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换源:

第1部分阅读

  作者:吴衣

  bsp;正文 引子

  (更新时间:2007…4…26 8:17:00 本章字数:430)

  我叫简洁,二十二岁,女,未婚。

  我的命不好,九岁的时候遭逢变故,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两个哥哥一个嫂嫂还有一个姐姐,全部在短短一年之内相继去世,自己也在一场高烧之后彻底失声,成了一个哑巴。

  幸亏还有苦哥。

  大哥去世不足半年,他就娶了我的嫂嫂,也成了我家新的顶梁柱。

  那时候,我觉得他乘人之危,简直就是天下第一大坏蛋,对他从来就没有好脸色。

  一年之后,改嫁的嫂嫂也因病去世,留下仅仅一岁患有先天小儿麻痹症的侄女丹丹和我相依为命。

  所有的亲戚都对我们这两个幸存者畏如蛇蝎,在他们眼里,我家已经成了灾难的代名词。

  别无选择,同时也是顺理成章,我和丹丹一起住到了苦哥家里,一住就是十三年,直到现在。

  如果不是因为一部叫做《鬼吹灯》的灵异小说,我永远不会想到自己遭遇的变故后面掩藏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真相。

  原来,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天灾人祸,有些事情本来就发生在我们的感知之外。

  正文 第一章 缘起

  (更新时间:2007…4…26 13:02:00 本章字数:2357)

  “鬼吹灯同人征文大赛,三万元现金大奖等你拿!”

  丹丹刚刚打开网,醒目的广告就毫不客气的闯进眼帘,想忽略都不行。

  三万元现金?

  和丹丹一起凑在电脑面前的我倒吸一口冷气,指了指那个广告,丹丹会意的点开了它。

  原来是有奖征文,是作为全国知名度最大的小说原创门户网站龙头老大的网举办的,要求引用在首发的灵异探险小说《鬼吹灯》的设定内容创作同人小说,优胜者将获得三万元现金的奖励,还能得到作品出版的机会。

  毫无疑问,这是个名利双收的活儿。

  三万元现金,那是多大一笔钱是个什么概念?

  家里有三亩土地,每年种两季农作物,一季水稻一季小麦,可以买三千四五,加上养鸡养猪,最多也就是五千出头,还不算农药肥料籽种和人工。

  苦哥在镇上开的石厂上班,敲大石头,累死累活每天挣五十元,一个月一千五,一年也就才一万八,还不算伙食,还得每天都不耽搁。

  三万,苦哥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旷工不生病不受伤,总之一分钱不花,得干上将近两年,要是换上家里的收入,得整整挣个六年。

  三十万字左右的同人小说,能费多大个事?

  没事的时候,我也写过小说,不久前还在申请了作者专栏,虽说没弄出个名堂,不过试试又何妨?

  当初家里发生变故的时候,我才读五年级,不得已辍了学,等到事情告一段落,我已经端上了苦哥家的饭碗,又成了哑巴,还成了小伙伴们排挤的瘟神,当然没有机会再去上学。

  苦哥本来是弄了钱准备送我去读聋哑学校,可是被我拒绝了,不是不识好歹,是我不想再让他操太多的心。

  那时候举目无亲,苦哥一手操办了我家的八台丧事,整个人变形得像是骷髅,走路都是跟鬼一样用飘的,那样子真让人担心他随时会散架散成一堆白骨。

  我对他的态度不知不觉的就发生了转变,毕竟我是一个小女孩,很容易被感动。

  要是换了个人,根本就不会在那个节骨眼上娶我的嫂嫂,更不会在嫂嫂死后照顾她有残疾的女儿和小姑。

  事实上,嫂嫂还没有过他的门就过世了,他们甚至没有来得及用婚事来“冲喜”,我们那个曾经显赫一时的家就已经彻底的支离破碎。

  据说,嫂嫂本是他的青梅竹马。

  这就够了。

  爱屋及乌也罢,补偿心理也罢,我都应该知足,又怎么能去奢求太多?

  后来,苦哥一直没有再娶,加上他的父母在三年内相继去世,他就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我和小丹丹的身上。

  他是初中生,当初的课本都还在,既然我执意不去上学,他也不勉强,就自己当起了老师,学生就是我一个人。

  等到小丹丹慢慢长大,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她行动不便,根本就没办法走上崎岖的山路去上学,何况学校根本就不收丹丹,原因当然莫须有。

  她和我一样,都是公认的不祥之人。

  于是,我又成了老师,学生就丹丹一个人。

  同样是“不祥之人”的缘故,加上身有残疾,我的年纪渐长,却根本就没有人上门提亲,于是我的终身大事就成了困扰苦哥的最大烦恼。

  今年开春,电信局连同电脑城举办“买宽带送电脑”活动,苦哥不声不响的去交了钱,成了这三阳湾第一个开通宽带的个人用户。

  “丹丹也长大了,家里太闷,该见识一下外面的精彩,上网去吧,那个世界不会有那么多的偏见和成见。”

