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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阅读

作品:情欲之网|作者:碧落清光沦|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1 01:48:34|下载:情欲之网TXT下载
  为在白天跑跑房地产生意也没有什么坏处。马西阿斯已迫不及待了,不等莫娜有第一笔交易就已预付她钱了。

  虽然我们的打算都很好,糖果生意仍是注定要失败。莫娜一晚上甚至连一两盒都卖不出。我又开始陪她一起卖了,仍然是拎着两个旅行包在娱乐场所外面等(到现在对《艺术史》我已十分熟悉,任何时候我随意地闭上眼睛,仍能把这本书整段整段地背出来,并添加了一些我独出心裁的细枝末节于其中)。谢尔登神秘地“失踪”了。奥玛拉也去了南部,奥塞奇仍在加拿大。这段时间很沉闷。厌烦了乡村区和东区之后,我们想到住宅区去碰运气。百老汇已经不是以前乔治·m·乔思歌中唱的那个百老汇了。这地方喧嚣吵闹,人与人之间只有敌意。在这种环境之中,四处都是危险、威胁、侮辱、蔑视、屈辱。就在这期间,我得了一场可怕的痔疮。直到现在我仍能清楚地忆起当时的情况。我的双手扒在俪都“对面的一个很高的栏杆上,尽量让自己悬空,以为不用脚支撑全身的重量就可以减轻痛苦。最后一次去”丽都“,那里的经理,曾是个拳击家,竟然想把莫娜锁在他办公室里强行侮辱她。唉,曾经是多么美好的百老汇!

  放弃糖果买卖势在必行。非但没积攒起来以备将来的钱,现在我们反而欠了恩人一些钱,而且我怂恿莫德为我们做自制糖果,也欠了她好些钱。可怜的莫德加入我们是因为她认为这样能帮助我们付清赡养费。

  实际上,事事都不顺利。以往中午起床的习惯已不复存在,我们每天都要在床上做到下午四五点钟才起。马西阿斯无法理解莫娜。好像每件事都是注定会让她发大财,可她却让这些机会白白从手中溜走。

  偶尔会有一些可笑的事发生,有一次我突然打起嗝来,而且一连打了三天,最后我们不得不请来一位医生。当我撩起衬衣感觉到那人冰凉的手指触到我腹部时我停止了打嗝。我感到有点儿不好意思,让人家大老远从布隆克斯赶来。他装作很高兴,也许是因为他发现我们会下象棋。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们、他在不忙于行医时常常下象棋。一个好奇怪的家伙,而且非常敏感。他甚至不想要我们付钱,反而愿意借钱给我们。当我们遇到麻烦的时候,不论是经济上还是身体上,让我们给他打电话。他答应下次找他来时他要给我带一本肖洛姆·阿莱赫姆的书(当时我还没有听说过莫伊塞·纳迪尔,否则我会让他借我一本《应声虫》)。

  他走后,我忍不住说,这么做是犹太医生的特点。从来没有一个犹太医生催我付钱。我也从未遇见过哪个不对艺术或者科学感兴趣的。他们几乎都同时是医生,同时又是音乐家、画家或者作家,而且,他们都会伸出友谊的手。这与那些非犹太医生们有多么的不同啊!即使是用于救命我也想不出我认识的非犹太医生中有哪个对艺术感点儿兴趣的,除了那些平庸之辈。

  “你对此做何解释?”我说。

  “犹太人总是很有人性的。”莫娜说。

  “你算说对了。即使你快要死了,他们也会让你觉得很幸福。”

  大约一周以后,因为急需十五美元,我猛然想起我的老部下,也是上帝的选民部落中的人。我做事总爱绕圈子,所以我决定先去第二十三街办公室,老头克瑞顿在那儿做夜间信差,我想让他给我朋友捎这封短信。在去电报公司办公室的路上,我给莫娜解释了这位夜间信差与我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我使她想起了那晚在吉姆·克利舞厅他怎样地救我们。

  在办公室里我们等了一会儿——克瑞顿出去送信了。我同夜班经理聊了一会儿,是奥洛克手下的改过自新的恶棍之一。最后克瑞顿出现了。他看到我带着妻子来十分惊讶,他以很巧妙的方式表现出从未见过她的样子。

  我告诉夜班经理我得麻烦克瑞顿一两个小时。到外边我叫了辆车和他一起到布鲁克林去,当他为我联络时我可以在某个角落等着。车子摇摇晃晃地起动了。我不慌不忙地解释了一下我们走一趟的目的。

