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祈忆凌脸色一沉,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正在慢慢升腾。这种感觉并不常见,但祈忆凌熟悉它,也明白它出现意味着什么。但眼前是最亲爱的公主殿下,祈忆凌着实不愿往这个方向想。见原墨翎一脸不解地看着自己,祈忆凌调整了下自己的表情,“没什么,我眼花看错了,大概是昨天没睡好。”
“怎么了?”
“还不是补考的事!”一说到这个,祈忆凌的表情就沮丧起来。
虽然是搪塞“错觉”的借口,但她前一天晚上没睡好确是真的。寒假前以为普通物理学没问题自己就算过关了,没想到后来一查成绩,在一堆从74到95不等的成绩里居然看见了一个红色的“55”,而且还是自己从没担心过的概率统计。
虽然回来后听说班里有半数人栽在了这门课上,祈忆凌还是觉得很难接受自己挂科的现实。补考安排在两周后举行,祈忆凌虽然挑灯夜战,但时间却没正经用在复习上,全贡献给提心吊胆了。躺在床上难免又开始自责,结果一宿没睡好。
“不要这么紧张,不是还有半个月可以准备吗?”原墨翎拿了两年的二等奖学金,即使是祈忆凌视为猛虎的物理,对她来说也是游刃有余。因为对挂科一事没有切身体会,她的安慰也显得很没有力度。
“我知道,就是担心嘛……”祈忆凌越说越郁闷,最后猛一摇头说,“不提了!——咦,你桌子旁放着的红色物体是什么?”如果没看错的话,那好像是枝花,只是刚才被报纸挡住了,现在才露出轮廓来。
“这个吗?”原墨翎指着那支并不明艳的红玫瑰,“算是节日礼物吧?”
“妇女节?”祈忆凌的眼睛瞬间瞪大,带了浓浓的笑意。
“是女生节,算是s大自己巧立名目的节日吧,也有几年历史了。”原墨翎的表情颇有些不以为然,“和尚,呃,理工学院学生会主办的,弄了个骑士服务,今天有一批男生专门驻守在不同的地点,为单身女生提供校内免费接送服务,还附赠一枝玫瑰。”
“理工学院?那不是王子殿下的学院吗?”
难怪今天学校里有种奇怪的氛围,又有那么多女生拿着人手一枝的玫瑰。祈忆凌看着那抹红色,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想来王子殿下也是众骑士之一。当日自己收到王子殿下赠予的玫瑰视若珍宝,现在看来,这不过是人皆可得的廉价馈赠罢了。
仿佛是为了验证祈忆凌的想法似的,她睡完午觉带上概率统计的复习资料往图书馆出发时,身旁“呲——”一声停了辆银灰色的山地自行车。一个女生一边道谢一边轻盈地从车后座跃下,祈忆凌继续低着头往前走,自行车却转头跟上了她。
“小凌,去哪?我送你吧!”
祈忆凌闻声抬头,看见了辰烽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她其实是打算自己踩车过去的,但看到辰烽的笑,鬼使神差地单手扶着他的肩,侧身上了后座。
山地车的后座是后来加的,倒是比普通的金属架子要舒适。前面也没有女式自行车带有的车篮,而是在车把手上挂了个藤编的小花篮,里面插着一把数量不明的红玫瑰。
车子路过岁月湖的时候,祈忆凌轻轻地闭上了眼睛。风里有海的腥味,有湖水的声音,还带着玫瑰火红的颜色。祈忆凌平衡感不好,手原本轻轻地拉着辰烽上衣的下摆,这时候心念一动,不管不顾地一把揽住了他的腰。在梦里,祈忆凌曾无数次感受过这样的场景。虽然哪怕在梦里,她都会害怕这种感觉转瞬即逝,然而真正这样做的时候,感觉却有了微妙的区别。她仍然害怕自己马上就要放手,但梦里那种被迫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只能如此的宿命感。
对祈忆凌突如其来的拥抱,辰烽的反应是身体略微的僵硬,但并没有给予任何形式的回应。
“我喜欢你。”祈忆凌用确保辰烽能听到的低音量说。
依然没有回应。
“我喜欢你!”祈忆凌大声呼喊。她仍然闭着眼睛,但徐徐张开了双臂。风仍然是那阵风,但仿佛渗透了自由的滋味,连呼吸都变得清爽起来。
自行车停下了。
祈忆凌张开眼睛,看见形似书山的图书馆已矗立在眼前。她并不觉得意外。从宿舍楼到图书馆,踩自行车最多不超过五分钟的路程。
她的自由仿佛在这短路里走到了尽头,又仿佛从这段路里得到了新的生命。
“你是个好女孩。”辰烽放下自行车支架,小心翼翼地看着祈忆凌,“但是……”
“不用给我发好人卡,”祈忆凌一脸平静,“这是我的事,你无需为此感到愧疚。”
“那,我们还是朋友吗?”
