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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李银河及其身后的人们|作者:William_Me|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5-21 12:28:55|下载:李银河及其身后的人们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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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笔者的观点

  提案的时机尚未成熟

  客观地说,就现在而言,同性婚姻在中国实现合法化是不现实的。其原因就在于同性恋问题还没有成为社会公共话题。

  在西方国家,全社会对同性恋问题的讨论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所以,人家才有可能对同性恋问题作出价值判断,继而承认其合法地位。而在当代中国,人们对同性恋问题还很回避。电视对这个问题还三缄其口。很多人认为同性恋问题与己无关,他们根本没有考虑过如何看待同性恋的问题。还有一些人对同性恋问题存有无知、误解和偏见。在这样一个文化背景下,同性婚姻法何以可能?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李的同性婚姻法案收效不大,反响也不大。笔者觉得,逐渐把同性恋话题引入公共领域应该是第一步。笔者之所以认为应将同性恋问题引入进社会公共话题,不是没事找事,是因为同性恋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同性恋者的比例是3%~4%,也就是说,一个人正常的交往范围内,你总会接触到同性恋,你就不得不考虑如何与他(或她)相处的问题。另外,有很多同性恋者迫于压力会选择与异性结婚。那么,在这样的家庭里,同性恋者得不到性爱,其配偶也得不到性爱。也就是说,他们的婚姻生活是不幸福的。而这对一个人的影响能说不大吗?而且双方的父母也很可能会有察觉,这就对双方老人的生活形成影响。而且在这种家庭矛盾中成长的孩子也会因此受到很坏的影响。此外,他们可能还会向亲密的亲友倾诉这种遭遇。这样又影响到亲友。还有,在你的周围,就可能存在着一起生活的同性伴侣。你又不得不考虑如何相处的问题。总而言之,同性恋者的影响扩展开来,就会到达整个社会。它不会因为人们的回避、蔑视而消失。因此,与其让同性恋问题在各个角落时隐时现,不如让它见到阳光。这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王小波曾说,对同性恋现象的道德思辨,在历史上完全被忽略了。但是,这种思辨在未来不可能继续被忽略。这是因为,在现代中国,感情、欲望这类事物的分量正在加重。比如在一个世纪之前,夫妻间的感情在社会的天平上是无重量的;而在现代则已受到重视,甚至可以作为结婚和离婚的理由。虽然社会中有很多人对此尚不习惯,但是这种趋势已经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了。据此王小波预言,同性恋现象再不可能长久地游离于社会的视野之外,中国人迟早要对它做出自己的判断。(27)

  小波说得很精彩、到位,笔者也是这样认为的。现在,同性恋问题正处在在浮出水面的过程中。而同性婚姻的实现则是它完全浮出水面之后的事情。那场提案运动进行的太早了,这必然预示着它的流产和失败。对于这一点,也是在李银河的预料之中的。她自己也承认,现在搞提案,时机还不成熟。那她为什么还要提呢?我觉得原因是这样的。同性婚姻合法虽然在当代受到忽略和排斥,但它不可能永远都受到忽略和排斥。在未来,当人权观念在中国深入人心之后,同性婚姻的问题自然会受到重视。因此,那时侯,人们肯定讨论同性婚姻问题。他们会不断提起第一个提出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也就是说,那个人将会成为一个历史人物、一位先驱。而李银河是有大智慧的人。对于这一点,她十分清楚。历史机遇就摆在她眼前,她岂能放过?请注意,这里没有批评李银河做法的意思,请不要读出相反的意思来。当然,除了这一点之外,李银河大概也会有这样的考虑,虽然现在进行同性婚姻提案无法成功,但是可以加快它的进程,也可以通过这一行动,改变人们对于同性恋的观念。

  笔者的思路

  有关如何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李银河的思路是进行同性婚姻提案。这是一种思路,而笔者倒是有另一个思路。大概很多人都已经想到,只是还没有人说,那我就顺便把它说出来。不过,它是否可行,笔者并无把握,只能说是提供了另一种思路。

