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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阅读

作品:千里东风--梦瑶|作者:尾指紧扣|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0 17:28:01|下载:千里东风--梦瑶TXT下载
  我细细的描摹红锦的眼睛,贪恋的记住每一分弧度。

  自从我从天而降的认识了她,打架就成了我们两个小孩打招呼的方式。红锦那时很野,还是孩子头。她又口齿伶俐,弄得我火冒三丈。我可不想变成我爹那种窝囊废,自然要以牙还牙。第一次打完架,父母没回来,我擦着鼻涕坐在家门口。红锦妈妈回来,把我拉进去,一起吃饭。从此,只要我家没人,就会自然而然的去她家。有时候打完架,直接就过去了。到了饭桌继续打。

  陪号的人似乎想和我说话,我却恼他耽误了我和红锦的时间。扭过头去,看向另一边,那边就安静了。隐约有人“呸”了一声,我知道不是那个姓李的,他身上有种和红锦一样的沉默和执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红锦变得沉默了,爱学习了,这意味着她能上大学,而我却永远与大学无缘。可是无论我怎么嘲讽激怒她,她却是低头躲的更远。开始有女生向我示好,每次回头找她,她不是看书就是看别处。

  直到十五岁的夏天,我玩的太野,出了一身大汗。早就下岗出去做生意的老头和老太太不在家,我忘了钥匙。于是我跳进红锦的房间,我记得她们家有一个可以洗澡的卫生间。

  卫生间没找到,我看见只围着一条大浴巾的红锦。血轰的冲进脑子,我吓得拔腿想跑,可是又跑不动。

  那天的事情我只记住了两桩,一桩是女人的滋味;一桩是——红锦哆嗦着手在我面前解开浴巾,里面什么也没有……

  她说,她喜欢我。

  然后又说,不需要我喜欢她。

  这太好了。

  我怎么那么傻呢?

  即使我到了明白女人的每一句谎言的年龄还是一厢情愿的认为,这是实话。

  我开始买不同牌子的避孕套,只要没人的时候就会和她在一起。甚至包括下晚自习后,黑暗的教室里。我喜欢听她在教室里呻吟的声音,那种叛逆的感觉和征服感是无与伦比的!我最喜欢在教室里和她做爱。她害怕被发现,总是惊恐的睁大眼睛,又无耻的享受着。最刺激的是在体育课上,只是拿个体育器械,我就在仰卧起坐的垫子上和她做了一回。她吓哭了,却对老师说迷眼了。后来长大了,我找不到那种刺激的感觉,直到我发现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做的时候,她会流露出同样的表情。

  她是全年纪成绩拔尖的学生,老师家长都喜欢。我们班的班长也暗恋她,可是只有我知道,她在床上的时候一点也不像好学生。我知道,她喜欢和我在一起,喜欢我身体的每一部分。她的崇拜,每次都让我热情燃烧,没有一次失手。

  我深深的入迷了。

  红锦更不爱说话了,白天总是躲躲闪闪的。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何况还是她主动的。我又不是缺了她不行!我开始找别的女人,开始只是为了激怒她,后来却喜欢上了这种刺激。不过,不论怎样,玩一阵我就要回到她怀里呆一会。

  外面太吵,只有她那里,很安静。就像她的人。

  有一天我们终于大吵了一架,她说她爱我,不许我找别的女人。可是我已经上瘾了,我告诉她,我可从来没有爱过她,是她自己倒贴的。

  她哭着要走,等我明白的时候,她已经在我身下了。那天是学校的树林里,我什么也没戴。

  后来,我喜欢上临校的一个美女。那是我第一次尝到追求人的滋味。可是,红锦怀孕了。

  她来找我,我约了那个女生。

  我记得红锦问我:你喜欢她吗?

  我大声的,向着所有人说:“我爱xxx。”

  真可笑,现在竟然记不得那个女生的名字!

  红锦自己堕的胎,然后埋头学习。好像世上没有我这个人。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次堕胎,造成了她终身不孕。可是终其一生,红锦也没有提过,没有说过。我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她是一个摸不透的女人。

  即使那天她听见我的宣言,即使她哭着走了,我还是看出她的不舍,我很得意!

  红锦的一个密友给我看了她的日记,我知道很小的时候她就爱上了我。她嫉妒所有能和我接触的女生,所以才有那天的不顾一切。

  我知道她很倔,虽然不打架了,倔强是改不了的。

  她永远不可能放弃我!我就知道!

  这个日记本——

  我又吐了一口烟。红锦火化的时候,我也把它火化了。都成灰了,人都没了,留着有什么用!

