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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阅读

作品:大唐纨绔公子|作者:作者不祥|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6-17 16:00:50|下载:大唐纨绔公子TXT下载
  迈的哈哈大笑,飞出营帐外。

  原来今日是长孙凛的诞日,更是为了庆祝昨日之胜利,众多士兵和自己的军官一起,举行庆宴。紫凤营的一些与长孙凛熟悉的姑娘们也过来为其庆生,当然,肯定包括窦旖在内。

  此时的营帐里,寿星公长孙凛是正中坐着,左肩下是薛仁贵,右肩下自然是窦旖姑娘。彩虹等紫凤姑娘们皆依着窦旖排位坐,而其他士兵们也是各坐其位,一字儿陪坐在四周,传杯递盏,说说笑笑。

  今日窦旖上下穿着锦绣衫裙,打扮得珠围翠绕,粉光红艳,腰肢袅娜,身材苗条,面貌俊俏动人,把人耀得眼花。这刁蛮小姐,本身就长得花容月貌,再一番打扮之下,愈长得如天仙般美丽。她那夜与长孙凛莫名脾气,虽口口声声说不与他抹药。正当长孙凛愁着是否让大男人给自己搽药,第二日窦旖却是准时出现,只是语气冷冷咧咧,动作没有往日的温柔。长孙凛知这姑奶奶是脾气未消,便是夸张得呜哇怪叫,窦旖最后也闹不过他,便是破颜而笑,两人便和好如初。

  在这肉香酒酣之中,在诸位兄弟的崇敬恭维,往昔刁蛮的窦旖一旁也是温柔如水,长孙凛被灌了多碗水酒,难免心中得意洋洋,没有领兵时的正经严肃。他跟身旁的弟兄们是你一擂我一逗,说说那带色艳事,惹得在座女子不禁暗啐。

  正当大伙酒酣耳热之时,那营房木门却被推开,只见一眉眼美秀的女子走了进来,原来是乐营的。早前曾说长孙凛探知到军营是为了与其男人相守,便对这对苦命鸳鸯极尽照顾。加上他的现代思维观念,对女人总是平等对待,即使对方是沦落红尘的女子,虽然长孙凛从未光顾过乐营,但乐营的姑娘们都对这位俊俏强健、少年得志的校尉甚是喜爱,长孙凛对女人也是尊重,一来一往之下,大家虽未做那露水夫妻,倒也能算得上朋友。倒是窦旖对于长孙凛和乐营里那些女人的交往相当不爽,每回见到她们,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白姐,来来,刚好来帮小弟喝了这碗水酒。”长孙凛正被王大牛和穆天柱两个彪形大汉灌酒,见着来人,便大声开玩笑道。

  “哼,有人竟然还不懂礼数,不请自来。”窦旖可没有长孙凛的热情好客,冷言冷语道。

  “长孙弟弟都称我一声姐姐,平日也对我和石郎照顾有加,今日弟弟生辰,我这做姐姐的怎能不来为其庆祝?”手中拿着一琵琶,看来似乎是想为此庆宴献上数段小曲。其实也曾是青楼红人,只不过年事已大,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

  虽说窦旖是很不喜欢,然而在场大多数都是热血男儿,她那张嘴,谈吐有趣,见识多广,一张利嘴说得莺声呖呖,满屋子只听得她的说笑声,士兵们也是听得饶有趣味。

  吃过几巡酒,上过几道菜,那便抱过琵琶来,便开了珠喉唱道:

  “晓窗寂寂惊相遇,欲把芳心深意低;低眉敛翠不胜春,娇转樱唇红半吐;匆匆已约欢娱处,可慢无情连夜雨!枕孤余冷不成眠,挑尽银灯天未曙。”

  是唱得抑扬顿挫,十分清脆。众将兵皆拍手较好,甚是兴奋。唱完后,合座的人都饮了一碗酒,庆贺长孙凛的生辰。

  “长孙弟弟,这小曲可唱得好?”笑容可嘉地捧着一杯酒问道。

  “恩,好听好听。”长孙凛被窦旖照顾着吃了一口鹿肉,嘴里嚼着东西地回答道。

  “这琵琶小曲乃是姐姐给你的生辰礼物,而那小曲的填词却是另一个人给弟弟的礼物。”暧昧地笑道。

  长孙凛听她这么一说,先是愣了一下,却也反应过来这人到底是谁。这曲词似乎是在说一个女子思念心上人难以入眠,说这曲子是单怜卿所赠,那就让他大惑不解了。自那日被他抓个正着,这单怜卿姑娘却是仗着一块太子令牌,对他不躲不藏,反而有意讨好似地接近他。长孙凛自是知道对方是有所目的,他也不做甚反应,跟她表面上温软迂回,暗地里针锋相对。如此这般,他可不会认为两人的感情是到那相思难眠的地步。

