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好,是谁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却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不过,她倒是十分清楚地记得那曾经的开始。有时候回想,便仿佛重看一部老电影,明明距离遥远,却又显得那样亲切而熟悉。那是她人生的章节之一,总不能因为结果的不如意,便连过程也漠视。
沈安若第一次听到江浩洋的名字,才刚进大一没几天,那时候,她们为期两周的军训都还没结束。安若第一次远离家乡,夜深人静时,便有点想念父母,睡不着,想起熄灯前写了一半的家信,悄然起床,打算到走廊上继续写完。
没想到走廊尽头有低低抑抑的细语声,原来是有人在打电话。那时候,手机在校园里还是基本绝迹,宿舍里的电话也刚刚才装上,所以原来安置在每层走廊尽头的公用投币电话,仍然没有被拆掉。安若将信纸放在洗刷间的台面上,借着灯光专心写信,无奈走廊里实在太静,尽管她刻意离得远,而那边声音也刻意压低,仍是模模糊糊听得到大概。最后那边的女声似乎开始压抑地低泣,隐约地听她说“江浩洋,你说话。你究竟有没有在听?你不要把电话拿开!”她的哭声渐渐大起来,压抑着,抽泣着,只听她一遍遍地说,“江浩洋,你不能这样对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沈安若觉得有这样的自己很罪恶,虽然她本质无辜,于是收了东西想悄悄回宿舍。刚出洗刷间,不想那女子已经低头闯了进来,只一瞥,安若已经看清,那是本系大三的学姐,舞蹈队的队长,天鹅一般美丽骄傲的女子,在院里举行的迎新生晚会上领舞,惊艳全场。如今头发凌乱,泪水纵横,狼狈不堪。
那时候,她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的恋爱,所以弄不明白,为什么本该甜蜜的恋爱却让人哭哭啼啼,本该幸福的女子却心甘情愿地将自己低到了泥里去。
后来回想,莫非正是这样坏的开头,才使得自己在与江浩洋相处时,时时警告自己,永远都不要让自己沦入这样狼狈的境地,时时准备好抽身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所以才最终让两个人无法走下去。那时江浩洋说:“沈安若,你又何尝真心对过我,放心地把你的未来交给我。我希望我将来的妻子是你,我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可是你,你曾经想像过我们的未来吗?你对我连这份信任都没有。”几年后,回想起这一段时,沈安若承认,总是一只巴掌拍不响,他们俩,谁又负了谁,根本没有一只好鸟。
那时很快便又听到江浩洋的名字。新生们已经正常上课,就像所有的新生们那样,每晚熄灯后,便是姐妹卧谈会。毫无例外的,女生们的话题永远是男人。
“你们今天见着徐志毅身边的女孩了么?大一新生耶,可真厉害啊,这开学才几天啊。”孙冰冰一惊一咋。
“徐志毅是谁?”
“我们院的学生会外联部长啊。沈安若啊,你真孤陋寡闻。”
“说不定人家以前就认识呢。”张俪猜。
“不可能,那女生家是本地的。”许芝得意宣称,“还有,今天我和飞飞一起跟踪了那女生,是会计系的耶。”
“切,好无聊啊你们。”白欣雅也发话了。
安若很想睡,但是她上铺的孙冰冰正挤着躺在她旁边。本来她正戴着耳机听音乐,对校园八卦没兴致,又觉得失礼,便摘一只耳机,腾出一只耳朵,孙冰冰很不客气地把那只耳机戴上,“啊,安若,你竟然听徐小凤。好老啊。”“嗯,催眠。”
“听说江浩洋跟季雅婷分手了。你们没看季大美人这几天憔悴的啊。”
“江学长真是有本事啊,那天隔壁学姐跟我说,他上一任女朋友,是外语学院的院花呢。”
“人家那是有实力嘛。还是自己院的人比较好,不容易引发外交冲突,听说上回,外语院的那些人骂死我们院。”
“你怎么知道是江浩洋负心了,分分合合很正常嘛。江学长现在有新女友吗?”
