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丹用手指划着脸蛋嗤笑不已,胖子一听之下胖脸涨成了猪肝色,连说出的话结结巴巴,似乎给人捏住了喉咙。
“这……这个,不是,那回事,唉,那个……该怎么跟你说呢……”
“该怎么说就怎么说,有什么好为难的,不就是拿本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破书嘛,屁大的事蘑菇半天,还想不想吃早饭啊?”
给胖子解围的是苦哥,叼着个牙签的他慢悠悠的从院子里踱出来,脚边跟着尾巴乱摇的叮当,也不知道他昨晚上是什么时候进屋的。
“垃……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破书?你你你,你太打击人了吧?”
胖子白眼乱翻的差点一头撞死在院墙上,看来那本“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破书”在他眼里是很珍贵的东西,实在无法忍受别人的糟踏。
“苦叔叔!”
丹丹欢叫一声扑了过去,如果没有苦哥伸出来的手,她肯定会一下子就扑进苦哥的怀抱,那是她独有的专利,那种近乎亲昵的亲密一度让我偷偷的妒嫉不已。
可是现在,苦哥伸出了他的右手,小鸟归巢般的丹丹被他用一根指头点在额头,很轻松的抵在了一步之外。
“别闹了,你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而我虽然是个老当益壮的男子汉,却是你的叔叔,不能再这么没大没小没个规矩。”
老当益壮的男子汉,不是小孩子的大姑娘……
我恍惚了一下,是啊,时光流逝,当年的忧郁少年已经成了如今的胡子大叔,那削瘦的脸,那沉郁的笑,那单薄的身子,还有那白了将近一半的头发,怎是一个“苦”字了得?
“苦叔叔,你不要丹丹了?”
丹丹被拒之怀外,一张小脸变得惨白,眼里顿时水光朦胧,就连声音也带上了让人心里直发抖的颤音。
“咝——”
从牙齿缝里倒吸冷气的是小狐兄妹俩,该死的胖子更是不要脸的加了一句:“天哪,萝莉和怪叔叔——啊!”
胖子的惊叹最后变成了惨叫,因为勃然大怒的我一拳挥出狠狠地砸到了他的眼眶上。
萝莉和怪叔叔,那是指相当可爱尚未发育完全的类人生物和有着恋童癖的变态,我们家丹丹哪点像是类人生物苦哥又那点像是猥亵儿童的变态,真亏他想得出来还说得出来。
退一万步讲,就算苦哥和丹丹真的那个啥,也是我们家自己的事,哪里轮得到别人说三道四?
“别闹了丹丹,长大了就该有个姑娘家的样子。”苦哥皱皱眉头看了我一眼,“还有简洁你这是干吗,说过好多次了,女孩子家家的不要这么毛躁,动不动就出手,打坏了怎么办?”
这话是那么的熟悉,昨晚的怪梦浮现,我又恍惚了一下,一时间竟然分不清这话究竟是平时苦哥就念叨得多以至于梦里都难以忘怀还是梦里早有预兆此时得以应验。
虽然心里乱七八糟的,不过这不妨碍我赶过去把委屈的丹丹搂在怀里安慰,小丫头两个眼睛水汪汪的,受到的打击实在不小,也怪她头脑简单,昨晚上贸然表白,反而提醒了苦哥让他刻意保持了距离。
“东西可以乱吃,因为吃错东西死的是自己,话却不能乱说,因为说错话伤的往往是别人。”跌倒在地的胖子顶着只熊猫眼爬起来,疼得是龇牙咧嘴,“可是现在,受伤的为什么偏偏是我?只是说错话而已嘛!”
“那么多年前的废话你还记得?真服了你。”苦哥冲胖子笑笑,然后就瞟见了我眼里的疑问,“当年,我们曾经是搭档。”
“什么搭档?”
到底是简单,丹丹很快就从苦哥拒绝她的伤感中跳出来,一下子搭上了话。
“发丘娼坟的搭档。”苦哥轻描淡写的说出了答案,“我们是两个联手作案的盗墓贼,我懂点风水,找墓娼坟是我的主要工作,胖子关系广,主要负责明器的出手……”
据他所说,当初他出去做生意那是幌子,真正的勾当就是发丘娼坟,为了给到手的明器(就是“冥器”,陪葬的古董)找销路搭上了胖子,一来二去就成了搭档,一起倒过几次斗,后来胖子拿了那本破书不辞而别,就此断了联系。
“要说那书呢还真算不了偷,的确是收破烂时在垃圾堆捡的,本来没什么稀罕,可是习惯了拿来做枕头就一直带着,他要是开口说要我肯定给,没想到他以为是什么不传之秘,结果偷偷下手却阴差阳错的只弄到半本,真他妈的好笑!”