  那就是通过诉讼途径。其过程是这样的,一对同性恋者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结婚。在正常情况下,民政部门会予以拒绝,理由是法律没有规定同性之间可以结婚。民政部门也只能有这一个理由,因为法律没有说同性之间不可以结婚。目前,中国不论是婚姻法,还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都没规定同性之间不能结婚。那么,在这个问题上,当然可以存在有多种理解。对于同性恋者来说,完全有理由认为自己是有结婚权利的,而民政部门不给登记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这时,同性恋者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民政部门停止侵权行为,为他们办理结婚手续。而对于这种案件,法院是应当受理的。这可以从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中找到依据(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其中就包括这样一种情况: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而结婚权利肯定是一种人身权利,那对同性恋当事人完全可以认为民政部门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并以此为理由进行诉讼。

  如果法院真的受理了这种案子,由于这种案件史无前例,而且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法院很可能会逐级请示,直到最高人民法院。而最高院的法官们就有可能依据宪法精神、人权原则,并经过权衡利弊,做出同性婚姻合法性的认定,并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而这实际上,就等于已经承认并给予同性之间的结婚权利。

  笔者认为诉讼途径既是可行的,又有特别的优势。可行性在于,我们社会正在朝法治方向前进,而在法治国家中,很多社会问题就是通过诉讼解决的。因此同性恋问题通过诉讼问题解决是可能的。优势在于,用诉讼途径,同性婚姻合法化被承认的可能性更大。这里有三个原因。首先,该诉讼只需要两位同性恋者向法院起诉,就可以实现,而不像进行同性婚姻提案那样,需要三十位人大代表复议;第二,法院的法官们相对于一般人来说更有法律意识,更懂得平等、权利的重要,也就更可能会认同同性婚姻;第三,投票比例上的优势。法院的法官们只要有一半人以上认为同性之间结婚是一种权利,官司即可打赢。而如果把这个问题拿到人民代表大会上表决,则需要有3/4以上的人承认同性婚姻法,它才能实现。而这个比例上的优势是十分宝贵的。

  因此,用诉讼途径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可能是一条最佳途径。

  其他权利问题

  到目前为止,有关同性恋者权利问题的研究,还十分不发达。李银河虽然提出了同性恋者结婚权利的问题,然而,同性恋者尚有许多其他权利需要保护,比如平等的就业权等。因此,我们的法律还应该制定相应的反歧视法。

  我们知道,同性恋在当代中国社会中还受到一定的歧视。于是,法律所赋予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同性恋人群就可能事实上享受不到。比如,同性恋者应聘时,因为同性恋身份而不被录用;或者,已经有职业的同性恋者(比如教师),因工作单位发现其同性恋身份,而将其解聘。而且,即使同性恋者就相关问题向法院起诉,由于相关法律的空白,法院仍有可能表示,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驳回同性恋者的起诉。

  于是,法律所规定的种种权利,同性恋者就可能事实上享受不到,成为社会的二等公民。因此,我觉得制定有关同性恋者的反歧视法是十分必要的。

  顺便补充一句,在国外,普遍的情况是,先出现关于同性恋者的反歧视法,后出现关于同性婚姻法;而在中国,这个顺序恰好反了。先有人提同性婚姻法的问题,而关于同性恋的反歧视法,却几乎没人关注。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这可能与我们社会关注同性恋问题的人太少有关,尤其在法律方面。中国那么多法学家,几乎就没人来涉足同性恋这个群体。而作为李银河个人,她自然是比较适合提出同性婚姻合法的问题。因为她是社科院婚姻家庭教研室的主任,是一位婚姻家庭问题专家。她的身份和学术背景决定了她适合做哪些工作。不过,中国的同性恋问题总不能靠李银河一个人解决。所以,我希望有更多的法学界人士来关注同性恋人群的权利问题。

  (9)谈谈同性恋气质

  台湾作家白先勇写过一本书叫《孽子》,那里面讲述了台北市一群同性恋少年的凄惨遭遇。台湾的另一位文化人龙应台女士看完此书后,颇有感触,发表了评论,称它是对老台北市的最后一瞥。现在,已经看不到白笔下的台北市景象了。不过,龙女士话锋一转,又对《孽子》提出了一点质疑,称它没有对同性恋气质做探索。笔者的印象中,龙女士用的就是“同性恋气质”一词。原话是不是这样,我已经记不大真切。但她的具体意思,我是知道的。

  她所说的同性恋气质是指什么呢?简单地说是这样的,男同性恋者在性格和行动上是否像女人;而女同性恋者在性格和行动上是否像男人。也就是说,同性恋群体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人?