  若问长孙凛为何会看出这风韵犹存的单大姐乃是那倾国倾城的怜卿美人,这就得解释一番。长孙凛觉得有疑问遣孙大回京城去查探,除了探知之事,还得知怡情院的怜卿姑娘为了提高自身琴曲修为,拒客闭门修身。本来这也没什么,只是长孙凛是个对不同寻常之事相当敏感。也许是怜卿姑娘怕自身绝色容貌在军营里惹来麻烦,因此不仅带上人皮面具,甚至脸上还留有一道疤痕,想必能够让人望而远之。可长孙凛就是从这道疤痕上看出了问题,这怜卿姑娘笑起来,那道伤疤却是不和谐地动作,这旁人为何没看出来,也许是因为怜卿不曾在他人面前笑过。因此长孙凛猜出对方是带着面具,而可以将自己办丑,按照正常逻辑,其姿色应该算是美丽。再想起自己那日吟诗会曾听过的怜卿的声音,他便猜测这位单大姐是否和怡情院的怜卿姑娘是同一个人。那天晚上单大姐被他一句“单怜卿”的称呼猛然一震,便是应验了他的猜测。

  月光如水,夜色已深,然而在营房里却依然是热闹非凡。

  “孙大,过来,你上周长途跋涉替少爷办事,少爷这回给你夹块红烧肉吃。”长孙凛已是被自己一群属下灌得醉眼熏熏,却是毫无歇停之意,反而越猖狂胡搞。

  孙大却也得意的捧着个碗去接。长孙凛也曾调笑过孙大孙二,说他们远离长安那繁华之地,没有了如此多的美食佳肴,怎能受得来。这两兄弟傻傻地挠了挠头,也是在痛苦地思考这个问题。所以长孙凛念及这两个家伙虽然贪吃,却也是愿意为主牺牲之忠士,常常给他们做一些特色美味。

  古人认为猪肉是不洁之物且有害人体健康。中国的一些古代典籍也证明了食猪肉的危害。”《医经别录》说:“豕肉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骨,切勿食。”孙思邈说:“豕临杀惊气入心,绝气归肝,勿食。”韩愈说:“凡肉皆补,唯豕肉无补,故养身家不食豕肉也。”加上古代的自然环境尚未遭到破坏,野生动物繁多,古人也没有保护动物的意识,餐桌上的肉食种类是林林种种、数不胜数。因此在唐朝,大凡人家不兴吃猪肉,也只有些穷苦人家才以此为食,价格也比较低廉。

  长孙凛这人却不管,他原来就特别喜欢吃诸如回锅肉、红烧肉、梅菜扣肉这样的美味,在边塞军营甚是艰苦,这荒郊遍野的动物都多不得几只,因此征收附近村民的肥猪倒也能提高军营的生活水平,而且还有利于边疆农民创收,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虽然长孙凛本人从不做菜,但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给军营伙坊说了个大概,这军营的厨子也是大锅饭做惯了,这些菜也并非精致小菜,在后世许多乡下办酒席都是以这些为主菜。厨子在试做几次后,倒也掌握了精髓,从此之后军营里的大锅饭质量却是蒸蒸日上,这士兵吃着嘴里的美味佳肴,不得不佩服,你说那长孙校尉人长得俊,带兵也好,连这做菜也知晓,真是不得了的牛人。

  而最受益的莫过于孙氏兄弟,这两人也是好吃之人,尤其喜爱那红烧肉,吃在嘴里那香滑油腻,让他们感觉及其爽快。后来因为这红烧肉是因孙氏兄弟而出现的,而且想出这道菜的长孙凛名字也带孙字,便把这道菜取名为孙家肉。

  “你没看到凛弟弟已经喝醉了,怎么还要给他敬酒?!”窦旖一直都看不惯看见长孙凛的风马蚤模样,其实本身就干这一行的,她对哪个男人都是如此这般,也算是一种职业病吧,可窦旖却是心里不平衡,一直给找小鞋穿。

