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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大明王侯|作者:作者不祥|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6-04 01:29:17|下载:大明王侯TXT下载
  作品:大明王侯

  作者:贼眉鼠眼

  男主角:萧凡

  内容简介:

  入赘商户的女婿没出息吗?穿越者萧凡就是个很明显的反例。

  大明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老迈,皇太孙孱弱,燕王蠢蠢欲动。

  这一年,萧凡来了。

  天下风云因他而涌动。

  正文

  第一章 来如春梦

  楔子

  夜深沉,滂沱的大雨劈头盖脸倾泄而下,随着狂风和雷电,狠狠的打在人的身上,打得人浑身生疼。

  “喀啦!”

  一道刺眼的闪电照亮了夜空,照亮了整个大地,那刺眼的一瞬间,也将大路边草丛里一张苍白俊秀的面孔照得无所遁形。

  此刻这张面孔有些狰狞。

  他叫萧凡,是个社会待业青年。

  说他是待业青年也许有点粉饰他真正的身份。

  正确的说,他是个抢劫犯。

  对于一个没文凭没本事就业压力巨大的年轻人来说,除了抢钱,他实在找不到更好的生存方法了。

  社会就是这么现实,付出与收获永远不可能成正比。在此之前,萧凡是个善良的小伙子,他读过书,文凭很普通,他打过短工,工作很差劲。

  他的一生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平凡得如同空气中的一粒尘埃。

  n次找工作碰壁,他都不曾气馁,他总相信天道酬勤,老天爷不会亏待勤奋的人。

  直到有一天,他被电线杆上“招聘男公关,月薪三万”的小纸条吸引,结果交出他所有的积蓄做所谓的“保证金”,喜滋滋的等待录取通知后,才愕然发现那原来是个骗局。

  一无所有的同时,萧凡像佛祖悟道般想通了。

  原来这个世界要想成功,无非“偷蒙拐骗抢”五个字而已。

  于是他决定做个抢劫犯,一个前途非常光明的抢劫犯。

  今晚是他第一次抢劫,他有点紧张。

  雷雨夹杂着闪电和狂风,不停向他倾泄,不知不觉萧凡已在草丛中趴了一个多小时了。他感到很冷,冷得全身都麻木了。

  萧凡觉得自己目前这个状态对他的打劫大业很不利。

  就算有只肥羊打从他眼前经过,以他现在浑身麻木的身体状态来说,也许他反而会被肥羊打劫。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会成为打劫业同行的耻辱。也许他还会被抓住,被警察送进监狱吃牢饭。更重要的是,他恐怕会沦警察们茶余饭后的笑柄,一笑好多年的那种。

  一个人没赚钱的本事不要紧,可若连作j犯科的本事都很稀松的话,活着未免太多余了。

  萧凡感到了压力。他实在没想到,原来打劫这种工作也是有压力的,现代人生活得多么辛酸。

  为了缓解心里的压力,也为了让渐渐冻麻木的身体变得灵敏些,萧凡决定在正式打劫之前应该先打劫一瓶酒。

  打劫酒的出发点其实没存在多少恶意。众所周知,酒壮怂人胆,同时还可以活络血脉,实在是打劫之前的必备物品。

  这世上永远不会有真正的无本生意,打劫也是。

  想到就做。

  萧凡从草丛中站起身,朝马路斜对面一家小杂货铺走去。

  万幸的是,萧凡有刀,这是一把很锋利的剐骨刀,事实上这把刀的来路也很不正,白天萧凡在路过菜市场的一个猪肉摊时,趁着卖猪肉的贩子不注意,顺手摸来的。

  “打劫!劫酒不劫财!”

  走进杂货铺,萧凡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同时藏在怀里的剐骨刀也亮了出来。

  杂货铺的老板显然很怕死,他浑身一激灵,接着面色苍白的双手抱住了头,瞧他那样子,萧凡觉得就算自己要劫他的色,只要不杀他,他肯定也会顺从的摆好姿势。

  “这位……这位兄弟,钱……钱在我旁边的抽屉里……”老板声音发抖,浑身打摆子。

  “你这儿的酒都有哪几种?”萧凡没理会老板的盛情邀请,反而仰起头,专注的打量着铺子内的一排品种各异的酒瓶子。

  老板楞了楞,接着很热情的开始介绍:“有红酒,洋酒,白酒,啤酒……”

  从不喝酒的萧凡有点无所适从:“能壮胆又能暖身的,适合喝哪一种?”

