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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且忘了医生对于脂肪肝的种种意见吧,无论如何,一个因无法对体内多余的养分进行新陈代谢的脂肪鹅肝,就一定会变得肥大而柔软(肝脏最后从鹅体内取出时,大如排球,重约在七百至八百克间),再经过牛奶、白兰地或葡萄酒的腌制,吃起来那种匪夷所思的美味,自然就不在话下了。
然而患上这种富贵病并不是鹅肝在价格上富贵于鸡肝和鸭肝的唯一理由。由于每天三次强迫性填灌喂食的过程很容易造成鹅的精神紧张甚至死亡,所以法国人采用人工一对一方式喂食,喂食过程中,还必须不断地拍抚它们,让它们聆听音乐以帮助吞咽及安抚情绪。在这种桑拿按摩式的高昂人工成本之下,市场上的法国鹅肝自然就贵得离谱。
鹅肝的美味据说是古罗马人最早发现的,凯撒大帝对此尤为激赏。然而今天所见之鹅肝的主流形态,原创则在法国西北的阿尔萨斯省(alsace)。对于中国人的爱吃动物内脏,西人往往友邦惊诧,不过在这种时刻,你绝对用不着大动肝火,只需从容并且字正腔圆的吐出以下这个法文单词:pate,虽不能吓蛮,却也足以令夷们当场收声,低头认罪并自动自觉地将花喷喷的口水变成垂涎三尺。
提到鹅肝,许多人第一时间会想到鹅肝酱。这大概是因为鹅肝酱、尤其是罐头装的鹅肝酱较易存储及运输,在世界各地的知名度因而也就比较高。不过要论好吃,相信还是以新鲜的煎鹅肝为上。
一小片刚刚在白(葡萄)酒汁里煎至喷香扑鼻的新鲜鹅肝,表面略焦,看上去是玫瑰色的,吃到嘴里的感觉,甘腴、绵密、多汁——非打个比方不可的话,只能借用《西游记》里经常用来形容猪八戒见到美女时的那个说法:雪狮子向火。李碧华则说,它就“像一块甘、香、鲜、软、嫩的脂肪,入口即溶掉,奇特的芳香令脑细胞也有感应”。这时候,除了一口香槟,一切都嫌多余。李碧华还说,这东西“连吃三天,我觉得自己已变成一堆胆固醇般沉重”。既然要把自己变成一堆胆固醇,我希望我的那一堆会是带有香槟风味的。
煎鹅肝虽然肥腻,但是在烹饪方式上仍然较鹅肝酱更容易为国人接受。鹅肝酱——无论是新鲜的还是装在罐头里的,吃法上与煎鹅肝全然不同。它算是一种“冷盘”,切成薄片,置于一片尽可能简单直白的吐司或者苏打饼干上就可以了。专家说,绝对不要把鹅肝酱像果酱那样在面包上抹来抹去。为什么?专家没有进一步的交待。我猜,这大概是因为如果这么干就会找不到“鹅肝”的富贵感觉,得到的只是一堆与果酱、花生酱或者牛油有关的绝对值不回票价的涂鸦。
在味道上,鹅肝酱没有煎鹅肝那么浓郁,但是由于在料理过程中加入了一定比例的猪肝、鸭肝、鸡肝和鸡蛋等,连带表面的那层金黄色的肉汁冻,因而在口感上较煎鹅肝来得更为错综复杂。尤其是加入了黑松露的顶级鹅肝酱,吃起来更是芳香袭人。即使你吃不惯松露的味道,或者深以为松露和牛肝菌其实并无太大差异,但还是宜对其表示礼节上的敬意,以西方的共识,世界三大极品美食分别为:鱼子酱、松露、鹅肝酱。
虽然在脂肪肝的意义上同病相怜,但是鸭肝不仅在个头上略输鹅肝,质地也稍嫌粗涩,这种粗涩,也就是广州话所说的“鞋”。但是从性价比的角度出发,如果有两份同样因含有“谷氡酸”而散发出诱人香味的鹅肝和鸭肝放在眼前,后者还是有很多的可取之处。
就肝酱(pate)而论,鸭肝酱(gras de canard)的味道比鹅肝酱更为浓郁厚重。比之于宋词,如果说口感精致柔细的鹅肝属于姜白石,鸭肝便自认辛弃疾可也。据报道,由于鸭肝的价廉物美,在法国,鸭肝酱的消费量已经远远超过鹅肝,成为占有80%市场的鹅肝替代品。