  我说的没错,红锦上大学的时候我去找她,很容易就回心转意了。来的太容易,放手也不难。分分合合几次,我的事业也蒸蒸日上,那些有权势的人都来和我攀交情,天天有不同的美女缠着我。有人说我是黑社会的,我才不管。我有钱、有权,这个地方是我的地盘,所有的人都要听我的。红锦更是我的。

  我从没怀疑她会离开我!

  可是她竟然做了那个秃头院长的情妇!管她什么高级外科医生,她什么都不是,就是我胯下的女人!我愤怒了,她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谁走了都行,她却不可以!

  我找的医院的时候,她正在尸体上比划,拿刀的姿势比我还专业。尸体在她手底下分崩离析,惨不忍睹,她却一脸平静,好像身处天堂。我让她离开那个秃子,她说有本事就在停尸房里干她,否则就别管她。

  我吓的全身冰凉,可是我还是抱住了她。那个尸体的味道我没闻到,但是我闻到另外一个男人的味道。在停尸房,在开膛破肚的尸体旁,我们像仇人一样做爱。

  后来就是互相伤害,我甚至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一起。

  她快疯了,疯了我也不放手。我缠着她,看着她在我身下辗转,就算疯了,也要为我疯!我知道她根本离不开我,只要我在她面前出现,她就不会忘记我!

  陪号喂了我一口米饭,没什么味道,米饭里面有沙子,我吐出来。又喝了一口汤,继续我的回忆。

  我没想到,世间真的有救赎。

  陈薄云这个傻小子出来了,他是红锦已经记不得的初中同学。

  他对红锦的身份一清二楚,甚至知道红锦为了我做了流产,再也不能怀孕。

  他要娶她。

  我听见红锦对着天空喊:我爱你。陈薄云那个小子就笑眯眯的看着红锦,好像红锦爱的是他似的。我听见他低声对红锦说,要生生世世对她好。我倒要看看什么叫好,如果连活都活不下去,能叫好吗?

  我要毁了他们,或者他!

  有个毒品走私集团进入本市,警察局长心领神会的派陈薄云去,同时并不给他足够的支援。我只想教训他一下,可是上天也不容他,他被毒贩子打死了。

  我给局长打了一个电话,警察连子弹都没有似乎不应该让市民知道吧?不利于人心稳定啊!于是陈薄云的因公殉职就被取消了。我等着红锦上门求我,我等着她重新回到我的怀抱。

  咬了一口红烧肉,做的很难吃。但是没什么,我才不在乎这些。

  红锦回来了,可是心被那个警察偷走了。她恨我,真正的恨。我们在一起做爱仍然很和谐,她还有高潮,可是她不再享受,在她眼里我甚至和一个牛郎差不多。

  她不再崇拜我。

  我怒了,每次完事后我对自己的折磨她的本事都很惊奇,即使那样我们依然可以很完美的实现高潮。红锦的身体依然是属于我的。

  她心灰意冷,很憔悴,躲在屋子里面发呆。我把所有的可能自杀的东西都收了起来,每天过去陪她。她的身体不再是温热的,柔软的,而是和死人一样僵硬冰冷,用力一碰便嘎巴嘎巴的响。有人送给我一串佛珠手串,我戴在她手上。苍白的手指细长美丽,我见过她拿着银色手术刀的样子,迷人的可以让我高潮。可是现在,它只是无力的搭在我的手上。

  我忍不住了,我要放她走,愿意怎样就怎样,愿意怎么爱男人就怎么爱男人,只要她活过来。可是她却看着我认真的说:“子难,只要你在这世上一分钟,只要这世上有你一丝的痕迹,我都没法停止爱你!”她的眼睛有点波浪的形状,笑起来有一种波纹在里面,认真的时候像一块温暖的黑玉。即使这么对我说,还是有一层薄薄的温暖。

  这层温暖让我害怕,是不是她已经接受了无奈,已经放弃了挣扎。如果她都放弃了,我还怎么和她在一起,还怎样留住她的眼神?

  我们几乎整天腻在一起,我命令她看着我,哪怕她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每次她都会无力的垂下,最后连架也懒得架了。

  哀莫大于心死,我突然明白这句话了。

  她的悲哀在于永远无法逃离我的控制吗?所以死心了,认命了,无所谓了,放弃了!