  电脑这玩意儿苦哥也没学过,他们读书的时候还没有西部大开发这回事,三阳湾也还是个闭塞的山窝窝,根本就连电脑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不过好歹是初中毕业,他出山去买了几本网上冲浪的电脑这事也就没了什么神秘。

  qq,网站,游戏,玩玩而已,又不是当黑客,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含量。

  电脑就摆在丹丹和我的房间里,苦哥基本上不玩,丹丹玩的是游戏,而我,差不多就去网站看小说,看着看着觉得新奇,好像写书还可以签约还可以赚稿费,心动之下也就申请了作者开通了专栏。

  我写的是仙侠,胡编乱造的故事,并没有多少人看,不过无所谓,苦哥买电脑的本意就不是让我们网上赚钱,只是要我们散散心解解闷而已。

  更重要的是,他想我们在网上交些朋友,能网恋一回解决终身大事当然更好。

  不忍拂了他的好意,加上自己也有些好奇,我和丹丹都申请得有qq,也交了些网友,不过我找的大多是在认识的书友,丹丹找的就是游戏里的玩家。

  在好歹也混了两三个月,自己写故事也写了十来天,虽然菜鸟得不行,《鬼吹灯》的大名却也如雷贯耳,毕竟那是零六年最热门的小说之一。

  可惜我没看,从来就没有。

  鬼吹灯,灵异小说,听名字就是个鬼故事,肯定是荒唐无极限,尽是瞎掰,能有什么看头,何况我看小说时丹丹也在凑热闹,我可不想影响小孩子。

  她已经有十三岁快满十四岁了,正是年少求知的阶段,要是沉迷在无边的荒诞里去,那才真的是恐怖故事。

  “这么牛啊,看看,原型是个什么东西?”

  没等我盘算妥当,丹丹已经点开了《鬼吹灯》的连接,想了想我没有阻拦,都说好奇心能杀死猫,小孩子的好奇心更重还有叛逆心理,不要她看她肯定会偷着看,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让她瞅瞅,没准儿转身就没有了兴趣。

  “远古的秘密,失落的宝藏,神秘莫测的古墓……风水秘术,摸金校尉……切,原来是盗墓贼啊!”

  盗墓,地下冒险?

  写同人小说,那不是也要写与风水有关的盗墓行动,没实践经验耶,光是看着《鬼吹灯》瞎掰么?

  “小姨,你干吗笑得古里古怪的……呃,不会是要去找感觉吧,深山老林的去哪儿找古墓,你又不懂风水……啊,你不会打公子墓的主意吧?”

  正文 第二章 公子墓

  (更新时间:2007…4…26 23:38:00 本章字数:2500)

  三阳湾本来就是山区,地处云南和四川的交界,群山起伏,树茂林密,也有着很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公子墓就是其中的一个。

  正因为树茂林密山高皇帝远,解放前这里曾经土匪盘踞,那些家伙除了打家劫舍,还有一大爱好,那就是盗墓,在我们这儿叫做发丘,也叫作娼坟。

  不知道是不是三阳湾风水特好,这偏僻的地方居然有好多墓,当然年代不算太久,不过据说都是些有钱人的坟,陪葬品丰厚得很,那些土匪盘踞在这里,估计除了地势复杂,有众多坟墓来做第二产业也是原因之一。

  既然是风水宝地,土匪当然不止一股,其中最有名的是天宝寨的土匪,原因无他,只因为这股土匪的瓢把子是个女的,叫做刁娘子。

  “刁娘子”是这一带的叫法,其实就是黄鼠狼,不大,灵活得要命,能在树上纵越如飞,而且可以打洞,用这个名字来称呼一个人,那个人的秉性就可想而知。

  刁娘子最大的长处不是打家劫舍,而是盗墓,据说她鼻子特灵,地下有没有墓一嗅就知道,三阳湾的大多数坟墓都是她带人下的手,向来出手无空,传得是神奇无比。

  久走夜路必撞鬼,她在动公子墓的时候就失了手。

  公子墓在一个山坳里,那使节当然还不叫公子墓,一个乱石滩而已,谁也没料到下面还有个古墓,可是刁娘子就有本事嗅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术。

  指挥手下的兄弟干了一天一夜,好不容易挖到了墓室,刁娘子却突然下令收手,说是歇息的时候打了个盹儿,梦见个穿着红袍的公子哥,那家伙死皮白赖的求她,要她别毁了自己的房子。

  推想起来,这个公子哥自然就是墓室里的主儿,穿着一身红衣,没准儿是得了灵气修成气候,要不就是发生尸变成了传说中的精怪,反正一句话,这墓动不得。

  当时局势动荡,解放军已经开始剿匪,这三阳湾土匪的崩溃也就是迟早的事,大家伙都寻思着好好干上一票然后散伙避风头,找墓葬本来就不容易,这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有谁愿意半途放手?