而在新鲜鸭肝的烹饪上,中国厨师也有用武之地。受到德国人的影响,鲁菜最擅长鸭鹅的割烹炮制,故除了烤鸭之外,更有“糟蒸鸭肝”记录在案。据美食家唐鲁孙先生说,北京丰泽园早年间出品的糟蒸鸭肝,其妙处在于“第一毫无一点腥气,第二是蒸的大功恰到好处,不老不嫩,而且材料选的精,不会有沙肝混在里头。至于后来一般王孙公子,到丰泽园吃每人每四十块六十块的自抹刀的大碎烩,等于替柜上出清存货,那就不足为训了”。除此之外,“不但美食而且美器,盛菜的大瓷盘,不是白地青花,就是仿乾隆五彩,盘上罩着一只擦得雪亮光银盖子,菜一上桌,一掀盖子,鸭肝都是对切矗立,排列得整整齐齐,往大里说像曲阜孔庙的碑林,往小里说像一匣鸡血寿山石的印章”。
我在北京不仅一直没有机会光顾丰泽园,更从未听人提起过它的“糟蒸鸭肝”。不过以我个人对北京大部分国营饭店的观感,这道菜即使仍然能在丰泽园的菜谱上找到,即使风味不减当年,然而像“碑林”或“鸡血寿山石”这般视觉上的奢侈,怕是已无迹可寻了。
不过,北京烤鸭店里的盐水鸭肝还是非常可口的,观其色泽,与家常的盐水猪肝无异,但咬起来比猪肝要软滑滋味得多。盐水猪肝或者卤猪肝在家自制不难,但是就病理学而论,如果说未烹的鹅肝属于脂肪肝,那么,一大块卤好的猪肝就更容易令人联想到肝硬化。
李碧华说,她有个朋友这样形容法国鹅肝的美味:“好似吃人肉。”为什么用“人肉”来比喻?因为“天下最鲜美的食物便是人肉,无法选用适当形容词”。人有多么好吃,这一点,我们扪心自问,很快就会得到明确答案,只是人肉有多么好吃,实在就不得而知,更无从说起。不过,与其把鹅肝的滋味比之于人肉,还不如直接去考据一下吃人肝的历史,这件事,倒是黑纸白字,有案可稽的。
五代时,叛将赵思绾领兵占据长安,城中断粮,赵就下令屠杀妇女儿童,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作为军粮。每当犒军时,就杀上数百人。赵思绾不但爱吃人肉,尤爱吃人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了吃。据说当赵思绾把肝吃完之后,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柱子上惨叫。据统计,赵思绾从作乱到事败,共吃人肝六十六副。公元前六六一年,翟人攻入卫国,杀了卫懿公,生食其肉,然后抛弃了他的肝脏。当时出使在外的卫国大臣弘演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一看见懿公的肝便痛哭不止。他想了一个办法:自杀,以自己的身体为襮(表层),再让人挖出自己的内脏,然后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入土安葬。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棣的儿子朱有熹也有生吃活人的嗜好,与赵思绾一样,最爱生吃人肝、人胆和脑汁。据史料记载,每当天黑以后,朱有熹只要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大快朵颐。
我们当然不可能、也更不想去知道人肝究竟有多么好吃,不过我们实在也不必因此而去指责古人的变态。我发现,中国古代思想中对“肝”和“胆”这两样东西很有一些远远超出生理常识之外的独特看法,是我们至今所不能理解的。当然,在饮食的意义上,如果你并不坚持海胆也是“胆”而且是一种“浑身是胆”的东东,其实动物的胆通常都不好吃,最起码不会比肝脏好吃。所谓“龙肝凤胆”只是说说罢了。除了熊胆和蛇胆曾经入药,人的肝胆,还是留着“相照”的好。
饥之甚为饿
饥饿是我们每天都必须面对的一种身体感觉,这种感觉可以把我们带上天堂,也可以把我们推下地狱。生活在如此大喜大悲的剃刀边缘,能不以战战兢兢的恭敬之心以进吾食乎?
