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斑驳掌纹终于有了意义。而在此之前,不近人们凝视了太多,也没人能弄明白它们在说些什么。所以,这个世上只有后悔而没有后悔药。
前面路口儿栅栏处,一个白衣女人正慢慢弯下腰,蹲在赤裸裸的阳光下,簌簌发抖。这人奇怪,大热天,连把太阳伞也没带,太急性了,会中暑的。宁愿摇头,微笑。人要学会善待自己,做事不能太急。宁让三分,不抢一秒,急性子的人总是更容易出车祸。
生命宝贵啊。
宁愿正准备绕过人行线,眼前一暗,时间似乎忽然就静止了,像张平面,无数节点被一个像电影里的慢镜头的动作所抹去,那白衣女人的身子先是左侧,再右歪,然后后仰,一点点地瘫下去。这不会真是中了暑吧。宁愿暗呼不妙。昨天城市新闻报道中那个中暑之人因发现晚没抢救过来,死了。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老天爷逼着自己去学习雷锋好榜样?宁愿看看四周,空荡荡的,没有别人,也是,除了吃饱了撑得难受的人,谁喜欢在这么大热天下东游西逛?算了,反正只是举手之劳,扶她在一边阴凉处,打110,再走人,这样既问心无愧,又省麻烦。宁愿紧走几步,弯腰,抱起女人。这女人轻得像一根羽毛。
灼热的风从莫名处吹来,调皮地,在宁愿心口一按。
女人的腿软软地垂下,脚跟磕在宁愿腰间,长发散向两边,突然,有一缕钻入宁愿鼻孔,痒,宁愿打出个喷嚏,定睛看去,一颗心扑通声跃上嗓子眼,手颤,腿软,这女人虽脸色腊黄,但五官轮廓嫣然如工笔小画,这不就是自己这两天朝思暮想的她么?
宁愿根本就没想到竟会在此时此地再见着这个女人。宁愿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何老是会忽如其来地想起她,又为何对这张精致的脸有着如许深刻的记忆。比她漂亮或说床上活儿更行的女孩,他都有过不少,可惜她们仅仅是一连串数字,并如烟花散去,不曾留下丝毫痕迹。为何就单单记住她?
这么多“为何”提出来,上帝才懒得搭理。宁愿苦笑,这才发现自己像个傻瓜站在太阳底下都有好长一会了。
汗粘粘密密。
宁愿抱着这个还不知道名字的女人走向阴凉处,仔细端详。
她的嘴微微张着,像要诉说什么,几条细细的裂口均匀地撒在唇上,玫瑰色的,像被撕开的花瓣,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意。牙齿洁白,闪光。眉长,弯,睫毛轻柔地覆在合起来的眼睑上,头搁在宁愿胳膊上,竟似睡了,眉间却凝有一股化不开的郁结之气。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家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再没有说什么,站了一会儿,各自走开了。就这样就完了。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宁愿没来由的一阵恍惚,想起张爱玲的文章。
他不是很喜欢张爱玲,可他偏偏就想起她写的这篇文章,而且一字不漏。宁愿出神,攒眉,心乱如麻,却又理不出头绪,手指头仿佛捅到镜子里,感觉奇怪得紧。手上的劲用大了,女人软绵绵的胸脯在他胸口一触,电流涌来,锯齿状的,掀起溜刺耳的火花。宁愿蓦然惊醒,脑袋里还是浑浑噩噩,身子已迅速拦在一辆从支路口蹿出的计程车,没理会司机的喝骂声,拉开车后门,钻入,将女人小心放平在膝盖上,空出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百元钞票,扔向车前座,“给你。去九四医院。有人中暑。”