苦哥倒是好笑,不过胖子却苦了脸:“哎呀我的老大你怎么就不早说,害兄弟担了十多年的心,老是怕你找我算账……不过那书真的是不传之秘绝世宝典,你能在垃圾堆里找到,实在太nb了!”
“真的是不传之秘绝世宝典,那你学了些什么神功玄术?”小狐老实不客气的打击胖子,看来对我扁她老哥没什么太大的意见,“看看你的熊猫眼,吹牛也不怕闪了舌头!”
“这不是没那个福缘么,半卷奇书到手,才学点皮毛就给一个烟屁股烧得干干净净,唉,有缘无份,超级郁闷哦!”
胖子哭丧着脸辩解,小狐和丹丹当然不信,很是鄙视了一番,显然她们是当自己听了个拙劣的传奇故事,不过我在胖子眼里看出了肉痛的意思,似乎真的有本玄门奇书绝世宝典毁在了他的手里。
——假作真时真亦假,假得太假,就比真的还真,反过来说,真得太真,就比假的还假?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接风宴上的猫腻
(更新时间:2007…5…28 0:23:00 本章字数:2591)
多了苦哥这个男主人,早饭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接风宴,苦哥一如既往的少言寡语,胖子却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也不知道哪里有那么多废话来说。
丹丹做的菜是好菜,苦哥酿的酒也是好酒,不过小狐是给酒罐里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吓坏了,说什么也不敢再喝,胖子倒是爱上了这一口,咕噜咕噜的跟喝糖水一样。
苦哥也喝酒,喝得比胖子还厉害,只是他不像胖子那样边大碗喝酒边大口吃菜,桌子上丰盛的菜点样样都是浅尝辄止,真正的下酒菜还是以往就情有独钟的新鲜米海椒,一口一个就着酒吃得满香的。
“我说老大,你也落下了病根?要不你干吗喝酒跟拼命一样?”胖子斜着眼睛念叨不已,“不过说真的,这药酒还真泡得不赖,独门秘方吧?啧啧,昨晚撵风湿的那个劲道,够猛,爽!”
“什么叫‘也落下了病根’?”苦哥笑笑没说什么,小狐倒是忽闪着眼睛提出了疑问,“你们不会是一起逛过窑子一起中了大奖吧?”
“小丫头懂什么,这是倒斗摸金地底旅游留下的后遗症,很严重的风湿!土里来土里去,重重机关是小儿科,真正可怕的是地下的湿气潮气毒气瘴气,摸爬滚打折腾上几回,铁打的汉子也会带上一身的病,你以为倒斗盗墓是请客吃饭那么轻松?”
“吹吧,你就可劲的吹吧,人家胡大怎么没见一身的病?倒是你和那个胖子没什么两样,又贪杯又贪财还贪色,整个儿就是一贪婪的狼!”
小狐不知咋的老是跟胖子较劲,胖子却根本没当回事,爱理不理半真半假的嘻哈了事,跟敷衍不懂事的小孩子一样。
说话间胖子也好奇的夹了个米海椒跟苦哥那样干脆的扔进嘴里,下一刻他就和吞了个红火炭一般跳了起来,舌头比三伏天的叮当还要伸得长。
“哇……该死的……水,水……”
张着大嘴呼呼吐气的胖子手忙脚乱的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然后一对小眼蓦然瞪圆,酒水“呼”的一声狂喷而出,要不是我在及时后退的同时单手抓住桌沿把整张桌子连同上面的酒菜一起带离原地,只怕这好好一桌酒菜就全给坏了。
在他对面的小狐也算幸运,那么大一口酒出其不意的近距离喷洒,凭她的反应根本就来不及避开,眼看就要来个满脸开花,一个酒碗突然挡在了她的面前,就那么一翻一转,蓬飞如雨的酒水已经尽数收到了碗里。
“天罗紫金钵,云雨手中握,好啊好啊!”
丹丹拍手欢呼,眼睛里满是红心,兴高采烈得比她自己露脸还要兴奋。
苦哥就是苦哥,妙手空空的把戏耍得是炉火纯青,毕竟我和丹丹都是他带大的,哄小孩子让我们乖乖听话的花样他从来就不曾少过。
刚才这一手,就是苦哥玩“紫金钵”的花样之一,他说当年法海用来收白蛇的紫金钵就是这么玩儿的,和叫花子耍要饭的破碗差不多。
还好有他出手,要不那沾了米海椒辣味的烈酒喷到小狐脸上倒也罢了,要是好死不死的溅到眼睛里,苦头可就大了。
也是胖子活该倒霉,那种米海椒是攀西特产,只有筷子尖那么大一个指节那么长,向来有“火椒”之称,就是晒干了碾碎成末做成油煎海椒也是寡辣寡辣的,一般人用来做调料都不敢多放,何况是刚摘下来放点盐巴就咔嚓咔嚓的生吃还用来下酒?