吃饱喝足,即使肉身不在天堂,天堂亦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忍饥挨饿,尽管是身强力壮,富贵荣华,也不得不徘徊在地狱入口。犹如莎士比亚在《亨利六世》中所写到的那样:“我现在饥饿难忍,即便赊给我一千年的生命,我眼前也挨不过去。”王朔的名言是:“金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套用在吃吃喝喝的人生问题上,吃喝也不是万能的,没有吃喝却是万万不能的。
按照约定俗成的方式,这种感觉每天分早午晚三次找上门来。正是这三声里应外合的“命运敲门声”,一日三回地提醒着日常生活的幸福快乐以及人生之无奈之“化学”,悠悠万事,唯此为大。
其实,“饑”、“饥”与“饿”并不是完全相通的一回事,最起码在字面上。按清人陆以湉所训:“谷不熟为饑,腹不实为饥,饥之甚为饿。饑,饥,古异义,后人通用,误也。”(《冷庐杂识》)即便如此,“谷不熟”却仍然是“腹不实”的唯一起因,无论是游牧还是农耕,土地里的歉收或者失收始终是人类足以灭顶的灾难。
如果说“柴米油盐酱醋茶”是日常生活的开门七事,那么,所谓“刀兵盗贼水旱饥”就是在人类历史上无穷无尽循环上演的七难。饥饿不仅是一种个体感觉和私人叙事,同时也一直是历史的宏大叙事。当一个人感到饥饿的时候,从肠胃到大脑,被唤起的其实是全人类连绵不尽的集体记忆。
也许正因如此,与其它的生理反应相比,饥饿给人在肉体和精神上带来的感受竟是如此的强烈。
“饱汉不知饿汉饥”,这是一件让人十分生气的事,不过,这种行为却也是十分值得体谅的,因为一个人在饭前饭后的思想以及思想方法,实在可以有微妙乃至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但是另一个“饿汉”义愤填膺,甚至连“饱汉”自己也常常会对此深感不可思议。
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的所谓思想,实在可以分成如下两类:第一类,是饭前的产物;第二类,是饭后的出品。因而,理所当然地,这些思想的受众也被划分为如下的两类,即吃饱了的和饿肚子的。诚如泰戈尔所言:“当你歌唱的时候,饥饿的人就用他的肚子来听。”
尽管如此,得以流传下来并且成为经典的思想以及正在源源不绝地生产出来的思想,绝大部分都是饭后的产物,在太史公所列举的“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这四个代表性事件当中,算起来也只有《离骚》是被放逐的屈原在“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这种全天然全素食兼半饥不饱的状态下所作出,其余的“发愤之所作”,大抵都是圣贤们的饭后所作。故而,人类的进步思想以及所谓的“菁英思想”,也大抵都具有贬低生理饥饿而夸大精神饥饿之倾向,亦因如此,就连这些思想本身也被称之为“精神食粮”。
饱暖而思淫欲。精神的饥渴固然苦闷,不过,英国作家j·k·哲罗姆的看法是:“充盈的胃囊是诗歌的伟大助手,而且,任何伤感都无法靠空荡荡的胃囊存活……倘若蠢人们告诉你,精神的贫困比肉体的饥渴更令人痛苦万分,那是因为他们对两者都没有太多体验。一种浪漫而感人的论调!然而,那一切全是胡说八道——全是伪善的假话。疼痛的脑袋很快就会使人忘掉疼痛的心灵。受了伤的手指头会驱散对失恋的所有回忆。当一个人真的感到饥肠辘辘的时候,他感觉不到其他任何事情。”
朱自清先生在一九四七年七月六日的上海《大公报》副刊写道:“我们有自古流传的两句话:一是‘衣食足则知荣辱’,鉴于《管子·牧民》篇,一是‘民以食为天’,是汉朝郦食其说的。这些都是从实际政治上认出了民食的基本性,也就是说从人民方面看,吃饭第一……抗战胜利后的中国,想不到吃饭更难……于是学生写出‘饥饿事大,读书事小’的标语,工人喊出‘我们要吃饭’的口号。这是我们历史上第一回一般人民公开的承认吃饭第一。”
一年有三十五日后,身患严重胃溃疡并拒食美援的朱自清先生病逝于北平。
吃饱以后的幸福心情大致相同,饥饿的感觉却各有各的不幸。那么,所谓现代人的饥饿,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呢?