一切是这样理所当然。
宁愿忘了他开始只是想拨打110的想法,也忘掉自己原本是准备去海鲜酒楼吃饭的,仿佛送这个女人去医院便就是他此刻最重要的事情。
17
头晕,但没有病,福尔马林的药水味让青灰色的医院大楼变得阴凉。窗户外面泛着光深绿色的爬山虎把阳光拦在屋外。四周墙壁雪白,安静地守在罩有凉席的钢丝床边。这儿是特等病房。
医生说确是中暑,没多大问题,用完药过会儿便能清醒。
宁愿点头,在女人身边坐下,双手绞动,脑袋里依旧一片混沌,继续研究这张工笔小画般的脸,想弄明白点什么,就像有种东西正在心底悄悄萌牙,长出嫩悠一动,那股熟悉的味道又漫上嗓子眼,呛出一个不大不小的喷嚏,这回俩人都笑起来。
“我叫吴非。你好。我的电话是123456789。”吴非抿嘴。
“现在要轮着我说谢谢。”宁愿开心了 ,她叫吴非,总算知道了她的名字,名不正言不顺,心中放下块大石,“晚上,我可否请你吃饭?”宁愿有些不好意思,不管她是否记得,在医院说这句话却是不伦不类,忙又添上一句,“不知为何,总感觉我们好像很久很久前就认识了。”这话确也是真心,就是前晚上看着吴非这双漆黑眸子时,宁愿心中也生出这个模糊的念头。
人与人是需要缘份的。缘之一字,妙不可言。
他也会有这种念头?吴非不无吃惊,下意识地就点头,眼前这个男人大约三十岁上下,笑容却似孩子,让人怦然心动。
“好。那我先走了。对了,晚上我在哪里等你?”宁愿说道。
吴非脱口而出,“八点,在天上人间餐厅吧。”
“怎么,你也喜欢去那?”
“是呀,我喜欢那的气氛。你也经常去那?”
“那里几个流浪歌手唱得蛮不错。还有宫庭琵琶呢。对了,那里有道菜,你吃过没有?叫‘心有灵犀’,味道真是棒极了。”
“吃过,确实好,清爽爽的。”
两人目光相遇,一笑,吴非嫣然,宁愿赫然。
因为太阳,也就有了月亮。
天地是一个伟大的魔术师。随夜色拉下帷幕,太阳的光流向月亮,不再热,只是清凉,清凉如水,生香。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户,欣然起行。念无与为乐者,遂至承天寺,寻张怀民。怀民亦未寝,相与步于庭中,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者耳。
人人心中都有一个承天寺,就看自己是否能找得到。
宁愿微笑,咂着待应生递来的红酒,坐在天上人间餐厅里,心里再无烦躁,一片澄清。喜悦,以及一切美好的情绪,会让一个人变干净。
音乐正在屋子里流动,是黑色的。
黑色秉承天地之意,端庄、肃穆、神秘、深刻。它包容一切,这是一种凌驾万物之上的高贵,任何色彩都能在其中找到其灵魂所在。只不过因为文化,人类自以为是的文化,它被弄脏了,被人踩在脚下。宁愿冲着墙壁角落里那起身离去一身黑闪闪衣裳的吹箫少女露齿一笑,目光瞟向窗外。
人,到处是人。
在街道上翻滚,如泥土中蠕出的蚯蚓。
令人哭笑不得。
宁愿的心情打了个突突,心中澄清散去,这夜色竟宛若位一位烟视媚行的女子,四处抛洒媚眼,噘嘴,卖弄风情,撩起裙裾,勾引起潜匿在人们心底被白日之酷热折磨得已近奄奄一息的欲望。街道上走来一个搔首弄姿嘴里叼根烟的女郎,停下,隔着玻璃窗对着宁愿打出一个响指。宁愿转过头,没再朝外面看去,屋里屋外是两个世界。妈的,这夜色实在就是一副春药,让淑女成了荡妇,绅士变成禽兽。宁愿在肚子里骂了声,望着屋内四散而坐一本正经的顾客,扑哧下笑出声。因为夜色,霓虹才金碧辉煌,而那里面总也有太多不可告人的肮脏。不过,谁又不脏?就算是孩子,来到这世上时也是满身血污。
衣冠禽兽呐。
所谓男女。
虽然人在很多时候连只禽兽都不如,可也真顾不及禽兽们是否会对此感到委屈,否则还真无法用别的词汇来描绘人这种东西。
宁愿暗自发笑,自己坐在这里又是干吗?
