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esa,懒鬼!你要睡到什麽时候!」
那一年的春天,我进了高一,由於义务教育长达九年,我本来小学毕业就想出去工作,但法律不允许我如此。社会对单亲这种残缺家庭在各方面都很严酷,母亲很辛苦地维持家计,因此一年到头心情都很差。我经常被母亲打。
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有这样的体型,我常觉得很不可思议。大概是脑袋不好加上性格大而化之的缘故,不论是家人还是同学,我的措号总是在体积庞大的事物上打转。类似死肥猪啦、大象啦,男生还比较厚道,他们直接叫我胖子。
「真是的,几岁了还赖床?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忙?白天顾店也就罢了,晚上我还得去打工的地方上班,我警告你,下了课马上给我滚回来,不准玩什麽社团,听到没!」
我在母亲大骂声中像逃难一样地夺门而出。学校离我家很远,但经济不允许我坐电车这种奢侈品,所以我必须提早一小时徒步上学,还常常因为天候不佳而迟到。
这个世界对我而言,或许对所有人类而言,从来就没有公平的存在。
「teresa,我的午餐就麻烦你罗!咖哩面包两个。」
「啊,我的也是,我把我们要的东西都写在清单上了,不要弄错了。」
「动作快一点啊,不要说我们欺负你喔!是你自愿的嘛。」
我那区域的高中是男女合班制,每一到中午,我桌上便堆满了福利社采购清单。这是不知何时形成的习俗,通常习俗都带点暴力的成分,但是指使我的那群女孩子,总会留下几十块钱零钱,让我顺道买午餐。为了省下那些钱,我的确算是自愿跑腿。
「对了,胖子,我昨天在r街看见你妈耶。」
r街是t市的风化区,母亲在那里打工已久,虽然我从不知她在做些什麽。
「咦。我妈。?」
「浓妆豔抹的,好妖豔喔。喂,teresa,你怎麽也不学学你妈,至少说不定可以吸引一些男人喔?」说话的人是iriss,用军队的话来说,应该算是那群女生的领袖吧。
我沉默不语,结果她们反倒围了过来。「对啊,我们来打个赌,让teresa扮成她妈那样,去和男生告白,看会不会成功如何?」
「好主意耶!」
「喂,teresa,你会做吧?你不会让大家失望吧?」iriss兴致勃勃地侧头问我。
「。麻烦不要挡路。」
我因为脑子不好,所以讲话也总是很慢。我还来不及回答iriss,就听到後面传来冷冷的嗓音,我们才回过头,那个人已经默默穿过人丛,走到角落的位置上坐了下来。
我睁大眼睛,iriss等人也都倒抽了一口气。这个人会出现在班级上,实在是很稀有的一件事,他是班上成绩最好的男生,名字好像叫做john,我记不太起来,因为他一年到头几乎不曾出席,如果一年级的最低出席日数是两百天,那他决不会来两百零一天。
但是大部分的人,特别是女同学,都不会找他麻烦。我想应该是外型的缘故,在我贫乏的生活圈中,从来没看过像john这样的人,他的身材纤细、皮肤白皙,总是戴著一副银框眼镜,即使来了学校,也不参与任何团体活动,总是一个人拿著神秘的原文书坐在角落。那时我觉得,如果童话里的王子真的存在,大概就是像他那样子吧!