  “但是根本没必要这么做!”他几乎是在喊。“我存了一些。米勒先生,如果我借给您一百,或者两百也行,就能帮您解决问题的话,我会感到很高兴的。

  我开始反对,但终于还是让步了。

  “我早晨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钱拿给您。”克瑞顿说。他和我们一路坐回家,在门口聊了一会儿,便向地铁走去。我们谈妥了借一百五十元。

  第二天早晨,克瑞顿早早就来了。

  他说:“你不必急着还钱。”我热烈地感谢他并极力劝说他哪天晚上和我们一块吃饭。他许诺说下次他放假时来。

  第二天报上发表的头条新闻说,我们的朋友克瑞顿纵火烧了他所住的房子并且被活活烧死了,对他怪异的行为没有做任何解释。

  这笔为数不多的钱我们永远也不用还了。我有个习惯:把我们借的每笔钱都记在一个小记事本上。当然,是那些我知道的借款。要想查清莫娜欠她的“骑士”多少钱几乎不可能。不过,我经手的那些借款我是一定要还的。和她的比起来,我的都不算什么。即使这样,加起来数目也够惊人的。许多款项都只有五美元或者更少,可是这些小款项在我眼里都很重要。因为给我钱的那些人要拿出一角钱来恐怕都很困难。比如说,这可怜的三块半是萨瓦尔德卡借给我的,他以前曾做过我的夜间信差。他是那样的弱不禁风。他每天吃的饭也少得可怜。他现在肯定是回印度了,准备做圣徒。很可能他不再需要这三块五了。不过不管他是不是圣徒,能寄还他这些钱对我很有益,永远的益处。即使是圣人也偶尔会需要钱用的。

  我坐着沉思,这时我发现几乎所有我认识的印度人都曾借给过我钱。尽管他们的钱袋都瘪瘪的,他们仍会拿出点儿钱来,真让人感动。我注意到,有一笔是四美元七十分。杜·阿里汗,一个印度的拜火教教徒,习惯用楷体给我写很不寻常的信。

  信中不仅有他关于电报业的观察研究,还有他对自治市的整体印象。他的字很漂亮,喜欢用华丽的词句。如果说他(为了启发我)引用名人名言的话,那它们既不是基督的教旨,也不是佛教的名言,他所提的建议——我写信给市长并要求他让每家在晚上把自家的门牌号照亮——是很实际的。他认为,这样便于夜间信差查找地址。

  在“阿尔·约翰逊”(我们都这么叫他)的名下,有十六元。我养成了个坏习惯:每次在街上遇到他时我都要向他借一元钱。我这么做主要是因为在每次见面的时候都可以给我点帮助,他会因此而异常高兴,而我只需在他哼一只他新谱的曲子时站在一旁听就算是回报了。他有上百支小曲都给锡锅巷的出版商选去了。有时候,在业余表演时,他会在某些街道剧院里登台献艺。他最喜爱的歌是“阿瓦隆”,他会以自然声或用假声唱,你喜欢哪种他就唱哪种。有一次,我请一个朋友吃饭——在“小匈牙利”——我叫了一个信差去给我取点儿现钱。是“阿尔·约翰逊”给我拿来的。我很精心地邀他坐下和我们一道喝点酒。聊了几句后他问是不是可以唱一首自己写的歌。我以为他意思是哼给我们听,可是不是这样。我没来得及拦他,他已站到了饭厅中央,一手拿着他的帽子,另一手拿杯子,高声地唱起来。顾客们当然都觉得很好笑。歌唱完了,他走到每个桌前伸出手中的帽子收钱,然后他又坐下,提出请我们喝酒。发现这不可能之后,他狡猾地在桌下塞了几张钞票在我手里。他悄声说“你的那份”。

  我已经欠我的叔叔戴夫不少钱了,约有几百元,而且随着时间的延伸而增多。

  这戴夫·伦纳德娶了我父亲的妹妹。他在做了多年面包师后,由于失去了两根指头,便决定干点别的什么。尽管他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还是个北方佬,却根本没受过教育。他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来,但他人真好,心真善良。我常常在弗里斯剧院外等着,想给他个突然袭击。他做戏票的投机生意,一周能赚几百——不费多大力气也很少惹麻烦。他如果不在弗里斯剧院,就在黑普德罗姆或者梅特剧院。正如我刚才说的,我常在这几家剧院外晃悠,想在休息时间抓住他。戴夫只要一看见我来了,他的手就伸进兜里。随时准备拿钱给我。他总是随身带着一大叠钞票。他会毫不迟疑地拿出五十元就好像那只是十元,从不表示惊讶,也不问我要钱干什么。

