心,他说我是他一生最重要的宝贝,我应该慎重地对待男人,不要为了男人哭泣。
“我们的想法太不一样了, 隔了100条代沟。还是互相尊重,不要强求算了。反正说也白说的。我25岁了,我要成为作家,虽然这个职业现在挺过时的,但我会让写作变得很酷很时髦。”我说。
在遇到天天后我决定搬出去,家里又是一阵轩然大波,可以把太平洋掀翻。
“我拿你没有办法,是好是坏你走着瞧吧,就当没养你这个小孩。”妈妈几乎是尖叫着说,脸上有种被狠狠打了一拳的表情。
“你让你妈妈伤心了,”爸爸说,“我也很灰心,你这样的女孩最后要吃亏的。听你说那个男孩的家庭古怪,他父亲死得不明不白,那么他本人是不是正常,是不是可靠呢?”
“相信我,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说。很快我拿着一支牙刷、一些衣服,一些唱片和一箱书走了。
唱机前方的地板上泛着琥珀色的太阳光,像泼翻的苏格兰威士忌酒。在一帮衣冠楚楚的美国人离开后,咖啡店恢复了安静,老杨在他的办公室兼卧室里堡电话粥。蜘蛛懒懒地倚着窗,吃一块客人吃剩下的巧克力松饼(他老干这事,以此来体现他动物般的生存能力),窗外是栽着悬铃木的马路,城市的景色在夏季里发绿发亮,像欧洲电影里的一种情绪。
“coco,你无聊的时候会做什么?”他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无聊的时候当然是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还能做什么?”我说,“好比是现在。”
“昨天晚上我也很无聊,我选择上网chat,同时与10个人chat蛮爽的。”于是我注意到他那半圆形的黑眼圈,就像两只调羹印一样浮在脸上。“我认识了一个叫媚儿的人,看样子倒不像是那种男扮女装的,她说自己很漂亮,还是处女。”
“现在这时候,处女也疯狂,你知不知道?”我笑起来。不管怎样,那个女孩口出此言,脸皮也蛮厚的。
“我觉得这媚儿说话挺酷的,”他没笑,“我发现我们的生活理想惊人地相似,我们都想恶狠狠地赚一笔钱,然后环游全地球。”
“听上去像《天生杀人狂》里的一对男女。”我好奇地说,“那么,钱怎么赚?”
“开店,抢银行,做鸡做鸭都行啊。”他大言不惭,半真半假。“目前我就有个计划,”他俯头过来,在我耳边低语了几句,让我吓了一大跳,“不行,这不行,你发神经啊。”我连连摇头。
这小子居然想要和我联手偷店里的钱。他观察下来,发现老杨每晚都把钱装进一个迷你保险箱,积满一个月后再去银行存上。他有一个朋友专撬各类保险箱,他的计划就是请来那个职业小偷,来个里外串通,众人联手,把钱卷光光再来个脚下滑溜溜,当然事后还得造成是无名小偷串人店里行窃的假象。
日子也定好了,下星期二就是蜘蛛的生日,恰逢我和他当夜班,他将以庆祝生日为由邀请老杨喝酒,把老杨灌得晕晕乎乎的就成了。
蜘蛛的话便我感到紧张,甚至有轻微的胃绞痛。“千万不要做梦,忘掉那事吧,想点别的来转移注意力,哎,不会是那个媚儿的主意吧?”
“嘘!”他示意我老杨已经打完电话往这边走来。我紧紧闭上嘴,惟恐泄露一点点刚才的密谋内容。
店门被推开,我看见天天走进来。我的胃感到一阵温暖,他穿灰色衬衫黑色的灯芯绒裤,手里拿着一本书,头发有点长有点乱,眼睛有点近视有点湿,嘴唇有点笑意有点冷,这几乎是我的甜蜜爱人的标准像。
“老公来了,开心是开心得来。”老杨趁机起哄,一口上海话带着评弹的口音。他其实是个性格简单、和和气气的好人。
天天被他这么一说,表情拘谨起来,我端着一份卡布基诺咖啡走过去,轻轻握住他的手。“还有45分钟,我等你下班。”他看看手表低声说。
“蜘蛛肯定是想钱想疯了。”我忿忿地说。对面的墙上印出我夸张挥舞的双臂。小圆桌上点着蜡烛,我和天天坐在桌边,在围棋盘上下五子棋。“智商高的人一旦产生犯罪的念头,真是比得狂犬病还糟,会用电脑偷银行的钱、用电子炸药消灭飞机和船、用看不见的刀杀人,制造瘟疫和悲剧。l999如果有末日,我相信是这些顶尖怪人所致。”
“你输了,我拉3冲4”天天负责地冲着棋盘提醒我。
“聪明是种天赋,疯狂是种本能,但如果功利地利用这些东西,就不对头了。”我的演讲欲这会儿刚被吊起来,“到头来,聪明人会陷入比笨蛋更难堪的境地。最近我觉得绿蒂有种特别安静的气氛,眨一下眼皮都听得到声音。原因就在于某种杀机暗伏,我的预感不太妙。”
“那就离开那个地方,回家写作。”天天简单地说。
每次他说“回家”这个词总说得很自然。这三房一厅的住所,这充满水果发酵味、烟蒂焦味、法国香水味、酒精味,充满书和音乐还有无休止的空想的地方,已经像一团来自巫仙森林的云雾一样紧紧附在我们身上,挥之不去,飘之澹澹。事实上它是一种比家更有宿命感,也更真实的一方空间,它与血缘无关,但与爱情、灵魂、喜悦、第六感、诱惑法则、不明目的的飞行等诸如此类的东西紧密相联。
回家吧,现在该是切入正题的时候了。开始写作,通向梦境和爱欲之旅的尽头。用毫无暇疵的叙述完成一篇篇美丽的小说,在故事的开场、悬念、高潮、结局巧用心机、煽情至极,像世界最棒的歌手那样站在世界之巅大声放歌。