我和john的第一次交集,就在这样短短一句话中结束了。
「他为什麽都不来上课啊?该不会是在外面兼差吧?」
从那次之後,我无意间便常注意与john相关的讯息,他给人的神秘感,也让他经常成为班上讨论的对象。特别是那些满脑子告白交往的高中女生。
「兼差,做牛郎吗?」
「哎哟,我又没那麽说,不过他真的很神秘耶。我上次想跟他说话,他连理都不理我,竟然说什麽:『我现在很忙,如果没要紧的事请别打扰我』,什麽态度嘛!」
「就是这样才帅啊!喂喂,听说上次高年级的校花跟他告白喔。」
「喔喔,我知道这件事!听说王子大人拒绝她之後,还亲自拿著情书到她班上,把情书还给她,还说:『不要丢掉,翻过来背面还可以写笔记,下次记得用再生纸。』」
「噗,这什麽怪人啊!对了,上次二年级相扑社的社长也跟他告白呢!」
「真的?他不是学长吗?那john怎麽说?」
「他看到王子大人就马上扑过去,好像想强吻他,结果john闪了一下,他就撞到墙昏过去了。john还皱著眉头,一副搞不清楚怎麽回事的样子。」
不知从什麽时候开始,我开始养成作笔记的习惯,把听到、看到有关john的一切,都写在观察日记上。虽然这麽做,好像有点病态,但在严苛的生活现实下,这也是我这个小人物所仅能拥有的小小乐趣了。
第二次的交集是在高一下学期。我提著iriss等人的书包,像只笨拙的大象般跌跌撞撞赶回家顾店,因为她们放学後要和别校男生去唱ktv,觉得带书包很蠢,所以就要我先把书包带回家放。我一个人拿著六个大书包,经过家门前的河堤时还跌了一跤。
那时候的t市,还不像现在这样,到处都起了高楼大厦。有些地方还保留著空地和河堤,我家前面就是一片空草地,只是被人丢满了垃圾。
我在河堤上的马路停下脚步,因为我看见了john。
他一个人坐在河堤旁的石墩上,手上拿著看到一半的书,眼睛盯著前方,不知道在看什麽,看得很入迷。我也入了迷,一时手上拿捏不稳,书包咕咚一声,便往河堤滚去。
「啊!」我扑身去抓,但是已经来不及了。iriss的书包滚过草坪,眼看就要滚到混浊的泥巴溪里。但john的手却很快闪过我,替我抓住了背带,然後把书包放了下来:
「啊。谢,谢谢你。」
我向他道谢,john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他甚至连看都没看我,让我觉得他刚才的动作该不会是纯粹反射。总之他的眼睛仍然看著远方,一句话也没和我说。我看著他,决心股起勇气:
「那个,请问。你,你在看什麽?」
john的眼睛没有移开,我本来以为他大概不会理我了,他的冷漠果然名不虚传,但正当我俯身收拾掉落一地的书包时,他却忽然开口了:「工厂。」
「咦?」
「河岸那头的工厂,几年前还没有那麽多的。」
「啊,啊,是啊。这几年兴建得特别快,好像是。政府大力提倡的关系。」我听母亲说过。
「工业迅速发展,但相应的保护措施却没有跟上脚步,像这类的重金属工业,不要说废气检测值过低,排入河川的废水,也没有经过适当的分离处理,河川生态因此被破坏殆尽。这些水引到农田,会造成土壤污染,这又是第二次伤害,那天人类忽然从资本主义的光环中清醒,地球究竟变成什麽样子,恐怕早已回天乏数了。」
我愣愣地听著john的话,这实在不像是一个高中生会说的话,john这个人,和他的兴趣一样地神秘。
那之後他便再也没开口,我陪著他看了一阵,t市的天空灰蒙蒙的,即使是晴天也看不到全蓝的天空。我回头爬上河堤时,john却从背後叫住我,吓得我书包又掉了一地,他似乎很困惑地看著我,那一瞬间,我觉得他很像小孩子:
「你家是卖书包的吗?」
那天晚上,我在观察日记加上一笔:『x月x日,和john在河堤上说话,话题完全听不懂。』我想了一下,又加上一行:『其实john可能是很老实的人。』
隔天中午,我好不容易买完所有人的午餐,正坐在座位上喘气时,iriss却领著大批女生走到我面前,我惊讶地抬起头。
「喂,胖子,你昨天放学後去那了?」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我。我把你们的书包带回家。」
「不是这样的吧?我听到有人说,昨天傍晚看到你和john在一起。」
「啊。我。」我心中惊慌不已:「只是。书包掉了,他帮我拣。」
「那麽就是有了!真让人不敢相信!」我脑子不好,所以讲话很慢,别人总是很不耐烦,在我讲完句子前就打断我。iriss露出一副难以致信的表情,向周围的群众报以恶意的笑容,然後转头看著我:
「喂,teresa,没想到你和你妈一个样啊!」
「什,什麽意思。」
「我都看见了,昨天我们夜唱回来,你妈搂著一个男人,一面笑一面走进酒店耶。那个人应该不是你爸吧?你爸不是早就跟人跑了吗?」
我更为惊慌失措,老实说,我很少关心我母亲,她也不让我关心,我完全不知道她在做些什麽,甚至也没看过我的父亲。我张开口,却没办法把想问的问题化成语言说出来,只能愣在那里,从以前就是这样。桌上的东西被我扫落,包括那本观察日记。
「嘿,这是什麽东西?」有个女生把他捡起来,在我来得及阻止前翻了开来。一看之下便大呼小叫,还把同伴招了过去:「喂,你们看这是什麽?john的观察日记耶!」那群女生兴奋异常,我动手想抢回日记,却屈服在群众暴力下。
「我看看,『x月x日,听说john住在t市的某处,常和一对教授夫妇来往。』还有这个:『其实john可能是个很老实的人。』哈,teresa,你是间谍喔,写这种东西是要做什麽啊,该不会想对john做什麽坏事吧?」
「天呀,好变态喔!」
我觉得愤怒,又觉得脸红。但我不擅於用言语表达我的情感,只能急促地喘息著,没想到iriss把日记啪地一声阖上,然後对我笑了笑:
「那我们就成全她好了。胖子,你应该没忘吧,说要打扮成你妈的样子,和男生告白的事。既然teresa这麽喜欢john,就让你和john告白如何?」
我呆了呆,但iriss不容我反抗,她们七手八脚地把我往化妆室拖。有人问:「有人看到john吗?」,「他今天有来喔,好像在中庭看书。」她们不由份说地替我化上俗豔的浓妆,把我的制服脱掉,换上曝露又不合身的小可爱(真不知她们为何会带来学校),又把她们的戒指项鍊等一堆违禁品往我身上挂,然後押著我去中庭。
「拜托,不要这个样子。」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要反应,但已经来不及了。iriss靠近我的耳朵:「不要吗?那我把你妈的事和你写日记的事,告诉全班女生,那也没有关系吗?」
所以说,我厌恶班级这样的东西,从小就是。
「john,你现在有空吗?」
女生们围住了john,他还是看著没人懂的书,正看得专注至极。iriss叫了他三次,他才终於抬起头来,从镜片下审视她堪称美女的脸。「嗯,有事?」
「john,有人好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把你的一举一动都写在笔记本里喔,很令人感动吧。所以我们决定帮她一把,让她鼓起勇气和你告白,喏,teresa,快点过来呀。」
iriss装出甜腻的声音,那群女生把我往前搡,我窘得抬不起头,脂粉的气味薰得我眼泪直流,我看见john一脸面无表情地看著我,我几乎哭了出来:「那个,我。」
「笨啊,胖子,这时候应该说『我喜欢你,请你和我交往吧!』才对啊,快点说,难道要我帮你说吗?」iriss笑著看著我,她扬了扬手中的日记,还煞有其事地打开其中一页,作势要把他念出来。我大惊失色,只得握紧了拳头:
「那个,john同学,我,我。」我的脑子混乱,只能顺著iriss重覆过的句子:
「我喜欢。喜欢你!请你。请你和我交往好吗?」
周遭暴出前所未有的大笑声,还有女生笑得在墙上打滚。iriss满意地阖上日记本,我松了一口气,但也马上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什麽样子,我竟然在john面前,打扮得像个疯子,而且还跟他告白,我羞得连耳根都是红的,马上就背过了身。
「好啊,我无所谓。」
但john却忽然开口了,我无法反应,那群女生也无法反应。john从长凳上站起来,把手上的书盖上,然後走到我和iriss之间:「我说,我无所谓,交往就交往啊。」我目瞪口呆地看著他,周围的女生似乎也都吓呆了。他拉起我的右手,我愣愣地开口:
「等一下,john,我。」
「不是要交往吗?那我们就是男女朋友了,对吧?那走吧。」
「走,走去那?」我看到iriss那副大受打击的神情,但我比她还惊讶。
「一起去吃饭,现是午休吧?」
这是我与john数次交集以来,对话最多的一次。john拉著我的手往福利社跑,还问我要吃些什麽,但我完全处於心神丧失状态,john问了我几次,都没得到回答,於是他叹了口气,随手买了两个咖哩面包,然後就拉著我走回长廊。
「啊。那个,真的。真的很谢谢你。」