  “任何时候都可以来找我,”他会说,“你知道在哪儿能找着我。”或者:“再呆会儿,我们就可以一起去吃点东西。”或者——“您想看今晚的表演吗?我可以给你张前排的票。今晚上我休息。”

  戴夫真是有大家风度。每次分别的时候我都为他祈祷,祝福他……。有天我告诉他我搞写作了,他兴奋得都有点儿发狂了。对于戴夫,这就像是说——“我将要成为魔术师了!”他对语言的崇拜是所有文盲都有的,但在他热情的背后还有更深的意义。他理解我,明白我和家庭中其他成员不同,而且他支持我。他使我心中满是感伤,使我想起以前我常常弹钢琴,我将成为怎样的艺术家啊!当他听说我不再弹钢琴了,他很吃惊。如果我想要架钢琴,他可以为我弄到——他知道在哪儿可以买架便宜的。“亨利,只要你说句话!”然后他就会仔细地询问我写作的艺术。是在写作之前就都想好呢,还是写着写着自然就编出个故事了?当然,首先得会拼字才能写作了,他想。是不是需要常读报纸呢?他的想法是,作家一定对一切都了如指掌——世界上发生的所有的事情。不过他最喜欢想的是有一天他会看到我的名字给印成铅字,一不是在报纸杂志上,就在哪本书的封页上。“我猜想写文章一定很难,”他会想得很仔细,“想想你上星期写过什么,一定很难吧,不是吗?那么多的人物!你怎么办?列个单子放在跟前?”然后他又会问我对于他听说的某些作家我怎么看。或者某个著名、富有的专栏作家。“就是这个,亨利……要是你能成为专栏作家或者驻外记者就好了。”无论如何,他都祝我走运。他深信我会成功。我很有本事,等等。“你肯定这些够了?”(指他递给我的钱。)“嗯,如果你用完了明天再来。我是不担心这个的,你知道。”然后,又回想一下——“听着,你现在有时间吗?我想带你去见见我的一个朋友。他特盼望和你结交,他曾经在报界工作。”

  正想着戴夫和他极好的心肠呢,我又想起已经有很久我都没见过表兄吉恩了。

  我只知道几年前他离开了约克维尔,现在和两个还没成年的儿子一起住在长岛。

  我邮了张名信片给他,说我想见见他,问我们可以在哪儿见面。他很快就回信了,建议我们在快到终点的高架火车站见面。

  我本打算带一大包食品和几瓶葡萄酒去,但当我准备去见面时才发现我最多只能搜出点儿零钱,只够来回的路费。我思忖着,如果他还工作,他不至于那么缺钱。

  走前最后一分钟我还想从巴若会堂的瞎子记者那儿借一块,却没借到。

  当我看到站在月台上的吉恩时,我感到有点儿震惊。他手里拿着午餐的饭盒。

  他的头发都已经灰白了,穿着条带补丁的裤子,厚毛衣,戴顶鸭舌帽,但是他的微笑依然很灿烂,他的手握起来依然很温暖。问候我时,他的声音有点儿发颤。他声音仍像他小时候一样的低沉、亲切。

  我们站在那儿,有一两分钟都在凝视着对方,然后他说,仍然带着约克维尔口音:“你气色很好,亨利。”

  “你气色也不错。”我说,“只是比以前瘦了。”

  “我老了。”吉恩说,他摘掉帽子让我看他都谢顶了。

  “瞎说,”我说,“你才只有三十多。当然了,你仍是个年轻人呢。”

  “不,”他答道,“我已经没有精力了。我一直都很苦,亨利。”

  就这样开始了。我立刻意识到他说的是真话。他仍和以前一样,坦率、直爽、真诚。

  我们走下高架桥的楼梯,走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这里真凄凉,有种感觉告诉我,我们越往前走,会越加凄凉。

  我慢慢地、一点点地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随着故事的发展,我越发觉得悲凉、痛心。一开始,每周他只工作两三天。漂亮的烟斗盒几乎无人问津了。是他父亲给他找的这份工作(好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父亲认为去上学受教育是浪费时间。

  我不用别人提醒也能想起他父亲是多么粗鲁的人。无论冬天还是春天,他总是穿着他那件红色法兰绒汗衫,坐在一边儿,面前总摆着一罐啤酒。属于那种永远不肯改变的愚蠢的德国佬。