我认为,村上春树在这件事情上作出了迄今为止最妥贴的表达。当然,除了高超的文字技巧,村上的发言权更体现在,第一,他居住在世界上食物供应最富足的城市里;第二,村上本人正是馋人一名。
来看《出击面包店》:“为什么产生了空腹感呢?当然是由于缺乏食物而来。为什么会缺乏食物呢?因为没有相当的等价交换物呢?这大概是因为我们的想象力不够吧。不,空腹感说不定事实上是起因于想象力不足。无论怎么说都行。神、马克斯、约翰·列侬都死了。总之,我们处于肚子饥饿的状态,结果就是起了歹念、并非空腹感使我们起了歹念,而是歹念使我们为空腹感而走极端。虽然不怎么搞得清楚,就像存在主义似的。
而在《面包店再袭击!!》中,村上又为我们描绘了另一种“特殊的饥饿感”:“特殊的饥饿到底是什么呢?我在这里可以将它提示为一种映像。我乘着一艘船,漂浮在平静的海面上;往下一看,在水中可以看见海底火山的山顶;虽然海面和山顶之间看起来好像并没有多少距离,但是不知道下面到底有多远;水因为太透明了,以至于找不到丝毫的距离感。我从小船上探出的身子,俯视海底火山的山顶,围绕小船四周,海水的透明,使我的心情极度的不安,好像心窝深处突然生出一个大窟窿,没有出口,也没有入口,只是一个纯粹的空间。这种体内的奇妙的失落感——存在于不存在混淆不清的感觉,和爬到高耸的尖塔顶端,恐惧得颤抖的感觉,似乎有点儿类似。饥饿和惧高症竟然会有相通的地方,这是一项新的发现。”
我本人并不经常挨饿,却有轻度的畏高,一想到居高临下时那种四肢瘫软以及心惊肉跳的感受,就不得不承认把饥饿的感觉比之于惧高症,实在有赖于一种超级丰富而且精准的想象力(而空腹感说不定事实上是起因于想象力不足)。
所谓饥不择食,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一切可以入口之物塞入口中,目的只有一个,即好让紧贴着前胸的肚皮感觉到充实,即所谓果腹是也。
大饥荒时期的填充果腹之物,从草根、泥巴直到树皮、人肉、各种吃不死人、或暂时吃不死人但不吃却肯定当即死定的东西,都不可思议而又理所当然并且不容分说地成为食物。只是因今时今日的食物供应水准和日常饮食质量而论,奢侈一点地说,完全没有东西可吃与面前有那么一点却不能称其为“标准食物”的东西,这两种状况相比,似乎后者来得更为可怕。
也就是说,对食物的选择权的丧失在某种意义上还不如失去对食物的占有权。
比方说,饥饿难耐而渴望着大吃一顿的时候,翻箱倒柜,却只找到几粒瓜子,一块饼干,半瓶水。能吃吗?都能吃,甚至于味道还不算太差,甚至于还能勉强地称之为“好吃”;能吃饱吗?这就有些难说了,倒也不只是量的问题,就算是相同的东西再来一个round,两个round,乃至n个round,理论上,再大的胃也应填满了,但是人却还是真挚并确切地感觉到结结实实的饥饿。这种危机如发生在白天,问题倒也不大,最怕是夜深人静,兼逢天寒地冻。这种时刻的饥饿,像夜一样深冷,慌乱而且绝望,虽然只是发生在暗夜中一个屋檐之下的个别事件,可是称之为“饥慌”也绝不过分。饥寒交迫,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面包店再袭击!!》里的男主角和妻子,在晚上六点吃了简餐之后,九点半就钻进被窝呼呼大睡。到深夜两点钟前同时睁开眼睛,醒了之后,就“立刻觉得肚子饿得令人难以忍受,非得吃点什么东西不可”。但是,冰箱里“可以称之为食物的东西一点也没有,只有沙拉酱、六瓶啤酒、两颗干透的洋葱、奶油和除臭剂”。无奈之下,止得坐下来喝啤酒,并且“不断的读着印在啤酒罐上的字,频频眺望时钟,轮流去打开冰箱的门,翻弄着昨天的晚报,将掉到桌上的饼干屑用明信片扫一堆。时间像是吞进鱼肚的铅锤,昏暗而沉重”。最终,在打消了“让肚子饿下去”的念头并派出了“除臭剂炒除臭剂”的烹饪方案之后,只得开车出去找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馆。
饥不择食还有一种比较罕见的另类情形,见李杭育著《老杭州》:咸丰十一年(一八六一年),太平军二度围困杭州达两个多月之久,杭州人给饿惨了,富贵人家竟只得餐餐以囤积于家中的鱼翅、海参为食。
虽说是饥饿使人病,久病夺人命,但是,在某些情形之下,适度的忍饥挨饿,反而是一种非常见效的养生之法。