  意见不合,加上人心涣散,刁娘子也镇不住场面,结果少数服从多数,到底还是把墓室给挖开了,不过很快就发生火并,天宝寨土匪全军覆没,刁娘子血透重衣披头散发的逃脱,却是疯了。

  疯了的刁娘子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一丁点儿的响动都能把她吓得没命的跑要不然就缩成一团,整天就在嘴里念叨着“红毛”“公子”“不要”之类的字眼,哪里还有当初女瓢把子的风采。

  奇怪的是七天之后刁娘子就没有了踪影,传闻她又回到了那个发生火并的山坳,就在墓室里开枪自杀,到底是和弟兄们死在了一起。

  从那以后,公子墓的字号不胫而走,别说一般的小老百姓,就是土匪都得绕着走,毕竟天宝寨的覆没是摆在哪儿的,山民大多迷信,土匪也不例外,就算没有那个什么公子,光是天宝寨的数十条人命就能让人却步。

  万一弄个鬼上身,那还不得霉死?

  后来剿匪部队开进三阳湾,剩余的土匪死的死散的散,很快就没了踪迹,不过公子墓那地方已经成了有名的鬼谷,据说每到月圆就会听到山坳里吵吵嚷嚷的热热闹闹,中间还夹杂着凄厉的惨叫和嘤嘤的哭声。

  总而言之一句话,那就是阴风惨惨的活地狱。

  再后来十年浩劫,一群城里来的红卫兵听了公子墓的诡异后一口咬定那是土匪余孽的盘踞点,还可能会是潜伏特务施放的烟幕弹,喊着“绷紧阶级斗争的弦破除一切封建迷信打倒所有潜伏敌人”的口号冲去了公子墓,结果……

  去了九个人,回来六个,还有三个女的踪影全无。

  回来的六个革命小将当天晚上就死了四个,全身发黑,肿胀得比僵尸还难看。

  剩下的两个,全部神经错乱成了疯子,就和当初的刁娘子一样,惊吓过度,就会念叨“红毛”“公子”什么的,第二天就全给送回城里去了,至于到底是死是活没有人知道。

  再再后来,文化大革命结束,改革开放,山里心思活络的人开始动起了发丘娼坟的心思,当然,打的是那些土匪的主意。

  都知道这湾里的土匪经常客串盗墓贼,想来应该手里有货,不过杀星高照恰逢改天换地的新时代,一个个都给镇压得永不翻身,那些东西肯定是藏了起来。

  藏东西的地方,最保险的当然就是坟墓。

  幸存的土匪给死去的兄弟下葬,多半会埋下相应的陪葬品,一来希望兄弟走个安心不找自己麻烦,二来是留条后路好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江湖应急。

  也就是说,这些个土匪的陪葬可能比那些古墓的陪葬还要来得丰厚。

  那时候的三阳湾,差不多是盗墓成风,听说漫山都是被掘的坟遍野都是乱丢的白骨。

  那种情况下,公子墓也成了重要目标之一,人们不约而同的怀疑那里其实是天宝寨土匪的藏宝窖,而刁娘子也只是装疯卖傻想要独吞财宝。

  终归是有人去了,人为财死,千古不灭的道理。

  去的是当时在三阳湾大有名气的一个发丘高手,带了两个弟兄,乘兴而去,却是败兴而归。

  据说,那里已经被洗劫一空,他们去迟了,除了白骨还是白骨,根本就没有宝藏的影子。

  一气之下,那位高手把墓里的棺材板抬了回去,说是手不空出,好歹也找个烧火的柴禾不是,还说鬼怕恶人,要不拿点霸气出来没准儿真会被不干净的东西给缠上。

  结果,不出三天,连同那个高手在内的三个家伙先后暴毙,全部双眼圆瞪死不瞑目,竟然是给吓死的。

  更恐怖的是他们的婆娘先后失踪,有人看见她们是去了公子墓的方向。

  这下子算是闹大了,派出所,刑警队,还专门从上面调来了专家,好一番折腾,除了又在公子墓发现三个盗墓贼婆娘的尸身之外一无所获,案子到底结了没有谁也不明白。

  不过严打就此开始,三阳湾里的盗墓之风就此打住,而公子墓算是彻底的成了恐怖的代名词,大人哄小孩的时候都会说:“再不听话,就把你扔到公子墓去!”

  明白了《鬼吹灯》的主题,我第一个想到就是公子墓。

  要是到那儿去溜达一圈,亲身体验地下探险的刺激,写出来的同人小说会不会在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三万元现金大奖?

  传说虽然恐怖,毕竟是添油加醋的传说,我才不信真的有什么红毛公子!