john把其中一个咖哩面包塞到我手里时,我才像触电般地清醒过来,我看著他把包装打开,还厌恶地看了一眼包装纸,斯文地小口小口吃了起来。
「谢谢我?」
「嗯。谢,谢你帮我解围。如,如果不是你那样说,她们,她们大概还会继续嘲弄我吧。所以。呃,谢谢你,不好意思打扰你,再见。」
我的声音还在发抖,一口气说完掉头就走。但我的手却被他拉住了,那张秀气的脸映入眼帘:「为什麽要走?你有急事吗?」
「啊,不是,但我害你说了那样的谎,我想你应该不想要再。」
「说谎?说什麽谎?」
「就是。和,和,和我交往的事。」我结结巴巴地说。
「交往?那是真的啊,我不是答应你了吗?」
我又恢复痴呆的表情。「可,可是,你。」
「你表白、我答应,我们就是男女朋友了,我记得电影都是这样演的不是吗?还是现在高中生有不一样的规则?啊,还是说你其实并不喜欢我,但是你又跟我表白。」john露出看到不会解的数学题时,困扰的表情。
「不,没有,我,我是真的很喜欢你!」我赶快说。
「那就好了,不过我也有事情要先声明。」
「什麽事?」我紧张起来。
「那个。怎麽说呢,就是。」他把手上的书提到後脑杓,有些难以启齿地抓了抓头发:「老实说,我没有和女性交往过,有些事情可能无法处理妥当,然後对交往的流程也不是很清楚,可能会犯许多程序上的错误。希望你能多担待。」
他的表情很严肃,一点都不像在开玩笑,活像第一天上工的职员,怕被老板责骂那样。我「噗」地一声,拿著咖哩面包哈哈大笑起来,印象中我从来不曾这样大笑过,从出生以来都不曾。「teresa?你在笑什麽?」他那皱眉头的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天晚上,我在观察日记上写下:『john真的是个很老实的人。』
从那以後,我的生活虽说不上翻天覆地,但也有了很大的改变。john虽然上课时常不知道去那,但午休时只要有来学校,一定会来找我吃饭,john在我身边时,iriss她们就不敢找我跑腿。倒不是john会阻止还什麽,他依旧很沉默,我们几乎没有多少交谈,只是他这个人,有种不怒自威的气质,让人望而生畏。
john没来学校的日子,班级里的欺负事件仍然不断上演。她们会加倍地嘲弄我,但是一想到有诉苦的对象,就连iriss那张过度浓妆的脸,似乎也变得可爱点了。
我的成绩一向很差,差到谷底的那一种,当然这也是她们嘲笑我的媒介之一,我知道自己脑子不好,不管我怎麽努力念书,还是没办法表现出好成绩,久而久之,我便连努力也不想了。这世界上,似乎有很多孩子像我一样,但师长从不会去探究背後原因。
有一天,john看到我在背英文单字,背得汗流浃背,忽然把我的手册抽了过去。「john?」我疑惑地看著他。
「你念念看这个字。」john指著单字本上的句子。
「我。我不会念。」
「不会念?」john挑了挑眉。
「嗯,我脑子不好,看到字没办法想到他的音,我只能记形状,然後再把同样形状的字母对到考卷上。但是常常会忘记,因为形状太复杂了。」我说。
john没回我的话,只是把单字本枕在膝上,若有所思地抚著下巴。
「我从以前就觉得很奇怪,你常常一整节课盯著同一页,还会用手去摸字的形状,一开始我还以为你是弱视呢。这样啊,没办法将书写的文字反应成语言资讯。」
他嘟嚷著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我觉得很汗颜,像他这种人,念起书来一定很快吧!我赶快把单字本抢回来,然後说:「对不起,因为我的脑子真的不好,所以我。」
「这不是脑子好不好的问题。不,这跟脑子也有关系,不过不是你所想的那样。没关系,我帮你问一问我的老师。」john语焉不详地说。
过了一星期的中午,班上正为即将到来的期中考而焦头烂额,john忽然把我叫出去,然後递给我一个大纸箱。我惊讶地打开来,发现里面全是录音带。
「这是。」
「课文和笔记的录音带,我自己录的。我帮你问过了,我的老师说,你的情况可能是大脑的语言区有先天性疾病,导致视觉语言和听觉语言无法串连,关於脑方面的研究,现在还有很多的谜,但是无法念出书本上的字,绝对不是你的错。不过这个毛病要治疗,以目前的医疗水准可能还办不到,所以只能先权宜处理。」
我听得一头雾水,但第一句话还是懂得。「你把。课文全都录起来了?」
「嗯,是啊,你看课本很吃力吧,但换成像讲话一样的方式,就没有问题了。而且我记得你的听觉记忆很不错,第一次听见的歌,马上就能跟著唱不是吗?」
