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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阅读

作品:娜娜|作者:苍银风|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0 21:59:01|下载:娜娜TXT下载
  太迟付一些,她也无所谓。在奥斯曼大街那套凌乱不堪的住宅里,是她应付了许多债主,组织了体面的撤退,挽救了一些残存的东西,她总是对债主们说,太太出外旅行了,从来不告诉他们她的去向。由于害怕被人跟踪,她放弃了来看望太太的兴趣。然而,今天早上,她来到勒拉太太家,是因为出现了新情况。昨天晚上,一些债主来了,他们当中有地毯商、煤炭商、洗衣妇,他们提出可以放宽还债的期限,甚至说可以借一大笔钱给太太,只要太太回到她的住所,做事聪明一些。姑妈转达了佐爱的话,说这件事情背后,很可能有一个男人在出谋划策。

  “绝对不行!”娜娜愤怒地说,“这些商人真卑鄙龌龊!难道他们以为我得卖身来还他们的债吗!……你知道,我宁愿饿死,也不欺骗丰唐。”

  “我也是这样回答他们的,”勒拉太太说道,“我的侄女心肠太好了。”

  然而,娜娜更恼火的是,她听说“藏娇楼”被出卖了,是拉博德特以低廉可笑的价格为卡罗利娜·埃凯买下的。她对这帮人特别气愤,她们虽然装腔作势,其实,她们是真正的婊子。

  嘿!一点不错,她比她们所有的人都好!

  “她们可以吹牛,”她下结论道,“但金钱永远不会给她们带来真正的幸福……况且,姑妈,这帮人是否还活着,我都表示怀疑。我现在生活得太幸福了。”

  就在这时候,马卢瓦太太来了,她戴着一顶奇形怪状的帽子,帽子的形状只有她自己说得出来。她们再次见面,大家都很高兴。马卢瓦太太说,以前她对大场面感到有些不自在;从现在起,她可以不时来打打牌了。她们又一次参观房子;在厨房里,她们看见女仆在烤鸡上浇卤汁,娜娜当着女仆的面,说要节省开支,雇个女佣人花费太大,她想自己操持家务。

  小路易出神地看着那台烤肉器。

  这时听见一阵说话的声音。丰唐领着博斯克和普律利埃尔进来了。大家可以入席了。汤已经端上桌子了。这时娜娜第三次带领客人们参观住宅。

  “啊!孩子们,你们住在这里真舒适!”博斯克再三地说。他是在说客套话,奉承一下请客的主人,因为归根结蒂,他对自己所说的“窝”的问题毫无兴趣。

  进了卧室,他的恭维话说得更动听了。平常,他把女人视为畜生,他一想到一个男子汉受到这样一个肮脏的畜生的约束,而这种事也可能在他自己身上发生,他内心就很气愤。这是唯一能引起他愤怒的事,因为他总是像醉汉那样,用蔑视的态度来看待世界上的一切。

  “啊!这两个人,”他眨着眼睛说道,“他们瞒着大家筑了这个安乐窝……说实话,你们做得对。他妈的!我们以后常来看你们,这倒是挺有意思的。”

  当小路易骑着一把扫帚进来时,普律利埃尔冷笑道:

  “啊!这个孩子已经是你们两个人的了?”

  这句话似乎很逗人。勒拉太太和马卢瓦太太笑弯了腰。娜娜不但一点没有生气,反而温情地笑了,她说小路易不是她与丰唐所生,非常遗憾,为了孩子和她自己的幸福,她宁愿这是事实;但是他们将来也许会再生一个孩子。丰唐做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一下抱起孩子,还模仿他牙牙学语,逗他玩。

  “这没关系,他喜欢他的小爸爸……小坏蛋,叫我爸爸吧!”

  “爸爸……爸爸……”孩子结结巴巴叫着。

  大家都去抚摸小路易。博斯克感到不耐烦了,叫大家入席吃饭,在他看来,吃饭才是正经事。娜娜要求让小路易坐在她身边。吃饭时的气氛很愉快。然而,博斯克感到孩子坐在他旁边,心里有些不痛快,因为他要随时提防孩子把他的盘子打翻。勒拉太太也使他感到不自在。她感情缠绵,悄声悄气地告诉他一些秘密的事情,说有些有身份的先生还在追求自己;她噙着泪水,两次把身子靠紧他,他不得不推开她的膝盖。普律利埃尔对马卢瓦太太也不礼貌,他一次也没有为她递过菜。他只注意着娜娜,看见她和丰唐在一起,心里怏怏不乐。何况这对年轻的情侣又频频接吻,这着实令人讨厌。他们置一切请客的礼仪于不顾,两人竟然紧挨着坐在一起。

  “真见鬼!你们还是吃饭吧,你们会有时间接吻的!”博斯克连连说道,嘴里塞满食物,“等我们走了以后再接吻吧。”