  吉恩结过婚,有两个孩子。就在那时,当孩子还很小呢,妻子就得癌症死了,死前受尽了病痛的折磨。他的积蓄都用光了,欠了很多债。他说,他们在乡下没呆几个月,他妻子就死了。也正是在这时候工厂解雇了他。他曾经试着养热带鱼,但没成功。麻烦的是他必须找在家里才能干的活儿,因为没人照看孩子。他做饭、洗衣、缝补、熨衣,干一切家务。他孤独,可怕的孤独。他始终未能摆脱失去爱妻的痛苦。

  在往他家去的路上他说了这些。他如此专注地谈着他痛苦的经历,都没来得及问一句我的情况。我们下了公共汽车。在肮脏的乡村道路上有一条长长的人行道延伸向看上去像块空地的去处。在空地的尽头正是他那所简陋、破旧、悲愁的小房子,和南方偏远地区那些穷白人的住所完全一样。门前有些小花,快要萎谢了,都在挣扎着想要留住最后一线生机。它们看上去真可怜。我们走进屋里,他的儿子向我们问好。两个很英俊的小伙子,但显得有点儿营养不良。他们沉默寡言,很严肃,出奇的忧郁、缄默。我以前从未见过他们,却没给他们带来任何礼物,一种强烈的羞愧之情油然而生。

  我觉得有必要说点儿什么为自己解释一下。

  “你什么也不用说。”吉恩说,“我知道你的境况。”

  “但我们并不是总没钱,”我说。“听着,我不久会再来,很快,我许诺,而且下次我会带妻子一起来。”

  “别说那些了,”吉恩说:“你来了我很高兴。火上热着扁豆汤,还有些面包。

  我们不会挨饿。“

  他又开始说了——讲那些日子他们连面包都没有的吃,他简直绝望了,不得已去向邻居乞讨一点儿食物——完全是为了孩子。

  “但我相信,戴夫会帮助你的,”我说,“你为什么不向他要钱?”

  他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你明白那是什么原因,我不愿意向亲戚借东西。”

  “但是戴夫不仅仅是亲戚。”

  “我知道,亨利,但是我不想求助于人。我宁愿挨饿。如果不是为了孩子们,我想我也许会饿死。”

  我们聊天的时候,两个青年溜出去了,几分钟后拿了些白菜叶、芹菜和小萝卜回来。

  吉恩说,“你们不该那么做。”委婉地警告他们。

  “他们干什么了?”我问。

  “哦,那些东西都是他们从哪个外出的邻居那儿偷来的。”

  “这样很好!”我说。“见鬼,吉恩,他们的想法很对。听着,你太高尚了,要不就是太自重了。我也说不清是哪种。”说完我又赶忙道歉。我怎么能因为他这些朴实的美德而责怪他?他是真正善良、温和、谦虚的人。他所说的每句话都有一个金色的光环。他从不责怪别人,也不归咎于生活。在他说来,那仿佛是项事故,他个人命运的一部分,不值得一问。

  “或许他们还能搜罗来瓶酒呢?”我说,半开玩笑,半当真。

  吉恩脸红了、说,“我都忘了。我们在地窖里还有点儿酒。是自制的……接骨木果实制成的……您喝吗?我还是为这样的场合保存的。”

  男孩子们已经溜到楼下去了。每次出去他们都会带回一些东西。“吉恩,他们都很好,他们长大了都打算干什么?”

  “我不知道,他们不会进工厂。我想送他们上大学。我想接受良好的教育很重要。小儿子小亚瑟想当医生;大儿子挺野,他想去西部当牛仔,但他们很快会忘掉这些的,我想。你知道,他们老是读那些愚蠢的西部小说。”

  他突然想起来问我有没有孩子。

  我说,“是我以前的妻子生的,是个女孩。”

  听到我再婚他很诧异。很明显,离婚他是从未想过的。

  他问,“你妻子也工作吗?”

  我说,“从某种角度来说是。”我不知道该怎样用几句话来解释清我们复杂的生活。

  他接着说,“我猜,你还在水泥厂工作吗?”