  《孽子》里描写的是一群男同性恋,而这群人的性格和行动是否像女人,书中的确没有什么描述。那么,假若同性恋者确实是一群不男不女的人,龙女士的质疑则是有道理的;但假若同性恋者中,男人像男人;女人像女人,龙女士的质疑则显得不必要了。龙女士不是研究同性恋问题的专业学者,因此同性恋者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人,她可能也不太清楚,但心里存在疑问的。所以,她要质疑一下,也在情理之中。

  事实上,许多民众与龙女士一样,存在着相同的疑问,即同性恋者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人。这样说还算客气的。更加确切的一般说法是,同性恋者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妖怪。有关同性恋者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妖怪,后文会做说明。但这个看法本身包含了一个态度,即人们对不男不女的人本身有一个强烈的否定态度。

  那么,一般公众的这种态度是否正确呢?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说说现实情况。到目前为止,不男不女的人在社会是不被接受的。他们会被周围人歧视、讥讽、嘲笑和排斥的。比如在中学时代,如果班级里有个性格、举止像女孩的男孩,同学们则会说他是假丫头、大姑娘等等,甚至会有意侮辱他、欺负他、打他。爱疯闹的女孩也会有类似的遭遇,被人说是假小子等,并会加以批评。很多人对这种气质非常反感。他们认为,男人应该像男人,女人应该像女人,弄得不男不女的样子成何体统?因此,当这种人遭受侮辱和不公后,也很少得到他人的同情。总之,这群人是处在社会的边缘位置。

  正是因为不男不女者的社会地位是这样的。因此,不但异性恋者对此污蔑嘲讽;就连同性恋群体也是对此冷嘲热讽。同性恋者本身是被社会边缘化的人群,受到歧视和排斥。但是,当他们面对其他人群的类似遭遇时,不但不给予同情,反而对此冷嘲热讽。从这,我们能悟出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中不但有强者对弱者的歧视,还有弱者对更弱者的歧视。

  这可能是人的通性,也是人性当中可怕的一面。如果这一面被无限扩大,那么,人类的面目则会变得残忍和狰狞,如同德国的法西斯一般。

  不过,在人群中,仍旧存在善良人士。比如有的异性恋者就不歧视同性恋者,反而予以理解和支持;有的同性恋者就不歧视不男不女的人,反而予以理解和支持。

  我想说的是,从这类人士身上,我才看到了人类的希望,才找到了生命存在的意义。相反,如果人类对自己的一部分同类可以做到残忍而又心安理得,那么人类这个物种便毫无可爱之处,如果它从世界上灭绝,也不值得惋惜。

  对他人的友爱与帮助,在我看来,是人类的全部的美德。有了这样的人存在,人类才有希望。

  刚才的话题有点扯远了,但它并未跑题。它讨论的是相关问题能够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那么,具体到不男不女问题,他是否有表达自己的权利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因为这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我倒想问问,男人应该像男人;女人应该像女人;这是谁定的标准?谁又有这样的资格定这种标准?

  当然,有些男人欣赏男性的阳刚,想要通过努力拥有这样的男性气质;有些女性喜欢女人的温柔,想要通过学习获得这样的女性气质。这些都是应当被尊重的。但是,在社会中还有这样两类人。他们是男人,但却认同女性气质,在性格和行动上像女人;她们是女人,但却认同男性气质,在性格和行动上像男人。他们是同样应当被尊重的。这是他们的基本权利!

  那群不男不女的人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却不断受到着来自他人的伤害。当然,有很多人会讲,看到他们的样子心里就不爽,就是想骂他们。这实际上是文化因素造成的,想要一下子变过来,的确不是很容易。用李银河的话来讲,叫文化滞后(culture lack),就是说,社会发展了,但是文化还要滞后一段时间。李经常用这一理论解释许多社会问题。在笔者看来,这一理论在这个问题上是非常适用的。比如清朝男人都梳着长长的辫子。如果哪位成年男子没留辫子,人们肯定也看着十分不爽,各种各样的责骂也就会纷至沓来。人们肯定会想方设法也要让他把辫子留出来。现在的人们漫骂着不男不女的人,所做的事情与清朝人是一样的。