  但是娜娜控制不住自己。她陶醉在爱情之中,两颊绯红得像处女。她笑个不停,眸子里充满温情,目光凝视着丰唐,用一连串的亲昵称呼呼唤丰唐:我的小狗,我的小狼,我的小猫儿。当他递水或递盐给她时,她就侧过身子,不顾一切地吻他的嘴唇,吻他的眼睛,吻他的鼻子和耳朵;如果有客人责备她,她就用巧妙的策略,装出猫挨打后的一副谦恭而又温顺的样子,坐直身子,暗暗抓起他的手,紧紧捏住不放,还要亲一亲。她一定要触到他身上的某个部分。丰唐拱着背,得意地任凭她抚爱。由于享受到性爱的快乐,他的大鼻子一张一合。他的山羊脸,又难看,又滑稽,像个丑八怪,由于受到这位白白胖胖女子的诚挚的爱慕,神态显得洋洋自得。他不时回报她一个吻,就像一个男人享受着各种乐趣时,想表现一下自己可爱的样子。“总之,你们两人真讨厌!”普律利埃尔嚷道,“你从这里滚开吧!”

  这时,他把丰唐打发走了,换了一套餐具,坐到娜娜旁边的丰唐位置上。这一行动赢得了大伙的喝彩、鼓掌,他们还说了一些不堪入耳的话。丰唐装出一副失望的样子,露出火神哀哭爱神的神态。普律利埃尔马上对娜娜大献殷勤,用脚在桌子底下寻找娜娜的脚,娜娜对他猛踢一脚,叫他放老实一些。不,她肯定不会同他睡觉。上个月,因为他长相好,开始娜娜对他钟情过。而现在呢,娜娜恨他了,如果他装着捡餐巾去捏她的脚,她就把酒杯扔到他的脸上。

  不过,那天晚上总算过得愉快。大家很自然地谈起了游艺剧院。博尔德纳夫这个恶棍难道还没有死吗?他的下流病又复发了,使他痛苦不堪,他的脾气坏透了,别人都不敢碰他。

  昨天晚上,排演时,他不停地骂西蒙娜。这个人死了,全体演员不会为他流一滴眼泪!娜娜说如果他要她扮演一个角色,她会一口拒绝的;另外,她还说她不再演戏了,因为剧团生活总是比不上小家庭生活。丰唐在新上演的戏中,没有扮演角色,他在正在排演的戏中也没有担任任何角色,他还夸大其词地谈到他的幸福,他说自己完全自由了,晚上可以陪着他的小猫咪,坐在炉火前烤脚。在场的人都赞叹不已,说他们是幸运儿,装出一副羡慕他们的样子。

  大家分吃了三王来朝节饼。勒拉太太分得了蚕豆,她把蚕豆放到博斯克的杯子里。这时候,大家齐声叫道:“国王喝酒!国王喝酒!”娜娜趁大家笑声不绝之际,又搂住丰唐的脖子,一边吻他,一边贴着他的耳朵说话。但是普律利埃尔露出漂亮小伙子恼火时的笑容,大声说他俩这样做不符合游戏的规则。小路易躺在两张椅子上睡觉了。快到十一点钟时,大伙终于分手了。大家走在楼梯上时,互相说声再见。

  在三个星期里,这对恋人的生活过得着实甜蜜。娜娜仿佛感受到当初她第一次穿上丝绸裙子时的那种快乐,她深居简出,体味到清静而简朴的家庭生活。一天早上,她很早亲自下楼去拉罗什福科菜市场去买鱼,不料迎面撞见了她昔日的理发师弗朗西斯,她吃了一惊。他像往常一样,全身穿得笔挺,上好料子的内衣,无可挑剔的礼服;娜娜身穿晨衣,头发蓬乱,趿着一双旧鞋。这副样子被他在街上撞见,娜娜很尴尬。但是理发师很懂分寸,反而对她更加谦恭礼貌。他对她什么也没有问,装作以为太太在外出旅行。啊!太太这次决定出来旅行,肯定使不少人伤心!这是大家的一大损失。不过,少妇出于一种好奇心,竟忘记了一见面时的尴尬相,终于对他问这问那了。因为在人群中他们很受挤,她便把他拉到一扇门下,她手里拎着小篮子,站在理发师的对面。人们对她这次出走有什么议论呢?我的上帝!

  请他理发的太太们,有的说这,有的说那;总而言之,风声很大,影响不小。那么斯泰内呢?斯泰内先生的景况很不佳,如果他找不到一笔新交易,其后果就糟了。而达盖内呢?