酒是烈酒,椒是火椒,辛辣配上寡辣,如同火上浇油,习惯了麻辣口味的山里人也不敢轻易尝试,胖子没有当场喷出火来已经算是大有本事。
“活该,你以为苦叔叔是可以随便模仿的?”
给苦哥捧了场,丹丹又笑嘻嘻的挤兑胖子,小狐则是对苦哥刚才的酒碗收水大为好奇,缠着他问个不休,也不管她老哥死活,还是我看不过才端了凉茶过去让胖子缓解一下火烧火燎的痛苦。
其实火椒烈酒的搭配并不是很恐怖,真正厉害的是米海椒蘸白糖,据说白糖的“甜”可以把米海椒的“辣”最大化扩展,那种强烈刺激简直让人连心尖尖都能冒烟。
曾经有人打赌吃海椒,就是用米海椒蘸白糖的方式决战,结果三个人有两个进了医院,另一个直接抱着肚子蜷成一团,死了,连句遗言都没没法子留下,光顾着死鱼般张着嘴巴拉风箱了。
鼻涕长淌眼泪汪汪的胖子好不容易才缓过气来,额头上已经是密密麻麻的汗珠,他上上下下的打量着苦哥,就像看着个百年不遇的怪物。
“我说老大,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自虐?这他妈还是人吃的东西么,bt,你不会是给哪个古墓里的黑星附体了吧?”
“我们山里人都喜欢吃辣子,有什么好奇怪的。”苦哥的脸上没有什么生动的表情,只是轻描淡写的把胖子的胡说八道推了开去,“哪里像你们城里人那么娇气。”
“娇气?也是,好汉不比当年,看看你现在的身手……打击人哦!”
胖子叹息一声,竟然有了几分和苦哥一样的沧桑。
“不过说真的,你的深浅我从来就摸不透,或许,当年你就隐藏了实力?”
苦哥淡淡一笑摇了摇头,也不知道是表示否认还是笑话胖子多心,胖子的小眼睛眨巴眨巴,然后就冲小狐换上了一张很正经很严肃的脸。
“小仙,倒酒。”
第一次听到胖子一本正经的叫小狐的名字,我不由得怔了一怔,看看小狐也是满头雾水兼满脸的惊讶。
这时候我们已经重新入席,胖子和苦哥的酒碗都是空的,胖子的不用说,全被他拿来给米海椒火上加油了,苦哥的却是收了胖子喷出来的酒水不便再用,已经让我给重新换了一个。
“小仙,倒酒。”
胖子又重复了一遍,小狐这次没有迟疑也没有作对,乖乖的拿起酒瓶要给胖子倒酒,可是胖子抬抬手阻止了她,指指苦哥示意要先给他倒。
小狐更是疑惑,却没有说什么,低眉顺眼的给苦哥倒满了酒,然后又给胖子把酒碗满上。
胖子端起碗一饮而尽,然后冲着苦哥点点头,我敏感的发现他用来端酒的是左手,而在先前,他明明是用的右手端酒。
更有意思的是那只左手放下酒碗后并没有收回去而是落到了桌面上,有意无意中食指屈起轻敲桌面,如果记忆没错,那应该是苦哥说过的江湖手语之一。
叩首。
说白了就是磕头,看他的节奏和次数,不是赔礼,不是拜师,不是臣服,而是……求助。
苦哥的目光在胖子左手上一掠而过,然后落到了胖子脸上,不过眼神有些茫然,似乎看的不是胖子,而是一个不知名的虚空。
“为什么……是我?”
“我自己……不行。”
一问一答,神秘而又暧昧。
正文 第二十三章 酒碗里的玄机
(更新时间:2007…5…29 12:54:00 本章字数:3490)
苦哥不再说什么,目光落到酒碗上,静静的凝视着小狐给他倒的酒,似乎在琢磨着什么。
“你们在搞什么飞机?”
小狐忍不住开了口,语气有些不善,瞄向胖子的目光也有点危险的意味,估计是得不到满意回答的话就要火山爆发了。
“看水碗啊,你不知道?”