  老板觉得这个劫匪很和善,渐渐的也不怎么害怕了,反而对他有点好奇:“你壮胆暖身想干嘛?”

  提起这个,萧凡踌躇满志:“我要打劫……”

  老板:“…………”

  这是个和善但脑子明显有病的劫匪,老板觉得这种人不能深交。

  “如果您想壮胆暖身,我建议您最好喝白酒……”老板当即从货架上拿了一瓶二两装的二锅头,想了想,老板觉得二两也许不能满足这位劫匪壮胆兼暖身的要求,于是又拿了一小瓶下来。

  萧凡接过两瓶酒,显得很高兴,这么上道的肥羊,实在令人不能不对他产生好感。

  “多少钱?”萧凡下意识准备掏口袋。

  老板赶紧拦住萧凡这个见外的动作,连连摆手谦让:“不用钱,……您不是来打劫的吗?”

  萧凡恍然中又带着一点赧色:“对啊,得亏你提醒……”

  老板眼皮耷拉下来,小心的瞄了一眼身旁的现金抽屉,讷讷道:“您……真不打算要钱?”

  萧凡很豪迈的拍了拍老板的肩:“劫酒不劫财,我说话算话。”

  盗亦有道,劫了人家的酒已经很过分了,怎么还好意思劫人家的钱?萧凡是个脸皮很薄的人。

  老板感动的朝萧凡挥手:“祝您打劫顺利……”

  “也祝你生意兴隆。”

  “您走好,以后常来!”

  二人挥手殷殷作别。

  萧凡又重新趴到马路边的草丛里,他拧开二锅头的瓶盖,仰头狠狠喝了一大口酒。

  辛辣呛人的白酒顺着喉管流入他的五脏六腑,从未喝过酒的萧凡顿时觉得肚子如同被火烧一般难受,同时也感到一股灼热的暖流顺着血管延伸到全身各处,难受,并舒坦着。

  萧凡的眼睛也渐渐变得通红,目光散发出兴奋炽热的光芒。

  今晚无论如何也要劫到一笔钱,然后进馆子吃顿饱饭,包子买俩,吃一个扔一个……

  话说,这酒真不错,很劲道!

  当两小瓶二锅头喝得干干净净时,萧凡对杂货铺老板的好感也上升到了顶点。

  如果可以的话,待会儿抢了钱,还是去把酒钱付了吧……这是萧凡彻底醉倒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萧凡实在是个厚道的人,面目狰狞的劫匪总有一段令人唏嘘的往事。

  第二天,当地城市的晨报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刊载着这样一条新闻:“清洁工人在某某路的草丛中发现一具无名男尸,报警后经法医鉴定,认为该男子死亡原因是饮酒过度,而且所喝的酒中所含甲醛成分严重超标,法医认定此男子喝的是工业酒精,至于此人是自杀还是被谋杀,该案件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第一章

  萧凡醒来觉得头很痛,就像有人趁他睡觉时用棒子狠狠敲了他的脑袋似的。

  自己不是在打劫吗?怎么好象躺床上了?到底怎么回事?

  萧凡眼睛还没睁开,耳边却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缓缓道:“此人气若游丝,脉象紊乱虚浮,怕是……命不久矣,请恕老朽无能为力……”

  萧凡一楞,说谁呢?难道是说我?

  紧接着,一个娇脆活泼的女声竟然欢快道:“真的吗?真的吗?太好了!我家小姐不用嫁给这个窝囊废了!来人,快来人!把这家伙拖出去埋了!”