  哦!这个人生活得很好;达盖内先生善于安排生活。往事的回忆使娜娜兴奋起来,她张口还想问他问题,但她感到说出缪法的名字,难于启齿。于是,弗朗西斯微笑着首先开口。说到伯爵先生,他真可怜,自从太太走后,他痛苦万状,像是一个受苦受难的人,凡是太太可能到的地方,他都去过了。最后米尼翁先生遇见了他,把他带到家里去了。这则消息引得娜娜大笑,但她笑得很勉强。

  “啊!他现在与罗丝在一起,”娜娜说道,“好吧,弗朗西斯,我不在乎!……你知道吧,他是个伪君子!他已经养成习惯了,连一个礼拜也熬不住了!而他还向我发誓,说在我之后,他不去找任何女人了!”

  其实,她的肺都要气炸了。

  “他是我吃剩下的东西,”她说道,“他是一个坏蛋,被罗丝捡去了!哦!我明白了,我从她身边抢走了斯泰内这头野兽,她要对我进行报复……把一个被我赶出门的男人勾引到家里,她是多么恶毒啊!”

  “米尼翁先生说事情不是这样,”理发师说道,“据他所说,是伯爵先生赶走了你……是这样,而且驱赶的方式粗俗下流,一脚踢在你的屁股上。”

  娜娜的脸顿时变得刷白。

  “嗯?什么?”她嚷道,“是他一脚踢在我的屁股上?……这个女人太过分了!但事实上,亲爱的,是我把他推到楼梯下的,这个王八!因为他是王八,你应当知道这件事;他的伯爵夫人同什么人都睡觉,让他戴了绿帽子,甚至还同福什利这个无赖睡觉……这个米尼翁在马路上荡来荡去,给他的奇丑无比的老婆拉客,他的老婆太瘦了,没有人要她!……这些人真肮脏!

  这些人真肮脏!“

  她气得哽住了。她喘了喘气,又说道:

  “啊!他们这样说……好吧!亲爱的弗朗西斯,我要去找他们问清楚……你愿意马上同我一道去吗?……是的,我要去,看看他们是不是还有胆量说在我的屁股上踢了几脚……踢了几脚!我从来没有容忍过这样的行为。永远不会有人敢打我,你明白吗?因为谁敢动我一下,我就把他吞掉。”

  然而,她还是平静下来了。总之,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她把他们看得跟她的鞋子上的泥土一样。与这些人斤斤计较,简直玷污了自己,她问心无愧就行了。这时,弗朗西斯同她谈得随便了,看见她这样穿着家庭主妇的晨衣出来买菜,与她分手时,冒昧地对她提出一些忠告。她错了,为了一时的热恋而牺牲了一切,一时的热恋会毁掉自己的一生的。她低着头听他说下去。弗朗西斯说话时,脸上露出难过的神色,他像个过来人,看见这样漂亮的姑娘如此糟蹋了自己,心里很难受。

  “这是我自己的事情,”她终于开了口,“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亲爱的。”

  她与弗朗西斯握握手,虽然他衣冠楚楚,但手还是有点黏糊糊的;随后,她去买鱼了。

  整整一天里,她脑子里总是想到她被踢屁股的事。她甚至把这件事告诉了丰唐,她又装出一副泼妇的样子,说她决不允许别人手指弹她一下。丰唐摆出一副智力超人的样子,说一切大人先生都是一些衣冠禽兽,人们应该鄙视他们。从那时起,娜娜心里对他们充满了蔑视。

  就在这天晚上,他们去意大利剧院观看丰唐认识的一个小娘儿们初次登台演出,这个角色的台词仅有十行。他们步行到蒙马特高地时,已快到深夜一点钟了。他们在当丹河堤街买了一块咖啡奶油蛋糕,回到家里在床上吃,因为天气不暖和,在床上吃,这样可以免得生火。他们并肩坐着,被子盖在肚子上,枕头垫在背后,他们一边吃夜点心,一边议论那个小娘儿们。娜娜觉得她长相丑陋,没有风度。丰唐趴卧着,切成块的蛋糕放在床头柜边沿上的蜡烛和火柴之间,丰唐把蛋糕递给娜娜。他们最后争吵起来。

  “哦!如果要说的话!”娜娜大声说道,“她的眼睛就像钻子钻出来的两个洞,她的头发的颜色就像亚麻的颜色。”

  “住嘴!”丰唐连声说道,“她的眼睛漂亮极了,目光炯炯有神……你们女人之间总是互相诽谤!”