搭话的是丹丹,她倒是兴致勃勃并且很是期待的看着苦哥,显然对苦哥能看出个什么很感兴趣。
看水碗,在川滇一带是很普遍的“迷信活动”,和看手相算八字差不多,只是看相测命的先生在赶场天的街上随时可见看水碗的手艺人却绝不会在大街小巷摆摊而已。
所谓手艺人,指的并不是正统的“先生”,而是拥有一技之长的工匠,其中最普遍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木匠、石匠、铁匠、杀猪匠、骟匠、泥水匠、篾匠。
据说,这七大匠是原本是七个流派,真正入门之人都拜有自己的祖师爷,别的少为人知,木匠的祖师爷鲁班说起来就是大大的有名,在民间与奇门遁甲并提的《鲁班书》就是他的独门秘技。
这七个流派各有所长,能用自己的手艺做出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说惩治人让人倒霉什么的,就跟风水先生一样,可以为善造福,也可以为恶引灾,说白了就是所谓的旁门左道,为正统道教不容的那种。
都说是万法同宗,看水碗就是这些手艺人共有的秘技,虽然其中各有手段,不过在一般人看来都是一样,和算命也差不多,只是更为简单直接罢了。
由当事人亲手倒一碗水或者酒(只要是比较纯净的液体就成,有些修为高的就是一碗菜汤也能将就),手艺人往水碗里那么一看,就能看出当事人的过去和近期的将要发生的事情,趋吉避凶自然不在话下。
听起来似乎很玄,算是十足的迷信活动,也算不正当的敛财手段,可是和算命一样,玩这一手的人良莠不齐,瞎猫碰着死耗子也好,巧舌如簧也好,玄机内藏也好,真的有那么些人可以铁口直断说得你心服口服末了还乖乖的掏钱表示谢意。
“切,有那么神?还不都是糊弄人的鬼把戏!”
丹丹一番解释换来的是小狐的不屑,她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在脸上摆出个“朽木不可雕也”的表情,把小狐气得够呛。
“糊弄人?也不看看苦叔叔是什么人,他可是如假包换的石匠,看水碗从来就没有走过眼,就在昨天还看出了你们的来历,哪里错得了?”
“她说的是真的,这一手我也研究了一阵,不过光靠一本残书实在不够,只是略懂皮毛而已,老大可是个大行家,你少在那儿乱讲!”
胖子难得认真的给苦哥正名,不过小狐并不领情,还是个气鼓鼓的样子,就像一只美丽的蛤蟆。
“不就是耍个把戏糊弄人嘛,有什么了不起,偏要搞得那么暧昧,吓了人家一跳,还以为你改行拉皮条把我给卖了呢……”
正在喝汤的我差点就喷了小狐一脸,还真的想象丰富思想龌龊啊,这种乱七八糟的事也想得出来。
“小仙,我再说一遍,老大看水碗不是耍把戏,当年和他搭档的时候我就见识过其中神奇,可不能拿来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胖子沉下脸又一次叫出了小狐的名字,结果小狐一下子就成了低眉顺眼的乖乖女,倒是丹丹被引起了好奇心。
“当年搭档的时候?这么说你们真的一起干过发丘娼坟的勾当?”
“是啊,这还能有假?不过出大力气的是他,我只是跑跑腿销销赃望望风什么的——没听我叫他老大么?”
胖子说得煞有其事,不过这么一来更容易让人怀疑其真实性,倒斗盗墓在《鬼吹灯》里面是风光无比,可是落在现实里却大不一样,官面上是违法,民间是缺德,真正从事这个行业的都藏着掖着,怎么可能大肆宣扬唯恐旁人不知道?
“吹牛。”
小狐忍不住嘀咕了一声,丹丹也有同感的使劲点头,然后我就看见胖子眼底闪过一抹得意之色,似乎小狐和丹丹的反应正在他预料之中。
从苦哥嘴里我也听过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还都是发生在乡里乡亲有鼻子有眼的“真人真事”,不过同一件事往往有几个天差地别的版本,让人不由自主的对真实性产生怀疑,苦哥对这疑问的回答倒是很简单,不过也很有道理。
“你要相信,它就是曾经发生的故事,你要是不信,它就是经过加工渲染的传奇,所谓真假,只看你相信与否。”
正在琢磨胖子和苦哥的过去,苦哥抬起了头,用有些奇怪的目光看了看小狐,然后迎上了胖子一脸的急切。
“怎么样?”
“命犯桃花,伏尸劫,大凶。”
苦哥的回答很是简洁,虽然不懂那些听来很专业的术语,不过关是凭“犯”“劫”“凶”这三个字就足以判断其中的意思,何况胖子的脸色转眼间变成铁青,难看得到了极点。
“切,什么东西,装神弄鬼,吓唬谁啊?”小狐不满的斜睨着苦哥,“我说酷哥,想泡我就明说,别弄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苦哥不动声色,慢悠悠的夹起个米海椒扔在嘴里,自得其乐的吃得有滋有味。
“嚷嚷什么呢,不懂就别说,还大学生,就这个素质?”丹丹理所应当的给苦哥护驾,先是想小狐瞪了瞪眼睛,然后向苦哥撒起了娇,“苦叔叔,说说她的过去让她见识见识,好不好?”
“还能看到我的过去?比胡大还要胡大,牛哦!”小狐鼻子朝天嗤笑不已,“说说看,我倒是想听听你怎么个瞎掰!”