  正文 第三章 夜半莫读鬼吹灯

  (更新时间:2007…4…28 0:41:00 本章字数:2410)

  “倒斗四大探险分支,摸金门、搬山门、卸岭门、发丘门。又被称为摸金校尉、搬山道人、卸岭力士、发丘将军。有称‘发丘有印,摸金有符,搬山有术,卸岭有甲’……”

  已经夜深了,我还在电脑前看《鬼吹灯》的资料,因为我已经决定要写这个同人小说,偏偏又对风水盗墓一窍不通,也没有看过《鬼吹灯》,想睁着眼睛说瞎话胡编乱造都不成。

  先去看了看《鬼吹灯》的小说目录,密密麻麻一大篇,整整二百三十四章足足四百二十多万字,要从头看到尾可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何况还有一百多章是需要掏钱付费的vip章节,向来看白书的我压根儿就没有打算看。

  只是用《鬼吹灯》的设定内容创作同人而已,又不是写续集,还不能用原著里的主要人物作主角,没必要把原著看得明明白白吧,大致的东西搞清楚就行了。

  所以我才进了《鬼吹灯》的专区,想把原著的世界设定门派流传什么的摸个大概,然后才好构思如何动笔,没想到……

  我渐渐的陷进去了。

  一个诡异的世界,远古文化,神秘的古墓,惊险的盗墓生涯,稀奇古怪的机关……

  好像都是瞎掰,又好像有条有理有章法,难道说真的有那么不可思议的人和事还有物?

  以前觉得本地的一些灵异传说根本就是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连篇鬼话,可是连上《鬼吹灯》一看,似乎大有玄机。

  那些盗墓的土匪,介于绿林和掘丘之间,找到墓就盗墓,找不到墓的时候占山为王打家劫舍,不就是活生生的卸岭力士,四大探险分支之一?

  卸岭力士这一派找墓主要用鼻子闻,传说中的刁娘子不就是用鼻子一嗅就可以断定有没有墓?

  《鬼吹灯》上说他们长期被蒙人追杀,以至于淡出中原,有谁能断言他们没有混迹在大西南的崇山峻岭之中?

  我们这儿把盗墓叫做娼坟或则发丘,似乎又和探险四大分支的发丘将军拉上了关系,这究竟是巧合还是另有渊源?

  古墓里碰上的僵尸或者恶鬼叫做大粽子,还有白凶黑凶之分,那刁娘子她们遇上的会不会就是长红毛的大粽子?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专区里居然还有小说中描写的种种奇物的图片,一个个清晰真实,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弄虚作假的迹象。

  难道说,除了我们为了衣食而忙碌的生活,真的还有另一个神秘诡异的地下世界?

  游走不定的目光很快就被摸金符的图片吸引,那个实物照片和其他图片一样非常清晰,介绍也说得非常清楚,那是摸金校尉特有用来避邪的护身符。

  所谓“摸金有符”,指的就是那玩意儿。

  弯勾似的东西,一寸多长,乌黑锃亮,坚硬无比,还刻了两个篆字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飞虎纹,根部锁了一圈金线,可以挂在脖子上当饰品,据说是用穿山甲最锋利的爪子制成,非常的神奇。

  我被它吸引的缘故却不是它的神奇,而是看上去非常的眼熟,似乎经常见到来着,对了,丹丹就有那么东西,不过是乌漆嘛黑的,根本不像网上形容的“黑水晶一样”。

  丹丹因为小儿麻痹症腿脚不便,经常在家里闷坐,苦哥为了给她解闷就送了他那个玩意儿,她就经常用来雕东西玩,别说在豌豆黄豆这些小东西上雕花跟切豆腐似的,就算在石头上刻字也能入石三分,的确非常的锋利。

  如果它真的是摸金符,苦哥怎么会有这传奇般的东西?

  难道说,苦哥也是个倒斗(《鬼吹灯》里盗墓的暗语)的手艺人?

  他对自己的身份秘而不宣,倒是有些像专区里介绍的卸岭力士,可是他又怎么可能会有摸金校尉的视若性命的护身符?

  怔怔的想了半天不得要领,本来想从丹丹那儿把东西拿来和网上对照一下,可是丹丹早就睡了,实在没必要去吵她。

  这种事也就是胡思乱想的那么瞎扯,巧合而已,根本就当不得真,我总不能拿着那个像是摸金符的东西跑去问苦哥是不是卸岭力士的传人有没有为了护身符谋害摸金校尉。

  发了一阵子的呆,我摇摇头清醒过来,莫名其妙的有些期待,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小说里到底写了些如何精彩的诡异传奇。

  迅速进入《鬼吹灯》小说阅读界面,我正式走进了《鬼吹灯》的灵异世界。

  引子,白纸人,鼠友……

  仅仅开了个头,我就被吸引住了,看第三章荒坟凶尸的时候,心居然悬了起来,一个劲儿的替那个遇到僵尸的大烟鬼担心。

  “还满有意思的嘛,瞎掰得有水平!”