  他看上去很气愤。

  “得啦,你说得不少啦!”他终于用粗暴的声音说道,“你知道,我不喜欢人家来烦我……睡觉吧,再争论下去就没有好结果了。”

  丰唐吹熄了蜡烛。娜娜怒气未消,她继续说话,说她不愿意别人用这样的口气跟她说话,她习惯于受人尊敬。因为丰唐不理睬她,她也只好住口了。但是她不能入睡,在床上辗转反侧。

  “他妈的!你动来动去,还有没有完的时候?”他猛然跳起来,大声喊道。

  “床上有蛋糕屑,这可不是我搞的。”她冷冰冰地说道。

  床上确实有蛋糕屑,她连大腿底下都感觉得到,她浑身发痒。就连一粒蛋糕屑也使她感到身上发痒,她搔痒,把皮都搔破了。在床上吃糕点,吃完以后,难道不该把被子抖一抖吗?丰唐憋了一肚子气,点燃了一枝烛蜡。两人都起来,穿着睡衣,光着脚,把被子掀开,用手把床单上的蛋糕屑掸掉。丰唐冷得浑身直打哆嗦,连忙又睡到床上,娜娜叫他擦擦脚,他叫她见鬼去吧。最后,她睡回原处,但是刚刚躺下,她又乱动起来,床上还有蛋糕屑。

  “当然啦!肯定还有,”她反复说道,“你的脚底把碎屑又带到床上了……这我可受不了!我对你说,这我可受不了!”

  说完,她想从丰唐的身体上面跨过去,跳到地上。而丰唐很想睡觉,被她闹得忍无可忍,狠狠地掴了她一记耳光。耳光打得那样重,娜娜一下子把头枕到枕头上,乖乖地睡觉了。她被打得晕头转向。

  “哎哟!”她只喊了一声,像孩子一样长长叹了一口气。

  过了一会,他问她还敢不敢再动弹,若再动弹一下,就再掴她一记耳光。接着,他吹熄了蜡烛,仰面躺下,马上打起鼾来。娜娜呢,她把脸贴在枕头上,低声呜咽起来。滥用武力的人是孬种。但是,她心里确实害怕起来,刚才丰唐的那副滑稽面孔一下子变得多么可怕。

  她的火气慢慢消了,似乎是那记耳光让她平静下来。现在她对他反而尊敬起来,她把身子贴在紧靠巷子边的墙壁上,尽量多让一些地方给他。她脸上火辣辣的,眼泪汪汪,虽然疲惫不堪,却感到有味道。她被制服了,疲倦得连蛋糕屑也感觉不到了,终于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当她醒来时,她用赤裸的双臂搂住丰唐,把他紧紧地搂在怀里。他再也不会打她了,是吗?再不打她了。她太爱他了,挨他的耳光,也觉得有意思。

  于是,他们又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一句话不投机,丰唐就掴她几记耳光。她也习惯了,挨打就忍受着,有时,她也大声叫喊,威胁他;但是,当他把她硬逼到墙边,说要掐死她时,她就软下来。通常,她挨打后,倒在椅子上,呜咽五分钟。事后便把一切都忘了,又快乐起来,唱呀,笑呀,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满屋里都听到她的裙子飘拂的声音。现在最糟糕的却是整天不见丰唐的踪影,他晚上要到深更半夜才回来;他经常逛咖啡馆,会见他的哥儿们。娜娜平时战战兢兢,对他温柔体贴,唯一担心的事是,她责备他几句,他就出去不回来。有些日子,马卢瓦太太没有来,姑妈和小路易也没有来,她一个人寂寞得要命。因此,一个星期天,她去拉罗什福科菜场买鸽子,正在讨价还价时,遇见了萨丹,她高兴极了。萨丹买了一把萝卜。自从那天晚上,丰唐请王子喝香槟酒以后,她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怎么?原来是你,你也住在这个区吗?”萨丹说道,在这种时刻,她见娜娜穿着拖鞋走在马路上,一下子愣住了,“啊!我可怜的姑娘,看来你也混得不好!”

  娜娜皱皱眉头,示意她住口,因为那儿还有别的妇女,她们都穿着室内便袍,内衣也不穿,披头散发,头发上沾满了白绒毛。每天早晨,这个地区的烟花女,刚把过夜的嫖客送走之后,就来这里买菜。她们睡眼惺忪,拖着旧鞋走路,一夜的烦恼把她们弄得疲惫不堪,个个心情沉重,她们从十字路口的各条街走向菜市场,有的还很年轻,脸色十分苍白,神态从容迷人;有的又老又丑,腹部鼓起,皮肤松弛,在接客以外的时间内,这副样子被人看见,也觉得无所谓。在人行道上,行人都回过头来看看她们,但她们当中谁也不露出一丝笑容,每个人都行色匆匆,神态像高傲的家庭主妇,在她们眼里,男人似乎不存在似的。就在萨丹付钱买一把萝卜时,有一个年轻男子,样子颇像一个上班迟到的职员,走过她的身边,对她说道:“晚安,亲爱的。”她猛然直起身子,像王后的尊严受到了冒犯,说道:

  “这个猪猡着了魔了吧?”

  后来她想起来似乎认识此人。三天前,将近午夜时分,她独自一人从大街上往回走时,在拉布吕耶尔街的拐角处同他交谈了近半个钟头,她想拉他到家里过夜。想到这件事,她心里更加气愤。

  “这些人真没有教养,大白天对你说些不伦不类的话,”她又说道,“人家在干正经事时,就该尊敬人家,难道不是吗?”