“目前还没有。有也要藏着啊,不然怎么抵挡舆论的谴责……”
安若有几分昏昏欲睡,插一句:“江浩洋这名字听起来这么熟……”
“沈安若,拜托,我们的学生会主席啊,迎新会那天是不是你睡着了……”孙冰冰有点抓狂了。
啊,安若想起来。刚才谁说什么来着?季雅婷,原来那位学姐叫这个名字,果真人如其名。只是……
“江浩洋,三个字都带水吗?他莫非五行缺水,才取这个名字。”安若突发奇想。
她是真的没有注意到江浩洋。迎新会那一天,她的目光全盯在另一名男生身上。那男生长得不算特别帅,带一股冷冷的气质,上台唱一首张学友的《祝福》。他上台时,并没觉特别的出彩,因为当日台上帅哥靓女太多,但是当他一开口,全场便安静了,他的声音温润悦耳,尾音又带磁,安若觉得他唱得比学友甚至还要好。在他退场时,突然回头看一眼,朝观众席笑了笑。就在那一霎那,安若似乎听到胸口里土壤松动种子萌芽的声音。以前看小说时,总形容女孩子一见钟情,“心中仿佛开出一朵花”,她总笑那是十分胡扯的事情,如今她终于信了。
那个男孩子叫李海剑,也是大四生。其实安若当时并没有任何想法,只知道自己会因为在校园里偶遇他而心情愉悦,会因为整日没见到他而觉得沮丧。
刚开学有迎新生篮球联赛,球盲安若天天准时地守在篮球场,一场都没落下,弄得她们班男生队员直要请她吃饭:“沈安若,就你最够义气,天天来给我们打气。”安若觉得内心歉疚,她哪里是来看他们,于是第二日买了巧克力请他们吃,于是这帮男生,就这样喊着她妹妹,整整罩了她四年,完全是无心插柳。
学校二号食堂的菜最是不好吃,安若每天早晨都在那里报道。室友问,便说“那边人少,好排队。”其实,李海剑每天早晨也会出现在那里。
她每天中午走那条七曲八折的圆石路,那样的路,最磨损鞋跟,但是安若在那条路上碰见李海剑的次数最多。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擦肩而过,但某一日,当安若跟他迎面走过时,他突然朝安若灿然一笑,安若仿佛看见周围有千百朵鲜花同时盛放。那天晚上,宿舍每一个人都问:“沈安若,你捡到钱啦,嘴角含笑,这样诡异。”其实后来安若想,或许是她看他时面带微笑,所以他也回应她。
后来她甚至去参加他任社长的台球社,天知道沈安若多么讨厌一切体育运动,哪怕是台球。
就这样,沈安若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的一半时间,几乎都用来暗恋。
连她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子。看得越多,时间越久,沈安若便越来越明白,这个男生,明明就不是她从小向往的男孩子,甚至他有很多缺点,是她很一向很不待见的。比如他有时很小孩子气,很爱现,很看重得失,可是,当那些缺点呈现在他身上时,竟成为熠熠闪光的亮点,使得他个性鲜明,真实可爱。沈安若觉得很鄙视自己。
晚上她躺在床上睡不着,打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写日记:我终于明白,原来情感与理智,是这样的不可调和。
其实沈安若真的什么想法都没有,她享受这样的过程,仿佛小时候踩着椅子偷喝过一口爸爸藏在橱柜中的酒,又苦又辣,但内心窃喜。
她在日记里写:不如放纵自己一回吧,只此一回就好。其实我爱的不是他。我初次离家,心灵无所寄托。我将爱我自己的那份感情,恰好系到他身上。我总要有所寄托,如果不是他,也许就是一棵树,一朵花,甚至一块石头。只不过正好是他而已……
沈安若小心呵护着自己的秘密,直到李海剑毕业,也不曾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她曾经把整颗心都系在了某个人的身上。很多年后,与贺秋雁回忆大学往事时偶尔提起,秋雁很是吃惊:
“沈安若,我真服了你。第一,你竟会喜欢他,他完全不合你的标准嘛。第二,你竟然藏得这么严实,装得这么像。那时候我每周至少跟你见面三次,我竟然都不知道。还有,你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呢?至少给他暗示,让他知道啊,兴许他也喜欢你呢。这样你都不会觉得可惜么,换作我,遗憾死了。”