这些日子来,不知中了什么邪,满脑袋都是可笑的想法,若再这样下去,怕也得像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去深山古刹当尼姑剃光头的某歌星,对着青灯去念阿弥佗佛。
佛只是份心药,救得了人,救不了三千世界。
宁愿看表,快八点了,吴非还没有来,她会来吗?这是一个不该存在的问题。不是每个问题都有提出的必要。不管她是否记起自己,她都应该会来,一定会来。宁愿相信自己的直感,端起杯,轻轻辍饮一口。餐厅墙壁处已换上一个络腮男人,拿着把吉它,嘶哑在唱:
不管这世界是否看得起你
你都不能轻言放弃
跌倒了 再爬起
纵然泪水早已模糊眼睛
你都不能让它掉落大地
天上有星星
人间就一定有爱情
你要有信心
能把你击倒的只有自己
不管这世界是否看得起你
都要在意你自己……
吴非推门进来,听见这首歌。下午那男人正坐在餐厅靠窗处拿着杯酒,似乎正为歌声所陶醉。桔黄色的光芒花瓣般撒落在他身上,这让他通体溢出一种温暖的孤独。吴非走过去,刚想与宁愿打声招呼。宁愿仰起了脸,四目交对,那股熟悉的味道又在空气中微微一晃。就在这电光火石的刹那,吴非终于想起了这男人是谁。整整一个下午,她绞尽脑汁,在水莲蓬头下起码发了个把小时的呆,还是不能想清楚。原来是他!吴非瞠目结舌,望着宁愿,傻眼,冷气就从周身毛孔往里钻,在手心泌出汗,脖颈发硬,胸口如绵,脸上的神情瞬息万变。他可是认出自己?心似小鹿,不争气地咚咚跃动。吴非轻咬嘴唇,略痛,既来之,则安之,何不大大方方坐下?何况这男人看起来也顺眼得很,他的笑甚是暖和,让人安心。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她的眸子里面似有某种晶莹的东西闪过,宁愿望着吴非在长长睫毛下亮晶晶的眼神,忙起身,“坐。”她确实美,五官像幅完美的作品浮在精致的脸庞上,红唇已无午时的苍白,柔软红润,眼睛圆,漆黑,眼角微向上翘,笑容像金色的向日葵。她好像认出了自己?看人的眼睛,推测别人的心灵,这是否真有可能?宁愿不敢断言她是否认出自己。她来了,而且正在坐下,这就很好。
人的表情实在太多,像无数面具,让人无法辩认哪一个后面才有心脏。而人,所谓的好奇天性,其实也就类似于偷窥欲,总也千方百计想去看清别人的心的所在。心是多么虚无缥渺的一种东西呀,且每时每刻都在跳动、变化。没办法,还是看不清。也大抵是因为这无可奈何,人们便把眼睛称为心灵的窗户,人总得要给自己一个能够安慰自己或说能欺骗自己的理由吧。至于能从眼睛里看出些什么,也多是姑且言之,姑且信之。
宁愿想着,拉开椅子,吴非左脚向前迈出一小步,稳稳地踩在椅子前方的正中央,目光凝视他,身子右转,膝弯下来,人已端坐椅上,双腿叠起,左腿置于右腿后,轻轻往旁边挪出角度,身体呈出一个写意“s”形,微微前倾,右手食指在桌上一弹,“你也坐呀。”
宁愿赶紧坐下。
两人沉默下来。
气氛微妙。
络腮男人唱完,躬身下去,上来一女人,唱得正是孟庭苇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歌声潮湿,随着灯光有节奏地旋转,不时露出柔软而富有弹性的凹处,蕴满清澈的水滴。吴非安静下来,“宁先生,你等了好长一段时间吧?真不好意思,刚冲了个凉。”
宁愿一直在打量吴非。她穿了件无肩绿色的褂子,丝质乳白色的短裙往腰间一掐,露出小腹,纤细的。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湿漉漉地盘出个贝壳状的发髻,上面夹枚水晶别针。应该说这身装束甚为朴素,可穿在她身上更衬妩媚。她没有佩带更多饰品,孩子似的那样纯净,却让人惊艳,看起来像从一张画里面刚刚走下,空气中泛着难以言喻好闻的香。她用什么牌子的香水?羽西、植村秀、cd……她可真美哪,宁愿暗暗赞叹,心里想着,脱口而出,“你怎这么漂亮嘛。”话一出口,想起自己是答非所问,而且语气也不大对劲,脸微红,忙又补充道,“刚八点,你很准时,我反正没事,就先来坐坐,听听音乐。惭愧。你看我,都不知是在发什么呆,你需要点什么?”