  也是在这道上混的,她哪能逆来顺受一个利益无关之人的冷眼斥语,而长孙凛和窦旖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也成大家公认的一对,却也不好在长孙凛面前与对方言语冲突,她却是知晓长孙凛在女人方面态度较为宽和,便是变本加厉地向他劝酒。

  一个故意劝酒一个恼意阻挡,这两女相争,却是夹在中间的男人遭殃。那被敬的酒碗被这两女的推搡下,却是泼洒到了长孙凛身上。这回也觉得不好意思了,窦旖却是恼怒地望了对方一眼,赶紧给长孙凛擦拭其身上的酒液。

  这夏日酷热,长孙凛已是脱去平日所穿的戎装换上了便服,夏日也穿得单薄,这一晚酒水撒泼在身上,让他感觉身体粘湿,极为不舒服。他便是醉醺醺地跟在座的兄弟告知先离去更衣,蹒跚不定地离开伙营,回自己营房去换件衣服。窦旖看他那样子是想跟上去,可转而又想对方是回去换衣服,她一个姑娘家怎可如此不矜持,便又坐了下来。

  谁知回到营房翻箱倒柜,却没找着一件干净的衣服。前边也说了长孙凛这大男人却是喜好干净,即使是来到边塞,他也常跑到那饮马河去洗澡,毕竟每日汗流淋漓,浑身酸臭。在他的带领下,横刀营的将士们也跟着每日到那河里去泡个澡。每日洗澡洗衣服也麻烦,别的士兵也没那么挑剔,衣服是半月一洗。长孙凛是现代人,自然爱讲卫生,却是特别的懒惰,至少他不会自己洗衣服,好在窦凤给他准备的衣裳够多,在经历了两个月穿完干净的衣服,长孙凛把那脏衣服在太阳下晒了晒,又从里面寻找较为干净的衣服,这时和窦旖的关系也融洽了,女孩子自然爱干净,她便以姐姐应该照顾弟弟的借口,帮忙把长孙凛的脏衣服拿回去洗干净了,至于是她洗还是让其他婢女洗,长孙凛却不再关心,反正有干净衣服穿就行了。

  可前段时间因为窦大小姐莫名长孙凛的脾气,加之前段时间为了准备演兵,有一段时间没有关心大少爷的起居问题,昨日才将那如山的脏衣服给拿走,这就造成了长孙凛如今找不着一件干净衣服。

  长孙凛倒想起方善婷托窦旖转送的包裹里有几件新衣裳,他便从床下取出一个木箱,打开木箱取出那小包裹,包裹里有冬服也有夏装,质地非常舒服,用料应属上乘,那一针一线的缝制相当精致,足见善婷姑娘的手工使然。长孙凛换上新衣,酒精还在他体内肆虐,让他是兴奋异常,对照铜镜转了一圈,相当的马蚤包。看来这水仙花情结,不分男女老幼,更遑论一个人的年龄。

  换好衣服,长孙凛正准备关上木箱,却觉得有些许不对劲,他检查了一番,却是现有几封书信不见了,这其实不是什么重要的密信,只是长乐和善婷写的一些相思话儿。可丢失信件却是件大事,也就意味着有人进入了他的营房盗取东西。此刻,长孙凛还能想到谁呢?

  36强索

  夜色清淡,烁烁闪光的银河直垂大地。一弯淡月静悄悄地悬挂空中,云彩在悠悠地飘来飘去。在夜深的时候,营房里传出那琵琶之音,一盏如豆青灯忽明忽暗,那声音凄凉并琐碎。似乎在述说那痴痴愁情,就如那遍地似烟似雾的芳草,满城飞舞的柳絮,或那江南梅子黄熟时绵绵不断的迷蒙细雨,无边无际。

  夜深人静,昏暗地映着帘影,风姿万千的美人正半抱琵琶懒懒地斜倚在用细细的竹篾条编制成的熏笼之上,笼下香炉既香且暖。她借着琵琶一曲寄托心意,美人正一边凝思轻拨琵琶,一边柳眉微皱,缓缓地唱着一支动人的歌,一曲一折,折到高处,余音娓娓,绕梁不断。帐营里缭绕着麝香蜡烛的烟雾,时光飞快地流逝,玉莲漏壶的水也快要滴完了。

  如此美景,如此佳人,怕是哪个男子都会屏住呼吸为此迷醉,然而此时却闯入一个煞风景的家伙。长孙凛似乎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之心,一脚便把那房门给踹开来,然后跨出虎步迈入,自然是兴师问罪的态度。