  前文中,笔者还曾提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同性恋人群是不是一群不男不女的人。

  有关这个问题,同性恋圈子中,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一群同性恋举行聚会,有男同性恋者、也有女同性恋者。他们与她们各自分为一组,男同性恋们在一楼吃饭;女同性恋者们在二楼吃饭。过一段时间后,饭店老板开始纳闷了,一楼的那些男子们各个彬彬有礼,而且只要饮料、不要酒,饭桌上也干净得一丝不苟;而二楼的女子们各个五大三粗,却不要饮料,只要酒,而且还在吃饭期间因为言语不合撕打起来,摔坏了不少酒瓶。这个故事或许说明,同性恋者的气质有点长反了。

  当然,这只是个故事,可以不必当真。要说清楚这件事,得拿出真凭实据。其实,有关同性恋气质的问题,早有学者做过研究,不论中外。

  贝尔的研究发现,同性恋者在童年期存在性别认同错误,比如男孩玩女孩玩具,同女孩游戏等。有42%的同性恋者和的异性恋者喜欢女性玩伴;有29%的同性恋者和的异性恋者被人认为女气。(28)

  另外,根据国内学者张北川曾对1100名男同性恋者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男同性恋的儿童期状况,喜欢穿着有女孩特色或是较中性的衣饰,认为当女孩比当男孩好。(29)

  根据这两位学者的调查,我们可以认为,同性恋群体中既存在着不男不女的人,也存在性别认同“正常”的人。只不过,在同性恋人群中,不男不女人群的比例要大一些。

  因此,那种把同性恋人群直接等同于不男不女人群的观念是错误的。这里只是客观描述一种事实,没有美化或丑化哪类群体的意思。

  实际上,有些同性恋者强调同性恋人群在性格和举止上是正常的。我觉得这完全没有必要。这反而说明了同性恋人群对不男不女人群的歧视。其实,如果人们在不再把不男不女看成是一件坏事,那么不男不女者在同性恋人群中多一些,或者在异性恋人群中多一些,那就不再是一件不得了的事了。此外,由于不男不女人群在同性恋中占的比例更大,因此,改变人们对不男不女人群的态度,有利于改善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

  (10)有关“同性恋”一词

  20世纪的80年代,那时我还很年幼。我和祖母常到一个热闹的胡同里去听快板。那里有一位说快板书的老者,他皱纹满布而又衣衫褴褛,但快板却打得出奇地好,敲的很有节奏并且言语幽默。于是,经常有很多人围观。人多了之后,那位说快板的先生就开始向人们讨钱了。他常说,有钱的请您捧个钱场,这位先生,请您看着赏两个。祖母对我说,他是个要饭的,是靠说快板来要饭,这样的人在旧社会很多,现在已经很少了。后来,我又了解到几件类似的事情。它们分别是这样的,说相声的在旧社会被叫做要饭的;唱京剧的在旧社会被叫做要饭的等等。不过,这些都是过去的事。现在,他们又有了一个新的雅号,叫做表演艺术家。在不同的时代,人们会对相同职业的人有不同的对待。要饭的与表演艺术家,这两种不同的称谓标志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地位。社会地位变了,名称也就跟着变了。同时,名称的变化,也在告诉人们,某类人的社会地位如何。

  “同性恋”一词,从它传入中国的那一刻,就被打上了歧视的烙印。人们之所以对同性恋感到厌恶,很大程度上与这个词本身有关。现在,人们的观念有了一些变化。有些人对同性恋已经开始持认同和理解的态度;而另一些人则仍旧视同性恋为疾病、道德败坏等。那么,如果我们想要人们认同和理解同性恋,是不是应该给这类人群起个新名,来取代“同性恋”一词呢?