  萧凡一惊,赶紧睁开眼,却见一个穿着古装的小姑娘万分雀跃的指着自己,正扭头朝房门外叫人,而旁边站着一位同样穿着古装的老头儿,正一脸古怪的瞧着小姑娘。

  萧凡确定了,小姑娘要埋的人,正是自己。

  多惊险的一幕啊!若自己晚醒来半刻,下场不容乐观……

  “慢着,慢着!”如此紧急关头,萧凡赶忙出声,嘶哑着喉咙,艰难开口道:“慢着……大夫,大夫!你是大夫啊!不抛弃不放弃,我还可以抢救一下……”

  一个气若游丝眼看要断气的人竟然开口说话,这情景实在太阴森诡异了。

  屋子里一老一小两位,顿时惊呆了。

  小姑娘眼睛瞪得大大的,死死的盯着萧凡,如同见了鬼一般,沉默许久,终于放声尖叫道:“鬼啊——”

  然后跌跌撞撞的逃了出去。

  “我不是鬼!”萧凡觉得身子很虚弱,有气无力的小声辩解道。

  小姑娘跑出去了,屋子里只剩下那位穿着古装的老头儿,他的表情跟刚才那小姑娘如出一辙,眼睛瞪得圆溜溜的,一动不动的盯着萧凡。

  萧凡急忙向他辩解道:“我真不是鬼……”

  老头儿木然点了点头。

  被人认同实在是件幸福的事儿,萧凡感激的朝他笑了笑,有一种跟他合奏高山流水的冲动。

  “人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先生果然比年轻人淡定多了……”

  谁知萧凡话音刚落,老头儿便惊叫了一声:“鬼啊——”

  然后老头儿也跌跌撞撞逃了出去。

  合着这位老先生不是淡定,是反应慢了一些……

  萧凡楞住了。

  屋子里静悄悄,萧凡这才有空打量目前所处的环境。

  很显然,这个环境不怎么好。屋子大约十个平方左右,除了一张破旧的床,别无它物。

  自己的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被子,抬起手,萧凡发现自己穿着一身白色的里衣,式样跟刚才那一老一小相同,都是古装。

  古装?萧凡吃了一惊,开什么玩笑?拍戏呢?

  挠了挠头,萧凡又感到不对,伸手在头顶一摸,靠!

  自己什么时候长出这么长的头发?而且还在头顶结了一个绾髻,这让他愈发感到惶然。

  一个抢劫未遂,醉倒在路边草丛里的罪犯,醒来却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穿着古装躺在床上,而且差点被人埋了……

  敢拿刀子抢劫的主儿,胆子当然不算太小,可现在……萧凡忽然觉得自己还是很脆弱,眼前的环境让他发自内心的感到害怕。

  楞了一会儿,萧凡疯了似的掀开被子,伸手在自己的胯下摸了一下,然后如释重负般长长吁了口气……还好,小弟弟还在,男人雄风犹存。

  松口气的同时,一个字眼儿闪电般掠过脑海:穿越。

  太扯淡了吧?

  萧凡面孔抽搐了几下,有种抱枕头的冲动,想哭,想回家……

  “哎哎,听说了吗?咱家那窝囊姑爷又醒了。”

  “不会吧?大夫不是说准备后事了吗?咱家老爷连棺材都准备好了,就等他咽气呢……”

  痛心的拍巴掌声:“谁说不是呢!那小子命可真硬,三天两头的晕倒,就是不断气,真想帮他一把,掐死他得了……”

  “咱家这位姑爷其实挺可怜的,爹娘死得早,剩了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身子骨又弱。爹娘在世时给他定了门亲事吧,他当上门女婿还招人嫌,这婚事一拖就是三四年,咱家老爷也没发话说要他俩成亲,多半这门婚事会黄了……”

  “唉,这位姑爷窝囊是窝囊了点儿,可还算老实本份,本来身世已经够可怜了,这回醒了却愈发凄惨……”

  “哦?此话何意?”强烈的八卦声音。

  “听说啊,他这回醒来后啊,发疯了……”

  “疯了?怎么个疯法儿?”

  “脑子愈发不灵光了,醒来两三天,每天仰着脑袋发呆,神神叨叨的,嘴里念着什么‘打劫’……‘二锅头’……‘穿越’,也不知道什么意思。”

  “‘穿越’是啥意思?”

  “我若知道,我岂不是也变疯子了?”