「可是,这麽多。」我觉得自己的眼眶涩了起来。
「喔,这没什麽啦,反正我自己也要考相同范围,不过高中课本还挺无聊的就是了。何况你是我的女朋友不是吗?」john若无其事地说。
那之後,john又教了我很多方法,除了把课文录成录音带,他还教我如何用影像记忆的方式,让他深深烙印在脑海里。john甚至向学校申请,希望我能用听的方式答卷,但後来校方没有准许,毕竟在那个时代,特殊教育与特殊生的概念尚未被建立,像我这样的学生,通常都当作是不认真的笨蛋,直接被放弃了。
季节转换的很快,john好像越来越忙,一个月到校日没有几天,我和iriss都升上二年级,重新分了班,我还是倒霉地和她分在一起。而自开学以来,我都没有看到john,那个时候还没有行动电话这种东西,而我发现,我连他住在那里都不晓得。
「喂,胖子,又见面啦,以後两年还请多多指教啊。最近好像很得意嘛!怎麽样,被john抛弃了吗?」
就像john曾经和我说的,他从不试图打入班上的小圈圈。他和我说:『人类只要存在,就不会停止排除异己,他们必须把某些人群指为劣等,藉由蔑视那些贴上标签的人,来说服自己始终是优越的人。』这话很难懂,但我觉得自己越来越能体会。
开学一个月後,john始终没有现身,开在河堤上的忍冬花,如今都谢光了。那天iriss伙同隔壁班女生,把我的置物柜翻出来,把所有私密物品都晾在走廊上,还把john送给我的录音带一卷卷抽出来,丢在我座位上。
我气得要命,扑上去想打她,但是我的身手向来迟钝,公平竞争的结果,我被她们用扫把教训了一顿,右脚踝严重扭伤。而导师竟然以:『小孩子打打玩玩也罢,但要注意安全。』一句话带过这件事,完全没有追究什麽。
我在保健室疗完伤後,再也受不了,拿著空荡荡的书包夺门离校,回到家里打开门,却看到令我震惊的景象。我的母亲躺在店里的柜台後,而另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正压在她身上,而他们的对话令我无法相信,他们只是一般情侣。
「啊?teresa?你怎麽这麽早就回来啊?」
我咬紧下唇,什麽话也没说就碰地一声关上店的後门,然後用尽一切力气往前跑。
我也不知道要跑到那里,我只觉得,如果我一直跑下去,是不是就能逃离这一切的不公?为什麽我出生就只有母亲?为什麽我如此贫穷?为什麽我天生脑子就有问题?为什麽我不是个水蛇腰的大美女?
那年,我只有十七岁,我向上天提出我的控诉,却得不到半分回应。
我跌倒在工厂对面的河堤,一身的泥泞,我的制服在打架中早乱了,我索性脱掉外衣,把双膝抱在臂弯里,用尽毕生的力气开始哭泣。我越哭越起劲,直到连眼泪也乾涸,我还是觉得难过,而究竟在难过什麽,我却说不上来。
「teresa?」
有人在背後呼唤我,我心脏蓦地一跳,带著泪眼抬起头来。我无法形容我有多想念这个声音,我哽咽著开口:「john。!」
「你怎麽了?啊。该不会是在学校又有人欺负你吧?对不起,我最近事情实在很多,没办法一直到学校去。」john从我身後绕过来,我有种冲动,想要马上扑过去抱住他。但我才抬起头,就看见john身前推了一样东西,那是婴儿车。
「咦?」婴儿车里当然躺著婴儿,还是男婴。我心中开始胡思乱想,失踪很久的john、推著娃娃车的john还有说自己很忙的john,该不会。
「喔,你不要误会。这是我恩师的孩子。」john好像知道我在想些什麽,赶快说道。
「恩师?」我一呆,现在想起来,他好像的确常说到「我的老师」。
「嗯,我是孤儿,是他们夫妇抚养我长大。」他简短地说。我连忙说声「对不起」,忽然觉得很汗颜,因为我刚才还在为自己只有母亲而抱怨。
「那他们。」
「他们是生态保育的研究员,常常在世界各地旅行,所以没办法带著婴儿到处跑,常常托给我照顾。啊,他现在十一个月大,很可爱吧?」
john在娃娃车前蹲下来,把食指戳进男婴的手里,小宝宝很自然地握住,john微笑地看著,我从没看过他露出这种表情。不过那对夫妇还真特别,就算不能照顾,把小婴儿托给一个高中生,还是男性,这也未免太奇怪了。
「十一个月大,那。快周岁了吗?」
「嗯,是啊。但他是未足月的早产儿,发育比较慢一些,还不会走路,也还不会讲话,但是很乖,很好带。」john像个经验丰富的母亲般,捏著宝宝的手侃侃而谈:
「她是teresa,是我的女朋友喔。来,和teresa打个招呼?」
我忍不住莞尔,如果班上的人看见冰山般的john这个样子,恐怕会吓掉下巴吧!我又看了一阵子,忽然站直身来,走到john的身边,他也抬头看我。