  天快亮了,我的时间就要到了。黑夜在一点一滴的过去,当下一个白天来临的时候将是我的永夜。那时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温习我和她的一切一切。

  红锦那么绝望的说着爱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有人出主意说她中邪了,最好拜拜佛。既然拜佛,就要去西藏。朝圣啊,我想我是虔诚的。没有人比我更希望红锦回到以前的样子了,我们是青梅竹马,她一心爱着我。

  我第一次意识到了青梅竹马的关系,可是红锦连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一路上,我像所有恋人那样狂热的爱着她,希望能唤醒她的回忆。可是她总是静静的垂着眼,好像没有生命的木头娃娃。

  到了西藏,有个老喇嘛看着她的手串说有缘。我没上心,回去睡觉。下午醒来才发现,红锦自己去了寺庙见那个喇嘛。

  等到我赶到的时候,红锦就变成了植物人,安静的躺在黄色的粗布上,静静的呼吸,脸上带着我从没见过的微笑。

  寺里说从来没有那么个老喇嘛,也不知道红锦怎么进来的,又为什么躺在那里。

  有个喇嘛说,红锦有可能回来,只要不摘掉那串佛珠,就有回来的可能。

  天亮了,镣铐的响声中断了我的回忆。直到来到郊外,我被推下车,跪在土地上。看到头顶的天空是蓝色的,脚下的大地是黄色的,我极目四顾,想找到红锦名字里的颜色,却失望了。红色,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自己的血。

  我把她带回家,只过了一年,她就停止呼吸。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红锦告诉我,她在另一个世界过的很好,她可以真的忘了我了。

  不,不可以。没有我她怎么可能过的很好呢?她怎么可以忘了我呢?

  我要去找她,我相信她活着,在另一个世界还活着。

  上面扫黑,我被定性成黑社会,死刑。

  无所谓了,我已经决定要去找她了。等到找到她,我会告诉她,我爱她,不能也永远不会离开她。在那个夏日的午后,她就溶进了我的骨血,和我永远的在一起,根本不可能分开!

  枪声响了,我似乎看见红色弥漫了天地,包围了我,那是红锦的红色。

  我将在她的怀里永生!

  番外……洛玉箫

  肚子里像着了火一般,但是心口却冰凉冰凉的,好像有只大手拼命的拽啊拽,拽着你向深渊里面落下。而你清楚的知道那中绝望,却一点也躲不开。

  青月说这叫伤心散,最适合红锦那样的女子。

  其实这药似乎更适合我啊!

  慢慢的深吸一口气,压住疼痛的感觉,我看见红锦的脸慢慢的变化:像是深锁的宫门被打开,又像是沉睡的坚冰被融化,看着那些伪装和坚强在我面前碎成一块一块的,我知道什么都值了。

  看着她变得惶恐又激动,甚至还有眼泪,我想这才是红锦,我一直想的没有错,红锦只是伪装的坚强。我抬起头,发现这很费力气。毒药在缓慢的发作,心底是一片又一片哀叹。可是,红锦低头吻住我,只是轻轻的一下,我就再也听不见那些叹息。

  伤心散不用欢心人,我死而无憾!

  闭上眼,周围的一切感官都在渐渐消失,我听见红锦低声的哭泣。她的手冰凉而僵硬,却很实在的握在我的手心。我想说什么,可是喉咙里如同烧化的煤炭,说不出一个子。红锦冰凉的嘴唇带着咸咸的水滴落在我的脸上,我听见她低声说:“墨墨姓洛,他是你的儿子!”

  什么?不,我早就知道。

  墨墨肯定是我的儿子。

  是我们的儿子!

  我们曾经是世界上最亲密的人,分享着彼此最隐秘的秘密。天下第一玉树临风邪妄难测的洛玉箫其实——

  红锦呵,那个女人似乎不知道她的男人,我,究竟有多厉害?

  意识在渐渐的飘离,往事反而更清楚的浮现在眼前。

  那些意气风发的江湖往事,那些刀光剑影的生死别离,还有青月义正词严的劝诫纷纷从我身边飘过。

  湘妃纪青月,那是江湖上的传说,一个美丽善良正直高贵的女子。在相见的一刹那,我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撞了一下,心口竟有些窒息。

  后来我常常想,青月之于我是什么?

  应该是女神吧?

  因为我从来没想过亵渎她,即使她喝醉了倒在我怀里的时候,我也没想过、没想过对红锦想过的念头。

  所以,我发下了第一个誓言,也是我这一生最后一个誓言……

  红锦的泪落在我的脸上,她在做些很奇怪却很有规律的动作,我不停的呕吐着。她竟然不想让我死,难道要让我活下来去继续做自己诺言的傀儡吗?