  “可怜了咱家小姐啊……”

  “…………”

  萧凡醒来后,陈府内到处流传着这样的八卦话题。

  风言风语满天飞的时候,话题的主角萧凡正在陈府前院侧边的花园边发呆。

  他不能不发呆,他有太多的事情要思考。

  三天过去了,萧凡的脑袋一直昏昏沉沉的,通过对环境的观察,他终于发现一个事实——他穿越了。

  这么扯淡的事情居然让他碰到,实在是人生悲剧。

  通过这几天断断续续听到陈府下人的碎言碎语,萧凡对自己如今的处境多少有了几分明了。

  处境不算太好。

  首先,他是这个陈府的上门女婿,貌似这个身份在陈府内不太招人待见,而且成亲之日遥遥无期。

  从古至今,做别人家上门女婿的,要么是家境贫寒,要么是自己没本事。

  萧凡很不幸,两者都有。

  其次,他醒来时看见的那个如惊鸿一瞥,叫嚣着要埋了他的小姑娘,她也不是陈府的千金。

  实际上,小姑娘是陈府千金身边的贴身丫鬟,她有个很三俗的名字,叫抱琴。

  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陈府的千金弹得一手好琴。主人擅抚琴,丫鬟当然要叫抱琴。

  就像很多烂茅屋叫“听雨轩”,很多包二奶的海边别墅叫“观涛阁”似的,有些名字第一个人用起来,也许称得上“风雅”二字,但几百几千个人都用“听雨轩”“观淘阁”的话,这个名字就变得三俗了。

  抱琴这个名字也是一样。

  至于她为什么在萧凡还没断气以前就要埋了他,原因自然很清楚。

  好鞍岂能配劣马,小姑娘在为自己的小姐不值,所以想迫不及待的想把萧凡这匹劣马给埋了,萧凡在那个万分危急的关头醒来,实在是人品值超常爆发。

  现在,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他得到了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他不用再打劫了,更不用担心警察抓他,除非警察局有时空穿梭机——萧凡对这点很放心,警察只是警察,他们毕竟不是机器猫……

  当然,坏消息也让人有点揪心。

  坏消息是:他在这个陈府的地位很低,低得还不如去当抢劫犯。

  在古代,上门的女婿终归是受人歧视的,如今陈府里面连下人们都普遍看不起他,其中包括那个要埋了他的抱琴小丫鬟。

  这就是萧凡目前的现况。

  经过三天的心理适应过程后,萧凡终于接受自己穿越了这个现实。同时也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一个窝囊的,寄人篱下的上门女婿。

  好吧,穿越就穿越吧,没人鼓掌欢迎,我就自己欢迎自己……

  欢迎来到,嗯……这是什么朝代?

  第二章 陈家姑爷

  亿万人中,老天独选了萧凡穿越,本身就是对他人品的一种肯定,——这么倒霉的事都让他碰上了,还有比这更倒霉的吗?

  至于如今他在陈府内的现状,相比之下,简直不算什么事了。

  萧凡对改变这种现状非常有信心。

  值得庆幸的是,萧凡长得还算英俊,剑眉星目,棱角分明,一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文弱模样,若是行走江湖的话,完全有资格担得起“玉面飞龙”的诨号了。

  当他从一面古色古香的铜镜中瞧见自己的模样后,不禁痴了。

  前世若有如此面貌,何至于连个月薪三万的男公关都应聘不上?这就是人的差距啊!

  不过,这个年代长得帅不一定有用,若想将这穿越的日子好好过下去,萧凡觉得有些事情还是必须要先弄清楚。

  自己这位上门女婿看来人缘奇差,自从醒来到现在,别说慰问的人了,连个跟他说话的人都没有,所有人见了他无不神色古怪的绕道而行。

  萧凡对此表示很淡定,他知道,府里上下已经把他当成了疯子。

  古代和现代都一样,没有谁愿意跟疯子打交道。

  所以,萧凡是个孤独的疯子。

  这个疯子如今只知道两件事:第一,这里是古代,至于是哪个朝代,待了解。

  第二,自己住在陈府,是陈府的上门女婿,而且只有个女婿名分,尚未与陈府千金成亲,至于自己的新身份姓甚名谁,仙乡何处……待了解。

  这点信息对萧凡来说,委实太单薄了些。

  所以萧凡决定完善信息量,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这个陌生的环境。

  完善信息量的方法很直接,萧凡的具体做法是:他在陈府前院侧面的花园内蹲了半个时辰,然后逮着了一个过路的下人。

  花园当然不完全是花,它也有偏僻无人的角落,属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灰色地带。

  现在,这名倒霉的下人正被萧凡死死的摁在了这个灰色地带,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下人很害怕,嘴唇和下身一齐打着摆子,脸色吓得变成乌紫色,有休克的预兆。——被疯子逮住当然不是件愉快的事,下人的这种反应很正常。