苦哥看了看小狐又看了看胖子,然后看了看丹丹再看了看我,似乎犹豫了一下,随即老气横秋的叹了口气。
“你是大肥的妹妹,又是简洁的朋友,按道理说我不应该鬼扯,不过话说到这份上,不瞎掰一番好像过不去,就随便说说罢,都是些乱弹琴,就当龙门阵听好了。”
我忍不住好笑,原来胖子还有个“大肥”的外号,而“龙门阵”是四川方言,也就是吹牛侃大山的意思,苦哥这么一说,倒是像有些小说在正文前面写上“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一样,有些不伦不类欲盖弥彰的味道。
“你和大肥不是亲兄妹,你的父母很早就已经离异,你跟改嫁的母亲过……”
小狐本来想要针锋相对的嘲讽两句,可是苦哥一开始摆龙门阵她就傻了眼,红唇半张显得诱惑无比。
“在一次意外中,你的继父和母亲在一场大火中去世,只留下你和继父留下的儿子相依为命,嗯,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就是大肥。
“从小到大,你都很受异性欢迎,为此也惹下了很多麻烦。你生性好动,对各种新奇事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所以行事比较冲动,也很容易惹祸上身。你学过防身的武功,不过不是传统武术,而是来自国外的跆拳道……”
“停,不用说了。”小狐横了苦哥一眼,“你和老哥是搭档,这些都不是什么秘密,还好意思拿来欺骗我纯洁的感情?”
“我和大肥搭档时你还小,很多事都只是有个雏形,至少你还没有学什么跆拳道,何况所谓搭档也只是生意合作,并不是生死与共的伙伴,彼此都有防范,哪里会推心置腹的露根露底?”
苦哥没把小狐的态度当回事,自顾自的摸出牙签开始剔牙,很是悠闲来着。
“或者,该再说具体点?你怕狗,非常的怕,因为你在小时候被狗咬过,到现在身上还有个很明显的伤疤……”
“你……”小狐的脸蛋一下子变得惨白,先是向苦哥怒目而视,然后就对着胖子泫然欲滴,“老哥,你竟然……出卖我!”
“没有,根本就没有,我甚至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被狗咬过!”胖子忙不迭的给自己辩解,“都怪我,忙着攒钱供你读书,都不知道你受了伤……咬在哪里?让我看看要不要紧!”
小狐惨白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狠狠地白了胖子一眼,咬着红唇一句话也不说,一边的丹丹看看我眼里的恍然,眼珠子一转忍不住大笑起来。
“白痴,肯定是咬在见不得人的地方,比如屁股啊大腿什么的,你好意思去看?真好玩,怪不得狐狸精那么风骚却这么怕叮当,笑死我了!”
小狐瞪了丹丹一眼,没好气的道:“有什么好笑的,很多人都被狗咬过,你的苦叔叔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还就蒙对了!”
“你错了,这不是蒙,是真真正正的神通。”胖子叹息一声,看向苦哥的眼神满是敬佩,“‘清水见大千世界,冰心映过去未来’,没想到老大真的到了这个境界。”
“瞧你把他捧的,神气个什么劲!”小狐还是死鸭子嘴硬,非要挑个刺儿出来不可,“有本事你就说说,我现在的最大的麻烦是什么?”
“爱上你,为什么不可以?”
“讨厌你,为什么阴魂不散?”
“哭疯癫,为什么就是看不穿?”
三个问句一气呵成,苦哥似乎在卖弄玄虚,可是话音未落,小狐的双眼已经瞪圆,我清晰的看到她恐惧的瞳孔在蓦然间放大开来。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薄命桃花
(更新时间:2007…5…31 23:27:00 本章字数:2878)
惊骇中小狐身躯一震,似乎要跳将起来,可是一跳之下非但没有跳起,反而整个人都软倒在桌子底下,要不是我再次抓起桌子退开,这一桌子酒菜非被她带个乱七八糟不可。
软倒的小狐两眼翻白,全身卷曲成一团,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的嘴角很快就吐出了白沫,喉咙里还发出类似山羊叫唤的“咩咩”声。
我抓起桌子撤退的时候,苦哥顺受一捞在鸡肉汤里抓了个肥实的鸡大腿,飞快的塞进了小狐的樱桃小口,完全不容她拒绝。
嘴巴被塞住,小狐喉咙深处传出的“咩咩”声变得异常含糊,听上去怪异得让人心悸,她的牙齿在很明显的用力,牙关紧咬的样子让她的俏脸可怕的扭曲,面目狰狞得有如厉鬼。
“这是……羊儿疯?”
