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焦急,那样担忧。我想一直睡下去,这样我就可以霸占着“丫头”这个美好的称呼了。
醒来的时候,入目的是一片白色。揉揉眼睛,望了望,原来是在医院,清晨的阳光洒满了这个豪华的病房。我记不得究竟发生了什么,一想,头就痛得厉害。但我的心情很沉重很沉重,就是想不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醒了。准备一下,你需要做一个全身检查。”一个护士走了进来。
“我怎么会在这里的?”
“你先生送你来的。昨晚你昏过去了。”我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印象了,还是想不清楚。“半个小时后做全身检查,你可以先休息一下,或者习俗一下。”护士走了。我换了自己的衣服,收拾了一下,走出了医院。
我什么都没带,一路走回了家里。输入密码,门刚刚打开,就听到了手机铃声。
“在哪里?回医院,别玩什么把戏。”十二个个字,没有一丁点废话,就传来了“嘟嘟”
的声音。呵呵,既然不想管我,又何必打这个电话过来呢。放下手机,我又窝到沙发里,开始“静坐”,开始“往回看”。只是今天注定不平静。不知道多久后,门开了,之凡回来了,拽起我的手臂就往外走。慌乱中,我随手抓住了门口处的衣架上的一件大衣。衣架随之打翻,打在了他的背上。
第五章
之凡放开了拽着我的手,抓过神来,犀利的眼神听着我。在衣架打在他背上的瞬间,我失去了反应,双手捂着嘴巴,看着他。他什么也没说,听了我一会儿以后,径自走进去,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我颤颤巍巍地跟了过去,找出了医药箱,想看看他的背。那一下砸过去,至少淤青了。
“你·······你······”你了半天还是没把话说出来,身体又开始发抖。
“过来,弄完后去医院。”之凡脱掉了衬衫,整个上半身都露了出来,背上赫然一片淤青。打开医药箱,我开始找治淤青的药膏,可是我真的很笨,把医药箱弄得一团乱还是没找到那支药膏。大概是实在看不下去了,之凡一把夺过医药箱,从里面抽出一只白色的药膏。呵呵,我找了半天的东西他一眼就找到了。拿过药膏,挤出一点在手指,轻手轻脚地涂在他背上。那么大一块淤青,从始至终他都没发出一点声音,似乎没有痛觉一样。我涂得很慢很慢,怕弄疼他,也想留住这一刻。
没等我弄好,之凡就拿走了我的药膏,说了一句“行了”,就又拉着我出门去医院。这一次,他拉着我的手,不轻不重,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只是——
“干妈,我来看你了。”我听到了涵涵稚嫩的童声。“咦,叔叔?原来你也住这里。”手上传来的痛感,之凡越握越紧,我的手指像要断了似的。
“你怎么会在家?”是风清的声音。显然,她没料到这个时候之凡会在家。结婚以后,这是第一次他在凌晨前后回家了,而且是在上午。我一直紧张地看着涵涵,用力拜托着手上的力道。风情也很快反应过来,抱起了涵涵,掩饰着说:“凌大总裁在家,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欲走。
“等等。”之凡竟然在这个时候开口了。
“叔叔?”看得出来,涵涵很崇拜之凡,虽然只是在俱乐部里和电视的访谈中无意间看到过之凡,但也许这就是······
“过来。”之凡还算温柔地对涵涵说。
“别过来!”我近乎歇斯底里地喊道。终于,我想起来了在医院醒过来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别过来,别过来······”我又喊了几次。
“干妈?”涵涵委屈地看了看我,又看向风清“妈妈?”