  单怜卿本已沉浸于琴音的愁绪中,被人如此鲁莽的闯入,自是难免被吓一条,她“呀”地一声,春葱玉指歇停下来。看清来人是谁,她轻笑一声,将琵琶轻放,袅袅婷婷地站了起来,风情毕露,轻盈旖旎。

  “凛校尉,深夜闯入女子寝闺,并非君子所为。”她对长孙凛的称呼很特别,没有客套的疏远,也没有刻意的亲昵。

  “是你进我房内把我的信件拿走?”长孙凛虽然为这女人每一个动作的风马蚤心动,但注重个人的他还是冷声问道。

  “凛校尉怎可这般对奴家说话呢?难不成奴家在你心里就是这般不堪的小偷而已吗?”她似乎忘记了自己曾经偷入对方营房被抓个正着。单怜卿自是知道长孙凛迟早会找她,却也惊讶这个男子竟然会如此硬生闯入,虽然以这副面孔出现,但她也自信自己的风情足以迷倒一片男子。

  这个女人在耍无赖,长孙凛知道。屋内红烛高烧,阶前月色横空,映在佳人的脸上,娇滴滴越显粉色。长孙凛正值青年热血之时,男性荷尔蒙正是活跃的开始,来军营三月未尝那之事,加上之前喝了不少白酒。他也禁不住诱惑,暗吞口水。然而像他这般经历的男人自然有他自己的原则和处事方式,

  长孙凛健步走上前去,粗暴地抓起了单怜卿那柔滑细嫩的玉手,威胁地说道:“我给你两天的时间,若是两天之内我还没有看到那些信件完璧归赵,那么你自己考虑该如何承受后果。”

  单怜卿被长孙凛的蛮力抓得是疼痛难忍,一片水雾漫入她的眼睛,然而她却是倔强而骄傲地抬起头,与这个冷血的男子对视,不肯有半点的屈服。

  “哼!”长孙凛说完便急急地甩开了她的手,转身便走。他能猜得出单怜卿为何那日会偷入他的房间,也能想得到他们到底想要些什么,所以他的营房根本不可能存放那些,只不过他尚且疑惑对方要这些东西为何,看来有些事情还得细细查下去。他也没想到这个女人会对自己的私人信件感兴趣,所以平常也没多注意防范。

  “长乐公主若是知道她的爱郎是如此粗暴对待女子,不知她会是何感想?”单怜卿说完此话便立马后悔了。按理来说,长孙凛转身离开,她应该是松了一口气,无论对方怎么威胁,至少她可以缓和两天来想办法。可是他这般对待她却甩甩手便离开,还烙下狠话来威胁她,她心里极其的不服气。虽说单怜卿是个风尘女子,但她自小开始便被以迷倒众生的女子为目的来培养的,加之出道以后大凡男人都对她是恭维唯诺,不愿拂逆其意,她一直都是处于一种高高在上的状态。可长孙凛这家伙,若是平日里无视她的魅力也就算了,今日却是对她如此凶暴粗鲁,她心里极是不甘。

  长孙凛停住了脚步,长乐每次来信虽然都是隐藏在高阳小女孩的信件之中,但少女在信中有时会对爱郎撒撒娇,难免会写上自己的名字。想必单怜卿也是从中得知一二。

  “这天下人都知道,当今皇上将嫡长公主许配给长孙家的嫡长子,如若大家知晓长公主与她的小叔子缠绵苟合,不知该会如何想呢?”单怜卿看到长孙凛站住,得意之情浮现脸上,骄傲的她此刻已经缺乏理智,越是能激怒对方她便越是高兴。

  果然,长孙凛一听,漆眉怒挑,猛然转过身来,双臂一伸,把那纤弱女子整个抱人怀中。单怜卿可没料想对方出此一招,大惊之下,她拼命地挣扎,冷喝一声,道:“住手,你想干什么?!长孙凛住手,你听到没有!”