据《红楼梦》所述,贾府中有一个医治伤风咳嗽的“风俗秘法”:“无论上下,只一略有些伤风咳嗽,总以净饿为主,次则服药调养。”例如宝玉房里的晴雯,“症虽重,幸亏他素习是一个使力不使心的,在素习饮食清淡,饥饱无伤。故于前日一病时,净饿了两三日,又谨慎服药调治,如今劳碌了些,又加倍培养了几日,便渐渐的好了。近日园中姊妹皆各在房中吃饭,炊爨饮食亦便,宝玉自能变法要汤要羹调停,不必细说。”
事实上,这种饥饿疗法在某种意义上乃道家“辟谷”之术的世俗版。其原理皆在于“排毒”,犹如西湖醋鱼之“饿养”,此乃杭州“楼外楼”用来烹饪“西湖醋鱼”的独门秘技,方法是把用来做醋鱼的西湖草鱼围在水中,一至两天内不喂任何鱼食,目的是为了将鱼肠中的杂物和鱼肉中的土腥气彻底排除,同时使鱼肉更显结实。就在“楼外楼”门外的那一池湖水中,平时都圈着一个笼子用以“饿养”草鱼,并且以此作为生意上的招徕。当然,你若在登楼之前在“饿养”池边立看多时,将原定就餐时间顺延一至两小时,吃鱼之前先把自己“养饿”,那条西湖醋鱼吃起来保证是鲜上加鲜,绝对超值。
事实上,饥饿不仅可以替食物的美味增值,它本身就是一种食物,而且还可能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传说,古代有一位君王,不但吃尽了人世间一切山珍海错,而且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做饿。因此,他变得越来越没有胃口,每天都很郁闷。有一天,御厨提议说,有一种天下至为美味的食物,名字就叫作“饿”,惜乎求之不易。君王当即决定与他的御厨微服出宫,君臣二人跋山涉水地找了一整天,于月黑风高之夜,饥寒交迫地将身来在一处荒郊野岭。此刻,御厨不失时机地偷偷把预先藏在一个大树之下的一个馒头呈上:“啊也,终于找到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饿’。”饿得死去活来的君王大喜过望,二话不说,当即把这个又硬又凉的粗面馒头狼吞虎咽而尽,并且封之为世上第一美味。
像饥饿和情欲这一类的感觉,到底是造物用来折磨我们的刑具还是用来讨好我们的玩具,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
凤爪你个虾饺
在中国,上茶楼饮茶的风俗并非广东独有,特别之处在于,粤式茶楼里的所谓“点心”与“点心”的本意相差甚远。
按照《辞海》的解释,“点心”乃“饥时略进之物或糕饼之类的小食”。南宋人庄季裕《鸡肋编》卷下则说:“上微觉馁,孙见之,即出怀中蒸饼云:‘可以点心。’”周密《癸辛杂识前集·健啖》:“闻卿健啖,朕欲作小点心相请,如何?”
总而言之,“点心”本来是一种吃着玩的东西,就茶食而言,如北京、南京、杭州以及成都等地的茶楼里通常也只见花生、瓜子或干果之类,唯有广东的茶楼,才将此闲食法正为一种“严肃”的食物,非但“点心”而且堪可果腹。美式英语把“点心”音译为dimsun,依据的就是广州话的发音。
在早期的广州茶楼里,点心也就是二三十种,但是对于外地人来说,已经是蔚为壮观了。到现在,点心的品种已增至一千多种,甚至连鱼翅(鱼翅饺)和燕窝(燕窝蛋塔)也赫然见之于点心单。饮茶不但可以当饭,就算在茶楼里摆酒也未必就算是大大的失礼。在某种意义上,只要不拘泥于“茶点”的观念,要弄出这许多七荤八素的“点心”在技术上并不困难,难的是,这些东西不管荤素,亦无论咸甜,竟都可以用茶来送入腹中。
尽管如此,今天茶客们在茶楼上常吃的点心,大致上也不超过二十种,例如虾饺、烧卖、凤爪、煎(蒸)萝卜糕、马蹄糕、粉果、叉烧包、莲蓉包、糯米鸡、芋角、咸水角、叉烧酥、肠粉、米粉、河粉以及粥、面等等。而在这些“基本点心”当中,又以虾饺和凤爪为当之无愧的“主打”。这两样点心,不仅出场率最高,同时也是茶客们用以考量一家茶楼出品水准的代表性点心。我估计,老广州人过去常说的所谓“一盅两件”里的“两件”,所指极有可能就是虾饺和凤爪。除此之外,这两个词还可以在广东的通俗文化中被当做通用的代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王晶制作的一部港产片中,男主角为了克服讲粗口的毛病,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对白:“我叉烧包你个糯米鸡!”和“我凤爪你个虾饺!”就这样骂来骂去,几个回合下来,乐不可支的观众们不知会不会感到很饿。