  我没有勇气打破自己设下的藩篱。也许有一天,纪青月的孩子或者徒弟会用一生来怨恨那个当初许诺保护她的人食言。我已经受够了,杀了那么多人却是为了一个誓言,如今再杀了自己也是为了誓言,这也是报应了吧?

  有那么一阵,我怀疑伤心散已经对我没有作用了,因为心头是一片空明,干净而敞亮。我知道,我终于解脱了。

  突如其来的安静有些不详的征兆,我想知道红锦的在做什么,才发现自己竟然睁不开眼了。费力的动了动手,也仅仅是触摸到红锦些微的皮肤。然而她却像是知道一般,俯下身来就着我的耳边说:“你不是答应我要死的比我晚吗?你不怕我给你戴绿帽子吗?”

  她的声音恨恨的,带着哽咽,好像一片浑浊的黑暗覆盖了那片曾有的空明,我看见红锦躺在晨光里,眼睫毛微微抖动着。嫣红的乳尖在我的手指下慢慢凝结在一起,眼角挂着泪水,却小心翼翼的笑着问我:“怎么,这么早就醒了?”

  我的女人,红锦,为什么我的誓言不是给了你?!

  世界轰然坍塌,我从不曾解脱!

  费力的睁开眼,我看见一些奇怪的景象。那里的红锦穿着很奇怪的衣服,和另外一个酷似杨不愁的男人纠缠。一场场的景象瞬间闪过,却又清清楚楚。然后,红锦跪在佛前,另一个红锦从她身上走出来,那个跪着的人慢慢的伏在地上。

  “红锦!”我听见自己的叫声。

  奇怪,我不是要死了吗?可是我竟然可以跑过去,竟然可以探视她的口鼻——没有任何生息!

  “她,她死了?”

  红锦怎么可以死?意识到红锦可能也死了,我突然抓住她冰凉的胳膊。真的僵硬的像块石头!不可以!红锦不能死,她应该是温暖的,是柔软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可以死,红锦却不能?我疯了似的围着她转,直到看见她手腕上的串珠发出柔和的光芒,冥冥中似有宏声灌入。我毫不犹豫的跪在地上:弟子洛玉箫对天盟誓,愿守候红锦不死不灭直到——

  应该是机缘已尽吧?可是我说不出来。

  那片宏大的白色铺天盖地的涌来,什么都不曾看见,两边的窗口是一个人的前世今生,今生来世,在轮回的递进中,我知道只有我是最了解她的人,比她自己还了解。

  远远的红锦走过来,满面的茫然:“大师,我该向何处去?”

  我指着虚空:“那里,去处去。”

  红锦,于你,时间一去不复返。于我,这一切都将定格在轮回的焦点。

  我盘腿打坐,细看我们的故事。

  左右两边的窗户是红锦的来世今生,我不知道在最后时刻她会选择哪一边,也不知道她的选择会带给我什么。但是那些都不重要了,于我,能够重新看到红锦才是最重要的。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说:“无论怎样,都要活下去!”那个女子,那种倔强,还有喷薄欲出的生命力,让我突然意识到,也许我不应该那么轻易的杀死一个人。她,或许值得继续活下去?

  只是一念之仁,袖笼里的匕首透着森森寒风。杀她,太容易。我兴起了玩一玩的念头。我怎能不恨杨不愁,不怨青月?这一切就让杨不愁的老婆来还吧!

  那时,一个新的计划冒出了心头,我要娶她,娶杨不愁的老婆!

  有时候计划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事。

  红锦让我知道什么是女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一个下人说谢谢,也不知道为什么微风撩起她的盖头时,她的脸上会显得那么无所谓。也许是我已经决定要娶她,所以看起来都那么不一样?

  新婚夜,外面戒备森严。我本来是要探路的,却真的撩开了她的盖头。

  红烛高照,那一瞬间我仿佛迎来了自己的婚礼,婚床上端坐的是我的新娘。只有森冷的剑光,带着不详的气息。也许从那一刻,就决定了我们的姻缘。

  她没有惊叫,只是眨了眨眼,就接受了事实。反倒是我,有些手忙脚乱。这不是我预想的婚礼,也不是我预想的心情。

  美丽的新娘,有些苦涩的笑容,平静的眼神,柔柔的声音,我也要成家吗?

  我不知道自己讲了什么,但是我清楚的知道,她是我的!

  我横起剑,威胁她不许让杨不愁碰她。其实,若是杨不愁用强,岂是她一个弱女子能阻挡的了的?若是她真的失身,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会杀了她!