  长孙凛听是听到了,可是此刻的他却是故意为之。之前他对这单怜卿如此粗暴,除了因为心中不爽,更多的是为了隔远双方的距离,来抵挡住对方的诱惑。毕竟这个女人的风情,最能吸引他这样的心理已成熟的男人。

  然而这个女子一而再再而三地对他进行挑衅,此刻的长孙凛如同憋足了气的猛狮一般,产生了一种男人对女人征服的。、征服欲,在酒精的催化作用下,让他可以罔顾女人的感受,变得令人可怕。

  那双手,更加灵蛇般地在单怜卿娇躯上游走着。单怜卿冰清玉洁,当下直骇得心惊胆颤,不知如何是好,口中仍不停地娇喝着。然而,她的喝骂一点作用也没有,随着的勃,长孙凛的行动,越来越可怕起来了。

  突然,一股无明杀机,起自单怜卿美眸中,右手聚满了功力,冷森森地娇叱道:“长孙凛,你,你再不松手,可别怪本姑娘不客气,要杀你了。”声落玉手已按在长孙凛的玉枕上。

  长孙凛冷冷一笑,无视对方的威胁。对着这个利用他的女人来威胁他的精明女子,他的心中说不出是如何的愤怒,两眸激荡着一股怒焰的眸光,那副神情,看得单怜卿芳心打了一个冷颤,冷得令她背脊一阵凉。

  长孙凛灼热如火的嘴唇一张,已闪电地印在美人的樱桃小嘴上。单怜卿此时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脸上杀机猛然一闪,玉掌就要按下去,突然,她又无力地停下来,她下不了杀手。

  长孙凛突然将单怜卿拦腰抱了起来,把她放倒石床上,开始动手解她的衣服。单怜卿的美眸,射出了令人不解的骇意,那么叫人茫惘的骇悸,在她美俏的脸庞呈漾着,娇小的娇躯在退缩着,那么柔弱的退缩着,柔弱得一点抗拒也没有,柔弱得像一只受惊的小猫,令人楚楚心怜的小猫。她此时似乎忘记了自己也身具一身武功,忘记了自己是那倾倒众生的美人,她只是感觉到,自己,就像是那待宰的羔羊。

  长孙凛像一只暴戾的兀鹰,两眸满布着愤怒的怨火,揉合着他冰冷的双手,扑向了对方。单怜卿眼角滑出一颗泪水,娇躯那么柔弱无力的软瘫在粗暴的男子怀里,任由他恶劣、粗暴、贱夷的撕去她身上一件一件的衣服!

  “啊!”单怜卿的人皮面具被摘了下来,露出了她那倾国倾城的真面目。长孙凛看她那妩媚动人的容貌,黛绿双娥,雪白粉嫩。凤绡衣衣衫不整,腰肢似柳,鬒如云,春山脉脉,幽妍清倩。依稀是那越国的西施,婉转轻盈;绝胜那赵家合德,艳治,容光夺魄。真真是那“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此时的长孙凛就算理智清醒,他也难以忍住此等诱惑。于是,营房中掀起了狂风暴雨,偶尔夹杂着几声痛哼,伴着一声声无力的。

  沉重的喘息声停止了,无力的声消失了……

  低微的啜泣,轻细的喘息……

  两条的身躯,停止了波动,静静的躺着……

  单怜卿则平躺在床上,无力地注视上方,肝肠寸断,无语问苍天。淡淡的月光投下了廊庑弯曲的影子,远处传来了乐营的滛霏小曲。泪水再度滑落,她脆弱的心被强烈的失落感冲刷着,她饱受摧残的心有如万针穿过般刺痛难当,她知道在那狂风暴雨过程中,自己成了泄欲的工具,她感受到他的内心有着无以复加的怒气,仿佛有无数凄楚郁闷纠结,鞭达打着她,她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的躯壳供他抒上泄痛。

  长孙凛此时却是一片迷茫,他自然不可能是柳下惠,就算说他是好色他也是满不在乎,但他也不会使用暴力去夺去一个女人的身子,刚穿越到唐朝他自己便碰上了门,当时他还不断地鄙夷以前的“长孙凛”,觉得他对女人使用暴力不是男人。可是今日自己却也干了同样的事情,难道是这具身体的男性荷尔蒙过于旺盛,让人的正常意志无法控制?

  更让长孙凛不解的是,这个女人的挣扎似乎过于软弱,他几乎只听到几声威胁怒骂,然后他便顺利得手了,可按照她的武功,不可能如此不堪一击。若是对方给他一个猛招,说不定他的理智就会回来。然而她的软弱,更是撩拨他征服的。