想要靠近搀扶却被苦哥一把拉开的丹丹有些迟疑的叫出了自己的猜测,胖子那同样扭曲的脸上浮现出痛苦之色,仿佛在地上先是翻滚挣扎继而蜷缩抽搐的不是小狐而是他自己。
很明显,小狐这是癫痫发作,神志陷入一种半昏迷的癫狂状态,全身筋骨痉挛肌肉抽搐,完全无力自主典型的身不由己。
在我们这里,这叫做羊儿疯,因为患者发病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发出山羊叫唤一般的声音,另外还有一种是发出母猪寻食一般的咕噜声,那叫做“老母猪疯”。
说白了,这就是“抽风”,也许叫做“抽疯”更为恰当,因为当事人的情况如疯似癫更似狂,根本不能以常情常理来看待。
据说,羊儿疯和老母猪疯的病因是母亲在怀胎的时候吃了带崽子的老母羊或者老母猪被其冤魂附体而生,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不管是羊儿疯还是老母猪疯都是很麻烦的病,病人平时好端端的没有什么不妥,可是在遭遇强烈刺激或者巨大惊吓再或者吃到发物的时候就会发病,要是病症严重,甚至会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发作,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也没有任何征兆可看。
只要疯病发作,病人就会对自己的身体失去所有的控制能力,口吐白沫涕泪横流大小便失禁都很正常,更可怕的是病人会不由自主的咬紧牙关,一个不幸就能用自己的牙齿把自己的舌头咬得稀烂。
——所以苦哥才会及时给小狐塞了个鸡大腿,防止的就是她“咬舌自尽”。
得羊儿疯和老母猪疯的人大多短命,咬舌头的危险性不说,发病时的身不由己也是一大隐患,如果病人恰好处在沟沟坎坎水畔火边这种地方,一个不巧就能断送一条小命。
曾经有个得老母猪疯的小伙子发病时摔到水沟里被活活闷死,就因为当时没有人在场,而那个水沟里的水连脚脖子都淹不过。
不论丹丹还是我,都难以相信小狐会得上这种魔鬼诅咒一般的病,毕竟性感妖艳的美女和在地上蜷曲抽搐的厉鬼很难重叠在一起。
红颜薄命,大概就是这个情况罢?
苦哥神色专注的看着痛苦的小狐,忽然用两个指头拈起嘴里的牙签在小狐头顶重重一戳,小狐剧震之下安静下来,只是时不时抽动的身躯证明她没有被苦哥弄死。
“老大……”胖子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悬心吊胆的开了口,“你看这个……有没有办法?”
“什么时候开始发作的?”
“七年前,开始是半年一次,后来一个月一次,我怕……”
苦哥沉默一阵,淡淡的问:“你有什么打算?”
胖子犹豫一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还在地上披头散发衣衫散乱的小狐,咬咬牙道:“我想……带她进公子墓!”
苦哥震了一震,然后沉郁的目光突然变成了森冷的刀锋,就连旁观的我也不由得心尖子一炸,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进公子墓?难道……你还嫌报应不够?”
“我……那个……”胖子又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目光闪闪烁烁的显然底气不足,“解铃还需系铃人,要解除她受到的诅咒,公子墓应该是非去不可……老大,你干吗这样看着我?”
“诅咒?她和公子墓有什么关系?”
“这个……不是罢,老大你没看出来?”
胖子有些愕然,苦哥撇了撇嘴,刀锋般的目光消失,不满的道:“我说,你真把我当成了活神仙可以知道一切过去未来?真的神仙还有打瞌睡的时候呢,何况是看水碗这种糊弄人地小把戏?”
胖子尴尬的笑笑却欲言又止,苦哥看了看我再看了看地上的小狐,我不声不响的走过去把小狐拎出了房门,顺便把丹丹也拉了出来。
“小姨……”
显然好奇得要命的丹丹可怜兮兮的冲我撒娇,其实何止是她,我自己也是十二分的好奇。
苦哥已经和我们生活了那么多年,我们应该对他非常的熟悉,可是随着小狐兄妹的介入,迷雾乍起,我这才发现苦哥的过去竟然是无尽的神秘。
他不是没有讲过他的过去,可是他用的是摆龙门阵的方式,那与其说是陈述,还不如说是一种渲染,有无数个版本不说,其中的夸张和离奇让我有茶馆里听书的错觉。
现在看来,那些传奇的虚构程度实在让人怀疑,也许,生活本身就比传奇还要传奇。
还有就是小狐兄妹,一个古董商人和乡下石匠是旧识,一个大学生和诡异古墓扯上关系,还有什么诅咒啊报应的,让人产生好奇心理很正常。
不过,好奇归好奇,苦哥显然是要我和丹丹回避,更重要的是小狐现在一身狼藉无比的狼狈,如果不在她清醒之前给她打理好一切,只怕她醒来后会直接找根绳子去上吊。
把自己最为在意的隐私彻底暴露并且丑态毕露,无异于在大庭广众之下脱光光,那感觉何止是窘迫难堪而已。
无视于丹丹的哀求,我一只手一个把小狐和丹丹一起拎到了洗澡房,不由分说的扭开太阳能热水器的开关,洗澡房里立即水声哗哗热气腾腾,当然中间还夹杂了丹丹的尖叫。
洗澡房并不大,根本没有太多的回旋余地,三个人挤在一起谁也躲不开飞溅的热水,很快我们就成了三个落汤鸡,都是女的,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我和丹丹向把自己脱光,然后把小狐也剥成了白生生的小羊。
给小狐脱衣服的时候,我不动声色的在她人中上掐了一下,结果她很快就在水雾弥漫中悠悠醒转,那个性感美丽的小狐也就悄然回归,先前那个厉鬼般的羊儿疯没有了一点影子。
“狐狸精就是狐狸精,这么风骚……我说,你吃什么的会长这么大,小姨做的馒头也比不上,会不会是假的!”