安若想,若是李海剑真的追她,只怕她会吓得转头跑掉吧,那明明不是她想要的那种男生。她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他,但总是控制得住不要失去自我。为什么要表白呢,明明就不求结果,暗恋是一个人的电影,自己当导演,编剧,演员,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可恋爱却是两个人的游戏,要服从规则,要学会妥协,甚至,要愿赌服输。
似曾相恋(1)
沈安若没想到那么快便有机会直面传说中的江浩洋学长。经济院承办了一项规模不小的活动,需要很多人手,大一新生最是踊跃,连极懒的白欣雅都报名志愿者了。
沈安若不愿凑热闹,看看名额已满,乐得清闲。大好的周末大清早,舍友们要么去帮忙,要么出去玩,只有她安静地在宿舍里听着音乐看小说,正看到精彩处,宿舍电话响了,孙冰冰哭腔哭调地求她立即去图书馆自修室最后排找一个她忘在那里的绿色文件袋给院学生会办公室送去。“那份材料学办9点要用的,学姐千叮万嘱过我。可我们马上要出发了,安若你一向最好,拜托了,我爱你,挂了。”
“哎,你等一下……”安若还没问清,孙冰冰已经收了线。她发了几秒钟呆,看看表已经八点四十,顾不上去琢磨孙冰冰奇怪的要求,立即认命地快速换好衣服小跑到图书馆去,果然找到绿色文件袋,想必孙冰冰和男朋友又一大早又跑这儿来吃早饭了。又跑到学办,已是气喘吁吁,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位学姐已经一把将文件拿走:“我的天,你总算送来了。不是说好要提前十分钟送到的吗?几乎急死我。”
“对不起,我已经尽力地快了。”
学姐说:“咦,你是新来的吧?”
“嗯。”
“唉,算了,下次别再忘了。”
沈安若正努力地调整呼吸,顾不上解释。她刚才跑得太急,觉得口干舌燥,呼吸困难。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句:“健忘,迟到,这跟新生非新生有什么关系。”那声音非常有磁性,语气却不冷不热。安若一抬头,便正对上了一张可称之为英俊的脸。虽然如今长得不歪都可叫作“帅哥”,但可以用这个俗之又俗的“英俊”一词来形容的男生,毕竟还是少数。安若正在心头算计着给这男人的长相气质以及表现打几分,只听学姐说:“浩洋,到时间了,咱们该走了。”安若心头一亮,啊,原来是他,不禁多看几点。他明明语气冷淡,表情却很柔和,非常具有欺骗性。“道貌岸然”这个词在安若脑中轻轻浮起,打了个圈,安若努力把这个念头压下,却忍不住弯起嘴角。
江浩洋斜靠在桌旁,微微侧头看她:“你怎么没带工作证?”
“可我不是……”
学姐说:“走啦。”
江浩洋从抽屉里抽出一张工作证递给她:“戴好。你们的车是不是已经走了?跟我们的车一起走吧。”又往她手里塞了一瓶矿泉水,“以后应该早起跑操,你上个楼就喘成这样?”
沈安若突然从心中钻出小小的冒险念头,对这次活动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兴趣,于是乖乖地跟在他们的后面。
他们那次是到近郊的一个福利院去做社工。江浩洋在路上就发现了她误打正着的冒名顶替,不过并没说什么,到了集合地后,把她扔到一个组里就走了,后来沈安若发现那其实是工作最轻松的一个组。
直到晚上,沈安若想起江浩洋那仿佛很镇定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幻了好几种颜色,仍然有着恶作剧得逞般的窃喜,仿佛替素不相识的那位师姐报了一点小仇。上铺孙冰冰想是白天累了,早早躺下,迷迷糊糊地问:“安若,你今天怎么也去了?”
“大概他们缺人手吧。”安若也觉得累,躺下看着双层床的床顶,“哎,孙冰冰,我跟你说件事,你可千万要冷静,别跳到我床上来。”
孙冰冰十分配合:“哀家准许你说。”
“你今天失去了一次跟你心爱的江浩洋学长的同车机会。如果你自己去送文件的话……”
“啊——”上铺果然传来尖叫。安若还没来得及堵住耳朵,孙冰冰已经神速爬下床来,扼住她的脖子:“你这个坏蛋,你存心刺激我!”