  长孙凛叹了一口气,现在想这些也没有用了。他伸手摸了摸身旁纤弱女子的粉脸,感觉到上面泪迹未干。单怜卿却是记恨他之前的粗暴对待,报复似地用力推开了他安慰自己的手。

  “你可以走了。”她告诫自己不能再想,动情的心肠是自灭的第一步,最好快忘了这荒诞的一夜。尤其对他更不能有着想,否则情海会一片烧灼。

  长孙凛却是也没想继续停留,他起身将衣服穿上,若是普通的女子,他还好办一些,可是这个女人,有着很深的政治目的。

  “看来似乎我没必要再把那书信完璧归赵。”单怜卿看到长孙凛竟然毫无留恋地准备离开,她心里一阵刺痛,这个男人拐带的不只她的处子之身,还有她初尝情味的心,可他却竟然可以不说一句话,满不在乎地离开。

  “你必须拿出来。”长孙凛哪里肯善罢甘休,在这种事情上,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妥协。

  单怜卿听到此话,更是生气。她强行地支撑自己软弱的娇躯,性感完美的引人无限遐思。从一个隐蔽的小屉子取出了几张信笺,一把甩到了长孙凛身上,她感觉自己内里被气得翻腾倒海,恨声驱他离去:“你快滚,今天的事情当从未生过!”

  望着那离去的颀长背影,单怜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躺在床上呜呜地哭泣。两个骄傲的男女,在第一次携手共赴巫山,却是这般的不快。

  长孙凛闷闷不乐地往自己营房走去,他也没有心情去参加完自己的庆生宴,只是踱步走在这营区的甬道上。深夜寒意渐浓,一轮圆月把那淡雅的清光洒向大地,长孙凛的心绪极其凌乱,他遥望天空,默默无语。

  回到营房,却见窦旖正焦急地等着他,她是觉得长孙凛换衣服如此久,感觉有些奇怪,便是过来看看,现人不在,却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便在这屋内呆呆地等着他。

  此时长孙凛不得高叹一句:最难消受美人恩。

  37怜卿心思

  清晨,蔚蓝的天空被雨水冲洗后一尘不染;空气清新,像被滤过似的,东方出现了一片红霞,太阳露出半张笑脸,照得整个大地红通通的。

  “宋福来!”“到!”

  “朱逸群!向建仁!应金!焦配!……”

  大清早长孙凛将横刀营的士兵全都召集起来,给他们分昨晚测试的卷子。唐朝的印刷术尚未展,只用于印制佛经而未用于印刷书籍传播文化知识。所以唐朝文盲多,没有多少读书人。

  正所谓民弱,则国衰;民智,则国强。这段时间长孙凛也在军营扬互帮互助的精神,让读过书的士兵给文盲士兵扫盲。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教出一群秀才,但这些士兵至少也要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林蛋大!林蛋大!林蛋大!?……”长孙凛甩着最后一张卷子,说这是卷子,那还是恭维了它,边疆生活资料匮乏,这些都是士兵寻找附近树林一些较为合用的树叶,所用的笔也是自火药坊讨来的用石墨切成条的原始铅笔。

  “林蛋大!?……”,长孙凛觉得奇怪了,一是因为没人应,二是这名字他好像也没听说过。“还有哪位没拿到卷子的?”

  一个牛高马大的士兵站了出来,委屈地说道:“校尉,我没拿到卷子,可我叫楚中天……”长孙凛再看看那上面歪歪扭扭的字,不禁乐了,四周也是哄笑一片。

  单怜卿坐在自己的营房里,偷偷地观望着在黄泥甬道上给士兵训话的意气风的少年人。比起平日里的嬉皮笑脸而言,她更喜欢他在训练时那种严肃威严的表情。那说话时的认真庄严,那骑马时的威风凛凛,虽然如钢铁般冰冷无情,但是却能让她沉迷其中。不是吗?就连他那些桀骜不驯的属下,这些被军营传为玄甲二队的士兵们,此时看他的眼神也是那般的崇拜。

  自那夜两人不欢而散后,他来找过她两次,都被她冷漠地拒之于千里之外。第三次,她却是控制不住自己,在半推半就之余,便让他得逞了。自那以后,两人便开始了偷偷摸摸的偷情关系。她想起他身后的家族背景,知道两人以后不可能有好的结果,所以她一开始便明确说清,两人纯熟露水姻缘,不展感情,合则分,不合则散。看着他愣了一下便答应的爽快,她心里却隐隐地刺痛。