  娜娜虽然怀疑鸽子不新鲜,最后还是买下来了。这时,萨丹想带她到家里看看,她住在拉罗什福科街,就在附近。等到只有她们两人时,娜娜告诉她自己对丰唐怎样钟情。到了自家门口时,矮个子萨丹停下脚步,伫立着,手臂下夹着那把萝卜,饶有兴趣地听娜娜详细讲最后一件事。她也撒谎了,赌咒说是她把缪法赶出门的,还朝他的屁股上狠狠连踢几脚。

  “哦!踢得好!”萨丹连声说道,“踢得好!他什么也没敢说,对吗?他真是个胆小鬼!我当时在场看见他那副嘴脸就好了……亲爱的,你做得对。得了,金钱算什么!我呀,如果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我宁愿为他而死……嗯?你要常来看看我,你答应我吧,左边那个门,敲三下我就知道了,因为经常有许多讨厌鬼来捣乱。”

  打那时起,每当娜娜感到太烦闷时,便来看萨丹。娜娜总有把握见到她,萨丹在十点钟前是从来不出门的。她住两个房间,一个药剂师怕警察来找她的麻烦,为她添置了家具;但是,刚过了一年,她就把家具捣坏了,椅子上弄出了洞眼,窗帘也搞脏了,屋子里垃圾很多,杂乱无章,就像被一群疯猫住过似的。有几天早上,她自己也觉得屋子里脏得实在看不下去了,想打扫一下,可是清除污垢时用力过大,不是拉下椅子的横档,就是撕坏一块窗帘。在那几天里,房间里比平常更脏,别人简直无法进去了,因为有一些东西堵在门口。所以,她最后干脆不收拾了。再说,在灯光下,带穿衣镜的衣柜、挂钟和残剩下来的窗帘,还能留给嫖客们一些幻想。况且六个月以来,房东一直威胁要把她赶走。那么,她为谁维护好这些家具呢?莫非是为了那个药剂师?她决不干!她早上起来脾气好时,就大声喊:“吁!

  驾!“一边把脚伸得长长的,朝衣柜和五斗柜的侧面猛踢几脚,把它们踢得简直要裂开了。

  娜娜每次来后,几乎都发现她躺在床上。即使下楼出去买点东西回来,她也感到疲乏极了,往床边上一躺就睡着了。白天,她走起路来总是无精打采,经常躺在椅子上打盹,直到黄昏时分,她才摆脱这种委靡不振的状态。娜娜觉得在她家里挺自在的,坐在乱糟糟的床上什么事也不干,眼看着脸盆随便摆在地上,前一天溅上泥浆的裙子把沙发上沾了泥斑。她们推心置腹,聊个没完没了,萨丹身着睡衣,懒洋洋地躺在床上,脚翘得比头还高,一边抽烟,一边听娜娜讲。下午,她们觉得烦闷时,就喝苦艾酒,用她们的话来说,这样可以忘掉一切烦恼;萨丹不下楼,甚至连裙子也不穿,就走过去把身子俯在栏杆上,吩咐女门房去买酒。女门房是个十岁的小女孩,她一边端来一杯苦艾酒,一边瞟着太太赤裸的大腿。她们的谈话最后总是转到男人身上,说男人怎样肮脏。娜娜谈起丰唐,令人厌烦;她说不到十句话,就要噜苏一次,说丰唐是怎样说的,丰唐是怎样做的。萨丹是个好姑娘,她不厌其烦地听娜娜讲述这些没完没了的琐事:她在窗口怎样等他呀,一碗肉烧焦了怎样发生口角呀,一连几个钟头赌气不说话呀,上床后又怎样和好了呀。娜娜感到需要谈这类事情,竟然向她讲到她怎样被他打耳光的事:上个星期,他把她的眼睛都打肿了;昨天晚上,他找不到拖鞋,一巴掌打在她的头上,她一下子栽在床头柜上。萨丹一点不感到惊讶,依然抽她的烟,只是在插话时,才停止抽烟,说要是她的话,总是把头一低,让那位先生和他的巴掌落个空。两个人都沉湎于这些挨打的故事中,她们很快乐,甚至这些重复过一百遍的蠢事都使她们飘飘然,她们还说被辱挨打后,浑身感到软绵绵、热乎乎、疲倦得很。娜娜回味丰唐怎样打他,直到他怎样脱靴子,对她来说,是一种乐趣,因此,她每天来找萨丹,何况,萨丹最后与她也有同感。萨丹还举出自己被打得更厉害的例子:一个糕点师傅把她打得晕倒在地上,可是她仍然爱他。从那以后,娜娜来了就哭,说这样生活不能继续下去了。萨丹每次都要送她回到家门口,在街上待一个钟头,观察丰唐会不会来杀害她。第二天,娜娜和丰唐又言归于好了,两个女人高兴了整整一个下午,不过,她们虽然嘴上不说,心里却喜欢挨揍的日子,因为她们对这种日子更感兴趣。