吴非开心了,她听出眼前这个男人刚才那句话却也是出自肺腑。自己真的很漂亮吗?在心里抿起嘴角偷偷一笑,来的时候有些匆忙,头发都没认真梳好,希望他没有发现,“我要杯夏日荷悠飘荡。在孙玉引导下,当坚硬的欲望进入柔软的身体时,炽热的火焰开始在每一根神经里迅速奔跑。然后,是风与花都在响的声音,极为清脆的。月亮在窗外缓缓升起,月光下的一切嫣然生香活色。生命,你真美。看上去,很美,也就很真实。美的,而且真实的,那只有鲜活鲜嫩的女人了。人是奇形怪状,可以折叠起来的。而女人们,因为美,因为真实,因为她们的鲜活鲜嫩,所以在奇形怪状、折叠着的人生中,她们阐述了生命的另一层意义。看上去,很美,所以鸟会飞,在极无逻辑,却有因果的诸多关系中,无序、混沌,让人心动。
要学会把那些赏心悦目的女人当作是神的恩赐。这世上的污垢实在太多,而美好的女人,总是让人的眼睛为之一亮。或者不是每个人能把她们真个拥有,但不妨用眼睛用毫不吝惜的赞美声地享她们的美吧。
美,是可以品尝的。
用心。
而这又何尝不是种极大的满足?
他进入了她。终于!终于!终于!
他忍不住发出欢呼,她迎合着他,吸吮着他,身子波涛般起伏,直到他完全松驰下来,她开始夸奖他。男人只有经过女人才会成为真正的男人。孙玉深深知道这点。在陈平身上,她嗅到了他的痕迹。她在陈平冲刺的最后也彻底敞开了,情不自禁的。屋子里终于静了下来,像两条刚游完泳的鱼。孙玉浑身湿漉漉的,坐在陈平腿上,眼里满是风暴过后的宁静与喜悦,手在他下巴上来回摸索,“累了吗?”
“怎么会累?”欲望又在肿胀,逐渐坚硬。这不会是做梦吧?陈平咬了下舌尖,很痛,应该不是梦。
孙玉倒吓了跳,忙分腿下来,“这里不太方便,我们一起先去吃点夜宵。好吗?”说完,在陈平汗湿的胸膛上轻轻一吻。
这样的女人就是为了她死了也值得,陈平脑海里突跳起这么个古怪的念头。他拉住她的手,再也舍不得放开。
车子平稳地驶动,孙玉转动方向盘,陈平的手搂在她腰肢上,似乎生怕一放手,孙玉就会飞没了。孙玉在心底微微摇头,这可真是个孩子。不过,她还是相当享受陈平有力的怀抱。这令她想起多年以前的他。他还好吗?
车窗外,夜色不断掠过。一些事情不管过去多久,总会在某时某刻浮出水面,像深海里来的幽灵,人们把这种幽灵定义为记忆。
那时她还是个刚出校门不久什么也不懂的女孩。
她爱他,虽然他已人过中年。他是个奇才,短短几年,创造了近乎于神话的商业奇迹。她跟着他在商海浮沉,她的每寸肌肤与思想都烙有他粗糙的指纹。他的十个指头有九个“罗”,一“罗”穷,二“罗”富,九“罗”难长久。人手上的指纹被人赋予了太多它们并不想承受的意义。
有时夜里醒来,月光浸着,她望着他那张熟睡的脸,那张在白日里决不会见着孩子般纯真酣然的脸,老是泪流满脸。这就是她爱的男人。她深深爱着的男人。她的每一个细胞都爱他。他是她的永远。是的。永永远远。
一想到他,她都要碎了呵。她是真的爱他,甚至希望他跌倒破产他身边所有的人都坞地离开他,这样,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呆在他身边,每一分,每一秒,直到天荒地老,直到来生来世。
她想,他也是爱她的。
虽然他并没在他最为风光的时候离弃那个与他放过牛种过田的结发之妻来与她签订一纸婚约。但这更让她对他敬重。她想她能等,就算等不着,也心甘情愿。爱是付出,是无怨无悔。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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