“涵涵,干妈身体不舒服,我们先回去吧,让干妈好好休息。”风清对涵涵解释着我失常的行为。
“哦。那干妈,再见!”又看了看之凡,张了张口,可能是想和之凡说再见,但最后没发出声音来。我真对不起涵涵,怎么能在他面前展现这样的一面呢。风清和涵涵走了,之凡也没再说什么。我们没去成医院。
“那孩子是他的吧?这么瞒着我好玩吗?”这次之凡异常的平静,以很平常的语气说着,“原来是已经有孩子了,怪不得当时那么轻易的做掉了我的孩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
最后几个字,近乎用低喃的语气说着。然后,一把甩开了我,保时捷唰地冲了出去。
之后一个月,他没有再回来,我也没有再出去。我又在那幢大别墅里把自己囚禁了一个月。其间,风清来过几次电话,约我出去,都被我拒绝了。周一钟点工来的时候我会让她带些菜来,放在冰箱里,有饿一餐饱一餐地吃一星期。我要么窝在沙发上发呆,要么躺床上睡觉,只有在晚上我都会准备一桌子的菜,然后一个人全部吃掉。有时候一边吃一边吐,但我还是全部把它吃完了。
也许是我整天昏昏噩噩的,我记忆越来越不好,总是今天想不起昨天吃了些什么,想不起冰箱里还有些什么菜,想起来就头痛。只有那些回忆,我从来没有忘记,我想我这辈子把什么都忘了,也不会忘了那段回忆,那是多么美丽的一段曾经,要是没有之后发生的那些事情。
大三的时候,我想着做些什么事情来充实自己。我想,凡哥哥以后回来了,一定更加优秀了,所以我也要让自己变得优秀。首先,我申请辅修了金融;其次,我报了一个班学习做菜。学习金融,真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跟着大一班级上高数就让我一个头两个大了,从小数学就糟糕,现在荒废了两年以后再学真是不容易。另外,我把平时大把的空余时间都花费在了图书馆里,只除了周末去学煮菜。大三的学生,尤其是学汉语言的专业的,最多的就是时间了。
也就是在那时候,我认识了何煜哲,开始了走向人生的另外一个方向。
“哎呀,你别老钻在书里面,走,出去玩玩。”何煜哲是个非常好动的男生,兴趣极其广泛,爱音乐,爱调酒,爱运动······基本上我能想到的他都会,而且都很专业。虽然凡哥哥也什么都会,但很少主动表现,只是会在某些时刻展现一下。
“不了,后天就考试了,再不用点功我就挂了。”
“没事,明天我帮你补习押题,保准不会让你挂了。”
“算了,我复习完高数想再看点别的书。”
“走吧,走吧。别看了。”何煜哲夺过我手中的书,非一般的速度帮我整理好书包,很自然的背上我的书包,那动作叫一个行云流水。我也不推拒了,就和他去了溜冰场。
可能由于期末,溜冰场里人并不多。在场上的几个人都是个中高手,一个扭身,不知道几个360度的旋转,稳稳落地,又嗖地划开去了。
“给,穿上。”何煜哲不知从哪里搞来了两双溜冰鞋,自顾自地穿着。我可犯了难,以前和凡哥哥一起划过,可是怕跌倒,就一直拉着凡哥哥的手,最终也没学会。“穿呀!”何煜哲催促着。
“我,我不会。”何煜哲已经穿好了,上上下下“扫描”了我一遍,“姑奶奶,您好歹是个大小姐吧,怎么什么都没学呢?”我羞红了脸,我不是什么都没学,我是什么都没学会,除了跳舞。似乎有凡哥哥的存在,我什么都学不好。但只要凡哥哥需要,我又奇迹般的什么都能学好。我会跳舞,各种舞蹈,古典的,现代的,国外的,国内的。因为凡哥哥说喜欢看我为他跳舞,喜欢拉着我一起跳舞。
“不会又怎么样,本小姐还不想玩呢。”转身想走,当然是做样子的。
第六章
“别,我错了。大小姐您赏脸让我当回老师吧,小生这厢有礼啦。”还真就做了个古代书生拱手的姿势。
“哈哈······停着,别动。”我打开书包的一个袋子,掏出手机。
“干什么?”