  她第一次看到他,心里便惊讶世间竟有如此俊美的男子。而后,当她得知这个少年人是个靠着家族权势在外胡作非为的浪荡子,她的好感顿然消失,不仅屡次给这个少年吃闭门羹,甚至有一次,这个少年被在场的太子侍卫给狠狠地痛打了一顿,自那以后,她便再也没见到这个放荡的纨绔子弟,后来便听说他被人打成昏迷。有时候,比起两样全无的人来说,这种金玉在外败絮其中的男人更让人鄙夷,也许是因为人类潜意识里的完美情结,也许也有人是因为嫉妒或恨铁不成钢,谁知道呢?总之人心是很复杂的东西。

  然而在后来的吟诗会上,他那精彩绝伦的《琵琶行》赢得了在场所有文人大家的喝彩,甚至传遍了整个京城。而她却是知晓,这个男子以诗中描述歌妓曲折凄凉的身世,报复她曾经对他的轻视,可她却深深地为这诗歌所吸引所感动,甚至悄悄地为此谱了曲,夜深人静之时偷偷地在房中弹唱。

  她从小便被母亲和她身后的势力全力培养,琴棋书画、待人接物,完全是以要求她达到完美境界的标准来培养,她的天赋颇高,在各位才华洋溢的先生们的悉心栽培下,她也渐渐出落为传说中那举世无双的倾城美人。她在怡情院的第一次露面,便是引了一场地震,京城男子心同的震撼。她那天成的美丽,惹得大凡男子皆为之失魂落魄;那她那诱惑的妩媚;攻得那坚毅刚强的男子神魂颠倒;她那登峰的琴艺,却是引了同样清高傲慢的才子大家的共鸣。

  皇宫里曾传出一个流言,据说唐太宗也曾对这位传说中的倾城女子心存好奇,打算请她到皇宫里表演琴艺。而见过其人的魏征却是出言阻拦,毫不退让,他的理由是:如若皇上被此女子迷失心魂,无心政事,此等女子便成了前朝那些祸国乱民的红颜祸水。太宗就此作罢,而她的艳名却是在大唐广为传播。

  每个见到她的男子,行为无不中规中矩,对她全是恭维讨好,她就如同是那男子王国里的女王,高高在上。除了他,那个曾经被自己拒绝过无数次的少年。他曾拒绝她请他小聚的邀函,他无视她的美丽,他对她粗暴只为了索回爱人的情书,然而这一切全深深撩动了她一直沉寂的芳心。

  高傲的人会被另一个更高傲的人所征服,这是情林法则。她的确难以自抑地为他所吸引,自古嫦娥爱少年,这个少年人,来到军营便展示出了他那惊为人天的才华,他带兵作战的身姿是如此强悍矫健,而他,还长着堪比潘安宋玉的绝世之貌,每一点,都足以渗入少女朦动的芳心。

  那夜,她并非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如若她拼死抵抗,他恐怕也要折腾一阵子才能将其制服,按照他的性子,恐怕只会甩手便走了。只是冥冥中,她也许知道两人最终的结局,慌乱之余,她却是想让两人能够有一段交集。因此,除了对他征服的臣服之外,在她的潜意识里,也有着促使一切生的主动因素。

  单怜卿沉浸于自己的心事,却没有现身后有一身影,幽幽出现。

  “看够了没有?!”后面传来一声严厉的责问。单怜卿听到这声音,身体猛然一惊,连忙转过身来看见身后站着一中年美妇,便瑟瑟地低下头道:“母亲,你怎么来了?”

  单爱莲望着眼前楚楚动人的女儿,自从这孩子懂事以后,就再也没亲密地叫她一声娘亲,这着实是她内心的痛。然而单爱莲表面却是一脸冷漠地道:“这次交给你的任务,进行得怎么样?”

  “火药坊四周李靖派遣了众多兵力,日夜守卫森严,女儿找不到机会进入,而长孙凛的营房内没有任何关于那火药配方的记载。”单怜卿虽然说得是实话,可是她却说得极为心虚,也许是因为虽然最近她深夜出入长孙凛营房,却是与他做那苟合之事。

  “必须尽快拿到配方。最近通汉道、金河道、畅武道行军皆有动静,这局势怕是岌岌可危。若是唐军再配备火药,那便是如虎添翼,如此一来,颉利那边怕是难以抵抗。若是让李唐一家称霸,这天下怕是难以扭转。”单爱莲冷声说道,语气里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母亲,我们单家乃是中原人,为何要帮那异族人……”,单怜卿非常小心地问道,自己娘亲平日里总是十分严厉,不许她说二话。可是这关系到民族大事,怎可为了自家做此等事情。

  单爱莲闻言美目中突然暴射出骇人的寒芒,冷喝道:“何谓帮那异族人,我们单家后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看着那李家贼子稳坐于王位!难道你忘了你爹,你爷爷,你大爷爷是怎么死的吗?”