  萧凡观察了半晌,觉得这位下人胆子不算很大,面对暴力时很乖巧,这让萧凡感到很欣慰,——萧凡是个讨厌暴力的人,但是他更讨厌别人反抗暴力。

  “贵姓?”萧凡露出了和善的微笑,笑容斯文儒雅,无可挑剔。

  下人脸色更紫了,哆嗦了半晌才颤着声音道:“免贵,姓陈。”

  “好姓!”萧凡客套的赞道。

  下人报以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你,还望不吝……不吝……”萧凡挠了挠头,古代人那种文绉绉的说话他有点不习惯。

  陈姓下人实在忍不住了:“不吝赐教?”

  萧凡释然的笑道:“对,还望不吝赐教。”

  “您尽管问。”下人是个很识时务的下人。

  “现在是什么朝代?”这个问题是萧凡最关心的。

  “大明朝。”下人毫不犹豫的回道。

  萧凡了悟的点头,明朝,嗯,很熟,萧凡不是文盲,对历史好歹也有个一知半解。

  “年号是什么?”

  “洪武二十九年……冬天。”下人回答得很干脆,落在疯子手里的他,充分表现出了乖巧的素质。

  萧凡微微变色:“洪武?朱元璋当皇帝?”

  “啊!”下人大惊失色,“你……你你,你竟敢直呼洪武皇帝名讳……”

  萧凡一脸严肃的解释:“我是疯子啊,你忘了?”

  下人立马平静了,是啊,疯子说什么话都是百无禁忌的,怎么能怪他?得亏洪武皇帝圣明,前些年裁撤了锦衣卫,不然陈府上下会被这疯子害死……

  “还有几个问题,……我是谁?”

  下人眼睛瞪大了,看着萧凡眼神就像看着一个疯子……

  当然,这种眼神是正确的。

  “这个疯子迷失了自我……”下人在心里暗暗思忖,受制于人的危险关头,他居然能想出如此文艺腔浓郁的结论,陈姓下人不得不佩服自己的文采。

  萧凡也一眨不眨的盯着他,心里暗暗发誓,如果这个下人回答他什么“本我”“小我”“大我”之类的学术性答案,那他肯定也是穿越人士,自己一定毫不犹豫的出手掐死他。——俗话说物以稀为贵,穿越者这个品种很稀少,一个足够,两个就太多了……

  “您是陈家的姑爷呀……”下人讨好的朝萧凡笑了笑,给出了一个让双方都很满意的答案。

  …………

  …………

  一柱香时间后,下人被萧凡意犹未尽的放走了。走的时候踉踉跄跄,下半身湿嗒嗒的,当然,这与萧凡无关,心理素质不够硬,被吓失禁是很正常的。

  下人走后,萧凡站在花园里,负着手又开始发呆。

  洪武二十九年,如今朱元璋已老迈,皇太孙孱弱,燕王在北平蠢蠢欲动,二雄即将争嫡,天下即将风云涌动,陈府的姑爷……嗯,他还是陈府的姑爷。

  风云涌动关自己屁事,还是先想想怎样在陈府生存下去吧。

  是的,生存,这是个大问题。

  先说说萧凡目前所处的地方,不知该说他运气好还是不好,他目前所处的陈府竟然离京城应天府很近,属于应天(今南京)的下辖县,县名叫江浦,骑马一个时辰便可至京城。

  陈府,一个乘着朱元璋开国春风新富裕起来的商户,以种地屯粮起家,短短一二十年内,发展到如今良田百顷,粮仓富足,商铺众多的殷实商户,县城内商铺十数家,按前世的标准来说,多少也算是江浦县内打出品牌的乡镇企业了。

  陈家的家主当然也姓陈,是萧凡名义上的岳父大人,家主今年近四十岁,他有一个很有趣的名字,叫陈四六。

  事实上这个名字在目前的明朝初期很普见,元朝时期的统治者不允许汉人取名字,小孩出生以后一般都以父母的岁数相加,或以出生的日期命名,这就造成了华夏之内几乎所有没上过学或没当过官的百姓都是以数字命名,比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他出生的时候当然也不叫朱元璋,而是叫朱八八,或者朱重八,因为他出生的那天正好是闰八月,出生日又是初八,所以叫朱八八,——话说老朱出生的日子实在是个黄道吉日,八发八发,是个开张大吉的好日子,老朱若不当皇帝,改行做生意,想不发财都难。