如果说韭菜猪肉馅的水饺是北方人日常饮食的掌门人,那么以鲜虾作馅的虾饺,就是粤式点心里的大侠,佼佼者。
据广州的文史资料显示,虾饺似乎是粤式茶点中唯一的有来历有“出处”之物,绝不是“瞎搞”出来的。上世纪二十年代,广州市郊河南漱珠岗附近的五凤乡一带,市容繁盛,水产丰富,河面上常有渔艇叫卖鱼虾。于是,乡间有一家家庭式茶居的老板便就地取材,以鲜虾仁为馅,用上等黏米粉制皮,遂研发出无比鲜美的虾饺,每天供不应求。经过不断的改进,终于由农村包围城市,成为广州茶楼最具代表性的美点之一。
新鲜的虾仁是虾饺的馅料,无疑也是虾饺最主要的卖点。就形形色色的“包裹”食品而论,馅料主导地位实属不言而喻,不管是北方的饺子和美国的汉堡包,味道和售价上的相异,皆是“外因通过内因发生作用”的。正所谓“内容为王”。对于某种爱吃的“非包裹类”食物,我们通常都有把它剁成馅、把它包起来的冲动,千刀万剐,只要剁得有够碎就成。只是一个居住在内陆地区的厨师,想必是永远也不会产生用新鲜虾仁做馅的灵感。除此之外,他也更不能想象那用来作馅的虾仁必须原虾原状的保持口感上的高度弹性,绝对不能像肉和菜那样搅烂剁碎。(早期虾饺的馅料亦将虾肉切碎,改以原只虾仁则是后来的革新。)
虾饺之美不仅内在于虾仁的完整性,而且外在于坯皮。不同于以面粉为皮的北方饺子,虾饺的坯皮系以澄(粤音邓)粉调制加工而成。所谓“澄粉”(又称澄面),是面粉洗去面筋(胶体物质)之后的产物,色白而质地细滑,蒸熟之后,更觉晶莹通透。若虾饺的坯皮够薄,内部的那一弯粉色红色虾仁宝宝更是白里透红,若隐若现,令人垂涎欲滴。
被捏成梳子状的虾饺在外观上的造型也十分惹人爱怜,曾有泮溪酒家名厨勇于创新,制成各种“象形白兔虾饺”,并且以火腿粒为白兔点睛,上席时再用芫荽和黄蛋丝作为周编之“蕾丝”。把个《纽约时报》的记者唬得惊为天人,称其“不但是食品,而且是艺术品”。不过,像是像了,艺术也艺术了,然而刻意的象形至此已尽失天然之本怀。有美食家认为,“白兔饺与弯梳形虾饺的本尊,不论是内馅或造型上皆大相径庭,只能算是一款基因突变的分身。”
虽然虾饺是每一家粤式茶楼必备的一款基本点心,不过,要把这东西做的好吃可口,却是一门十分考人的学问。所谓“学问”者,首先必须确保用料的上乘,即主料虾仁的新鲜以及配料的恰到好处。正宗的虾仁馅料,主要应包括生、熟虾肉,猪肥膘肉以及笋丝等,另外,用来做坯皮的澄面则要加入猪油以及盐、水研制,而且务必得够薄够透。这样蒸出来的虾饺,吃起来才会有不多不少的鲜甜的汁液,澄粉的软滑与虾仁的弹牙之间的珠联璧合才能得到最充分的表现。为了讨好那些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食客,今天的虾饺制作人,往往独沽一味地强调虾仁的个头及其完整,而忽略了其余配料的完备及其品质。最为令人郁闷的,是在健康饮食的潮流压迫之下,坯皮和馅料中必不可少的猪油成分已大为减少甚至完全消失,这样一来,虾饺的口感就变得枯燥乏味,只剩下虾仁的“弹牙”了。
事实上,有笋、有虾并不难,里面藏着一整只鲜虾仁的虾饺,广州的许多茶楼都有出售。说穿了,笋、虾以及那一层晶莹剔透的薄皮,最终必须在“汁”的渗透里才能激发出虾饺应有的美味,肥猪肉或猪油则是个中的关键。事实上,粤式茶点普遍的油腻,也并非“为油腻而油腻”,只是为了使饮茶这件事获得“解腻”的意义。这种事,点破了有点荒唐可笑,不过,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
此外,为了保证外形上的美观,捏形也是虾饺制作过程中一道不容马虎的工序。一粒用心捏形的虾,褶纹清晰而细长,如此,看上去才能有“弯梳”的美感。
香港美食家唯灵先生指出:“点心水准如何,老行尊只看三样便知梗概:一、虾饺;二、叉烧包;三、莲茸酥。虾饺要晶莹剔透,白里透红,皮薄而爽韧,成月牙形,最少有十折。馅要有笋、有虾、有汁,虾要爽滑弹牙而有真味。”
在大部分茶楼都直接从食品加工厂进货的今天,要享用到这样的虾饺,实在是一件奢侈之事。用心制作的虾饺,广州城里吃下来也只有“花城海鲜酒家”了。“花城虾饺皇”(三十元/半打,十八元/笼,三只),就广州的价格而言,贵是贵了点,但品质上乘。当然燕窝和鱼翅才是“花城”的主打,点心似乎只是副业,但是可以想象,他们大概是以做燕窝、鲍鱼的态度来制作虾饺的吧。