  那时候,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因为杨不愁!

  包括我们的第一次。占有了红锦之前,我满脑子都想着如何报复杨不愁,可是真的合二为一的时候,我却忘了她曾经的身份。她在我的身体里,我在她的身体里。那些快乐和痛苦,还有不能告诉别人的秘密,在我们的汗水里融在一起。隔绝了外界的一切,没有杨不愁,也没有纪青月。只有我和她——“我的”红锦……

  番外——杨不愁(完)

  番外三……杨不愁

  邻庄的陈老头也是退休的朝官,平日里只有节假日来往一些。想不到今天竟然携妻带女登门造访,我看着宴会中那些年轻娇媚、刻意修饰的面庞,和陈老头会意的笑了。

  “王爷,这是小女……”

  对了,我虽然没有入朝为官,但是爵位却恢复了,现在挂着逍遥公的名头正在参加我的五十大寿。陈老头送的贺礼嘛……

  我扫过他的那三个女儿,环肥燕瘦,肌肤细腻。她们的母亲当然不是坐在陈老头旁边那个糟老娘们,而是陈老头在任上搜刮的美女纳入房中后留下的,果然是……

  近二十年的养尊处优,我甚至看起来比杨四还要年轻。看见这些美女,自然也有反应。坐在正中的紫衣丫头抬头看了我一眼,黑亮的眼睛勾魂摄魄,雪白的前胸有一道淡淡的阴影,让人只想一探究竟。我赶紧低头咳嗽一声,假正经的坐直了看别处。脑子却不受控制的往那紫衣少女身边飘啊飘……

  眼角扫到一个素净的人影,脑子里的紫衣少女突然没了。脸颊有种火辣辣的感觉,好像做贼被当场抓住。红锦正微微侧过身子和吱吱低声说什么。她们母女长的最像,只是吱吱更显的明朗一些。有时候看着吱吱我也想,红锦并不是天生就那么深沉吧……

  也许年纪真的大了,连思路都控制不住。现在我已经从紫衣少女身上转到红锦,我的妻。她似乎刚刚注意到我这里,转过身举起酒杯,敬了我一下。嘴角是一如既往的笑容,但我总觉得那笑容似乎掺了些距离。难道是我做贼心虚吗?

  红锦的笑……

  我记得第一次洞房的时候,红锦竟然自己揭开了盖头。所有人都惊愕的站在那里,我却羞得无地自容。然而,就在那个时候,她忽然笑了。好像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好像我们这些人的反应都很可笑,那么——坦然!

  天哪,这个女人怎么能这么坦然的面对这种尴尬?

  后来我才知道,她可以这样笑着面对任何事,不仅仅是尴尬,还包括流言,侮辱,伤害,绝望和死亡。

  我至今都无法想像,在那副娇弱的躯体里怎么会有那么强大的力量支撑她走过那么多不平。一个人的时候,我会有些茫然,如果红锦没有活到今天,如果她死去了,今天的我会是什么样的呢?我会娶纪青月吗?会有个什么样的老婆呢?

  不管怎样迷茫,有一点我很肯定,即使娶的皇帝女儿,我现在也已经妻妾成群了!

  鼓起勇气,再次打量那三个女子,果然是人比花娇,看那皮肤,娇嫩的和红锦一样,看那脸盘……有点方,要是和红锦一样就好了;看那身段……不行,乳房太大了,万一闷死我怎么办?……

  我放弃的垂下头,乳房大是好事,任何一个男人都喜欢大乳房。我只是,只是……

  扭头看向红锦,她低头吃着饭菜。但是筷子却轻轻的拨拉着,没有夹起来。这是她走神的标志。

  鬼使神差,我握住她的手,她牵动嘴角向我笑笑,却把手抽了回去。

  这才是我最怕的。

  很多时候放弃一样东西并不是因为不喜欢,也不是因为舍得,只不过是两害相权的较量,是孰重孰轻的衡量罢了。

  好比当初我把红锦推出去,和现在把她握在手,都是一样的道理。

  人生固然奇妙不测,然而人性其实很简单。

  我叹口气,拿起筷子给她夹了些菜放进碗里。她一定不会拒绝我,但是喜不喜欢就难说了。

  阿貅突然哈哈大笑,大声说:“哈哈,我赢了!阿骐,拿钱来!”

  虽然他们私底下常常赌博,但是小赌怡情,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这么失礼就不能放纵。把脸一沉,我还没说话,吱吱突然开口了。

  我比较怕她。说实在的,这个丫头太坏。我和墨墨一样,都不喜欢她开口。

  “阿貅,怎么这么没礼貌!”这句话还像个姐姐的样子,我还没来得及喘气,听见她不经意的加了个尾巴:“赌什么呢?”