  她俩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然而,萨丹从来未去过娜娜家里,丰唐说过,他不愿意看到婊子在他家里。她俩总是一道出去,一天,萨丹带她到一个女人家里,她就是罗贝尔太太。自从那次她谢绝来娜娜家里吃夜宵,娜娜一直挂虑着她,并对她产生了某种敬佩之情。

  罗贝尔夫人住在莫斯尼街,这是一条新街,非常幽静,属于欧罗巴区,街上没有一家店铺,房屋都很漂亮,里面的套间既小又窄,这里住的全是女人。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她们沿着不见行人的人行道走着,道路旁全是高大的白色房屋,非常宁静,充满贵族气派。街上停放着一辆辆交易所投机家和商贾的双座四轮轿式马车,一些男人来去匆匆,一边举目向窗户里张望,身着晨衣的女人伫立在窗口,仿佛在等待什么人。娜娜起初不肯上楼,她神态矜持,说她不认识这位太太。但是萨丹坚持要她上楼。带一个朋友在身边总是可以的,何况萨丹只想作一次礼节性拜访。罗贝尔夫人是萨丹昨天晚上在一家餐馆才认识的,她的态度和蔼可亲,她还叫她保证一定来看她。娜娜终于同意上楼了。到了楼上,一个睡眼惺忪的矮个子女仆告诉她们,太太还没有回来。不过,她仍然把她们带到客厅里,让她们在那儿等待罗贝尔太太回来。

  “哎哟!这房子真漂亮!”萨丹喃喃说道。

  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套间,墙上挂着深色布幔,颇具一个发迹后退休的巴黎店主住房的风貌。娜娜感触颇深,想开个玩笑。萨丹却生气了,她保证罗贝尔太太是个道德高尚的人。

  挽着她膀子同她在一起的男人全是上了年纪、作风正派的人。现在,和她在一起的是个退休的巧克力商人,他很严肃。他每次来时,总是羡慕房子的陈设大方,叫仆人通报姓名,叫她为“我的孩子”。

  “瞧,这就是她!”萨丹指着一张放在挂钟前的照片说道。

  娜娜端详了一阵那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棕色头发的妇女,长长的脸,双唇紧闭,暗暗笑着。看过照片完全可以说她是上流社会的妇女,不过,表情显得有些拘谨。

  “真有意思,”娜娜终于嘟哝道,“这副面孔我肯定在什么地方看见过。究竟在哪里?

  我记不起来了。大概不是在一个干净的地方……哦!不,肯定不是在一个干净的地方。“

  她把身子转向她的朋友,又说道:

  “她叫你保证来看她,她要你来干什么?”

  “她要我来干什么?当然罗!可能是聊聊天,在一块坐坐……

  这表示礼貌嘛。“

  娜娜的目光盯住萨丹;接着,她把舌头轻轻地咂了一声。总之,这对她无关紧要。这位太太还要让她们久等,娜娜说她不想再等下去了,于是两人一起走了。

  第二天,丰唐告诉娜娜他不回来吃晚饭,所以她就很早去找萨丹,请她到饭店去美餐一顿。究竟到哪家饭店倒成了一大问题。萨丹建议几家小饭店,娜娜觉得那些饭店条件太差。

  最后她说服了娜娜到洛尔饭店。这家饭店专卖客饭,在殉道者街,吃一顿饭只花三个法郎。

  她们等待吃晚饭的时间,等得不耐烦了,在人行道上又不知干什么是好,便提早二十分钟进了洛尔饭店。三间餐厅里还没有人来。她们进了一间餐厅,在一张桌子旁边坐下来,老板娘洛尔·彼尔德费尔端庄地坐在柜台后面的一张高凳子上。这个洛尔是一个年届半百的人,体态臃肿,皮带和胸衣紧紧地束在身上。女客们鱼贯而入,她们踮起脚尖,从柜台上的茶托上面探过身子,亲切而温存地吻一下洛尔的嘴巴。而洛尔这个怪物,眼睛里湿润润的,对待每个人都很热情,尽量不让有人产生嫉妒心。而那个侍候这些女客的女招待则相反,她既高又瘦,满脸麻子,眼皮发黑,眸子里发出暗淡的光芒。三间饭厅里很快坐满了客人。顾客有一百来人,她们随便找张桌子坐下,她们当中大部分人约摸四十来岁,她们都是大块头,肌肉臃肿,因为过分纵欲,浮肿的脸把松软的嘴巴都淹没了。然而,在这些胸脯滚圆、大腹便便的女人中间,也有几个身材苗条的姑娘,她们虽然举止轻浮,但神态还很天真。她们是从低级舞场里挑选出来的新手,是被一个女顾客带到洛尔饭店来的,而那一群肥胖的女人,一闻到她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青春气息,便围住她们,你推我搡,像惴惴不安的老光棍向她们大献殷勤,竞相给她们买甜食。饭店里的男客,为数不多,至多十到十五人,在这潮水般的裙子中间,他们的态度十分谦恭,只有四个汉子是专门来看看这一场面的,他们说说笑笑,无拘无束。