  陈四六这个名字也是差不多的意思,他出生时元朝还没被赶出中国,统治者仍然是蒙古人,所以陈四六这辈子算是赶上了最后一班数字取名的时尚风潮。

  至于萧凡这个陈府姑爷的身份,说来实在有些尴尬。

  这得归功于萧凡的老爹,萧凡祖祖辈辈都是农户,往上数三代都是,世代在江浦县下辖的村庄里种地,属于典型的根正苗红的贫农,那年陈四六还没发达,下乡收粮食的时候被一条五彩斑斓的毒蛇给咬了,躺在田埂边哼哼等死的时候,正好萧凡的老爹路过,农户都比较善良厚道,于是萧凡他爹便救下了陈四六。

  陈四六感激得不行,当即掏银子聊表心意,萧凡他爹风格高尚不肯收,陈四六报恩无门,很是纠结。——事实证明,没有发达的人还是很有良心的。

  晚上陈四六便在萧凡家住下了,话说陈四六也是个猛人,毒伤还没好,便跟萧凡的老爹喝起了酒,二人推杯换盏,喝得面红耳赤,没过一会儿二人便称兄道弟,交情很快升华,一顿饭的功夫便铁得跟发小儿似的。

  陈四六喝着喝着,见到一旁正冒着鼻涕泡儿的萧凡,灵台岤仿佛被雷劈中了似的,立马福至心灵,他想到了报答萧家救命大恩的办法,于是指着当时才一岁大的萧凡,一定要跟萧凡他爹结成儿女亲家,哭着喊着要把他婆娘肚里还不知男女的胎儿许配给萧凡,萧凡他爹拦了大半宿硬是没拦住。

  所以说,做人善良,老天必有回报,日行一善实在是很有必要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之类的话那是扯淡,但能白捞着一漂亮媳妇儿,却是实打实的便宜。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做人就算不善良,但你的酒品一定要好,喝高了就老实躺下睡觉,别满口胡乱许诺什么事,否则等到酒醒,后悔也来不及了。

  萧凡敢打赌,陈四六发达以后,肯定在夜深人静之时狠狠扇过自己嘴巴子,而且不止一次。

  过了一年,陈家的财力愈发雄厚,而且他的老婆真给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叫陈莺儿,再后来,陈四六努力增产报国,老牛自知夕阳晚,不须扬鞭自奋蹄,在他的辛勤耕耘下,婆娘又给他生了个儿子,取名陈宁。

  一儿一女承欢膝下,陈家有后,家庭自然和睦。

  与此相反,萧家却走起了背运。

  天有不测风云,萧凡的双亲,则因患了肺痨(就是现代的肺结核,古时候这种病是不治之症),双双撒手人寰,萧凡他爹临死时记忆力如有神助,竟然记得十几年前有这么一门儿女亲事,他死死拉着萧凡的手,嘱他去江浦县城,投奔他未来的老丈人,指望老丈人能提点一下女婿,或许将来能奔个好前程,总比一辈子种地强。

  萧凡是个老实本份的孝子,当即便含泪答应了父亲。

  于是萧凡卖掉了家中所余不多的一亩多地,用卖得的钱葬了双亲,孤身一人便投奔陈府而去。

  萧凡就这样成了陈府的姑爷,若姑爷也算是一种职业的话,算起来他也有近二十年的工龄了。

  第三章 前世今生

  萧凡投奔陈四六的时候,陈四六已经发达了。

  人一旦发达了,总有些势利眼,对当年喝高了平白认下的这位女婿当然有些悔意,这是人之常情。

  不论他愿不愿意,女婿来投奔,总不能把他赶出去,万般无奈下,陈四六只好捏着鼻子接纳了萧凡。

  陈府的姑爷当然不是那么好当的。所谓“姑爷”,也仅仅只是个名分,萧凡在陈府就这样尴尴尬尬的生活了整整四年,到如今萧凡已十九岁,陈府的千金也有十八岁了,成亲却仍然没着没落,虽同处一片屋檐下,但这对未婚夫妻四年来连面都没见过几次。