  阿貅一见她就像耗子见了猫,乖乖的说:“我们赌阿爹肯定不会吃自己面前的东西,先给阿娘夹菜的。”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满屋子的宾客都听着他们的玩笑,我也不得不放松自己的面皮。可是这些小儿从来没让我留过脸,当初怎么会那么积极的制造他们?

  我一面扪心自问彻底反省,一面竖着耳朵听他们接下来的话,希望能给自己留些面子,这可是我的寿辰啊!

  “阿爹从来都是先吃的。我告诉阿骐这回阿爹肯定要先给阿娘夹菜!”

  “这倒也是,你为什么这么笃定?”吱吱兴致盎然,我越听越心凉。

  阿骐嘴快,道:“阿貅说,爹见了陈大人家的三位姑姑就没转过眼,过会儿肯定要给娘夹菜!”

  阿貅还补充:“对啊,爹每次心虚的时候才会照顾阿娘。”

  屋里轰然大笑,我忍无可忍的咳嗽一声,霎时鸦雀无声。吱吱那个坏丫头却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让我和墨墨丢脸是她一辈子孜孜不倦追求!

  “阿貅,阿骐,什么时候你们学会赌博了!君子洁身自好,你们到底学了多少?”

  没人敢笑,连吱吱都低下头。我知道他们心里都憋着呢!

  “算了,小孩子不懂事,等到宴会结束再罚他们吧。”红锦柔声劝解。然后转头对孩子们说:“竟说混话,这宴席的规矩都不知道了?阿貅,把钱退给阿骐!”

  是了,我想起来,自己才是宴会的主人。我若不是先举箸,众人能吃的那么热闹吗?我松了一口气,慢慢做好。

  我真的吃了吗?好像抬起了筷子,然后就看见那紫衣丫头的胸了,接下来我就不记得了……

  不管怎么说,儿女都是债啊!

  几个孩子怏怏的收敛起尾巴,我也恢复了正常的表情。拿起筷子,正要夹菜,眼角突然瞥见阿貅伸长了脖子,恨恨的放进碗里,又瞪了他一眼,他才撇撇嘴收回目光。身边有人轻笑,我低声嘟哝着:“都是你宠的!”

  桌下的脚被人踢了一下,踢我的女人还正襟危坐,一脸慈母的模样,她可真会装!吱吱就是被她带坏的!

  她当然是天字第一号的伪装者,连我都一度以为她是温柔贤淑的大家闺秀,克己守礼的名门淑女。甚至还庆幸自己不必为后院的事头疼!

  红锦说过,之所以不在乎上官飞花是因为不在乎那时的我!这话太伤人了,我问她,那要是我现在纳妾呢?

  她的话吓死我,不过……哎,谁让我先听了头一句呢。

  她说:先阉了我,然后离开我再找一个帅哥!

  听听,这到底是在乎我还是不在乎我?

  要说在乎吧,她还要离开再找一个帅哥;要说不在乎吧,她还要阉了我!唉,每次一想起这句话,我这里就好像吃了冰镇蜂蜜,冰凉凉的甜嗖嗖的。

  “王爷,小女自小喜爱舞蹈,此番为了王爷大寿特地编了一支新舞,请王爷观赏。”

  挥挥手,压根没听见他在说什么。反正红锦点头了,爱干啥干啥吧。

  “红锦,你从啥时候开始在乎我的?”情浓爱蜜的时候,我问过这个傻问题。

  这个贤妻良母大淑女说:“新婚之夜,听壁角,我发现你很男人。”

  那么早?她一解释,我才明白自己理解错了。做倌和做丈夫是有区别的,“教训”她一顿(唉,不行了。我怎么又“想”了!扭头看看,那女人的脖子始终又白又细,挺的直直的。我就是咬一辈子也咬不烦。),她才正儿八经的说:“从你放弃做官的时候!”

  那么晚吗?

  唉,恐怕她也不知道吧。我们之间有太多不可说的东西。

  我只能扪心自问,从什么时候开始动心的呢?

  尚未圆房,她就被洛玉箫劫走。我只是虚张声势的查找了一下,并没有上心。不过洛玉箫留下的蛛丝马迹都指向太师府。当我那么傻吗?为了一个“假女儿”,去打破纪家和太师府的平衡?