  单怜卿连忙跪下,连连摇头说道:“母亲切勿动气,女儿不敢。”

  “哼!可惜魏征那老儿阻了李贼与你相见,而那李承乾却只好称心那一口,否则我大计便得以顺利,哪还有他安坐皇位到今日。”单爱莲一脸的不心甘,恨声说道。

  话说隋朝当年,现任徐州都督的秦叔宝,那时还是山东济南历城衙门的小都头,有一次因押解犯人到潞州,没想却因诸事耽搁在此,身边银两无几,穷困潦倒。为了生计他只得将其那匹绝世黄骠马卖掉,却碰上了赤灵官单雄信。后世京剧名曲《秦琼卖马》便是演的这出戏。

  而单雄信在得知秦琼乃是山东豪杰,便侠义地将那在因重病而在一间道观养病的秦叔宝接回家中养病。顺便说一句,这道观当时的观主乃是当今的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大名鼎鼎的魏征。

  秦琼在单家住了数月,单雄信对他是殷勤款待,更请城中所有名大夫为其治病。所谓好人有好报,单雄信与妻结缡六七年,却一直尚未生产,而此时喜闻单妻竟怀上身孕。自古虎子麟儿必不容易出胎,单妻怀胎十一月,尚未产下。单雄信心中焦急,一日有一化番僧赠其一药丸,单妻当日服下,交夜半子时,但闻满室莲花香,即养下一个女孩儿来,因此取名爱莲。

  单爱莲因是家中长女,深受父母疼爱,且在她二八年华之期,为其招了一郎君入赘,小夫妻也过得和和美美。然而她也知道自己父亲长期有一宗心事,便是在单爱莲没出世之时,她的大伯单雄忠,被那当时因为皇帝猜忌而离京城赴太原做官的李渊,误伤致死。单雄信一直对大哥之死耿耿于怀,只是随着太原起兵,攻入长安后,李渊的势力越壮大。直到单雄信死后,他也没有为自己兄弟报那杀身之仇,而他自己反而被李渊之子秦王李世民给活捉杀害。可叹一世英雄,大功未就!

  单雄信的妻子儿女则在行刑前托付给了好友秦琼,由秦琼扶养其儿子长大。而当时单爱莲却是为了回避战乱,带着刚出世的女儿怜卿在其师傅处坐月子,当得知洛阳城被李家军队攻破,自己父亲和丈夫被李世民杀害,单爱莲当时是晴天霹雳,惶惶不可终日。可当她看到嗷嗷待哺的女儿,却也不能做那寻死的念头。自那时起,为父为夫报仇的执念,一直支撑着单爱莲活至今日。

  单爱莲与女儿说了几句话后,望着眼前女儿疑惑起来,心中却觉得这女儿和以往似乎有些大不同。虽然她的脸上还有人皮面具遮着,可那双水盈盈的眼睛,却没有了往日的清冷,取而代之地却是春意盎然。那原先依稀还带着少女青涩的身躯,此时却是越地丰满。

  知女莫若母。单爱莲自己也是过来人,女儿这身体上的变化,分明是经历了巫山滋润所致。为了证实自己心中的猜测,她如箭般伸出手来,一把抓住了女儿的右手臂,那如雪藕的玉臂上,光滑嫩白一片,原先守宫之痣业已消失。

  单怜卿知道自己私自做那丑事被母亲现,顿时眼泪便在眼眶中打转。她却倔强地没有哭出来,只是低着头,心乱如麻。她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可是没想到会那么快,她曾无数次向上天祈福,只望上天能给留给自己多一些时间,好让自己在余生拥有更多与他的回忆。

  “是长孙家那小儿?!”若是此时单爱莲还不知是谁偷吃了她女儿,那她也妄为人父母。她秀目中绽放着愤怒的光芒,似乎要把那贼人给焚烧灰烬。

  “娘亲,不关他的事,女儿是自愿的”,单怜卿看到自己母亲一脸怒意,慌忙解释道。她知道心上人武功了得,但是自己母亲更是已经突破了天人境界,况且长孙凛还是那想出火药武器的明之人,只怕自己母亲一怒之下对他施以狠手,虽然她不曾想过与其有结果,但若是他离世,她也绝不独活。

  38适应性训练

  “怜卿……”,

  “恩?”单?br />好看的电子书shubao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