  “你说对吗?”萨丹说道,“这个店里的烩肉味道很好。”

  娜娜点点头,样子很满意。晚餐像过去外省旅店的晚餐一样充实:有金融家式鱼肉香菇馅酥饼,鸡肉米饭,果汁云豆,焦糖香草冰奶油。女客们对鸡肉米饭特别感兴趣,简直吃得上衣都要撑破了,她们用手慢慢地揩嘴唇。起初,娜娜担心遇见过去的朋友,向她提出一些愚蠢的问题,但是后来安静下来了,因为在这非常混杂的人群中,她未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褪了色的裙子、蹩脚的帽子和华丽的服装混杂在一起,她们在同样的变态性欲中,结成姐妹情谊。一会儿,娜娜对一个男青年发生了兴趣,他长着一头鬈曲的短发,神态傲慢,和他同桌的女子都胖得要命,个个屏住呼吸,全神贯注着他的一举一动。过了一会,他把胸脯一鼓,大笑起来。

  “瞧,这是个女人!”娜娜轻轻叫了一声。

  萨丹嘴里塞满鸡肉,一边抬起头来,一边嘀咕道:“啊!对了,我认识她……她真漂亮!大家都抢着要她呢。”

  娜娜很反感,撅了撅嘴。她对这事感到莫名其妙。不过,她用通情达理的口气说道,人各有所好,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喜欢上什么。所以她仍然神态达观地吃她的冰淇淋,这时,她完全注意到萨丹那双处女般的大蓝眼睛使邻桌的人大为震惊。尤其是她旁边的一位女客,身体壮实,一头金发,态度和蔼可亲;她对萨丹满怀热情,拼命往她身边挤靠,娜娜气得差点出来干涉。

  就在这时候,进来一个女人,娜娜见了大吃一惊。她认出她就是罗贝尔太太,她是一位棕色头发的少妇,容貌俏丽。她向那个金发、又高又瘦的女招待点点头,她们似乎很熟悉,然后走过来倚在洛尔的柜台上,接着与老板娘接了个长吻。身份这样高贵的妇女,竟与一个饭店老板娘如此亲热,娜娜觉得挺滑稽可笑的。何况罗贝尔太太的神态丝毫不庄重,显得很随便。她用目光扫视了一下客厅,与老板娘低声交谈起来。洛尔又坐下来,再次拱起背,摆出一副老荡妇偶像式的尊严,苍老的面颊已经被信徒们吻得油光发亮。她高高地坐在柜台后边,下面是一盆盆满满的菜肴,她俯视着一群肥胖的女顾客,她比那些最胖的女人还要肥胖,她坐在女掌柜的宝座上,这个宝座是她四十年苦心经营的结晶。

  这时罗贝尔太太发现了萨丹。她撇下洛尔,跑到萨丹这边,露出一副亲热的样子,说萨丹昨天来访时她不在家,是多么遗憾。萨丹被她感动了,执意要挤出一点位子来让她坐,可是她坚持说吃过晚饭了,她来这里只想看一看。她站在这位新朋友的后面,手扶在她的肩上,笑眯眯的,亲切地和她谈话,问道:

  “喂,我什么时候再来看你?如果你有空的话……”

  可惜,这样的谈话娜娜不想再听下去了,听了使她恼火,她真想对这位正经女人斥责一番。可是,这时她看见来了一群女人,她顿时愣住了。新来的女人个个穿戴时髦,浓妆艳抹,手上戴着钻石戒指,她们成群结队来到洛尔饭店,对洛尔太太全用亲昵称呼与她讲话。

  她们受一种反常心态的驱使,想炫耀一下身上戴着的价值数十万法郎的珠宝首饰,才来这里吃每人三法郎的晚饭,好让那些身上脏兮兮的可怜的女孩子见了既惊讶又眼馋。她们一进门就大声嚷嚷,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仿佛把外边的阳光带了进来。娜娜赶紧掉头一看,认出她们当中有吕西·斯图华和玛丽亚·布隆两人,顿时心里很不高兴。这些女人在走进隔壁餐厅之前,与洛尔太太聊了近五分钟,其间,娜娜一直低着头,在台布上搓面包屑。后来,当她回过头来时,不禁呆若木鸡,她身边的椅子上没有人了,萨丹走了。