丹丹很是妒嫉的嘀咕,还好奇的伸手摸了一大把,然后大惊小怪的叫唤起来:“是真的耶,好软好滑好挺的说……哎呀,不要啦!”
遭到突袭的小狐奋起还击,两个人嘻嘻哈哈的闹成了一团,最后把看热闹的我也牵扯进去,三具赤裸的胴体纠缠打闹,一时间满室皆春。
谁也没有提先前的变故,女儿家的亲昵足以掩盖一切尴尬。
很是投入的嬉戏中,我的心渐渐和身体一起发热,就连脸蛋也起火般发烫。
——三女同戏,春光无限,这种香艳场景如果落到苦哥眼里,不知道他那数年不变的沉郁会不会有所改变?
荒唐的想法在心里浮现,我有些恍惚,就在这个时候小狐凑到我的耳畔,用灵巧的舌头在我耳垂上轻轻一舔,然后低声道:“谢谢你,衣衣。”
耳垂一麻,恍如电击,又酥又麻的奇异感觉流窜全身,我整个人都软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隐秘
(更新时间:2007…6…2 22:34:00 本章字数:2478)
妖媚入骨,天生尤物!
——自然而然的,心头就浮起了这么个评价,对于苦哥所说的“命犯桃花”,我算是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看外貌,如花似玉,看身材,凸凹有致,似乎小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一性感漂亮的女子而已,可是她还有一种不经意间流露的气质,那就是妖媚。
一颦一笑风情万种,一举一动风骚暗藏,那并不是明目张胆的勾引,却能在最短时间内诱发出你隐藏得最深的情欲。
她,就是一个天生媚骨的狐狸精。
就像现在,本来只是女孩家的呵痒打闹,给她这么亲昵一下,空气都变得暧昧起来。
“你们搞什么东西,不会来个儿童不宜的同性恋罢?”
丹丹的促狭正是时候,我长吸一口气扭开了冷水关闭了热水,凉丝丝的水花在火热的肌肤上绽开,欲念渐渐消退,刚才的迷乱着实让我好一阵后怕。
高涨的情欲之火几乎让我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对我而言简直就是一场春梦,而春梦的引子居然只是小狐地一抱一舔!
“对不起!”
小狐抱着肩膀往后面缩了缩,就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小丫鬟,楚楚可怜的样子迷死人不偿命。
看来,她对自己的妖媚也有所觉察,知道自己会在不经意间给别人造成困惑,那种近乎妖异的魅力对同性都是如此,对异性而言杀伤力更是恐怖,不用问,给她惹下的麻烦决不会少。
在浴室里坦诚相见,彼此都没有遮掩,何必还在意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我理解的冲小狐笑笑,关了水开始拧了浴巾擦拭身体,说起来我并没有在早上洗澡的习惯,苦哥和胖子应该谈得差不多了,老是在这里呆着可不是事。
气氛依然暧昧,光溜溜的三个人互相打量,都有些不好意思,也都有些恍然——
原来,彼此都不是普通人,都是属于自己的隐秘。
小狐的左边屁股上有个淡红的印记,就像是一朵艳丽的桃花,天晓得,那不是什么神秘的胎记,而是被狗咬的纪念。
小时候她家里也穷,父母双亡后更是捉襟见肘,无奈之下胖子辍学四处奔波,打主意供她把书念出来,而她也很要强,放学后自己去捡点破烂什么的算是补贴家用,结果一个不小心就被狗狗咬了一嘴狠的,到现在还心有余悸闹了个一朝被狗咬十年怕狗叫。
当时胖子奔波在外,小小年纪就走乡串户的收破烂,运气好的时候也能倒卖一两件古董,每个月能按时把生活费给她挣够已经不错了,实在顾不了那么多,她又不想胖子为自己担心,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受伤的事说出来。
胖子压根儿就不知道妹妹那羞人的地方被恶狗咬过,难怪苦哥说出来的时候两个人的反应都那么怪,小狐看苦哥的眼神就跟看流氓似的。
话说回来,小狐的那个印记到底是后天形成的,虽然看上去诡异却有来历可说,丹丹身上的印记却是天生的,算是彻彻底底的神秘。
小肚子上,一个怪异的青色图案盘踞在肚脐周围,乍一看像个长眼睛的扫帚,再一看就像个怪眉怪眼的鬼脸,让人打心底直冒凉气。
那是胎记,生下来就有的东西。
阴阳先生说,那是扫帚星的图腾,她,就是扫帚星转世。