  水泥厂!我差点儿从椅子上滑下来。

  “哦,不,吉恩。我现在是作家。你不知道吗?”我说。

  “作家!”轮到他吃惊了。快乐使他容光焕发。“其实我并没真正感到惊讶。”

  他说。“我仍记得你以前常常读书给我们这帮孩子听。我们总是听着听着就睡着了,记得吗?”他停下来回想,头低下来,然后又抬起头,说:“你当然受过很好的教育,是吧?”他这么说就好像他是移民被剥夺了美国人应有的特权。

  我解释说其实在学校我也没呆多久,实际上我们是一样的。解释到半中间,我突然问他现在是否还读书。

  “哦,是的。”他欢快地答道。“还读不少呢。你知道,我没别的可做。”他指着我后边的书架。他的书都放在那儿。我倒过身去看书名:有狄更斯、斯科特、萨克雷、勃朗特姐妹、乔治·艾略特、巴尔扎克、左拉等人的作品……。

  “我不读现代的那些烂书。”他说,用以回答我没问出来的问题。

  我们坐下来吃饭。孩子们极度饥饿。我又一次感到十分懊恼。我意识到如果我不在这儿的话,他们可以吃两倍多的饭。汤喝完了,我们开始处理蔬菜。他们没有油,任何一种调料,甚至连芥末粉都没有。面包也坏了,我从口袋里摸出一角钱,除了坐车回家的钱就剩这点儿了。“让他们买条面包来。”我说。

  “不用了。”吉恩说。“他们可以不吃,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

  “来吧!我自己可忍受不了,你呢?”

  “但是没有黄油,也没有果酱。”

  “那有什么关系?我们可以干吃,我以前就那么吃过。”

  孩子们磨磨蹭蹭地出去买面包了。

  “天哪!”我说。

  “没有那么糟,亨利,”他说。“有段时间,你知道,我们靠吃野草维持。”

  “不,别跟我说这个!这太荒谬了。”我几乎都生他的气了。我说,“你难道不知道,你根本不必挨饿?这个国家有的是食物。吉恩,我宁可出去乞讨,也不会吃野草。该死的,我从没听说过这种事。”

  吉恩说:“你不同,你曾漂泊过。你曾经在外面闯荡过,我没有。我就像一只笼子里的小松鼠……除了我在垃圾船上工作的那段时间。”

  “什么?垃圾船?你在说什么呢?”

  吉恩很平静地说,“我是说,往荒岛上运垃圾。那时候孩子们跟我的岳父母住。

  我正好有机会做些别的改变一下生活……你还记得基斯林先生吗?那个市议员,记得吗?他给我的这差事。我也很喜欢——在我还干这活时。当然味道是够可怕的,但过一段时间后就习惯了。每月可以挣到八十无,相当于我在烟斗厂挣的两倍。那已是一种乐趣——船驶进港湾里,在海港附近,或者在河流的上下游行驶。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我得以接触外面的世界。有一次海上起暴风雨了,我们迷失了方向,在海上漂流了好几天。最糟的是我们的食物吃光了。最后,我们只好吃垃圾,但那是一次奇特的经历。我应该说我很快活。比在烟斗厂强多了,纵然臭气熏天……!“

  他停了一会儿,又一次回味他“最美好的时光”,然后他突然问我是否读过康拉德,约瑟夫·康拉德的书。康拉德的书都是关于海的。

  我点点头。

  “亨利,他是我崇拜的作家之一。要是你能写得像他一样好,那……”他不知该怎么说完。“我最喜欢的是帕恋的黑奴》。我读了至少有十遍了。每读一次我就越觉得写得好。”

  “是的,我懂。康拉德几乎所有的书我都读过。我同意你的看法,一个优秀的作家……你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怎么样,读过他的书吗?”

  没有,还没有。他从未听过这名字。他是做什么的,小说家?听名字像是波兰人。

  我说,“我会寄给你他的一本书。名字叫《死屋手记》。”又补充道,“我有好多书,你喜欢什么书、我可以寄给你,多少都行。告诉我你爱读哪些。”

  他说不用麻烦了,“我爱反复读一本书。”

  “但是你难道不想了解其他一些作家吗?”

  他认为自己没有精力再对其他作家感兴趣。不过他的大儿子很喜欢读书,或许我可以寄给他些什么。

  “他读哪一类书?”

  “他喜欢现代的。”

  “比如说?”

  “哦,霍尔·凯恩,理德·哈格德,亨蒂,等等……”

  “明白了。”我说,“没问题,我会寄给他一些有趣的书的。”

  吉恩说,“小儿子么,几乎不怎么读书。他对科学知识倒有些了解。他只读那些科学性杂志。我想他天生是当医生的料,你应该去看看他为自己搭的实验室。那里什么都有,粉末的呀,用瓶装的,等等,里面很难闻。不过这样能让他高兴……”

  “说得对,吉恩。如果这样能让他高兴。”

  我一直呆到最后一班车来的时候。走在那黑暗、肮脏的马路上,我们几乎一句话都没说,和他们握手道别时,我只说会很快再来。“孩子们,下次我们来个宴会!”