“咳咳,谁叫你大清早就奴役我,还毁我一天周末好时光。你明明可以自己去取……”
“上帝啊,我为什么不敢自己去送资料啊,不是怕给浩洋学长留下坏印象嘛?啊,为什么啊为什么?上帝请您告诉我为什么啊。”孙冰冰整晚都在沈安若耳边重复同一句话,安若被她念得脑袋疼,忍不住插嘴:“江浩洋到底有什么好啊。”
“你竟然这样问?你这个得便宜卖乖的坏东西,我掐死你!江学长哪里不好啊?高大英俊成绩好,篮球足球都很棒,人缘也佳,听说连他家里条件都很优。啊,上帝,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啊。”
沈安若很没气质地对着空气翻了个白眼,反正没有人看见。
经济院一年一度的传统大戏普通话大赛开始了,沈安若所在的211宿舍被班里指派代表班级参赛。她们班级四十几人,一共只有六名女生,恰在一个宿舍,虽然不是每人都貌美如花,却也个个生得整齐干净,又常常集体出行,排在一起算是校园里养眼的一景,工商2班众男生对此感到非常荣耀与自豪,平日里也是对她们保护有加,但遇上诸如此类事件时,就顾不得什么绅士风度了,以三十几票对六票的绝对优势,决定本次赛事由女生们出面搞定。
六名女生集体出动找素材挖创意,最终采纳了沈安若临时起意的念头,大家各自分工,竟然一天之内就把剧本写好了。那是一个模拟法庭节目,根据当年晚报上连载了几天的一个非常热点的民事纠纷案改的。一位女职员被同事诬陷后家庭破裂精神崩溃,最后把诬陷者告上法庭。
之前的参赛节目无非都是诗和散文朗诵,舞台剧独白,还有快板绕口令,无甚惊喜。211女孩们一上场,先扮作八卦女长舌妇,叽叽喳喳窃窃私语搬弄口舌是非极尽毒舌之能事,把女主角气得发抖,很有喜剧效果,台下已是低笑声不绝。到第二幕,现场立即改作法庭,除了女主角和诬陷者,其他四人迅速捡起藏在台角的戏服,十几秒内就由恶女分别扮作一本正经的法官、书记员以及双方律师,台下的笑声更响了。
她们事前已经排练无数遍,此刻虽然紧张无比,却觉得那些已经熟背于心的话完全不用经过大脑,便自然地脱口而出。许芝与沈安若分别扮作被告及原告律师,她俩本来就口齿清晰,如今各自戴上眼镜,很像回事。受害人白欣雅长一副清纯面孔,带一副软软的腔调,显得十分楚楚可怜,被告孙冰冰则是彻底的恶女相。张俪的声音珠圆玉润于是派她去做法官,至于普通话不太好,带一口乡音的赵慧,则让她扮只有几句台词的书记员。其实剧本写得很粗糙,有多处法律错误,庭辩场面场面更是胡乱综合了港剧美剧以及古装戏种种。但一群青春洋溢的女孩子在台上这样的装模作样一本正经,是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安若记得,比赛结束的第二天,她们宿舍收到大捧的花,落款写道:工商系全体男士敬献211的小妹妹们,祝贺以及感谢你们终于打倒会计系,替我系争光。
当时安若正与许芝在台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正辩到精彩处,偏偏台上灯光闪了几下,突然灭掉了,大家一时傻了眼,台下立即开始鼓噪。白欣雅最沉不住气,直扯沈安若:“怎么办?我们怎么办?”没想到那话筒还是通电的,白欣雅的声音立即通过音箱传到台下,台下有哄笑声,场面很尴尬。沈安若也不知自己哪来的急智,立即把话筒举到嘴边,用刚才辩论的腔调一字一句地说:“俗话说,好事多磨。你放心,胜利会属于我们。”许芝的反应也极快:“现在胜负还未分,你们说什么大话呢。”法官张俪也反应过来了,用木槌敲着桌子,口气严肃地说:“肃静!肃静!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法庭纪律?双方律师继续!”
台下安静了几秒钟,瞬间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沈安若她们的节目便得以在黑暗中继续进行。没有了几百双眼睛的注视,又经历了刚才的紧张与尴尬,她们反而沉静下来,完全超水平发挥。很巧的,快到结尾,灯光系统恢复了正常,舞台一片明亮。按剧本设定,沈安若一方赢了官司,与被告方的律师握手。许芝与沈安若用力地握手,在台下看来状似还在继续较劲,安若当然明白她们分明是在庆贺刚才两人的配合默契。
工商2班的节目无争议地得了第一名。江浩洋与院领导一起坐在评委席里,轮到他举牌时,他嘴角噙着笑意,给了10分,全场哗然。
似曾相恋(2)
很快就到了学生会换届,大四生退出,大一生补进。孙冰冰与许芝最积极,连日在宿舍准备拉票演讲,总拖着甚少去自修室学习,整晚混在宿舍里的沈安若当观众兼评委。公布候选人名单的那日,沈安若下课后抱了课本慢腾腾地下楼,碰见几个熟识的同学,均朝她道“恭喜”、“加油”,沈安若一头雾水,直到遇上孙冰冰:“沈安若,你行啊,跟地下党似的。”她脸色很不好看。
沈安若费了很大劲才得知,原来孙冰冰并没进入院学生会的侯选人名单,而沈安若的名里却列在其中。安若大吃一惊,立即跑到学生会办公室,屋里几位面熟的学长正在忙。“我是沈安若。对不起,我想知道,我没有申请入会,为什么候选人里有我的名字?”