“卡擦”一生,一张完美的某男变态照诞生了。然后我笑嘻嘻地把照片在他眼前晾了晾,在收回书包里。
“开心了?那么可以赏脸了吗?”何煜哲突然凑近脸问我。
“小何子,走吧。”说着就把手搭在他手上。“老佛爷,这个······鞋子要我帮您穿吗?”何煜哲相当入戏。
“哀家喜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老佛爷是嫌弃小何子了吗?伺候您穿鞋,奴才感到无限光荣。”也不等我回答,何煜哲就推着我最在小板凳上,真的拿起一只鞋想给我穿。虽然平时我和他打打闹闹的,但除了凡哥哥,我没跟那个男生有过什么亲密的接触,更别说穿鞋这种事了。
“我自己来。”我想去把何煜哲手上的鞋拿过来,可是他拿得牢牢的,固执的要帮我换鞋。几次沟通都失败,最后没办法还是他帮我换上了溜冰鞋。“走,今天必须把你教会了。”
“别这么大口气,教不会你名声可就砸了。”不是凡哥哥教的,我是学不会的,后来事实证明如此。何煜哲拉着我的双手把我带入了冰场。我紧紧地抓着她的双手,整个人东摇西晃的,还没话就惨叫连连。
“放松放松,跟着我,不会让你摔倒的。”我颤巍巍地和何煜哲滑着,从最开始摇摇晃晃到平平稳稳,但还是不能脱离他的手。何煜哲趁我不注意,放开了我的手,我“啊”地鬼叫一声摔了下去。何煜哲眼疾手快地扶住了我,没让我摔个四脚朝天。
“你怎么可以这样,别放手。再放手,我和你急。”我气呼呼地说。
“好好,不放了不放了。”何煜哲保证道。马上,我知道被他骗了,他又放开了我的手,然后又在我将摔倒的时候接住了我。
“骗子,我不滑了,想摔死我啊?”
“别啊,我只是想让你感受下一个人自由滑冰的畅快。再说,不是没让你摔着嘛。”
“畅快没有,吓死倒有很多。”
“再滑一会儿,这次一定不放,一定一定。”何煜哲信誓旦旦地说。
我想我真是最好骗的傻瓜,之后他还是放手了。这一次,我宁可摔着,也不想让他接住了。摔得很疼很疼,但我不后悔。“疼不疼?疼不疼?”何煜哲急忙划了过来,想把我拉起来。报复性的,忍着疼,我用力拽了他一把,他也摔在了地上。带着泪水得意洋洋地看着他。
“真摔疼了?泪眼朦胧的,以后你成为一代滑冰宗师了我也不放手了。”何煜哲这么对我说。可是,我想,有些事情其实那时候就已经决定好了的。凡哥哥说不放手,就真的不会放手,而何煜哲说不放手却常常放手。不能说谁好谁不好,只是一种做人的态度罢了,当然这种态度也影响着我们各自的人生。
那年期末考的时候,我每门课分数都非常理想,得益于何煜哲神奇的猜题技能,当然更主要的是我自己的努力。寒假的时候,我学煮菜的课程差不多也完成了,基本能独立煮菜,一般般的菜式都难不倒我,只是还不会高难度的。
那年寒假,何煜哲向我提出了“交往”的请求,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说,革命尚未成功,他会继续努力的。不管我怎么说,他都坚持追求我,我感到了无可奈何,开始时常回避着他。他也是一个天之骄子,是b市传媒界老大的太子爷,我这点小心思自然没逃出他的法眼。他说,愿不愿意坚持是他的事,不论结果怎么样,都不会后悔,让我必要躲避着他,至少还是朋友。那时候,风清去了q省念书,一年才回来一次,平时只能电话联系着,我是寂寞的,所以从心底我是希望有何煜哲的这样的朋友的。
除夕夜,我又开始我的“手机运动”了,拿起,放下,又拿起,在万家团圆的日子里我那么迫切想听听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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