  “别考虑那些,亨利。”吉恩说,“你来就好……也带你妻子来。”

  回家的路似乎没有尽头。我很悲伤,更抑郁、沮丧,似乎就要垮了。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家,开灯。一回到我的“爱巢”我就又安全了。我们那可爱的蜗居,我从没像现在一样深刻地体会到它就像母亲的怀抱一样温暖、舒适。真的,我们什么都不缺。即使偶尔会挨饿,我们也知道不会永远这样。我们有朋友——而且我们能说会道。我们知道该怎样觅食。至于世界,真正的世界就在我们这四堵墙之内。我们所需的一切都会搬到我们的小窝来。的确,当需要跟别人借钱时,我有时也会变得敏感,难为情,但这种时候很少。在紧急时刻,我可以鼓起勇气去恳求完全不认识的人。忍受耻辱自然是必要的,我宁可忍受耻辱也不愿把自己的痰咽回去。

  我走出地铁站,街道大厦给了我一种从未有过的亲切感。我已经到家了。路上的行人也似乎是经常见过的,他们并没有迷失自己。我刚刚离开的那个世界和这个世界简直有天壤之别。可吉恩住的地方只是城市的郊外,真的——但在我看来简直是荒野。一想到我也许会陷入这种惨境我不禁发起抖来。

  一种强烈的欲望油然而生——在街上闲逛一会儿,我下意识地走到萨克特街。

  我回想起和我的老友艾尔·勃格在一起的情景,恰好走过他家。那房子显得破烂、忧伤。整条街道,房子及其它东西,似乎都比我上次来时小了。一切似乎都萎缩了。

  即使这样,我仍觉得这条街很可爱。

  至于郊区——如此不祥、凄凉的郊区,我所认识的所有住到郊区去的人都死了。

  生命的激流永远不流经这些地方。隐居到这些活坟墓去只能有一个目的:繁衍然后萎谢。如果说是一种弃世的举动还可以理解,但事实绝非如此。这意味着永远承认失败。生活成了例行公事,最乏味的一种例行公事。一种乏味单调的工作:照顾一大家子的生活,喂养一些宠物,为它们治病;阅读漂亮的杂志、连环画、农夫年历。

  可以无休止地仔细端详镜中的自己。一天又一天,像上午的太阳,刚出生的婴儿一样,毫无差别。房租,或者抵押利息也总是到期就付。看到新下水管道安上了真是高兴!目睹新的街道修通并且铺上沥青,多让人激动!一切都新奇。新奇而虚假,新奇而可怜,新奇而无意义。有新奇事物,快乐、安慰就增多一些。一切都为下一代打算。把自己献身于辉煌的未来。去一次城里便盼望着回到自己的小平房。小平房整洁,有除草机、洗衣机。城市喧嚣、混乱、压抑。在郊区的生活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节奏。跟不上时代又有什么关系?在郊区生活有种种的补偿——比如温暖的拖鞋,收音机,可以从墙上弹出来的熨衣板,甚至修理管道都有吸引力。

  当然,可怜的吉恩没有这些补偿。他有的是新鲜空气,但那就是全部。的确,他并不完全算住在郊区。他被孤立在中间地区——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一个人无缘无故地遭受不幸,但仍得苟延残喘下去。不断扩展的城市随时都威胁着他,要吞没他,他的土地,他的一切。也许,出于某种空想这种潮流会退却,任他们在那里孤立无援。有时一个城市会向某个方向扩展,然后又突然改变了主意。刚刚开始的改善便这样毫无结果。那个小团体便慢慢地死去,因为缺氧。一切都在腐败、、贬值。

  在这样的气氛中人最好还是同样的一些书,或者同一本书反反复复地读,或者反复放同一张唱片。在真空之中,人不需要新事物,也不需要兴奋以及外来的刺激。他只需保持最基本的生命活动,像罐子里的胚胎一样生活。

  那天晚上想着吉恩,我无法入睡。因为我以前一直把他看作我的孪生兄弟,所以他的苦境更加使我不安。从他身上我总能看到自己。我们长得像,说话也像。我们差不多是在同一所房子里出生。他妈妈本来也可能会成为我妈妈。当然我更喜欢他妈妈。当他因痛苦而退缩时,我也退缩;当他表明他渴望做什么时,我也感受到同样的渴望。我不记得曾和他吵过架,或者和他做对,也不记得我曾坚持要做他不想做的。他的就是我的,我的也就是他的。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半点嫉妒或者竞争。