「john,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没用?」
「嗯?」
「你、你是不是很同情我?像我这样的人,什麽事情都做不好。都学不成,而你却是不用念什麽书,就可以拿到好成绩的天才,像你这样的人,对我施恩是轻而易举的。什。什麽叫作挫折,你应该从来没体会过吧?」
john把手抽离宝宝的拳头,沉默地直起身来。我有点後悔说那些话,我知道john非常帮我,但不知道为什麽,我忽然觉得不能这样下去,有什麽地方出了错。
「teresa,你有梦想吗?」
过了一会儿,john忽然这样问我,把我吓了一跳。我一时答不出来,他也不等我回话,在河堤上坐下来。看著john,他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柔和,就像他在照顾宝宝一样,他以同样的神情望著蔚蓝的天空。
「我的恩师说,人类也好,动物也好,其他物种也好,虽然看似是独立的个体,其实彼此都习习相关。人类这种生物,不只存在於你与我之间,它存在在天空里、在大气里、我们双脚所站的土地里、每一棵树和每一株花里,甚至我们眼前这条泥泞的小溪里,每一个被称为人类的东西,是附著在这些事物上,才得以永续生存,」
他往下一躺,虽然这地方实在不是很适合躺著。因为河中的垃圾,每逢暴雨就会被冲到河岸上,再加上上游开发造成的泥沙淤积,因此堤上不仅泥泞四处,而且堆满了腐烂的垃圾。但john彷佛要连此一起感受般,把眼镜摘下来,假寐般地闭上眼睛:
「但是人类却开始侵蚀自己,我们肆无忌惮地猎补海里的鱼、砍尽所有的针叶林、开发举目所及的土地,甚至为了自己的乐趣,将人类以外的物种赶尽杀绝。看似人类坐拥了所有财富,但事实上,我们一点一滴侵蚀著自己的血肉,而毫无自觉。」
john的头发色泽很淡,静静地盖在贵族般的脸蛋上,我盯著他的随风飘散的浏海,一时看得呆了。他忽然睁开眼睛,用仰躺的姿态看著我,
「teresa,我想保护这些东西。我想大声疾呼地告诉这个世界,让他们来得及悬崖勒马,我想要让眼前这条小溪,重新和人类融合在一起,而不是被人类所吞噬,这就是我的梦想。」说完,他好像有点不好意思,翻身又坐了起来,
「或许你不以为然,但光是要为我的梦想起步,就遇到了很多困难。即使是像我的恩师这麽厉害的人,也不断地遭受到挫折,人有所求的时候,就会有所挫折而梦想越大,失落也就越深。这世上不存在没有挫折的人,除非他毫无梦想。」
我觉得我好像懂,又好像不太懂。但是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我的不安来自何处,眼前这个人离我太远,远到我无法企及,但我也有我的梦想。
「john,你。知道鳄鱼鸟吗?」我说。
「鳄鱼鸟?是指牙签鸟吗?」john果然见多识广。
「嗯,小时候和同学我去过一次动物园。经过鳄鱼池时,大家都吓得哇哇叫不敢靠近,但有一种鸟,就站在鳄鱼的嘴巴里,完全不怕鳄鱼。」
我静静地说,这大概是我第一次说话如此流俐,
「我觉得很惊讶,结果动物园的阿姨和我说,那种鸟非常弱小,但就因为它弱小,所以鳄鱼觉得他不构成威胁,吃掉也吃不饱,加上它只要依赖鳄鱼口腔内的残馀物,就能填饱肚子,鳄鱼还能顺便清洁口腔。而鳄鱼鸟更利用鳄鱼的威势,吓退他的天敌。」
我看著john,他皱起了眉头,耐心地问:「嗯,所以呢?」
「john,你是个好人,我、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你对我的一切协助,我。真的非常非常感激。但就因为这样,我才更不能做那只鳄鱼鸟,如果鳄鱼死掉,我就完蛋了。」
「你不是什麽鳄鱼鸟,我也不是鳄鱼。」
「不,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john,你或许没有感觉,但像你这样的人,其实是有很多特权的:你可以挥霍时间、可以不主动去交朋友、可以选择自己想做的事,即使大家讨厌你,想要你帮忙的时候,还是必须躲到你嘴巴里。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站起身来,我忽然觉得心情很清爽,用力吸乾了眼泪,在河堤上俯视著他。
「我想要靠自己活下去。john,这就是我的梦想。谢谢你让我发现它。」