  不错,上官飞花傻乎乎的吃飞醋,反倒提醒了我。这个纪红锦来历可疑,我应该查一查!不过,我更关心的是纪大人怎么会这么莽撞?他的女儿后半年一直在我营中,我亦有书信,他怎么会说来不及寻找?这里面的文章可比纪红锦的失踪更刺激我。

  那时,她是一个美人,可惜有人比我早一步捷足先登。为了安抚纪家,平衡太师府,我记下洛玉箫这笔帐。

  可是,洛玉箫也忒大胆了些。竟然潜入府中,明目张胆的与红锦胡来。大丈夫是可忍孰不可忍!尤其是那个纪红锦,竟然坦然的告诉我,她的丈夫是洛玉箫!

  这个贱人!

  我怒气冲冲,不想再纵容他们。洛玉箫被我用了大刑,在牢里奄奄一息。可是他嘴角的得意,合着酒劲一股脑的冲击着我。那天我怎么走进红锦房间的已经完全忘了。我只记得红锦手里有一把冰凉的匕首,抵在我脖子旁边。那里只要开一个小口,就可以喷出数丈远的血柱。凡是杀过人的,都知道这个位置。只是红锦一介弱女子,如何知道?碰巧,还是蓄意?

  我看见匕首的宝光在眼角闪烁,想不到见面不过几次,她已经晓得我把匕首放在靴里的习惯。这个女人,究竟是什么人?好奇和疑心取代了羞愤,除了纪大人的动机外,我第一次想知道,眼前这个女人究竟是谁?

  我不是洛玉箫,不会守着诺言不放。更不会为了女人毁了自己。纪大人献策的时候,我知道除掉这个女人的机会来了!我不用多说一个字也不用动一根手指头,就可以除掉这个让我蒙受耻辱的女人。

  于是,抄家那天我几乎是幸灾乐祸的站在院中看着她被拖出来。我希望见到的是一个哭哭啼啼鬓发蓬松的女人,一定要丑态百出,让大家都不齿于她!可是,出乎意料。她只是有些吃惊,很快她就镇定下来。环顾的眼神似乎还有些嘲讽!

  我忍不住恐吓她:将来是做官妓的!而她只是看了我一眼,似乎不太明白官妓是什么,又似乎太明白了以至于根本不害怕!

  那时我就有预感,一定要出事。果然,她跑了。我查看留下的痕迹,很聪明也很冒险。如果我知道那时她已经有了身孕……

  我也不知道会怎么办!很多时候,你必须和事件面对面才知道自己的真实反应,光凭猜想多半谬之千里。

  当然,有时即使面对面你也不知道对面的是谁?

  比如现在。

  眼前这个女人是谁?

  我使劲瞪大了眼睛,她……她怎么到我跟前来了?我转头去看红锦,她低头喝酒。

  “王爷,这是十五年陈酿的女儿红,味道如何?”

  敬酒应该是在自己的位子上,她怎么站在我身边了?现在的女孩子都这么大胆吗?

  等等,女儿红?那不是出嫁时才喝的吗?

  “谁家女儿要出嫁了?”我推那名女子远一些,低头问红锦。

  红锦抿着嘴看了我一眼,幸灾乐祸的味道愈来愈浓。这么多年了,她越来越像得道的妖精!

  我刚要俯过身去,另一边先有一个东西贴过来。

  “哗啦!”那坛女儿红整个倒在地上,不过事情看起来像是她不小心碰到的。果然,那丫头毕竟道行浅,吓得跪在地上,声音都带了哭腔。这种事情放在红锦身上,肯定自己先摔倒,然后笑着说:“王爷不喜欢就算了,何必推奴呢?!”

  幸好我只遇见她一个妖精。

  没理那个笨丫头,低头问红锦:“这是怎么回事?你最好现在告诉我……”

  红锦小翻一下眼睛,低声道:“陈大人让他的小女儿给您敬酒,不过我也没想到竟是她的女儿红。你不是点过头的吗?”