  突如其来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冷不丁的吓了我一跳,不过不用回头,听到随之而来的一声“嘎嘣”我就知道是谁来到了后面。

  只能是丹丹。

  丹丹喜欢吃炒豆,胡豆豌豆黄豆都喜欢,经常炒熟了当零食,嘴里老是咬得嘣啊嘣的,总安静不下来。

  “你怎么起来了?有事还是小姨吵到你了?”

  我没有回头,只是随手拉开挂在线上的qq,随便点了出个聊天模式的空白框出来,把我的问题漫不经心的打了出来,当然没有点发送。

  丹丹和我住的一间屋子,本来是要方便照顾她,不过她向来乖巧,我实在没什么好照顾的,现在也不过是随便问问罢了。

  “哪有什么事啊……只是模模糊糊的闻到生人味,有些嘴馋,只好起来转转……你吃不吃点?”

  丹丹的回答有些含含糊糊,似乎没有睡饱,不过中间夹杂着的“嘎嘣”声倒是脆生生的,我又好气又好笑,想来这丫头真的睡迷糊了。

  “什么生人味,你又不是这个百年尸魔……”

  显示器上的话还没有打完,我突然停住了所有的动作,因为身后的丹丹已经把手伸到了我嘴边,手里拿的居然不是豌豆胡豆也不是黄豆,而是一截白森森的指骨。

  她问我要不要吃点的东西,居然不是她喜欢的豌豆胡豆黄豆,而是白森森的骨头!

  心腔子蓦地一缩,我斜眼一瞟,身后的人弯着腰凑在我颈边,伸着个脖子专心的看着显示器,因为角度问题我看不清她的面目,可是她分明穿着一身宽大的青衫。

  没错,就是长可及地的青衫,那种只有死人才会穿的寿衣。

  正文 第四章 梦魇

  (更新时间:2007…4…29 0:19:00 本章字数:2533)

  见鬼了!

  ——这是我的第一个念头。

  难道这就是书上说的大粽子?

  会说话的粽子,半夜三更莫名其妙的从我背后无声无息的冒出来,就为了和我一起看《鬼吹灯》?

  那也太荒唐了。

  从小到大,鬼故事听了不少也在书上看了不少,可是我不相信有鬼,因为我从来没有看到过。

  庄稼人,半夜三更看田水什么的是常事,走夜路过坟地也很寻常,我就从来没有遇到鬼啊僵尸之类的东西,想见识一下也没机会。

  这下好,我才决定写个灵异小说才盘算去公子墓找点感觉,它居然摸上门来了。

  我当然是不怕,可是屋里还有个丹丹,到底是小孩子,我可不敢担保她也不怕,何况这个鬼会说话,很可能上了丹丹的身,也就是传说中的附体。

  不管怎么样,先要看个明白。

  我一反手就抓住了伸在我面前请我吃骨头的手,然后飞快的回头,正好和丹丹惨然变色的脸打了个照面。

  “咝……好疼哦,小洁你这是干吗?”

  不知道是常年干农活还是别的原因,我的手劲非常的大,就是小碗粗的竹子都能直接捏破,丹丹的手被我狠狠一握,不管她是不是鬼上身都受不了。

  我当然不可能搭话,目光却直直的望进她的眼睛,传达的意思直接了当,没有一点含糊。

  “你是谁?”

  我是哑巴,却不会哑语,也不知道是彼此太过熟悉还是有心灵感应,苦哥和丹丹都可以直接解读我的眼神,我要说的话他们能理解个八九不离十,现在我就是要用眼神来求证丹丹有没有被不干净的东西附体。

  “放手小洁……你弄疼我了,看我不告诉你哥……”

  心里又是一寒,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这个声音根本不是丹丹的,不过我同样熟悉,它就藏在记忆的深处。

  是嫂嫂的声音,也只有她才叫我小洁。

  心神恍惚了一下,丹丹的脸已经凑近了一些,分明就是当初嫂嫂那憔悴的模样。

  “小洁,你干吗欺负我,还嫌我不够辛苦么?”