  本文想要讨论的,就是这个问题。

  同性恋一词并不是从来就有的。1869年德国医生benkert创造了一个新的名词,用于概括那些对异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自己同性别的人所吸引。这个词翻译成英文是homosexuality,翻译成中文就是同性恋。同性恋这个词就是这样产生的。而在此之前,西方人世界没有同性恋一词。他们把发生鸡奸行为的男人叫做鸡奸者(sodomite)。这个词汇的来源是这样的。《圣经》中记载,上帝派了两个天使去考察索多玛城(sodom),他们受到所多玛最后一个清白的人lot的热情款待。可在天使要睡觉的时候,索多玛城的居民却要和lot的客人(那两个天使)发生性关系。这件事激怒了上帝,索多玛城(sodom)被毁了。索多玛(sodom)一词也就成了罪恶的象征。因为索多玛城的居民实施了鸡奸行为,因此一个与索多玛(sodom)相似的词汇“sodomy”就成了鸡奸的意思。而从一开始,鸡奸(sodomy)一词就被打上了罪恶的烙印。因此,西方世界很长时间把同性恋斥责为罪恶。如果两个男子之间发生同性性行为,他们是要被抓进监狱的。

  那位德国医生发明了同性恋一词之后,人们开始觉得同性恋是一种疾病,需要治疗,而不是罪恶。于是,西方世界不对同性恋进行惩罚了,而是改为对其加以治疗。因此,同性恋一词的产生和流传,作用有好有坏。好的是,发生鸡奸行为的人不用再蹲监狱拉,坏的是,同性恋者被人视为不正常、有病。

  以上说的是西方文化中同性恋一词的渊源。这个词汇后来直接影响了中国社会。所以,这里不得不提。

  中国的历史很长,也曾有过高度发达的文明。在古代中国,并没有同性恋这个词。不过,同性恋现象却是的的确确存在的。那个时候,人们管男人喜好男人叫做“好男风”。这个叫法比较有意思。它管这个叫做一种爱好。比如现在有人爱好玩电脑、有人爱好下象棋、有人爱好打麻将等等,这些都是一种爱好。没人会去歧视。在古代中国,人们就把同性恋当作一种爱好,所以也没什么歧视。或许,古代中国的业余爱好比较少吧,所以那时侯“男风”特别盛行。在清代,很多达官贵人的家里都养着男宠,以供享用。总之,古代中国对同性恋行为是相当宽容的。这一点和古希腊的情况比较相似。在古希腊,人们更重视的性行为给人带来的快乐,而对于性欲的对象问题则不是非常关注。不过,古代中国虽然宽容同性恋行为,却不宽容同性恋的生活方式。因为两个同性恋者生活在一起不能导致生育。这样家族的香火就不能延续或旺盛了。如果一个人这样做,他会受到来家族的巨大压力。不过,只要同性恋者履行了结婚的义务,他再到外面找同性朋友就完全自由拉。因此,相比之下,古代中国对待同性恋的态度要古代西方宽容得多。

  下面笔者想谈谈同性恋一词是如何走入中国,并对中国社会发生影响的。到了近代,中国在国力上,已经比不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当年,英国率兵攻打中国的时候,中国败得一塌糊涂。于是,国内的一些仁人志士开始反思我们落后的原因了。后来,五四运动就兴起了。它的大意是,学习西方先进文化。由于民族自尊心的挫伤,当时的人们有一种倾向,认为西洋文化就是先进文化。于是,中国学者开始系统地译介西方文化了。那个时候,同性恋一词在西方世界就已经出现了,只是出现的时间还不长。而这个词实际上是一个病名,是由上文所说的那位德国医生起的。在观念上,它认为同性恋是疾病,这非但不先进,甚至落后于中国传统文化。不过,那时的学者还是把它当成先进文化译介到中国。(29)而从同性恋一词传入中国的那一刻起,它就被打上了歧视和偏见的烙印。

  “同性恋”一词的传入中国后,人们开始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疾病,变态,不正常,不自然等等。因此,人们对这类群体大都持歧视和排斥的态度。

  有人已经意识到,导致同性恋被歧视的一个原因是,同性恋一词带有贬义。于是,在世纪之交的中国,兴起了两场造词运动。一次是把同性恋叫成同性爱;另一次是把同性恋叫做同志。笔者将分别做述评。