john也抬头看著我,那一瞬间我才发现,以往我是用什麽样崇拜的视线看著他,而是如何地鄙视自己。我当然会被欺负,因为我一直在欺负自己。
「哈。对、对不起,说了这麽多,其。其实我刚才,才被iriss她们打,哭著跑来河边呢!我果然还是很没用。」
john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看著我,我很快就害羞起来。好在这时宝宝这时忽然哭了,john马上便跑了过去,我也跟在他後面,那个小男婴伸高双手,好像要人抱。仔细一看,他真的长得满讨人喜欢的,圆圆的小脸,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难怪john会这麽疼他。
「怎麽了,尿布湿了吗?还是饿了?」他一面把男婴抱起来,一面熟练地摇晃著。小宝宝把手贴到john的脸上,高兴地拍打著,很快又笑了起来,john也跟著笑了。
「好可爱喔。」我由衷地说。
「是啊,他很会笑,看到人就笑,特别是看到我。」john有些得意地说著。
我们正聊著,就听到一声轻微的『jo』的声音,原来是宝宝发出来的。我不禁拍起手来,笑道:「哎哟,不是说他不会讲话吗?他会叫你的名字嘛。」
没想到john竟然呆住了,盯著宝宝的脸看。小男婴还是手舞足蹈个不停,一面笑一面「jo」、「jo」地叫,john把头转向我,神情仍然很呆:
「他是真的不会说话。这是我第一次听他开口。」
「咦?什,什麽呀,这麽说来。他还不会叫爸爸妈妈,就学会叫你的名字了吗?哈哈哈哈,怎麽会这样子啊!」
「喂,你真的是在叫我吗?再叫一次,再叫一次,快点!」
john捏著宝宝的脸,脸上满是温柔的笑容。那是我记忆里最後的john。
那之後,john还是没有来学校。而我也开始履行河堤上的誓言,我自己找人替我录音,用john教我的方法,埋头努力念书,人一但有了目标,从前那些令我痛苦不已的排挤和嘲笑,竟都变得像苍蝇一样,显得微不足道了。
我也试著减肥,虽然进展缓慢,但是总是要踏出第一步。
高二结业的那一天,我第一次拿到全部及格的成绩单,带著雀跃的心情回到家里。那天目击那幕之後,我试著和母亲谈过,我发觉自己从前,从来没有试图了解我唯一的家人,而母亲也从未试图了解过我,我不懂母亲支撑起一个家,有多麽辛苦,但她也不懂我的心情和疾病。我们一直在极近的距离内互相错过。
「teresa小姐吗?有你的挂号。」
我在门口被邮差拦下,我从未收过挂号信,而且这封还是国际挂号。发信地是我没看过的怪国家(虽然这麽说很失礼),信很薄,我怀著忐忑的心情在门口拆信,那是john的笔迹,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信很简短,只有一行:
『我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做,所以不能再和你在一块,请自己保重。』
下面还附了p。s。:『祝你早日达成自己的梦想。』
我捏著信纸红了眼眶,却也同时微笑著。信纸後还附了一份资料,john用铅笔在上头写道:『这是我找到的特教学校入学资格,你可以参考看看。』我大略翻了一下,那是新设的特殊教育机构,而且特别针对我这种外表看不出,但先天有各种学习障碍、的学生,而且允许半工半读,还有奖学金。
我满怀感激的心情收起信封,我知道,我离自己的梦想不远了。
那天晚上,我在自己从未中断的观察日记上,添下最後一笔:
『x月x日,收到john的海外来信,也收到了未来。』
数年之後,我考到了动物喂食员的执照,被t市最大的动物园录取,找到了属於我的职位。有一回我经过鳄鱼池,看到了一只瘦小的鳄鱼鸟,正忙著舔舐鳄鱼的齿垢,连我接近都没有发觉。我在池边伫足良久,而後,终於会心地笑了。
─动物恋爱谘询番外 全文完─
动物恋爱谘询 雀鹰
我把头探出火车窗外,被一只鹰迎面撞上。
「啊!痛死了。」
因为那只鹰真的是直直撞上我的鼻子,而且是在我毫无防备之下,鼻子整个红了起来。因为鹰很快地拍高翅膀飞走,所以我也没看清楚凶手的模样,只依稀是只很漂亮的雀鹰,有著暗灰色的羽毛。只是雀鹰为何会跑到火车旁,实在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怎麽啦?」
我的友人问道,他正在看他的研究资料。我按住通红的鼻子,
「有只雀鹰撞我。」
「。你还没睡醒吗?」