  嫂嫂的脸惨兮兮的笑了一下,看上去非常的古怪,却是嘴角裂开,一直延伸到了脑后。

  随着那古里古怪的一笑,她脸上的皮肉开始迅速掉落,转眼间就露出了森森白骨,眼睛也骨碌碌的掉落,眼眶一下子成了两个黑乎乎的窟窿,紧接着就是“咔嚓”的一声脆响,在这寂静的夜里听起来分外的惊心动魄。

  我在紧张之下不知不觉的加大了手上的劲道,紧攥在我手里的那只手居然给我硬生生折断了。'手机电子书 bsp;手上的感觉不对,不用去看也能猜出来是攥了截白骨,明摆着的,身后这个“嫂嫂”已经变魔术似的成了一具骷髅,白骨架子套着件宽大的寿衣,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冷冰冰的寒意似乎成了实质化的东西,无孔不入的包围着我,我没有尖叫的意思,只是想伸手捏碎这个白骨精的每一根骨头,但是我全身僵硬,连根手指头都动不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坐在椅子上保持着回头的姿势,傻傻的看着这个诡异的骷髅。

  先前为了求证丹丹的身份,我是盯紧了她的眼睛,这会儿“丹丹”变成“嫂嫂”,又由“嫂嫂”化成骷髅,转变太快,连我的目光都没来得及抽离。

  那黑洞洞的两个眼眶,就像两个无底的深潭,不止我的目光,就连我的心神都陷了进去。

  我心里很清楚很明白,可是我动不了,就像是在做一个无法醒来的噩梦。

  两个黑洞洞的眼眶慢慢扩大,那是错觉,我知道是骷髅慢慢的逼近了我的脸。

  很奇怪,本来它就是凑在我颈子旁边,我一回头就和它面对面,可它就是还有向我逼近的余地而且一直在毕竟逼近老是没个完结。

  也许,它要的就是这个“逼近”的过程,好让我的恐惧不断提升?

  耳畔传来刺耳的声音,似乎这个骷髅在不断的磨牙,然后还有液体滴在地上的嘀嗒声,下意识的就想象出鲜血一滴滴落到地上的恐怖场景,我真不明白了,它这是馋得要命想吃人还是想告诉我什么?

  难道它成了骷髅就不能说话,或者我是什么新时代转世的唐僧?

  这关头还能想这些,我都有些佩服自己,看来我真的有写小说当作家的潜质,问题是——

  要啃要杀来个干脆行不行,婆婆妈妈搞什么名堂!

  正在恐惧和烦躁交织闹得水深火热的时候,突然“叮”的一声响,然后眼前白光一闪,近在咫尺的骷髅突然就没有影子。

  眼睛眨巴了几下,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恢复了行动的能力,刚才那阴冷僵硬的感觉似乎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跳起来满屋子转了一圈,门窗完好,寂静无声,没有穿寿衣的大粽子,也没有什么白骨精,丹丹也在床上睡得香香的,根本就没有鬼上身的任何迹象。

  梦么,好端端的我怎么会做这么一个见鬼的梦?

  回到电脑面前,我才发现椅子的扶手已经断了一截,那是被硬生生掰断的,毫无疑问,被我当作鬼手折断的就是它。

  是梦游还是梦魇?

  明明在看《鬼吹灯》,我怎么就会睡了过去?

  难道真的被鬼迷住了,真正鬼上身的是自己,或者是鬼遮眼看到了看不得的东西?

  那我又怎么会在最后突然惊醒?

  乱七八糟的疑惑纠缠不休,我下意识的低头,突然发现胸前贴身悬挂的鸡心项链不知怎么的出现在衣裳外面,而且那个可以打开的鸡心坠子已经弹开了。

  这坠子里面没有镶照片,却有拇指指甲那么大的一块玻璃,算是个小小的镜子,打开就可以照照脸化化妆什么的,很方便。

  记得是听到一声“叮”才清醒过来的,那不就是鸡心坠子弹开的声音?

  这坠子是苦哥送我的东西,难道会是一件可以驱邪镇妖的宝物,就像丹丹用来玩的那个“摸金符”?

  可是,在鬼吹灯专区里好像没有看到有这么个东西啊。

  刚刚想到《鬼吹灯》,电脑的音箱突然发出一阵阴风惨惨的怪笑,还伴随了“咔嚓咔嚓”的骨节摩擦声,那动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龇牙咧嘴的骷髅架子。

  抬头一看,电脑的显示屏上赫然跳出个披头散发的鬼脸,血肉模糊不说,头顶还牵出根灯芯燃着碧绿的鬼火,两只眼睛都掉出了眼眶,就几根血丝吊着一抖一抖的,偏偏眼珠子还会动,上上下下的一转,直愣愣的就盯上了我。

  “终……于……找……到……你……了……”

  正文 第五章 灯丝小狐

  (更新时间:2007…4…30 15:05:00 本章字数:2827)

  “小狐,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我恨恨的在电脑上打出我要说的话,然后重重的点了发送。

  “鬼吓人,笑死人,人吓人,吓死人”,这话,是苦哥告诉我的。

  事实的确如此,刚才我本来就已经绷紧的神经再度紧张,要不是以前见过这恶心疤瘌的鬼场景,只怕我一冲动就把电脑给砸掉了。

  这电脑连同宽带一共用了四千二百三十八块钱,真要给砸了,还不得心疼死。

  就在先前那如同梦魇的恍惚中,我莫名其妙的点开了qq聊天并接受了场景邀请,那个吓人的惊魂鬼脸就是好友小狐设置的个性场景,恶心死了。

  她是我在结识的书友,也在写小说,似乎混得还不错,我写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她给设计的封面。