  原来如此,想必是我走神时误解了他们的话。

  “王爷恕罪,小女年幼不识大体,不知是否惊扰王爷夫人?”陈大人见自己的女儿跪在那里没人叫起,也惶恐的跪下。

  这样也好,我清了清嗓子:“既然年幼,要多加教导才是。下去吧。”看他们诚惶诚恐的样子,我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不好。那也是他们咎由自取,竟然趁我不备,用女儿红“逼”我。

  陈年女儿红,味道当然不错。不过这里的风俗第一杯酒是敬给夫婿的,我看看酒杯,幸好满着。哼了一声,洒在地上了。陈大人原本站了起来,正好抬头看见,老脸煞白,坐了回去。

  这么一闹,陈家似乎安静些了。献舞的是身材纤细的大姑娘,可惜我想着心事,也没看见。倒是阿貅,歪着脑袋瞪着人家姑娘不知道在想什么。

  “咳咳!”瞪了一眼阿貅,阿貅才不甘心的收回目光。最后还是偏过头去低声的和吱吱说什么。这俩孩子可能是四个孩子里最聪明的,偏偏都聪明的有些过了,一个爱财如命,一个到处骗人,阖府上下天天被折腾的鸡飞狗跳。我连管的力气都没了,只要不闹到我头上,就阿弥陀佛了。

  一直以为朝堂才是最累的,想不到家里竟然更累。这世上也就是红锦那样万般不在乎的人才能活的悠游自在吧?

  “我有点在乎你了。”那是第五年头上的今天,晚上红锦躺在我怀里悄悄说的。没等我想好这句话的意思,她又接了一句:“这样不好。”

  第十年头上,红锦说:“不好就不好吧,反正都这样了。”

  今年她会说什么呢?我还真有些期待了。

  接下来是鱼龙百戏,墨墨这孩子在外面闯出些名声,我知道他打听了很多洛玉箫当年的事情,这么多年了,那些传闻即使落入我们这些过来人耳中,听起来也像传奇。红锦从来不问,有时我会和她说一些,她也不过是听过笑笑。但是,墨墨的一举一动都有些不自觉的模仿洛玉箫。前几天说起来,红锦总算说了一句话:“他会明白谁是真正对他好的。”

  听了这句话,我心里好受很多。

  墨墨从小拿我当英雄看,一直要当兵。可是现在竟然埋头闯荡江湖,要做侠客了!儿大不由爹,他要变心比女人还快!

  不过,红锦这么说说明她心里有杆秤,我对墨墨如何,这些年来她都看在眼里,有这句话在我就没什么好叹气的了!

  锣鼓点震天响,两只硕大的狮子跑进大厅。一青一白,搭爪挠头,踢打登高,动作利落干脆,看得出来是有功夫的。尤其是那只青狮,起手停顿之间有章有法,看的我满心欢喜。扭头去看红锦,她满脸疑惑正看着我。一见我的脸色,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掩口而笑。

  “别笑!”我低声阻止她,“当作我们不知道好了。”

  红锦点点头,又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好像不只开心,很复杂,让人看了有点酸酸的。我轻拍她的手背:“回来就好。”

  男子汉大丈夫,当然不能学妇人那般感慨。可是看着那只奋力腾跃,试图爬上最高处的青狮,我和红锦一样,眼里热乎乎的。

  轰的一声,漫天花瓣飞舞,厅堂之上响起惊讶的叫声,青狮和白狮爬到舷梯的最高处,口中各自坠下一个红幅:

  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

  这么俗的词,今天我才咂摸出那么香的味道。

  两只狮头一点一收,条幅缩了回去。狮身从高处腾空跃下,我认出来那是流锦式的第三式。流锦式是我闲暇时所创招法,用了红锦的名字,其实招式简洁明了,原本是为战场所用。

  青白狮子落在地上打了个滚,狮头一偏,钻出两个年轻小伙子。白狮是林风的儿子——林素;黑狮……是我的墨墨。出去这么多年,终于回来了!

  我使劲的鼓掌,火辣辣的掌心钻心的疼。可是这一切都无法阻止我心里的激动,他回来了,我儿子回来了!

  墨墨回来了!

  这是我的儿子!

  是我看着他妈的肚子从一点没有到慢慢变大,他的每一点变化都落在我的眼里。

  那时在马车里,每天都和红锦眉眼相对。我承认,那时我并不喜欢这个孩子。因为我以为红锦会用肚子里的孩子控制洛玉箫。他的武功出神入化,若是归顺诸汗国,对我边境将是莫大的威胁。那时,我已经利用诸汗国内乱的机会,控制了所有诸汗在京城的明桩暗桩,严密封锁了京城变乱的消息。趁着这个机会,我要赶回沙棋关,起兵勤王。

  虽然京城周围也有兵营关卡,但是太师在各营中皆有渗透,而且当初出于对我的防范,把最终于我的部队远调。幸好皇上有所防备,沙棋关虽是边境,却因为京城本身靠近北方,而成为离京最近的边关。

  我要赶在诸汗国听的听到消息之前,把守关兵力布置好,同时起兵回京。最重要的是,我要保证和另外一个人的消息互通。如果没有那个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态,在我送出去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