说到扫帚星,只怕不知道的人不多,因为最初的扫帚星就是封神演义里姜子牙姜太公的原配夫人马氏,姜子牙本是人间富贵的命相,娶了她也事事不顺,“喂鸡鸡瘟贩牛牛死卖面粉遇到旋头风”的故事流传成各种版本,名声之坏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了。
更糟糕的是,阴阳先生所说的扫帚星还有个别名,那就是……丧门星。
按照他们的说法,丧门星是高级的扫帚星,用现在的观念来看,扫帚星的终极进化是丧门星,丧门星就是扫帚星的强化版。
扫帚星只是让人倒霉事事不顺而已,丧门星却能彻底破坏运程直接断送性命,“丧门星出,家破人亡”,如果家里出了个丧门星,那么这一家子就算是完了。
本来这些事都是添油加醋的道听途说,很多人都是抱半信半疑的态度,不过丹丹出生的当天,奶奶就噎了气。
她是个很传统的女人,传宗接代的思想非常严重,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抱上孙子,可惜,丹丹是孙女,呱呱落地之后她只看了一眼就大失所望,等到看清丹丹小肚子上的胎记,两眼一翻一口气接不上来,干脆利落的就那么去了。
从那时候开始,丹丹就被贴上了“丧门星”的标签,小肚子上的胎记算是个永久性的商标。
诡异而可怕的是,悲剧只是开始,那以后,家人相继横死,车祸,火灾,溺水,喝农药……原本在三阳湾过得风生水气算得上首屈一指的家就那么败了。
最为荒唐的是父亲的死,他居然是半夜起来方便时一头扎进尿罐里被自己的尿给淹死的,那个尿罐也不知道是哪个时候的玩意儿,口小肚子大,父亲的脑袋能扎进去简直是奇迹,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练过传说中的缩骨功。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在鄙视苦哥的同时也恨丹丹,丧门星的传说对我不无影响,但是后来慢慢长大,我才发觉如果要那么迷信那么牵强附会,我自己也脱不了干系。
我的身上没有诡异的胎记,我也没有神秘的出身,只是……
我的那里没有毛,一根毛也没有。
寸草不生,绝户孤阴,白虎。
我也是传说中的灾星,逢者遭殃凶星照命的不祥之人。
如果丧门星的传说煞有其事,白虎星的流言就不会是空穴来风,我家的剧变究竟是丧门星带来的凶耗还是白虎星引发的厄运,还真的说不清楚。
丧门星是人所周知的秘密,白虎却是我隐藏难言的痛,除了丹丹和我自己,小狐算是第一个知道这个隐秘的人。
之所以没有忌讳,是因为同病相怜,相信小狐媚骨天生的桃花命还有让人极度难堪的羊儿疯都是不为外人道的隐秘,虽然只能算萍水相逢,可是都一样的命乖运蹙,都有相似的负累。
同时薄命红颜,何妨坦诚相见?
远比同龄人更为成熟的丹丹把这些沉重的隐私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讲出来,震撼力不是一般的大,至少小狐就整个儿傻了眼。
“其实,我来这里找公子墓只是个借口,本来不想说的,不过看起来实在没有隐瞒的必要,要是继续利用你们我会良心不安的……”
正文 第二十六章 来龙去脉
(更新时间:2007…6…5 23:07:00 本章字数:2418)
“说实话,这个地方的风水如何我不敢妄断,不过这风景却是超一流的好!”
小狐站在山梁上伸出双手闭上眼睛做出拥抱太阳乐在其中的陶醉状,慵懒而又妩媚的风情让我好一阵羡慕,恨不得像灵异小说上那样来个“夺舍”霸占了她那个媚骨天生的躯体。
——有了那么一个近乎完美的身体,苦哥会不会对我另眼相看?
这时候已经是将近中午,我、丹丹、还有小狐一起在山上看风景,漫山遍野的桑树结满了红的黑的桑泡儿,乍一看就像是满山红云,小狐着实看了个心旷神怡。
在洗澡房里坦诚相见后的一番长谈,我们之间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秘密,推心置腹的感觉真的很好。
从洗澡房出来,苦哥和胖子居然已经不见了,苦哥留了个字条,说是有事要办所以和胖子出去了,要我们带小狐四下转转免得怠慢了贵客。
苦哥当然不用我们操心,胖子是见多识广的古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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