  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个“灯丝”,嗯,就是《鬼吹灯》的狂热粉丝,一张嘴就是“大粽子”“倒斗”什么的,“用胡大的名义发誓”“看在胡大的份上”更是成了她的口头禅,简直是彻底走火入魔没救了。

  估计她是个大学生什么的,很骄傲,开始可没有打算交我这个朋友,不过在介绍《鬼吹灯》却被我不客气的拒绝以后,她就牛皮糖一般缠上了我,那个封面也是算是她拉拢我的手段之一。

  也许,在她眼里《鬼吹灯》真的值得崇拜,就像佛教弟子对原版《金刚经》的态度一样,而我对该书的断然拒绝显然让她受到了不小的刺激。

  “衣衣,好像脾气不好哦,在干吗呢?”

  衣衣是我的网名,没别的意思,我就觉得自己像是被一件被遗忘的衣裳。

  “撞鬼了,都是被《鬼吹灯》害的。”

  这次小狐的回应是一连串的“哇”,不用连接视频都能想象她吓掉下巴的样子。

  “终于看《鬼吹灯》了?太棒了,真的很精彩是不是?没骗你吧?那里面的大粽子可好玩了,老吓人的……对了,你是不是给吓傻了?还撞鬼呢,是入魔了吧?嘻嘻,胡八一大大就是猛,厉害!”

  一连串的话咋咋呼呼的蹦出来,不愧是大学生,打字比我快多了。

  其实为了我的网恋苦哥专门给配置了摄像头,也配了音箱和耳麦,小狐完全可以接通视频后直接说话的,不过她知道我不能说话,所以一直都用打字的方式聊天,算是对我的一种尊重。

  这也是我把她当朋友的原因之一。

  她对《鬼吹灯》的推崇真的到了狂热得近乎痴迷的地步,本来我是有些反感的,不过为了征文比赛去鬼吹灯专区看过之后,算是大概明白了她的热情从何而来。

  异军突起的盗墓兼灵异小说,写的是几个摸金校尉(自命正统的盗墓贼)通过风水秘术发掘古墓的诡异经历,探险、寻宝、猎奇、悬疑、考古、墓葬融为一体,惊心动魄,曲折离奇——

  这样的小说在网上连载,可以说开创了一个新流派,想不红不火都不行。

  网签约,点击超过一百六十万,三万多人收藏,各大网站相继转载,点击大多名列首榜,实体友见面的问候都成了“今天你吹灯了没有”,其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说实话,这种半真半假的瞎掰迎合了很多年轻人的猎奇心理,本来嘛,他们生长在和平年代的大都市,年轻的心不安分的蹦啊蹦,可是又没条件潇洒走天涯,只好在别人的冒险故事里体验一把,精神上刺激一下过过瘾也好。

  由喜欢而崇拜,由崇拜而痴迷,再正常不过。

  就这么着,《鬼吹灯》男主角胡八一不知道成了多少年轻人的偶像,小狐也不过是个大学生,迷上她的胡大不足为奇。

  把自己看了《鬼吹灯》之后的梦魇简单的告诉小狐,她立马反应,说我屋里肯定有不干净的东西,被字灵诱发给我撞了个正着。

  按她的说法,《鬼吹灯》一文是灵异奇谈,文字本身就带有超自然能量,就是所谓的字灵,相当于道教的符咒和佛门的印记。

  加上有那么多人追捧,只要每个人相信那么一点点,意念的凝聚力百川归海聚沙成塔,完全可以造出一个灵异世界,《鬼吹灯》因此拥有了沟通阴阳的力量完全可以理解。

  既然能够沟通阴阳,我屋子里那个未知的东西自然会被《鬼吹灯》的能量吸引,不知不觉中现形就毫不奇怪。

  她的说法有些牵强,不过勉强可以接受,毕竟《鬼吹灯》的火爆摆在那儿的,据说现在点击超过六百万,还打算拍成电影,没准儿狂热的灯丝们真能赋予它神秘的能量。

  “你不是不看《鬼吹灯》么,怎么这回转性了,不会是失恋了要去找大粽子自杀吧?”

  没等我回过味儿来,小狐又嚷嚷开了,懒得和她废话,我把同人征文的事情一说,结果她来了个晕倒的表情,让我好一阵郁闷。

  “那需要实践哎傻大姐,你以为编故事哪?没有经验怎么能写出高潮怎么能勾引读者怎么能诱惑编辑?别做梦了,三万元现金不是那么好拿滴!”