“原来是你。”上回那位学姐很和气地朝她笑,“江浩洋帮你报的名,作你的推荐人。”
“可是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
“啊?没人跟你说吗?唉,我也不清楚。你等一下浩洋吧。哎,他来了。”
沈安若回头,看见江浩洋正站在她身后。他比她高许多,此刻与她站得太近,她需要仰着脖子才能直视他的眼睛。
“江学长,谢谢你,但我对入学生会没兴趣。”
“哎,你可真是开门见山。我觉得你合适。我有义务在卸任前推荐我觉得适合的人加入。”
“你至少应该征求我本人的同意。你不觉得吗?”
“咦,你没收到消息吗?我给你留了信,可能是没交到你手里?”江浩洋又露出他那很迷惑人的温和笑容,“别人都争取不到的机会,你却不要。你是淡泊呢,懒惰呢,还是胆怯呢?”
“你不用对我用激将法,我才不上当。还有,我也不领你的情。”沈安若觉得怒气上涌,很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她看见江浩洋又开始微笑,索性转身走掉。
最后沈安若还是进入了学生会。晚上她回宿舍跟大家说起这事时,211的姑娘们一致认为,沈安若即使不为自己,也该代表大家去参选,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入选机率大。优秀而美丽的工商2班211宿舍的姑娘们,怎么能在学生会里没有地位呢?连孙冰冰都放下失落心情鼓励她:“沈安若,你进了学生会,等明年我想进时,就有人替我说话了。”
任命那天有辞旧迎新聚餐会,酒喝过、场面话说过后,领导们便退席了,只留了新老交替中的学生会全体成员。他们新人坐一桌,与各位师兄师姐也都熟识,间或便来来往往的敬酒。后来上任学生会主席江浩洋学长端一杯啤酒过来,依旧是充满亲和魅力的微笑,还没走近,安若身边的邹佳佳就小声说:“浩洋学长真有型啊。”
沈安若垂下头,以免自己会忍不住翻白眼。听得江浩洋用又磁又润的声音说:“我敬各位学弟学妹一杯,加油,好好干。”突然就冒出一个坏心的念头。待那杯酒喝完,大家提议要集体回敬学长一杯时,安若抬头朝江浩洋嫣然一笑:“江学长是我们院的荣耀,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大家当然要一个个单独敬他。我先来吧,师兄,我干了,您随意。”沈安若仰头便喝光那杯啤酒,因为心里有一点紧张,险些把自己呛到。江浩洋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脸上浮起笑意,一抬手也全喝光了。新生最爱起哄凑热闹,不过也总有叛徒,两个一起敬,当然是小女生们,心疼江浩洋喝太多。饶是如此,江浩洋仍被连灌了七八杯,那杯子有二两半,喝到最后一杯时他直摇头,分了几口才吞下。沈安若在心里暗笑,有做了坏事的刺激感,抬头时,却见已经走远的江浩洋正回头看她,于是朝他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
大学生活比高中舒坦n倍,学习并不累,学生会的工作也不算太多,沈安若过得游刃有余。学长李海剑的影子渐渐淡去,沈安若的暗恋生涯如愿以偿的平静终结。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至,晚上总混在宿舍看小说的沈安若也不得不抱了课本去占座上晚自习。某日正看书看得专心,面前突然传来声音:“同学,可以挤一挤吗?”那声音很熟,一抬头,竟是江浩洋。
沈安若环视教室一眼,的确没有空座位了,大多数人自己占了一张桌子,偶尔两人一桌的,多半是情侣,或者暖昧期男女。她抿着唇瞪着江浩洋,对方说:“每个教室都没座位了,真的。难得找见一个熟人。”沈安若想回一句难道我们俩很熟么,想想又不妥,嘟着嘴,很不情愿地把自己的东西都推到一边,腾出半张桌子给他。
江浩洋看书很安静,连翻书页的声音都很轻。沈安若斜瞥一眼,竟是考研书。看不出来他要考研,他明明每天下午都在球场打球。过了一会儿,安若学得无聊,便抽出闲书看,才看了几分钟,手里的书便被抽走了。
“《没有月亮的晚上》?呓,这是哪一科教材?你们还考通俗文学?”