  古时候的民间,十八岁还没成亲的姑娘是很罕见的。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陈四六是个很生猛的人,颇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之决然气概,宁愿把自己女儿耽误成老姑娘,也不愿屈就萧凡这个穷小子。

  陈府养着萧凡这么一号闲人,一不让他干活,二没说让他读书,分给了他一个偏僻的院落,饭菜管饱,每个月发他五钱散碎例银,由着他自生自灭。

  说是姑爷,实际上萧凡的身份不主不仆,很是尴尬,再加上他性格腼腆老实,不善言辞,不懂讨好岳父岳母和未来的老婆,甚至连结善陈府下人的举动都没有,以至于他在陈府内的人缘关系奇差,差到真真实实到了“狗不理”的地步。

  陈四六对他还算客气,勉强算是以礼相待,只是绝口不提萧凡与自己女儿的亲事,仿佛患了选择性的失忆症。

  虽然不知道以前那个萧凡是怎么想的,但穿越过来的萧凡在搞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后,多少明白了一点真相。

  不出所料的话,陈四六可能有了悔亲的打算,只是碍于情面不好出口而已。

  古人都颇重信义,特别是商户,更将“信义”二字看得比命还重,这是商户在商场立足的根本,若陈四六悔了这门亲,不出一夜,陈家的名声就会臭满整个县城,那时谁还会跟陈家这种言而无信的商人做生意?

  可陈四六又实在不愿将如花似玉的女儿嫁给萧凡这么一个无功名无力气无脑子的三无人士,门不当户不对且先不说,女儿若跟了他,将来会有好日子过么?

  萧凡有什么?他只是农户出身,大字不识一个,别说考秀才了,县学也不肯收这么一个文盲白丁呀,他连当学生的资格都没有。

  论力气就更离谱了,陈四六怎么都想不通,世代务农的萧家,怎么会生出如此孱弱多病的儿子,从外表上看,萧凡简直跟那些读圣贤书,不事生产的孔门学子一样,面色苍白,四肢无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走在外面若刮大风,还得紧紧抱住柱子。

  顺便提一句,萧凡之所以能穿越到这位陈家姑爷身上,全是拜这位姑爷太过虚弱,时常晕倒所致。这种现象,民间统称为“鬼上身”。

  再论萧凡的为人处世,性格脾气,那就更令人蛋疼了。萧凡内向腼腆,文不成,武不就,做买卖也没天赋,这种人除了造粪肥田,实在看不出他有多大的用处。

  陈四六肠子都悔青了,这就是贪杯的下场啊!当年若不是多灌了几杯黄汤,怎会闹到如今这个进退不能的尴尬境地?

  这样一无是处的姑爷,陈四六怎肯将女儿嫁给他?

  在这样一种情形下,萧凡穿越了,穿越到这个也叫“萧凡”的陈家姑爷身上。

  从陈姓下人口中探得这些信息后,萧凡总结了一下,将目前的情形大致归纳成两点,一好一坏。

  好的信息是:萧凡吃饭不用花钱,而且每个月还有五钱例银花销。

  坏的信息是:这样的好事也许享受不了几天了,因为陈四六可能在酝酿怎样把这个吃白食的姑爷扫地出门。

  不过萧凡并不担心。

  身为穿越者,自然比同时代的人多了那么一些知识和经验,保守估计,凭这些知识和经验,萧凡就算被赶出了陈府,应该也不会饿死街头。乐观一点估计的话,萧凡觉得在这个时代发财做个富家翁也不是什么很难的事。

  ——人的信心有时候总会不自量力的膨胀,现实的残酷将膨胀的信心打击得连渣都不剩以后,很多人变成了疯子。

  萧凡现在就有点膨胀了。

  他视这个时代的一切如土鸡瓦狗,他觉得自己用不了多久就能在这个时代站住脚,收一大堆牛逼的小弟,震虎躯,散王霸,或许连朱元璋都会哭着喊着求他当皇帝……

  于是,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陈府前院的花园内,萧凡负着手,笑得像花儿一般开心。

  他的笑容纯洁而无害,从里到外焕发着喜悦的光辉。——他知道,穿越者的结局都是美好的,最普遍的是当皇帝,混得最次的,回到明朝也能当个王爷,这几乎已成了定律,他萧凡当然也不能例外。

  只可惜他现在身上还背着一个“疯子”的恶名,于是,他的笑容落在别人眼中,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

  比如落在抱琴眼中。

  “啊——”

  萧凡身侧不远处,恰巧路过的抱琴开始尖叫,表现得比萧凡更像疯子。

  “小姐快跑,那疯子笑了!”