  “实践经验还不简单,找个坟墓进去逛一趟,自然就会有感觉了!”

  “无语!倒斗不是请客吃饭,哪有那么轻松?你懂风水么?你会武功么?你有装备么?你知道墓室结构么?你有搭档么?你懂什么叫鬼吹灯么……”

  “得了,真啰嗦,不就找个墓吗,我们这儿就有,现成的!”

  “不是吧,现成的……这也能将就?衣衣啊,我给你说,要找感觉得去那些个古墓里找,最好是要没有动过的,深藏在地下的,陪葬多多的,最好还要有大粽子的……”

  “那还用说,十全十美,惊险恐怖尽在公子墓!”

  “吹吧你……哎,公子墓?你们那儿真的有个公子墓?说说看说说看!”

  费了我好一番劲,手指都打酸了,总算把公子墓说了个大概,没想到小狐当即发过来一个骷髅和一个跳动的红心,然后理直气壮理所应当的宣布:“等等我,我也要去!”

  我吓了一跳,没好气的回复道:“开什么玩笑,我去找感觉你凑什么热闹?”

  “废话,我也去找感觉,别忘了偶也在开了专栏!而且,你一个小姑娘跑古墓去多危险,听你形容里面可是有尸煞,就是那个红毛大公子,很危险的!看在胡大的份上,偶得来保护你!”

  一听就知道这个灯丝处于亢奋状态,连“偶”都蹦出来了,听着都头疼。

  “没搞错的话,你还在读书吧?没事添什么乱!”

  “我偷跑就是,小意思!后天,不,明天晚上来金江火车站接我,对了,我还要带我哥来!悄悄儿告诉你,他可是如假包换的摸金校尉,绝对正宗!”

  三不管的做出决定,小狐的头像一下子暗了下去,看来是怕我推托,干脆来个斩立决,溜了,早知道当初就不告诉她我家在什么地方。

  这下好,无端端的多出来个要保护我的保镖,不,两个,还有个居然是书上瞎掰出来的摸金校尉!

  难道《鬼吹灯》真的成了气候,让里面那些诡异神秘的东西都跑到了现实世界?

  ——也就是所谓的“沟通阴阳”?

  苦笑一声我刚想叉掉聊天对话框和网页,眼角一斜目光已经下意识的瞟向了门口。

  门悄悄的开了,一个人影轻轻的“飘”了进来,无声无息,宛若幽灵。

  正文 第六章 苦哥

  (更新时间:2007…5…1 13:43:00 本章字数:2593)

  一下子从电脑前弹了起来,我二话不说就扑了上去,狠狠一拳砸向那个人影的脑袋,如果让丹丹来形容,她肯定会说“被踩着尾巴的叮当跳起来咬人似的”。

  叮当是家里的小狗,凶得要命。

  可能真的受了《鬼吹灯》的影响,我下意识的认同了“屋里有不干净的东西”这个论断,而所谓不干净的东西,说白了就是有鬼。

  半夜三更,无声无息,走路都是用飘的,不是鬼还能是什么?

  先下手为强,我可不想再来一次梦魇。

  大概我的反应太过激烈,进门的那个人影似乎吓了一跳,抬起头来露出一脸的惊愕,那张脸却是无比的熟悉。

  坏了,是苦哥,老是这样,走路都跟鬼一样飘啊飘的,用丹丹的说法就是“非常倩女幽魂”,也不知道是不是当年给我家操心留下的后遗症。

  房门本来就是虚掩的,不论是我还是丹丹都没有闩门的习惯,而苦哥半夜三更进我们的房间是习以为常的事。

  都怪《鬼吹灯》,给迷住了,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眼看拳头就要把苦哥那张削瘦的脸砸成苦瓜,他身子一侧斜斜的往前踏了一步,我那自以为会打个正着的拳头不知怎么的从他耳畔擦了过去,根本就是砸了个空。

  这一扑本来就去势汹汹,没料到落到空处,苦哥又恰到好处的往前踏了一步,我等于是一下子扑到了苦哥的怀里。

  “简洁,你干吗呢,晕灯了吧,干吗打我?”

  还别说,真的晕灯(我们这边的方言,相当于昏头啊迷糊之类的形容)了。

  本来是绷紧了神经,发现是苦哥而且没有误伤突然就松懈下来,人又撞在了苦哥的怀里,胸前的坚挺紧压在他的胸膛上,酥麻的奇异感觉如电流通过,脑子里更是乱作一团,不晕才怪。

  偏偏苦哥在这时候开口说话,两人之间本来根本没有距离,他一张嘴温热的气息就喷在我耳垂上,加上怕惊醒丹丹自然而然的压低了声音,本来就显得亲密的耳语更是多了几分暧昧。

  全身一阵颤抖,我整个人都软了,身子不由自主地往下滑,刚才一拳打空从苦哥耳畔擦过的手本能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