凤爪是对鸡爪子所作的一种麻雀变凤凰式的美化修辞(当然,你如果是一个体育爱好者,也大可以把它说成“女足”),不过,据说“凤”这种传说中神圣而高贵的飞禽,其实不过就是野鸡。
无论是什么名份,凤爪依然是一种低贱的东西。即使在粤式茶点里面,味道也不能与虾饺相提并论。然而,茶点里之所以少不了凤爪的插足,首先是因为它独一无二的口感。除了骨头,就是皮里的胶质,凤爪实在没有什么肉可吃,更谈不上什么美味。因此,点心师在凤爪的烹饪上是十分舍得重手落料的。茶楼里的凤爪通常是先以油炸,再经豆豉、蚝油、柱候酱及红辣椒、八角、葱、蒜、姜等等香料调味腌制,最后一蒸了之。因此,茶楼里粉墨登场的凤爪看上去全都是浓妆艳抹,已全然无法使人回想起它们生前的模样。
其实,由于凤爪属于容易“入味”之物,因而味道上也并无一定之规。只要蒸得够软(广州话称为“淋”)、嚼起来够香,就可以收货了。
由此观之,除了附会的美名之外,凤爪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吃的。不过茶客们好的就是这一口。作为这场点心大戏里一个插科打诨的角色,凤爪无肉可食,亦谈不上美味,却甚有嚼头。你张牙,它舞爪,吞吞吐吐之间,一根根纤骨落地无声,唇齿间端的有一番好玩。说到好玩,古龙在《绝代双骄》里提到过一种名叫“鸡爪镰”的兵器,出现在怜星宫主与鸡冠人的武斗场面之中:“鸡冠人目中已暴出凶光,突然打了个手势,剩下三双鸡爪镰,立刻泼风般向怜星宫主卷了过去……怜星宫主长袖一抖,五柄鸡爪镰‘哗啦啦’落了一地,她手里还拿着一柄,瞧了瞧,笑道:‘原来是双鸡爪子,不知道滋味如何?’微启樱口,在鸡爪镰上咬了一口,但闻‘喀’的一响,这精钢所铸、江湖中闻名丧胆的外门兵刃,竟生生被她咬断。怜星宫主摇头道:‘哎呀,这鸡爪子不好吃!’‘啐’的一口,轻轻将嘴里半截铁爪吐了出来,银光一闪,风声微响,剩下的一个华衣人突然惨呼一声,双手掩面,满地打滚。鲜血,不断自指缝间流出,滚了几滚,再也不会动了。”
凤爪其实是个动词,在修辞学的意义上,“虾饺你个凤爪”,似乎改成“凤爪你个虾饺”。
凤爪不仅是粤式茶楼里必不可少的传统的茶点,在家常粤菜里的烹饪中也有它的立足之地,例如,广东人喜欢在煲老火汤时加入适量的凤爪,意在取其胶质来增加汤的醇厚。不过,我一直没有弄懂的是,何以同样的东西在茶楼里统称“凤爪”,到了煲汤时却一律还原为“鸡脚”(例如常见的“花生眉豆煲鸡脚”从来都不会读成“花生眉豆煲凤爪”)。难道鸡脚只有在作为茶点时才配叫“凤爪”吗?
外省人吃起鸡来虽然从里到外也所余无几,不过,对于广州人的爱吃“凤爪”却多少有些看法。首先,这东西非但无肉,吃起来也有点麻烦,崇尚“大气”的北方人尤为不屑。此外还有一种文化上的禁忌。我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说,吃了鸡爪子会写不好字。后来我读到吴倩莲在一则访问中所说,她自幼就不敢吃鸡脚,因为母亲说鸡爪会撕破书皮,并且“很容易忘记从书本上所学的东西”。到了香港之后,每上茶楼,见到美味的豉汁凤爪与白云凤爪都垂涎不已,却从未尝过凤爪的滋味。
至于外国人的友邦惊诧,就更是不在话下了。明珠台曾经播出过一套英国人制作的游戏节目don’t do this at home,港译《敢玩俱乐部》,内容全都是挖空心思设计出来的惊险冒险游戏,例如要怕蜘蛛的人在一个封闭的狭小空间里与一大堆蜘蛛共处,要畏高的人从空中飞跃而下,等等。其中有一个例行的环节,是由现场观众上台品尝各种“极度惊栗”的食品,而这些食品中就出现过凤爪和蚕蛹。我记得凤爪出场的那一次,扣在盘上的盖子既揭,台上的六名英国男女起先还看不懂盘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主持人一说,个个都吓得面无人色,有人忍不住做欲呕吐状,还有一个女人竟失控地惊叫起来。后来,一个勇敢的中年男人终于鼓足勇气,捏起来要了一口,接着又咬了一口……不用说,重奖属于勇夫。至于另一个也咬了一口的女人,则被主持人凌空踢爆:咬是咬了,不过又偷偷吐了。
中国杂碎