  小姐当然是指陈府的千金,那个与萧凡有着夫妻名分的陈小姐。

  此刻陈小姐就在抱琴身旁,俩姑娘瞪大了眼睛看着萧凡的笑容,目光中露出惊骇的神色。

  这样的目光注视下,萧凡当然笑不下去了,毕竟他并不是真正的疯子,他还是有着柔软腼腆的一面,当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时,萧凡感到有点尴尬。

  今天真是萧凡的幸运日,据说他这位姑爷在陈府四年,也只见过陈家小姐两次。今天算是第三次,这种几率比日全食还小得多。

  整了整衣冠,萧凡肃然向陈小姐施了一礼,淡淡道:“在下见过小姐。”

  值得庆幸的是,萧凡穿着一身儒士长衫,这年头穿长衫的可都是文化人,也不知他这身长衫从哪儿弄来的,虽说旧了一点,下摆也打了两个补丁,可它多少给萧凡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再加上萧凡本人长得并不丑,可以称得上英俊,这又给他加了不少分,陈小姐的俏脸忽地一下变红了。

  女人脸红,不完全是因为羞涩,看到一个帅哥向她施礼,总会下意识的脸红一下,表示自己是个纯情的大家闺秀,这是女人天生的一种本能,其原理跟某种动物随环境而改变的保护色是相同的。

  ——这也是良家妇女跟坐台小姐的区别,良家妇女脸红是因为纯情,或者是假装纯情,坐台小姐脸红则是因为发情,或者假装发情。

  萧凡施完礼便直起身子,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盯着陈家小姐看。

  这是自己名义上的老婆,老公看老婆,天经地义,萧凡并不觉得有什么失礼。

  陈小姐并不是那种一见就令人神魂颠倒的美女,事实上,这个时代人口基数不大,遇到美女的几率很小,绝不像前世那样满大街都是美女。

  陈小姐的五官很精致,有着典型的江南女子的婉约气质,她的眼睛不大不小,嘴唇略薄,鼻子小巧,让萧凡感到不太习惯的是,陈小姐的眉毛略有些浓,而且眉梢微微上扬,眉眼间多了几分盛气凌人的味道,由于自小养在深闺的缘故,她的皮肤很白皙,柔柔的,像一匹光滑鉴人的上好绸缎。

  这匹白皙的绸缎现在正慢慢变红,红色由她的脸一直蔓延到脖颈处。——哪家的小姐被一个男人这样肆无忌惮盯着能不脸红?

  “萧……公子,您客气了。”脸虽然红得厉害,可陈小姐的语气却很淡漠,美目半敛,垂头望地,目光中仍透出一股子冷漠寒冽的意味。

  她的目光令萧凡感到遗憾。

  从陈小姐的表情和语气来看,萧凡发现这位未婚妻对他并无半点情义,这很正常,四年只见过三次面,既无才又无财,而且在她家吃白食的夫婿,她若对他有情义那才叫有鬼了。

  萧凡并不介意陈小姐对他的淡漠态度,哪怕他是个疯子,他也是个讲道理的疯子,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毕竟萧凡对她也没有半点情义。

  看了陈小姐两眼后,萧凡马上转移了目光,因为他发现陈小姐的脸色有点恼怒,毕竟在这个时代,男人死死盯着女人,是很不礼貌的,哪怕未婚夫也不行。

  于是萧凡把目光投向了陈小姐身边的抱琴。

  被疯子注视当然不是件愉快的事。

  抱琴吓了一跳,急忙往陈小姐身后一缩,惊道:“你……你看着我做什么?别看,别看……”

  萧凡是个正人君子,这个正人君子很老实,既然人家姑娘不愿让他看,那就不看吧,这是古代,男人这样看着女人确实很失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