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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作品:终身制情人|作者:温暖寒冬|分类:精品小说|更新:2025-05-15 12:13:12|下载:终身制情人TXT下载
  「按……钮?」雪吟眨眨眼,表情迷惘,「就是,用来按的钮扣吗?」

  「……」这,我是不是在误人子弟?

  「可这东西瞧上去不像钮扣。」雪吟没注意到我的尴尬,低下头,兴致勃勃地摆弄起手表来。

  像是为了验证钮扣的可按性,她的手指在按钮上按了下去。

  嘀!手表里忽然发出两声尖鸣。

  雪吟吓了一跳,不假思索地把手表使劲抛开。

  手表落地后,射出一道光束,在半空中,光束缓缓扩散开,逐渐形成一个盘子大小的平面圆。

  我猛地意识到什么,连忙抱起雪吟跑回屋里,藏在门后,紧张地观察着接下来的情况。

  天!别告诉我,因为雪吟的一时好奇,居然打开了穿梭时空的隧道。

  不要,皇甫令雪不在,我不仅无法抓住他一起去现代,就连向他告别都没办法……上苍保佑,不要、千万不要……

  在我一连串的祷告中,光圈里掉下一个物体来,然后光就消失了。

  安全第一。

  我多等了一会儿,直到确定异状已经结束,才踏出门,走到刚掉下来的物体前。

  让我吃惊的是,这居然是一个大旅行包。

  还是nike的,晕……我把包包提起来,扯开拉链,将开口朝下。

  顿时只听一片唏哩哗啦,包里落下一堆堆的东西。

  我蹲下去翻看,发现大多数都是些日用品,比如毛巾,牙刷牙膏,还有刮胡刀……等,看得我目瞪口呆。

  我再仔细拨了拨,意外但又不算太意外,翻出了一个信封。

  拆开信封,里面有一张信纸,看见纸上熟悉的字体,心脏登时狂跳起来。

  我干咽一口唾沫,勉强克制住双手的颤抖,开始读信。

  小唯,如果你能看到哥这封信,就表示你在那边安然无事,这样哥就安心了。

  但是,哥还是觉得非常对不起你。

  小唯,对不起,其实交给你的这支手表,只是个未完成品。是孟伯伯瞒了我,直到你走后我才知道这件事。你一定想苦笑吧?我也是。

  从小孟伯伯就喜欢拿我俩作开头炮,为他尝试那些新的东西,现在年纪大了,却还是半点都没变。不过小唯,你也别太记恨。孟伯伯并没有恶意,这一点你我都知道的。其实他很疼我们,只是玩性不改。

  这么长的时间,我和孟伯伯一直在努力,研究怎么通过这表接你回来。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成功。能量不够,资料不足,无法传送一个人。

  哥只能先寄些东西,和这封信一起给你,希望能让你稍微放心点儿。哥希望你知道,哥从来没有也一定不会放弃你。相信我。

  另外,小唯,真的太对不起。除了孟伯伯,你嫂子也瞒了我,瞒了我们俩。

  你离开后,她成天精神恍惚,做事心不在焉。我三番两次问她,她才告诉我,其实那个封天教的教主,并不像她之前描述的那么可怕凶残。

  至于说对方会杀她,更是夸大了。

  她不是有意害你,这一点我相信,也希望你相信。

  她只是过于怯弱,一直以来慑于教主的威严,现在变成这样,她不敢也没脸面对教主,又怕教主会把她带回那个时代,然后拿她肚子里的孩子代替她,延续作祭品。

  在她刚刚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真的很生气,但是,我始终抛不下她。

  我爱她,爱我和她的宝贝,就像我爱你。

  对不起,小唯,哥知道无论说多少次抱歉都没有用了。

  是哥连累了你,你可以怪我、气我、恨我,但一定不要放弃。

  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绝不会放弃接你回来。所以你也不可以放弃。

  等你回来之后,无论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我、孟伯伯,还有你嫂子,都会竭尽所能满足你,只要我们做得到。