“当然。”祈忆凌报以最灿烂的笑容:只要王子殿下需要,我永远是您最忠诚的子民。
“我真的没想过——”辰烽似乎想澄清,又觉得要说的话意义不大,干脆收住,从花篮了挑了枝含苞待放的红玫瑰。
“我没有花瓶。”祈忆凌这个谎撒得分外自然,几乎连自己都骗过了。她顿了顿,指着一个刚从图书馆出来的女生,“骑士先生,有一位淑女需要你的拯救,请赶快带着你的座驾前往吧!”
“这——”辰烽犹豫片刻,最后点了点头,叼着玫瑰推动了车子。
“王子殿下,再见了。”祈忆凌微微笑着,看往山地自行车远去的方向,“自此之后,你我尘缘已了,只余君臣与将士之情。”
“不后悔?”一把男声插话道。
“还没死?”祈忆凌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侧头看着他的方向。
“让你失望了。”苍阳一脸遗憾地摇摇头。
那天之后,两人在警局指认犯人和到医院复诊的时候又见了两次面。两次见面,两人都很有默契地没提起当日的话题,所以,祈忆凌又开始厚颜无耻地对苍阳以姐相称了。不同的是,比起当日的态度,祈忆凌又嚣张了不少。
“既然你没死,我们一起去吃甜品吧!”祈忆凌转身背对图书馆走起来,“我请客,你付钱!”
苍阳想帮祈忆凌拿包,但她把包抱得死死的,活像快要溺死的人抱着个救生圈,他只好作罢,转而逗趣道:“不怕欠我的了?”
“姐我这辈子欠你的已经太多了,”所谓债多不愁,祈忆凌索性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懒散样,“这辈子估摸着无论如何还不完,只好下辈子作牛作马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章十七 从此萧郎是路人(2)
香蕉船,提拉米苏,草莓奶昔,焦糖布丁,奶酪蛋糕……
在祈忆凌努力地吃下这些东西的时候,毫无疑问,她不但在和苍阳的钱包赌气,而且还在和自己的肠胃赌气。
所谓物极必反,再好吃的东西吃得太多也会反胃,甜腻的东西尤其如此。
在艰难地咽下最后一口葡式蛋挞后,祈忆凌终于忍不住胃气翻涌。她脸色一变,连忙用纸巾捂住自己的嘴巴。
光可鉴人的墙壁上隐约映出祈忆凌青白的脸色,坐在她对面的男人既不动手也不动口,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有两段所谓的“箴言”一向为祈忆凌所不齿,其一为“把自己当成别人,把别人当成自己;把别人当成别人,把自己当成自己”,其二为“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别人,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别人,不要拿自己的错误惩罚自己”。
这两段话共同之处颇多,首先是乱,整一个拙劣无比的绕口令。其次是,明明没有道理却伪装得很有道理。第二段的意思不过是宽容,笃信中庸之道的人们马上心神领会,于是一不留神世上又多了无数耶稣;第一段的意思稍微复杂些,不外乎就是推己及人、推人及己、尊重自己和尊重他人等等的陈词滥调,自封的人本主义者于是又蜂拥而上,顷刻间到处都是特蕾莎修女。
祈忆凌虽然不屑以人类自居,认为他们愚蠢、自私,却也承认人和人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没有人可以完全理解另一个人。如史铁生所言,人和人的区别甚至大于人与猪的区别:人和猪的区别是可以相对恒定的,而人与人之间却不然。那么,表面的理解和包容实际上对消除隔阂毫无帮助,根据物质和能量守恒定律,一个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另一个人甚至是另一群人的痛苦之上的,如果错误没有得到惩诫,最可能的结果是牵涉其中的所有人都不爽。
——这就是祈忆凌坚持用食物来惩罚自己和苍阳的理由。毫无疑问辰烽和水卿影很幸福,所以她痛快不起来;苍阳固然是无辜的受害者,但她倒是想知道,一个人受益良多的时候,又会有几个受害者是死有余辜的?