  先说说同性爱一词。创造这一词汇的是著名国内同性恋问题专家张北川。他觉得同性恋一词不好,有些贬义。所以,他就发明了一个新词,叫同性爱。他认为,这个词不带贬义。不过,反对意见随即就出现了。比如著名同性恋者周丹就反驳说,“恋”和“爱”不都是一个意思吗?那同性恋与同性爱又有什么区别呢?另外,周先生还举出了更有说服力的理由。他说,日语中,同性恋与同性爱都是一个词,是没有区别的。而据周丹考证,最初是日本人先把西洋文化中的同性恋一词翻译成日文,后来中国学者才根据日文的翻译才创造了中文同性恋一词。而且,五四运动时期,一些上海的报纸和杂志用的就是同性爱一词。因此,同性恋与同性爱没有任何区别。(30)笔者认为,周丹的观点更有道理。笔者也找不出,同性爱与同性恋之间有什么区别。而事实上,张先生的造词运动也没有获得很大的影响。不论是同性恋者,还是异性恋者,使用这一词的人并不多。因此,通过把同性恋一词转变为同性爱来消除人们的歧视,是走不通的。

  再说说同志一词。它在同性恋人群中的确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前文中也曾使用到同志一词,它就是同性恋的意思。把同性恋说成是同志,是香港戏剧家林奕华在1990年发明的。因为同志一词有点志同道合的意思,而且并不含有贬义,所以在同性恋群体中广泛流传。因此,如果你在香港看到了同志酒吧,它的意思是同性恋酒吧,弄错了可不好。大陆在20世纪末的时候出现了同性恋网站。它们也大都取名为“某某同志”网(如广州同志等)。不过,这个词也有它的缺陷,那就是难以被异性恋者认同。至少在现在,人们还习惯于称这类人是同性恋,而不是同志。另外,同志一词有其本身的含义,比如党员之间互称同志等等。因此,如果作为同性恋含义的同志一词发展起来,必定会与原来同志一词的含义发生冲突。这势必会造成混乱。因此,笔者推测同志一词恐怕走不了多远,也就只能在同性恋人群中使用,不能得到公众的认同。因此,想用“同志”一词取代“同性恋”,也是不现实的。

  那么,在当代,是不是需要发明一个新词来称谓同性恋者呢?

  笔者认为,不需要这样。同样一个称谓,在不同的时代,完全可以有不同的评价。比如说自由恋爱吧。在古代时就是不好的。人们觉得儿女的婚姻大事应该由父母做主,这是父母的权力。而现在人们则普遍认为自由恋爱是好事。父母和其他人最好不要干涉。如果强行干涉的话,还可能成为违法行为。当然,古代时大概没有“自由恋爱”这个词,不过,那时也应该存在类似的短语,能够描述这一现象。而笔者觉得,同性恋一词还算比较中性。人们可以从把它当成“坏事”变成当成“好事”。因此,人们不必改变同性恋这个词,只要把它的内涵加以改变,比如它不是病,而是一种自然现象等,就能改变人们的观念了。而且,与其他称谓相比,同性恋一词还好很多。比如有人称同性恋为屁精、玻璃等;港台一带则称基佬。因此,人们不如把创造或传播新语词的精力放在改变“同性恋”的内涵上。那样,“同性恋”一词的内涵就可能由负面价值转变为正面价值,也就没有改变的必要了。另外,在笔者看来,就现有的语词来看,还是同性恋一词更有生命力。

  从全世界范围看,同性恋者还是很受歧视的。不过,也有一大批人在为他们说话。当然,也有很多勇敢的同性恋者在为自己说话。前一种是有良知的人;后一种是勇敢的人。福柯就是这个阵营里的一员,他更新了人们对同性恋的观念。福柯鼓励人们追求快乐,而不是墨守陈规。他说:“我们更应该关注快乐,而不是性对象。如果一个男子能够让我快乐,那为什么要拒绝?”福柯继续说到,我们生活在一个人际关系的可能性极其稀少、极其简单、极其可怜的法律的、社会的和制度的世界中。当然,存在着一些基本的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但是还有多少关系应当存在啊!福柯指出,同性恋的人际关系和生活方式就是一种创造,同性恋的性活动具有改变文明面貌的作用。简言之,在福柯眼里,同性恋绝不是一种可怜的、躲在角落里的生活方式,它不仅具有正面的价值,而且对这种生活方式的模仿,可以拓展人际关系的空间,使它变得丰富多采,健康快乐。福柯因此呐喊说,只要男人与男人的婚姻不被承认,就谈不上有文明存在。