  我们是一个整体,一心一意……但现在我从他身上看到的不是我自己的影子,也不是将会发生什么的前兆。如果命运对他这么无情——我的兄弟从没伤害过任何人——那么等待我的又会是什么呢?我所有的善良是从他那永不枯竭的善良之泉中溢出来的,那些坏品质是我本身就有的。由于劣习的增多导致了我们的分离。在我们走上不同的道路时,我失去了我赖以为导向的另一半。我失去了我的试金石。

  这些都是我躺在床上睡不着时慢慢醒悟到的。以前,对我们的关系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想法,但现在我多么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我失去了真正的兄弟。我走入歧途了。是我决心要与他不一样。为什么?因为我不愿屈服于现状。我有自尊。我只是不愿意承认失败。不过我想要给予什么?我怀疑自己有没有考虑过——生活中有索取,更应该有给予。我向每个人夸耀我现在是作家,好像这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真是可笑!我后海没有跟吉恩撒谎。我本应告诉他我是某个办公室的职员,银行的出纳,除去作家之外,什么都可以。这就好像打了他一巴掌。

  多年以后他的儿子——他说“挺野的”那个——竟拿着他的手稿让我给他提建议。这真是奇怪。或许那天晚上我无意间给了他某种启发?正像他父亲预言的,这孩子去了西部,过着冒险家的生活,实际上成了流浪汉。后来,像伊索寓言中的浪子,他回来了,并且选择了神秘的写作作为谋生手段。我尽我所能帮他,劝他别再给杂志写稿了,要定下心来认真地搞写作,从那以后再没有他的消息了。有时,我拿起本杂志,想从中找到他的名字。我又想,干吗不写封信给他?我至少还可以问问他父亲是否在世。也许我并不想知道我的表兄吉恩怎么样了,也许直到今天,我仍然害怕知道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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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决定不待艾伦·克罗姆韦尔点头就开始为每日专栏撰稿了。要想每天都写出点儿新奇有趣的东西,再把它们挪到报纸上划拨出来的有限空间里的确需要点功夫。

  我认为前几个专栏也很好,如果克罗姆韦尔说话算数的话,我早就干出点儿成绩来了。我试了几种不同的风格,想看看哪一种最有吸引力。我知道高我江郎才尽那天还有段日子。我是不会让人发觉我未尽职责的。

  与此同时,莫娜找到了一份临时工作,是在一家名叫绿梦的夜总会当女招待,马西阿斯,那个鼓捣房地产的,还没开始追她。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当然啦,大概是她得让他先缓和一阵再说吧。有时候,她的这些追求者们很冲动,想一点儿都不耽误地把她娶回家,所以她还没表明态度。

  不过,她这份工作跟她以前干过的那些也没什么不一样。她不怎么跳舞。最重要的是要让那些糊涂虫们喝酒,喝得越多越好,可以捞一些提成。

  没多久,那个在维利吉的一幢大楼里开了两家有名的商社的马西阿斯就疯狂地爱上了她。他总是在夜总会快关门的时候来看她,然后把她带到他那儿去。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只喝香槟。天快亮的时候,他就让司机开着那辆漂亮的豪华轿车送她回家。

  马西阿斯也和那帮鲁莽的家伙们一样性急地想把她娶回家。他梦想带她去开普瑞或者索兰托,在那儿他们会以一种新的方式来生活。很显然地,他正在竭力劝说莫娜辞掉绿梦那份工作。事实上,我也是如此。有时候,我会花上整整一个小时什么活也不干,琢磨着如果把他的理由和我的理由并列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如果再加上她的回答就更妙了。

  好了,克罗姆韦尔随时都会到城里来。随着他的到来,她可能会对事情产生不同的看法。不管怎么样,她早就暗示过她可能会那么做。

  然而,比马西阿斯穷追不舍的求婚企图更令我担心的是她可能会遭到维利吉某些声名狼藉的莱斯比人的骚扰。很显然,他们到绿梦来,大杯大杯地喝酒都是冲着她。我得知马西阿斯也很生气,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求她。如果她必须工作的话,就去他那儿干。碰了钉子后,他又另寻他途。他尽力让她每天晚上都喝得醉醺醺的,料想那样做就会使她逐渐厌倦她的工作。可是,这也丝毫没起作用。