  小唯,你永远是我惟一的小唯。希望,我也能是你永远的哥哥。

  看完了这封信,我不知道该有什么表情在脸上。

  这一切实在很讽刺,在来到这个时代之前,我早已作最糟的打算,然而结果却让人万想不到。

  我非但没有遭到不幸,反而过得非常非常好。无论是在哪里,都不会像在这里这样好。

  因为在我原本的时代,没有皇甫令雪。

  能够来到这里,我真的认为,这是一件幸运的事。

  讽刺的是,整件事却始于这样或那样的欺瞒。

  我心里感到不舒服,这是在所难免,但我并没有很生气,因为不必。

  生气,对于幸运者来说纯属多余,无趣又浪费精力。

  我只是有一个感慨,深刻的感慨。

  红颜祸水……

  番外:乱斗嘉年华

  今天,天气晴好,艳阳高照,风力三至四级,污染指数良,红外线指数弱,适合逛街约会、放风筝,等等外出活动。

  我睁着眼睛躺了一分钟,在再度睡着前起床,穿衣,下楼。

  来到餐厅,桌上摆着一杯牛奶,一盘荷包蛋,以及几块全麦土司。

  我端起牛奶抿一口,喊:「牛奶怎么不热?」

  厨房里出来一个披围裙的娇小人影,接过我手里的牛奶,对我陪着笑解释说:「你起得晚了些,牛奶凉了。我拿去放微波炉里热一热,很快就好。」

  她钻回厨房。

  我夹起荷包蛋咬了一口,喊:「蛋也是凉的。」

  女人跑回来,说了句和刚才雷同的话,再度钻进厨房。

  我坐进椅子里,左右看了看:「今天的报纸呢?」

  女人第三次跑出厨房,边说着:「我出去拿」。向大门口走去。

  我单手托着腮,看着她匆匆忙忙的身影,不禁感慨,人真的不能做亏心事。

  比如说她吧,只要我提出任何一点质疑,她二话不说,立即鞠躬尽瘁地把事情做好。

  其实我并没有对她颐指气使,从来没有,可是自从我回来这里以后,她就这样对我。到现在,我也就被她优待惯了。

  她对我有愧,在我面前点头哈腰,就连她老公也不好意思说什么,任由老婆作佣人使唤。

  所以说,亏心事绝对不能做。

  不一会儿,她取了报纸回来,刚呈到我手上,屋里忽然传来婴儿的啼哭声。

  我说:「去看看宝宝。」

  「那……」她犹豫,「那牛奶,还有蛋……」

  「我自己拿。」她这才放心去看宝宝。

  我起身到厨房,端了东西出来,刚坐回椅子里,房子大门被打开,一个身着简单运动装的高大男人走进来。

  此人来到我身后,弯下腰在我脸上亲一口,说:「早。」

  啧,到这里没几个月,入境随俗倒是非常之快,连这种亲脸寒喧都学到了。

  好在他只对我一个人这样。

  「早。」我说,「晨跑完了?」

  「嗯。」皇甫令雪在我旁边坐下,拿掉耳朵上的mp3随身听,「今天天气不错。」

  「还没吃早饭吧?」

  「没有。」

  婴儿的哭声已经平息下来,我叫:「嫂嫂!」

  「来了!」柳如瑶应声过来,看见坐在我身边的皇甫令雪,不必指示,立即到厨房里准备了第二份早餐出来。

  她把早饭好生生地放在桌上,推到皇甫令雪跟前:「教主,请慢用。」怯怯地退到一边,站着看我们用餐。

  对我,她只是有愧,而对皇甫令雪,她则是畏惧到极点。

  皇甫令雪一个眼神过去,她动都不敢动。即便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眼角余光波及。

  有时候我实在想不通,要说女人再软弱吧,怎么也不至于软弱到这种份上。

  或许就像我哥说过的,她只是一向仰视皇甫令雪成为习惯了。

  这种习性渗透到骨子里,已经改不过来,导致她一站在皇甫令雪面前,就觉得自己是奴才。

  虽然偶尔会觉得无奈,但我们无法纠正,也懒得去纠正。

  我一边吃早餐,一边拿起报纸细细翻看。皇甫令雪凑过来瞧,看不懂英文,便问:「在看什么?」