“还给我。”沈安若一把抢回来。
“年轻女孩子看这种消极文学多影响身心健康,不如读一读《女训》。”
沈安若又被气到,狠狠瞪他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挖苦说:“学长你怎么知道这本书消极,啊我知道啦,是你某任女朋友……”还没说完,就见江浩洋用食指靠在嘴上发出“嘘”声,让她小声,又指指旁边正学习的同学。自习室里其实没那么安静,总有小情侣在叽叽喳喳打情骂俏,也有人小声地认真讨论问题,但被他示意,沈安若仍觉得十分尴尬,于是不再理他,换了微积分课本开始做题。过了一会儿,她又要换书时,见江浩洋递过早已准备好的纸条,上面写着:“学不下去了?出去吧,我请你吃东西。”
沈安若也不知道那天怎么就真的跟了他出去。他们去吃的油炸冰淇淋,江浩洋冷得直抖:“现在是冬天好不好,为什么会有人卖冰淇淋?这么冷热交加,你这么贪吃,将来胃准出毛病。”后来沈安若的胃真的很不好,不要说冬天,就连夏天,都几乎不怎么敢吃冰淇淋。
遇见江浩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总是神出鬼没。直到放假前,也就见过他三四回。不过一起上过自习,又一起吃过冰淇淋后,他们似乎相熟了很多,见面就像朋友一样打招呼。后来还请人转交给她两本亦舒的二手港版书,说是大四生们要清理拍卖的,被他捡出来。
转眼第二学期也过了两个月,大四学生纷纷返校,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每人把自己弄成白领状,一到周末便行色匆匆。最自在的当属已经考上研究生的那群人,比如江浩洋,沈安若经过篮球场时,总见他在里面挥汗自如。
某日沈安若难得地在图书馆自修室里学习,学到闷,又掏出小说,不想刚看一会儿,书又被人抽走。江浩洋说:“这么闲?帮我个忙吧。”原来他让她帮忙抄毕业论文。
沈安若不理他:“你自己明明有手,干嘛找别人抄?”
江浩洋伸出右手,食指上包了纱布:“打球时碰伤了。”
于是安若很认命地帮他一字字誊写。江浩洋陪坐在一边,拿了沈安若的小说看,安若有看不清的字便问他。他的字很好看,带一股挺拨俊秀的味道,很像他的人。安若写到手累了,便停下来一边甩手一边愤愤地看他。江浩洋笑着小声说:“你别把眼睛瞪那么大,会提前长皱纹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主动要求帮我抄,我都没用她们。”
“我真荣幸啊,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哪里哪里,她们的字都太秀气。只有你的字,一笔一画的正楷,跟小学生似的,导师只当我认真写字,比较不会多问。”
江浩洋的毕业论文通过后,专程找了沈安若,要请她吃饭作答谢。沈安若拒了几回没有拒成,于是选了怡和园,离学校非常远的地方,不至于被同学们碰见。他们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又走了十分钟的路。那里都是特色小吃,点菜前要先用钱换了餐票,非常麻烦。沈安若只吃了铁板烧米饭就饱了,江浩洋十分的无奈:“我们来回要走两小时的路,你就吃这么点?”因为时间很早,索性又去看电影,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奥那多的那部后现代版,看完后两人都有点郁闷。
江浩洋说:“这两人死的……还真是不值。多可惜的大好年华,不能在一起又怎样,总要各自好好地活着。”
“对啊,莎士比亚的悲剧里,这一部的结尾最让人郁闷了,死得多可惜,不得其所。”
“他们才见了一眼,怎么就能决定一生。年轻人,真是轻率……”
“所以才要早点死,在相爱的时候死去,不然等结婚了,指不定成了怨偶……”
沈安若觉得这种对话真是很污辱电影。
回学校已经挺晚,快要熄灯了。江浩洋陪安若一路走到宿舍楼前。
“沈安若?”