  中国也有一批人在为同性恋说话,比如李银河等人。李银河把福柯的观点系统地传入中国社会。此外,她和王小波多次表示,同性恋是人类一种自然而正常的情感。张北川也呼吁人们对同性恋宽容以待。这些人的声音已经发出,非常宝贵但还是比较微弱。当这类声音强大起来并被人认可之后,同性恋也就不会再被视为病态或罪恶。而这些声音强大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它成为一个社会公共话题,而不仅仅是个别专家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说,当全社会都来关注同性恋问题的时候,它才有望最终解决,而不是说靠改变同性恋的称谓就能完成的。

  应当承认的是,相对于女同性恋来说,男同性恋都是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关注的重点。因此,本文所讨论的“同性恋”语词也就局限在了男同性恋。不过,本文所做的理论分析也是同样适用于女同性恋的。

  (11)同志文学影视

  网络出现以前,你想看看同性恋者的生活故事,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虽说《红楼梦》里有那么几章涉及到同性恋,不过还是给人蜻蜓点水、意由未尽的感觉。再说,《红楼梦》写的明朝的事,离我们远着呢,因此里面的故事也就缺乏一种亲切感。网络出现之后,你想看同性恋的故事,那可就简单多了。很多网站上收录着同志文学。这些文学作品的数量像爆炸了一样瞬间涌入网络。有句哲言叫物极必反。这句话非常适用于同志文学的迅速扩张。以前,由于主流社会对同性恋文化受排斥,所以同志文学也就很罕见。而网络能够给现实社会提供一个缺口。因此,在现实社会受排斥的同性恋文化,就一下子涌入到网络中。

  文学有一个最基本的功能,那就是宣泄情绪。而同性恋是最需要宣泄的一群人。这就能解释为什么网络一出现,同志文学会大规模爆发。数量虽然上去了,可质量并没有跟着往上涨。很多同志文学有点像日记。作者们把自己经历的那些事说出来,就能算一篇文章了。他们的经历比较雷同,因此文章也比较雷同。笔者上文所述的同性恋故事稍加润色,也就可以成为同志文学作品了。

  他们的作品大都是这样的。首先是发现自己与众不同,是位同性恋者,却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心爱的恋人,然后他们的婚姻遭到了来自家庭、社会的拒绝和压力,最后演出了一场不可避免的悲剧。比如有的同性恋者最后选择了出家;有的同性恋最后选择了与异性结婚;还有的最后选择了自杀等等。拢共就是这么几种套路。

  不过,同志文学中也不乏一些精品。其中应该可以包括这样两部,一是《北京故事》,后来被它拍成电影《蓝宇》;二是陈凯歌导演的电影《霸王别姬》。这两部作品的影响力很大。笔者准备对它们做些述评。

  《北京故事》是一部网络小说,它出现的时间很早,1998年的时候就在网上出现了。那个时候,即使是在网上,同志文学的数量也并不很多,优秀的就更少了。而《北京故事》却是一个例外。它的情节曲折动人;文笔流畅优美;人物的选择和塑造也十分成功。作者还能把景物与人物的心态和谐地融合起来。再加上它是最早一批以同性恋为主题的文章。因此,取得了不小的轰动。几年之后,香港的导演关锦鹏把它拍成了电影,改名为《蓝宇》,因为蓝宇是《北京故事》中的主人公。《蓝宇》在情节上与《北京故事》故事差不多。从表现手法上,都比较细腻、真切。因此,笔者把《北京故事》与《蓝宇》放在一块谈谈。

  《北京故事》与传统小说在写法上并无差异,只是内容上讲述的是两个男人的爱情故事。陈捍东是北京的一位高干子弟,后来成为一位腰缠万贯的商人。他的身边一直美女成群,也曾尝试与她们作爱,但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快乐。后来,他发现自己更喜欢男人。蓝宇是一个东北青年,家境贫寒,在北京上大学。因为贫困,蓝宇成为捍东的男朋友,一场色情交易就这样开始了。捍东是情场老手,无论是对男人还是对女人。从一开始,他就告诉蓝宇:“我们都不要认真,日后才能好聚好散。”但是最后他们发现,他们已经不能分离。不过迫于社会和亲人的压力,捍东最后娶了一位叫静平的女子为妻,蓝宇则默默地离开了他。后来捍东做生意失败,因为经济问题被有关部门审查,这个时候,蓝宇卖了捍东给他买的房子,又拿出了自己积攒的钱,终于使捍东重获自由。当捍东想排除万难,好好地爱蓝宇的时候,蓝宇却在一场车祸中死去了……