在一些对中国的认知仅限唐人街的美国人眼里,“炒杂碎”是一道典型的中国菜。而美式英语也早已吸纳了“杂碎”的音译“chop…suey”一词(似乎是基于台山话的发音)。不知道为什么,在美国,这道菜还跟李鸿章发生了一些关系,故其全称为“李公杂碎”。我没有吃过唐人街的炒杂碎,不过“鸿章”和“杂碎”看上去绝对是一绝对——如果说鸡胸或鸡腿是鸡肉之“鸿章”那么鸡头、鸡爪、鸡屁股之类,就是鸡肉的“杂碎”;又如,长篇小说是“鸿章”,专栏则如杂碎,举一反三,以此类推。鲁迅在小说《赵子曰》里写道:“有些洋人信口乱道,把一切污浊的气味叫做‘中国味儿’,管一切乱七八糟不干净的食品叫‘中国杂碎’。”事实上,“有些洋人”之所以会有这种认识,一方面固然是出于食物供应丰富之民族置于食物短缺民族的优越感,另一方面,却也不经意地暴露了此等足食民族极其缺乏处理杂碎事物之能力,亦不能正确认识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哲学关系。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按照张远山先生的解释,“三年以后,他已经看不见抽象暧昧、不可分割、没心没肺的完整牛体,而是一个个具体独立、界限分明、肝胆相照的局部。”无视全牛,当全牛没到,乃有牛杂出。许多年以后,英国玄学派诗人邓恩(john donne)财务处了这种中国式的整体/局部和抽象/具体观:“英国不是与世无涉的孤岛,而是整体欧洲大陆的一小块陆地。”其实,任何一个爱吃牛杂的广州人一直都很清楚,牛杂也不是与牛无涉的孤肉,而是一头大牛身上的一小块肉。
其实,唐人街“炒杂碎”的重点并不在于“碎”而在于“杂”,是一种非常拼贴的烹饪和饮食态度,与这里正在讨论的“杂碎”不尽相同,后者的重点在于主体之外的细枝与末节以及主流之外的边缘和另类。吃喝之外,我想“杂碎”还可能包括了日常生活里那些不知道有没有意义的只言片语,一些不知道要不要记住的音容笑貌,等等。
主流而整体的牛肉,常吃的部分无非也就是用来做牛排的steak(像rib eye steak或sirloin steak),肋条肉(country…style ribs),小排(shortribs),板腱(chucktail flap)以及牛臀和大腿肉(knuckle),最多不会超过十种。至于牛杂的种类,那就了不得了,从牛a到牛b,从牛y到牛z,简直就海了去了。这么说吧,从牛头(包括脑、牛头肉、颊肉唇、牛舌、眼珠、唾液腺),到牛内脏(包括胸线、肺、心、肝、胆、胰、胰腺、脾、瘤胃、蜂巢胃、圣经胃、小肠、大肠、直肠)直到牛屁股(包括牛睾,牛鞭、牛尾),可供食用者竟高达三十三种。
其实在欧洲,那些以美味而著称于世的国家如法国和意大利,也有用牛杂做菜,不过他们的兴趣主要集中于牛肝、牛肾等。中国人对于牛杂之所以有更为广泛的选择,滋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中国的滋补,实际上就是“形补”,而欲“形补”者,就不得不上穷碧落下黄泉地去苦苦追寻那些与我们相似的脏腑和器官了。比方说,你饱饱地吃了一罐丰含脑磷脂及维他命b1的炖牛脑,尽管这是你已感到十分满足,不过,为了达到壮阳的目的,只“采纳”了牛的生猛的脑力是远远不够的,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批判——翠花,上牛鞭!当然,我们对于这些零碎所倾注的满腔热情并不表示我们因而就主动放弃了对于“整体”的追求。这依然是个大是大非的问题。牛有牛杂,鸡有鸡杂,虽然鸡杂很好吃,不过正所谓小肚鸡肠,与那些饱满而肥美的鸡胸、鸡大腿相比,终究杂项不多。最近,巩俐的妈妈在报上说:“别看人家都叫小俐是国际影星,其实她太单纯了,经常上当受骗。我们家人口多,人来人往客人不断,一次小俐去买烧鸡,专门挑了一只大的,结果回家切开一看,肚子里竟有三个鸡头,四个鸡爪子。她并不认为这是坑她,反而问我:‘妈,这鸡怎么长了这么多的头和爪子?’”
巩妈妈因而感叹道:“正是由于小俐的单纯,所以在社会交往上常常上当。”我也为此事而感慨万千,不过更加替巩俐感到难过,尽管巩妈妈好像忘了交待巩俐的上街买鸡是哪一年的事。做家长的,都这样。
广州人做的牛杂,是中式牛杂的代表作。如果有一天要跟意大利的威尼斯牛肝片和法国人的红酒牛腰比美,广州牛杂将会是中国的唯一代表。
广州牛杂的内容,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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