一只手抓着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划过。天天要我向他保证,明天就打电话向老杨辞工。
“好吧。”我说。辞掉一份工作,离开一个人,丢掉一个东西,这种背弃行为对像我这样的女孩来说几乎是一种生活本能,易如反掌。从一个目标漂移到另一个目标,尽情操练,保持活力。
“从我第一次在绿蒂看着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天生是作家的料子。”天天进一步激发我的虚荣心,“你的眼神复杂,你说话的声音显得很有感情,你一直在观察店里的顾客,有一次我还听到你和蜘蛛在讨论存在主义和巫术。”
我温柔地抱住他,他的话像一种抚摸,能够给我别的男人所不能给的快乐。经常是这样,听他说话的声音,看他的眼睛和嘴唇,我会突然感到下身一阵热浪涌流,一瞬间湿透了。“还有什么,再说点什么,我想听。”我吻着他的耳根,请求着。
“还有……还有你让人永远看不透,也许适合当作家的人都有些人格分裂,也就是说,有些靠不住。”
“你在担心什么?”我奇怪地问,把嘴唇从他的耳边移开。
天天摇摇头,“我爱你。”他说着,轻轻搂住我,把头放在我的肩膀上,能感觉到他的睫毛在我的脖颈上细微颤动,在我心里引发一阵天鹅绒般的柔情。一双手慢慢地抵住我的小腹,另一双手也触动了他的臀部,我们面对面地站着,看到了镜中的自己,看到了水中的倒影。
五彩的肌肤在夜色中归于黯淡。他睡着了,在床上弯成s形,我从背后抱着他,昏昏沉沉。是的,他的执拗他的柔弱始终像谜一样困着我,我无端端地觉得自己对他怀有一份责任,还有一份梦境般的怅惘。
事实上,到了蜘蛛生日的那天,绿蒂咖啡店里什么也没发生,没有职业小偷出现,没有保险箱失踪,没有阴谋,连一只苍蝇都没上门打扰。
老杨照旧在心宽体胖地数钱、监工、堡电话粥、睡午觉。新来的女招待干起活来一点不比我逊色,而心怀鬼胎的蜘蛛随后不久也离开了绿蒂,一时间足迹全无,像一个小气泡一样蒸发了。
我的注意力转到写作,女作家的漫漫长路摆在我脚下,我无暇顾及其他。当务之急是与自己的灵魂接上热线,在精神病院般的静谧中等待故事和人物悄悄到来。天天像工头一样整天盯着我,督促我以小魔女的法力写出真正的魔法书。这同时也成了他现在的生活重心。
他变得热爱去超市购物。我们像我们的父母辈一样推着小车,在顶顶鲜超市里小心谨慎地选购日常用品和食物。健康专家说,“不要热衷于买巧克力和爆米花之类食物,”可我们偏偏都爱这样的东西。
在家里我铺开雪白的稿纸,不时照着一面小镜子,看自己的脸是不是有作家的智慧和不凡气质。天天在屋里轻声走动着,给我倒“三得利”牌汽水,用“妈妈之选”牌色拉乳给我做水果色拉,还有“德芙”黑巧克力有助于启发灵感,唱片选有点刺激但不分散注意力的来放,调试空调的温度,巨大的写字台上有数十盒七星牌香烟,像墙那样整齐地堆砌着,还有书和厚厚的稿纸。我还不会用电脑,也不打算学。
有一长串的书名已想好,理想中的作品应该是兼具深度的思想内涵,和畅销的性感外衣。
我的本能告诉我,应该写一写世纪末的上海,这座寻欢作乐的城市,它泛起的快乐泡沫,它滋长出来的新人类,还有弥漫在街头巷尾的凡俗、伤感而神秘的情调。这是座独一无二的东方城市,从30年代起就延续着中西方互相交合、衍变的文化,现在又进入了第二波西化浪潮。天天曾用一个英文单词“post’colonial”(后殖民)来加以形容,绿蒂咖啡店里那些操着各国语言的客人总让我想起大兴词藻华丽之风的旧式沙龙,时空交移,恍若一次次跨国旅行。
在我写出一段自以为不错的文字后,我会充满感情地念给天天听。
“亲爱的coco,我说过你能行的,你跟别人不一样,你能用笔创造另一个真实的世界,比身边这个更真实。这儿……”他抓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左胸,我感觉到他心跳的节奏,“我保证这儿会带给你无尽灵感的。”他说。他会给我买意想不到的礼物,似乎把钱花在那些美而无用的小玩意儿上才过瘾。
而我宁可只要他,怎样才能等到他用他的身体做礼物的那一天?
相爱愈深,肉体愈痛。
有一个深夜,我做着一个色情的梦。在梦里,我跟一个蒙着眼罩的男人赤身裸体地纠缠在一起,四肢交错,像酥软的八脚章鱼那样,拥抱,跳舞,男人身上的汗毛金光闪烁,挑得我浑身痒痒的,在我最喜爱的一支酸性爵士乐过后,我醒过来。
我对那个梦感到一丝羞愧,然后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天天到底陷在怎样一种预感里?他比我本人更关注着我的写作,近乎偏执,也许写作真的可以像强力春药一样,滋养着我们之间不可理喻的然而无疑又是有缺陷的爱情?它带着使命带着上帝的祝福?或者,一切会相反……谁知道呢,人面对各种想法做单项选择题,有时得分,有时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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