  《北京故事》成功地塑造了陈捍东与蓝宇这两个人物形象。陈捍东是个生意场上的老手,看惯了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惟利是图。然而,蓝宇却是一个例外。他还是个纯真的青年,有着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他为人真诚,从不在钱的问题上占陈捍东的便宜。陈捍东觉得蓝宇是个与众不同、真正爱自己的年轻人。蓝宇是个来自东北的男孩,家境贫寒。独自一人到北京读书,感受着孤独与寂寞的滋味。这一切的改变开始与他与陈捍东的相遇。北京冬天来临了,天很冷、风很大。其他同学都已经回家过年了,学校里只剩下蓝宇一人。那天,蓝宇与捍东相遇,捍东问蓝宇,你冷吗?之后,捍东把身上的围巾解下细心地给蓝宇围上。一次,蓝宇生病住院,捍东听说之后,立刻跑去医院看他。总之,蓝宇觉得,在那个孤独的北京城里,捍东是他唯一的依靠。蓝宇的眼神忧郁、暗淡,只有捍东才能让它发出光彩。正值两人深深相爱的时候,陈捍东却又开始为结婚的事情烦恼。陈捍东已近中年,其母一直催促着他早点结婚。他自己也觉得,人长大了,就得结婚生子。但他与蓝宇的这段恋情,却要叫他欲舍难离。但经过思想斗争后,他选择了前者,与一个叫林静平的女子结了婚。作为补偿,捍东送给蓝宇一套别墅。而蓝宇对这套别墅并不感兴趣,他为失去恋人而感到痛心。此后,捍东的生活发生一次次的灾难。他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三年之后,他就离婚了。之后,他的公司又因经济问题被有关部门审查。而这时,蓝宇卖了捍东给他买的房子,又拿出了自己积攒的钱,想尽各种办法帮助捍东。当捍东从困境中走出,准备与蓝宇再续前缘的时候,蓝宇却在一场车祸中失去性命。

  小说另一处成功的地方在于描写了同性恋者所要面临的结婚压力。在文章中,捍东虽然在人际场上表现得游刃有余,但实际上却胆小懦弱。他不敢反抗世俗社会的规则,宁愿放弃自己的幸福、伤害蓝宇的感情。而蓝宇身上则有一种倔强的性格,勇敢而又善良。他们两人很少向对方示爱,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让人真切的感受到爱的存在、爱的深沉。比如蓝宇与捍东分别重逢,他们相互拥抱,蓝宇对捍东说:“你胖了。”这句不能再简短的话却藏下了不能再深沉的情感。这时,捍东非常感动,紧紧搂住了蓝宇。再比如,捍东在得知蓝宇想要出国留学的时候,迅速帮他办好了护照。

  然而,小说的缺点也是现而易见的。文章的情节设置并不精致,而且给人感觉十分的假。比如作者叙述捍东送给蓝宇一套别墅,后来蓝宇为了救捍东就把别墅卖掉。这段情节就很假。作者的目的是为了表现蓝宇的善良,那就需要蓝宇对捍东有所帮助。但蓝宇是个穷人,在钱的问题上无法帮助捍东。所以,作者先让捍东送给蓝宇别墅,然后蓝宇卖掉别墅就有钱帮捍东了。其实,按照小说原来的交代,捍东是拥有上亿资产的老板。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怎么可能缺少一套别墅的钱?再说,他在落难时还能为蓝宇办理出国的护照,怎么自己的事情却办不了?像陈捍东这样的人出事了,那肯定是件大事,蓝宇恐怕帮不了。另外,蓝宇这个人物的处理也有问题。作者将蓝宇的孤独、忧郁描写得不错,表现出身在他乡的感情。但是,作者把蓝宇与捍东的最初相遇处理成性交易则是很不好的。这是因为依蓝宇的个性,他不会做那种事。他会对那种人有鄙夷之情。作者这样做处理,会造成人物性格的前后矛盾。我估计作者当时写作的时候也没那么认真。她可能希望通过对性的描写吸引读者,所以,也没管那么多,把蓝宇最初的形象写了一个为钱而出卖肉体的人。

  不过,总而言之,一篇网络小说能写到这种程度也算不错了。再说,它出现的时间早嘛。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