  后来我才得知,她坚持不改变主意的原因是她对一个舞女抱有好感。那是个切诺基女孩,穷困潦倒,又怀着孕。如果不是她的确不错又诚实坦率的话,她早就会因为招不来多少客人被炒鱿鱼了。只是,令人发愁的是如果她不把那孩子拿掉的话,她在这儿也呆不了多久了。

  莫娜把这事告诉我没几天,那个女孩就晕倒了。他们把她从舞池抬到了医院。

  她早产了,生下一个死婴。她的情况非常不妙,只得又在医院住了几个星期。接着,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女孩出院那天,整个人都意志消沉,后来她竟然跳楼自杀了。

  这个悲剧发生之后,莫娜在绿梦也呆不下去了。有一段时间,她什么也不想做。

  为了让她开心,同时向她证明一下如果我想做的话,我也可以哄得女人开心,我每天都出去到各处转转。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之间没什么进展。我这么做正是为了能驾轻就熟,而且——还可以让她相信如果我们真的必须像老手那样继续下去的话,我也几乎可以做得和她一样好。自然,我事先早已胜券在握了。我的表弟,那个拿了我那辆漂亮赛车的家伙是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我从他那儿拿到了十块钱。他不太情愿地给了我,不是因为他是个小气鬼,他只是不赞成这么借来借去的。

  我问了问我那辆自行车,他告诉我说他可一次都没骑过就把它卖给了他的朋友,一个叙利亚人。我径直去了那个叙利亚人家里——只不过隔着几条街——去给他留下一些印象。我们谈论自行车赛、设奖拳击公开赛和足球,等等。分手的时候,他偷偷塞给我十美元,还一个劲儿地请我改天带着我太太来他家吃晚饭。

  从泽布若基,我在泰晤士区电报局做电报员的老朋友那儿,我又得到十美元和一顶新帽子,外加一顿美美的午餐。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聊了聊,谈赛马,抱怨工作太累,盼着天下点儿雨。他还巴不得我答应他一起看拳击赛。最后,当我告诉他我想给赫斯特一家报纸写专栏的时候,他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看着我。我说这话的时候,他早已把十块钱给我了。现在,他开始一本正经地跟我谈话。我得记住,如果我偶尔还需要什么的话——也就是说当我做专栏作家做得正红火的时候——可别忘了去找他。“也许你该拿走二十块钱。”他说。我把那张十块钱的钞票还给他,他给了我一张二十块钱的。拐弯的时候,我们去了街拐角那家烟店,他把我的上衣口袋都塞满了。也就是那个时候,他注意到他原来送我的那顶帽子看来已经很旧了。

  在回电报局的路上,我们在帽店停了一下,他给我另买了一顶帽子,一顶真正的波索里诺帽子。“人得穿得体面点儿,”他劝我说,“永远别让人知道你很穷。”你可以从我们互道再见时他那副高兴的样子想象出我帮了他多大一个忙。“别忘了。”

  他最后说,边把兜里的钥匙弄得嘎嘎直响。

  兜里揣了四十块钱,我的感觉好极了。今天正好是星期六,我想我还得好好干下去。也许,我会碰上个老朋友,那我就可以像刚才那样再赚点儿钱了。我掏了掏兜儿,发现身上一点儿零钱也没有。我还不想把钱破开——要么就是整四十块钱,要么就一分钱也没有。

  我刚才说过我没零钱。其实我错了,因为在内衣兜里我找到了两枚看起来很旧的硬币。那是两枚银币,留着它们大概是为了保佑我交上好运吧。

  我沿着公园大道向前走,到了迷你娃汽车公司的货品陈列室。里面停放着一辆漂亮的迷你娃轿车,几乎和劳斯莱斯一样棒。我打算去看看老朋友奥托·坎斯特还在不在。他原来在那儿做记帐员,好几年没见过奥托了——大概是从我们那个俱乐部解散那天算起吧。

  我走进富丽堂皇的陈列室,一眼就看见了奥托,他那表情像谁家死了人似的。

  现在,他已经升为销售部经理了,还和原来一样,抽的是米诺兹,手上也戴上了两枚漂亮的戒指。

  他再见到我很高兴,不过,他尽力不让那高兴劲儿露出来。这令我很生气。

  “你干得不错。”我说。

  “你怎么样!”他问我这个问题就等于是在说——“这回又有什么事?”

  我告诉他我不久就要接管一家报纸的专栏了。

  “不错嘛!”他挑起了眉毛。哼!

  我想我大概可以从他这儿拿到十块钱,毕竟是销售部经理,还是老朋友……怎么可能不会呢?

  我遭到了直截了当的拒绝,连句解释都没有。不可能,就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