“呃?”
“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为什么一定要有男朋友?”
“可以帮你打水买饭占位子陪你逛街,你闷的时候还可以找他们出气。”
“这些事你都做过?鬼才信呢。”
“哦,我例外,都是别人为我做这些事。”
沈安若笑出声来:“自大狂!”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门口了,安若说:“一个人多自由,打水买饭占位子逛街,我都可以自己做。”
她已经准备进大门,听得江浩洋又喊她:“沈安若?”
她回头看他。
江浩洋站在路灯下,灯光在他身上、脸上罩了一层柔和的光:“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吧。”
沈安若转身跑掉,甩给他一句:“我什么都没听见!”
但是沈安若在后来的三年里,终究是没有过任何一个男朋友。她有很多的机会,有好几位男生,与她很合得来,但她只一句大学里不想谈恋爱便全数推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执意,是否与江浩洋有关。江浩洋远在几千里之外读研,大约每周给她写一封邮件,偶尔也写纸信。那时候学生宿舍还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安若便每周去一次校外的网吧,并不是特别期待,但收到信后,仍是觉得心情愉快。他并不打电话,因为安若不想被舍友们问东问西,一般是安若打过去,说上一两分钟后,江浩洋便说:“我给你打回去吧。”
沈安若毕业的时候,江浩洋研究生也毕业。他很早便定下了y市的工作,与沈安若通电话时说:“安若,你不如也到这边来工作,这里山明水秀气候怡人,安静又闲适,也并没远离潮流,适合你的性子。”
沈安若没有答应他,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将大多数的简历投到了y市的企事业单位。她与y市的正洋集团签订协议时,她的家乡,还有读书所在的省城,都有非常好的单位对她表达强烈的接收意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y市。她对自己说,我不是为江浩洋而去,而是因为正洋的待遇与机会是最好的。其实她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为了什么。
就是这样的平淡,连承诺都没有。直到很久以后,沈安若终于承认,其实这已经算是恋爱,虽然与别人轰轰烈烈的恋情似乎不一样,淡而无味,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但是之于她,却已经是所能付出的所有。
总以为这样平淡的开始,从容的过程,便会一直这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下去,直到修成正果。但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疏远,漠视,挑刺找碴,相见两厌,终于还是在如水流逝的时光里,一切都改变。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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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每夜熄灯后便是卧谈会,话题天南海北包罗万象。那日有人说:如果两人注定不能相守,那么希望在最相爱的时刻分离,这样便可以彼此守住美好记忆,在余下的岁月中回想怀念。
当时我究竟有没有反对呢?其实当时我想的是,那样多么虐身虐心,既然已经无法在一起,便不如一切都放下吧,还是向前看吧。如果换作我,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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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若与江浩洋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
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锻炼的江浩洋,结果话不投机半句多,没多久又开始闹。其实连吵架都不算,因为早就懒得吵,江浩洋的口气极不耐烦,只不断地重复一句话:“沈安若,你够了没有?你自己都不觉得烦吗?我们明天再说好不好,今天我真的很累了。”
最后沈安若终于说:“江浩洋,不用等明天了。我们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让两个人都过得不痛快。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意冷心灰,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帐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对了,她还曾经与贺秋雁合谋整自己的那个肥妞同桌,因为她甚至都当着安若的面说她坏话。那一回,贺秋雁写了肉麻的匿名情书寄给安若的同桌,信里约她到某处见面。小肥妞精神恍惚了一整天,后来忍不住遮遮掩掩地向安若请教,她们几乎要偷笑破肚皮。那个玩笑很恶质,后来安若很担心伤了她,不过还好,小肥妞同桌不但没受到打击,反而从此变得自信美丽,令安若很有什么不着反而怎样的郁闷。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是不指望了,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真的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的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不会是你自己取的名字吧?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沈安若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大笑,直笑得发抖。
正在这时,觉得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可惜气质上弱了三分,显得有点委琐。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那男人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这位先生是查户口的?”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真可惜,真可怕,这男的不得不pass掉。
她扁扁嘴唇权当作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作借口的。我是真心的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急性子,竟上前拉住沈安若的手。安若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呆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在琢磨着,头顶方向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去。她闭上眼睛,已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怀抱。
那男人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嗨,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两人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娘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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