「是真的!我刚打开车窗想看风景,就有只鹰飞过来撞我的鼻子!」我抗议。
「你还真受动物欢迎,你应该感谢撞你的不是一条龙。」
john说完,又低头看他的资料去了。我没好气地坐回包厢座位上,继续隔著车窗看风景,火车静静地驶离海岸,开始钻入翠绿一片的山林,我们已经进入距离t市数百公里远的北方山脉,夕阳柔和地照抚特快车厢的窗。远离尘嚣,我的心情一整个舒爽起来。
我和友人之所以会坐在这样的火车里,源自於不久之前的事件。john是一位生态保育学者,同时也是我的监护人,比起几乎是万能的友人,我是个再平凡不过的十八岁少年,唯一特别的一点就是我能和动物沟通,也因此经常无法分辨动物与人的差异。
就在几个月前,我经历了可以说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次生离死别,对象是一只墨西哥狼,那起事件,令我对与我同属同种的人类信心全失。我几乎无法重新回到人类世界,包括我现在念的那所高中。
『你打算永远都不和人类接触了吗?』
我在那个事件中受了重伤,身体的伤好了,但心里的伤却无法痊愈。友人试图劝说我去学校,事实上我也必须参与一场考试,才能升上三年级。但那天我坐著友人的车,才不过驶进t市,就开始觉得呼吸困难,难以言喻的恐惧感捕捉著我,一直到学校门口,我看著森然的校门,不堪的回忆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怎麽都无法踏进一步。
那天归途我高烧不退,直到john把我送回位在森林里的家,呼吸尚未受文明沾染的空气後,我才恢复健康。
『我。讨厌人类。』高烧中,我躺在放倒的助手席上,这麽对友人说。
『但你总不能一辈子都躲著吧?你自己也是人类,不是吗?』
『我宁可我不是。』
『可是我也是人类,你也要躲著我吗?』john微微苦笑起来。
我沉默下来,忍受著高烧与不适,望著我在地球上唯一的朋友。
『john和他们不一样。』我有些困惑。
『那里不一样?我也有鼻子有眼睛有嘴巴,人属人科人种。』
『我不知道。』
我在森林里躲了一阵子,友人恢复他忙乱的地球保卫生活。有一段时间我甚至以为,自己会一生就这样躲下去,但有一天,john出现在我家们口,手上来提著两大袋看起来像露营用具的东西,把其中一袋朝我扔过来。
『走吧,把你的换洗衣物收拾一下。』
『去那里?』我十分讶异。
『去北方山脉的saint franka,去避个暑,还有顺便露营兼渡假。』他这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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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和john踏上了两人第一次的长途旅行。友人替我挑了乘客最少的特快车包厢车位,让我在旅途中保持清静,我为此十分感谢他。
「看来似乎是鹰族一辈。」
我正想躺回座位上假寐,列车驶过一片大湖,我的座位下便传来声音。一只高大英俊的灰狼探出头,若有所思地凝视著窗外,我赶忙压住他的头:
「等。johnny,你不可以这样冒出来,被列车长看到就完了。」
「在下只是听见骚动,所以关心些则罢了。」灰狼又缩了回去。
「不是跟你说不要带他来了吗?」友人不满地说。
「你自己说,只要他肯戴项圈伪装成狗,就可以带的啊!你看他多委屈。」
我争辩著,一面伸手到座位下,安慰地抚了抚灰狼的後耳。johnny十分喜欢我这个动作,这只灰狼是我在那次事件中,意外获得的新朋友。他的名字,是我从监护人的姓名中截取而来,我和他的感情也与日俱增。
「可是,这里为什麽会有雀鹰。」
我才讲到一半,旁边窗子又是「碰」地一声,我吃惊地转过头,原来是刚才那只鹰又扑了过来,因为我关了窗,它就直接撞上窗户上,真的是直直撞上去。我目瞪口呆地看著那只鹰像卡通一样五官扁掉,然後顺著玻璃缓缓滑了下去。
「啊。!」我赶快把旁边的窗户打开,在鹰掉到铁轨上前把它拎起来。他好像昏过去了,我只得小心地把他捡进窗户里来。john终於也看到雀鹰的存在,拿下眼镜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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