  「应征启事。」

  「应征?」

  「对。找工作。」

  「你?还是我?」

  「我们俩。」

  「嗯哼。」他意兴阑珊地应一声,专心吃他的早饭了。

  我知道,他不急,其实也根本不用急。

  有什么可急的?我们在这里吃的穿的住的,全部都有我哥提供得好好的。别说我们只待一年,就算待一辈子,我哥也照样养得起。

  只是我始终认为,这样子游手好闲纯粹是浪费光阴,何况还是浪费十二个月,整整三百六十五天。

  当初我好说歹说,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最后,使出回去见我家人这个杀手锏,才让皇甫令雪勉为其难地答应,把教务和雪吟暂且交给四长老,他单独跟我来现代一年。

  来年同月同日,再用同样的方式回去。

  现在,既然来都来了,当然不能成天耗在房子里度过。约会,也没有那么多会可约。

  找点事情做,既能打发时间,还能防止人发霉。

  我继续细细寻找,猛然眼睛一亮,摔起报纸,发出一声狼嚎:「呀呜!我找到啦!」

  模特儿,一个绝对适合皇甫令雪的职业,至少在形象上百分之百符合。

  顺带,我也能沾到一点点小光,做未来顶级名模的经纪人嘛。

  我兴冲冲地拉着皇甫令雪到指定面试地点,不出我所料,面试人一看到皇甫令雪,眼睛都直了,险些没滴下口水来。

  附带一提,这两个面试人是一男一女。不过看到美人,人人的反应都差不多。

  当下,签了一份广告合约,如果不出意外,今后还将有更多合作。

  约签订第二天,带着皇甫令雪到拍摄现场,是外景,在海边。

  我作为经纪人,只需要坐在遮阳伞等着,喝着矿泉水,和其他没事的工作人员吹吹牛即可。

  既然来到海边,人当然要穿得很清凉。而皇甫令雪作为广告主角,自然穿得更清凉。

  其实我原本是不介意他穿少一些的。

  袒露在敞开的白衬衫下面,那一身漂亮的肌肤,分割有致而又丝毫不显得夸张的结实肌肉,毫无累赘感,看着多养眼。

  可、可是……当我发现,除了我以外,其他几乎每个人,都对着他的上身露出那种,随时可能有流口水嫌疑的表情时,我心里就不是滋味了。

  尤其是那个造型师,每次都趁着给皇甫令雪整理服装的机会,在他身上偷摸两把,简直要气炸我的肺。

  唉,都是我自找的。

  我只能反覆对自己说,这是工作,只是工作,不过是工作。

  小不忍则乱大谋……然后咬着矿泉水瓶口,一脸怨妒地瞪视着所有接近皇甫令雪身边的人。

  至于皇甫令雪本人,倒是自始至终都处之泰然。

  他的适应能力一向很快。不,不是很快,而是神速。

  我曾经设想过,他一个古人来到几千年后,好多东西都没见过没用过,一定会闹不少笑话出来。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的确,他是有很多不懂的地方,一开始也无从下手。但是,就算身处的环境再怎么变,一个人的个性是不会变。

  遇上陌生的事物,他不懂,就不去碰,直到我告诉他这个原理那个规则,才会去触及。

  大多数时候,他太冷静,冷静得近乎冷漠。害我想看他出洋相都看不到。

  还记得第一次看电视的时候,电视机箱里出现的小人,我以为他会被吓一跳。然而他只是冷冷看着,不问、不摸,显得丝毫不关心。

  多看几次,很快也就渐渐习惯了。

  就像现在,他面对着摄影机这种陌生的东西,照旧是冷眼相看,只做他该做的事。

  不过,这不能说是他很配合,恰恰相反,他相当自我。

  工作人员要求他摆这样那样的造型,他置若罔闻;叫他笑一个,表现得欢快些,他一概回以没有温度的一瞥。

  用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