  “哎哟,她到哪里去了?”她不由自主地大声叫道。

  刚才目光盯着萨丹的那个大块头金发女人,心里有气,冷笑了一声,这一笑可惹怒了娜娜,她用咄咄逼人的目光盯着她,那个女人有气无力地拖长嗓音说道:

  “不是我叫她走的,而是另一个人把她从你身边带走了。”

  娜娜知道有人捉弄她,便不再吭声了。她索性继续坐了一会儿,免得让人看出她在怄气。从隔壁餐厅里传来了吕西·斯图华的爽朗笑声,她请了整整一桌年轻姑娘来吃饭,她们都来自蒙马特和圣堂舞会。餐厅里很热,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鸡肉米饭气味,女招待把一摞摞盘子端走,那四个无拘无束的汉子已经给六对女人灌了美酒,他们一心想把她们灌醉,好听听她们酒后讲些不堪入耳的脏话。现在令娜娜气愤的是,她还要付萨丹的饭钱。这个小婊子,酒足饭饱后,就随便跟什么人跑了,连谢谢都不说!虽然只是三个法郎,但是这种做法未免不礼貌,太叫人恶心了。然而,她还是付了钱,向洛尔扔去六个法郎,现在她把这个老板娘看得连阴沟里的污泥都不如。

  出了门,娜娜走在殉道者街上,心里越想越怄气。当然罗,她不会再去找萨丹了,这个下流货,根本不要去理睬她!可是那天晚上的时间是白白浪费了,她漫不经心地向蒙马特走去,她尤其憎恨的是罗贝尔夫人,这个厚颜无耻的婆娘,假装出上流社会女人的样子,她只是废物堆里的上流!现在,她断定她在蝴蝶舞厅里见到过她,那是鱼市街的一家低级舞厅,在那儿,男人们只要花上三十个苏就可以叫她伴舞。这样的女人还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把一些办公室的头头骗得团团转,人家请她吃夜宵,她居然假装正经,不肯赏光!真的,应该戳穿她的假面目!总是这些假正经的女人,躲在人不知鬼不晓的洞穴里,在那里尽情寻欢作乐。

  娜娜边走边想着这类事情,不知不觉到了韦龙街家里。她看见家里有灯光,顿时大为震惊。丰唐憋着一肚子气回来了,原来他也是被一个请他吃晚饭的朋友甩掉的。她怕他打她,便对他作解释,他板着面孔听她讲。本来她以为他在午夜一点钟之前是不会回来的,现在看见他在家里,真有点胆战心惊;她编了一段谎言,说她花了六个法郎,请马卢瓦太太吃了一顿晚饭。丰唐听后,还保持那副严肃的样子,他递给她一封信,信上写的是娜娜的地址,他已大胆把信拆开了。这是乔治写来的信,他一直被关在丰岱特庄园,每个星期写几封热情似火的情书来,以解解心中的郁闷。娜娜喜欢人家给她写情书,尤其喜欢那些表达山盟海誓、情深似海的句子。她还把情书读给大家听。丰唐熟悉乔治的文笔,而且对它评价很好。但是那天晚上,她担心闹出一场风波,便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神态忧郁地把信草草看了一遍,随即扔到一旁。丰唐不喜欢这么早就睡觉,又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晚上时间,就在玻璃窗上敲起归营号。突然间,他转过身来。说道:

  “我们立即给这个孩子写封回信好吗?”

  回信通常总是由丰唐替娜娜代写。他很讲究文笔。每当信写好后,他就大声读给她听。

  娜娜听后,总是兴奋地搂住他亲吻,大声说,只有他才能写出这样漂亮的句子,他听了也很高兴。这事使他们都兴奋不已,他们爱得更深了。

  “随你的便,”娜娜回答道,“我去沏茶,喝完茶,我们就睡觉吧。”

  于是丰唐坐到桌子前面,把笔、墨、纸都摆开,弯着胳膀,趴在桌子上,伸长下巴。

  “我的心肝,”他大声念出头一句。

  他集中精力写了一个多钟头,有时,为了一个句子,埋头思索很久,不断推敲、润饰,当他想出一个表达温情的词语,就暗暗笑起来。娜娜一声不吭,已经喝了两杯茶。信写完后,他用舞台上那种语调平直的声音朗读这封回信,朗读时还做了几下手势。信共写了五页,信中提到在“藏娇楼”别墅里度过的甜蜜时光,“这段时光犹如沁人肺腑的芳香,将永远留在回忆中,”他发誓说“永远忠于这个爱情的春天”,信尾写道,她的唯一愿望,就是“重新开始那段幸福的生活,如果它能够重新开始的话。”

  “你知道,”他解释说,“我这样写是出于礼貌,既然这是为了取笑他……嗯!我认为这封信写得很感动人。”

  他得意洋洋。但是,娜娜不够机灵,总怀疑这怀疑那,这次她犯了一个错误,没有马上跑过去搂住他的脖子,大声叫好。她觉得信写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