基于以上理由,祈忆凌当初进入甜品店的目标已大为变质,甚至完全颠覆:追求幸福变得不切实际,寻求痛苦反而显得合乎情理。
在各种诡异的逻辑的围攻下,走出甜品店,祈忆凌坚决地否定了苍阳回校、逛公园、看电影甚至进游乐场等种种建议提议,而是沿着马路牙子漫无目的地游荡。消化系统处于臃塞状态,其不适感牵连了她全身的肌肉和神经,以致举步维艰。
但肉体上的痛苦丝毫不能削减祈忆凌那由愤怒和抑郁堆砌而成的亢奋感,在将近两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后,她被甜品撑圆的肚子终于慢慢瘪了下去。祈忆凌不知道自己正在瞎逛的街姓甚名谁,但眼角瞥见一家装潢颇为别致的饮品店,就义无返顾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和她预想的不同,除了常见的各种果汁、奶饮料外,这家店还出售酒精饮料。而且,和酒吧相比,这里各种调制鸡尾酒的价格走的绝对是亲民路线。
“bloody mary,血腥玛丽……”祈忆凌一边戳着餐牌一边逐个字念出来,想起当日第一次在原墨翎的带领下走进酒吧时吧台那杯腥红的液体,又想起自己循着这个名字查到的带着残酷美感的传说,兴奋得汗毛都竖了起来,“就是这个——”
血腥玛丽虽然卖相凌厉,但果汁用量达伏特加的35倍不等,算不上什么烈酒。所以,苍阳也没有表示异议,自己点了杯冰柠茶,若无其事地陪祈忆凌喝起来。
但是,两人都高估了祈忆凌的酒量,她只堪堪喝了三分之一杯,两颊就染上了一片酡红。
“你看我脸上是不是也起鸡皮疙瘩了?”祈忆凌呵呵笑起来,把脸凑到苍阳面前。
他不说话,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到祈忆凌身上,只剩下一件白色无袖球衣,露出藕一样的两截胳膊。
“小样儿身材不错嘛,”祈忆凌眯着眼研究他微微凸出的肱二肱三头肌,“本来还觉得你太瘦,不经看的……”一仰脖,咕噜一口又喝下三分之一杯。
他仍然不说话,只是圈住他半块脸盘的黑色眼镜框在祈忆凌眼中奇异地变幻着形状,边沿泛彩,镜片方而且大,显得咄咄逼人。
“你有那么喜欢他吗?”看到祈忆凌企图续杯,苍阳摁住她的手,柔声问。
“呃——”然而,任何质疑在祈忆凌眼里都等同亵渎。她打了个大大的饱嗝,挑衅地看着他,“不行吗?”酒精在她的血液里作祟,让她的理智走到了涣散的边缘。她恍然觉得,自己和苍阳并不是坐在路边安静的饮品店里,而是重回了酒吧,坐在那点着乳白色香薰蜡烛的l型吧台旁。
只是这一次,在台前表演的不再是王子殿下,而是一支走黑暗地下摇滚风的重金属乐队。对这支乐队的构想来自去年十一月在s大举行的高校摇滚音乐节,祈忆凌从图书馆自习完回宿舍的时候路过见到了一个简易的舞台。因为见到了辰烽等人,祈忆凌本想趁他们没发现自己赶紧骑车离开,却被正在表演的乐队吸引住了。那是同在z市的理工大学来的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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