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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阅读

作品:大唐纨绔公子|作者:作者不祥|分类:综合类型|更新:2025-06-17 16:00:50|下载:大唐纨绔公子TXT下载
  如今却成长为大唐出使天竺的外交副官,怎能让他不对眼前这位给自己机会的将军感激不尽呢?

  259番僧

  楚中天经长孙凛这么一问,他本来激动的心情更是波涛汹涌,邀功似地把他们在天竺生的惊心动魄的一幕一一叙说,那惊险曲折而又九死一生的事情被他说的是有声有色,宛若身临其境。,

  先别说周三石这些曾经行军打仗的人,即便是长孙凝听到了精彩之时,也是粉红玉唇微微张开,较之以往的冰冷,这会儿的她倒是透着一些女儿家娇趣的韵味。因此也吸引了楚中天的目光,他看了看长孙凝,再看看长孙凛,脸上不由得会心一笑。

  长孙凛其实以前就从网络上的只言片语里了解到这一历史事件,只是他没想到这件事情会那么快生,而且现在知道得更详细些。虽然古印度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但天竺和大唐交战孰胜孰败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即便是现在的印度一直叫嚣着自己是军事大国,相信也不足以让经常与美苏打交道的胡温正眼看待。不过对于楚中天的表现长孙凛也是在对方期待的眼光下,大加赞赏以示鼓励。

  楚中天则是被以前的校尉这么一称赞,心里顿时是飘飘然的,一种骄傲感油然而生。毕竟在唐朝还是一个阶级分明的社会,即便他比长孙凛大上五岁,但环境造成的权贵地位和长孙凛在军中竖立的声势威严,让许多士兵都以被长孙将军称赞为骄傲而长孙凛的注意力则从楚中天这转到了一群被木枷械押的身着奇装异服的囚犯们,只见其中的一位身着花色绒绣禅衣,衣服已是褴褛不堪,面貌生得怪眼拳毛,鼻子宛若鹰爪钩一般,凌乱蓬松的胡子显得十分邋遢。然而即便是囚犯身份,他还依然是念着番经罗喃,看来很像是传说中的苦行僧。

  长孙凛以往曾经在印度旅游过,而且佛教也出自印度。自从他穿越到唐朝以来,对这些宗教或神秘事件都颇为关注。一时间觉得好奇。便走了过去到那番僧的面前,在他身后紧跟着楚中天和周三石,长孙凝也许是觉得男人堆里比较腌,并没有凑这个热闹。

  “师父该怎么称呼?”长孙凛蹲了下来问道。

  那番僧大概是语言不通,他停住了口中的念经,看了眼前这个威风凛凛的少年人一眼,然后嘴上几里哇啦地冒出一串话来。长孙凛也意识到彼此语言不通,看了楚中天一眼,事实上楚中天早已经遣一名小兵去找翻译。看他那醒目劲难怪升官升地哪么快。

  番僧见长孙凛听不懂自己所说的话,嘴里便冒出他刚学会的唐文:“饿……饿……吾饿……”

  长孙凛听了便示意让人给他拿点吃的来。虽说对方是俘虏,不过出于人道的考虑,也不能饿着俘虏。而这时恰好一位通晓天竺语的吐蕃士兵走了过来。给长孙凛和番僧做起了翻译。

  原来这个天竺僧人名叫那罗弥娑婆寐,唐军是在天竺皇宫找到此人,因为番僧正在练着一种神奇的肢体动作,难度之大让众人目瞪口呆。再加上这番僧口口声声地说自己寿已达二百岁,身具长生之术。因此唐军也不敢怠慢,三下两下把他当做稀有动物一样抓了起来,准备班师回朝的时候进献皇上。

  这古时候就是这样,无论是主动或被动的战争。还是异国地朝贡,皇帝关心的都只是一些稀罕珍奇之物。对于所谓地外交政策和外贸他们倒不是主动去思考,也许是因为汉唐两个朝代展过于强大。以至于到了明清后期的皇帝依然是做着天朝上国的美梦。这就是历史学家所谓地中国式的大6文化。

  深知自己国家并非真正地大物博的长孙凛则是认为,欧洲式的海洋文化也有其可取之处,现在恰好是欧洲选择大6文化而导致的黑暗时期,假若是大唐借助自己在经济和科学上的实力,来个“郑和下西洋”或“哥伦布现美洲”之类的史上大事,那恐怕以后可没有欧洲人什么事了,美国人估计也都成了亚洲面孔,至少信奉儒教的中国人会对同种血缘地印第安人多一份仁慈。

  不过长孙凛虽然在心里嘀咕了一番。他又不是皇帝。自然不能在一旁对老皇帝唧唧歪歪。不过这时他看了一眼那番僧,恰好有一小兵端来一碟馍馍递给了天竺僧人。那人嘴上嘀咕了一句之后。便双手扯来,不多时,两盘东西都吃得罄尽。

  长孙凛听到吐蕃士兵翻译番僧的话语,说他不吃素的,想到这厮自称自己有两百岁,再看番僧此时一身落魄,不由地笑着走了。对此他也并没有揭露番僧地谎言,人生不过就是这样。然而长孙凛也许并没有想到,他这一无意之举,这一个落魄的僧人,对于他、对于大唐,竟然是一个关键人物。

  太极宫内,武顺正独自徘徊在翠微宫外,有心无心地呆看几个刺玫瑰的花蕾。她百无聊赖,轻轻地念叨着:美丽的大玫瑰花,你会做到花王和花后吗?快快生长,快快绽放吧,看,那边的红鸡冠花正向这边弯腰行礼。

  这时候,她的视线里仿佛有了奇异的变化,玫瑰花的花蕾开始轻轻地颤动起来,显示她越来越深地绯红色。那花儿真地要神地绽放了。一只金晃晃的石竹蝶,翻动翅膀飞过来,把它满手地花粉,从从容容地扑在玫瑰花蕾上。

  武顺望着这些景象,叹了一口气,不知是因为想到了昨日的事情,她那妩媚的脸上泛着红晕,秀媚含情的丹凤眼闪着秋波。不过转眼又想到自己还是终日要呆在这寂冷的深宫里,面对着死气沉沉的气氛和那已经渐渐衰老的皇帝,心中的那些不甘让她颇为自怜自艾。

  而更让她怀恨在心的是,当年害死她腹中孩儿的阴妃至今依然是安然无恙。对于一个身居皇宫的妃子而言,一个孩子对她来说是多么的重要。而且自从那以后,武顺就再也没有怀上孩子,即便是对于一个女人而言,这也是一种很大的伤害。

  只不过因为阴妃已经为皇上育有子女,而且阴妃在宫中的日子也颇久,有她自身的关系网络,武顺感到自身的渺小和不足,她也深深感到后宫经营的关系的强大。于是她放下架子到中宫去向大小杨妃卖乖讨好。

  而阴妃也许是因为听到了一些风声,她也知道若是现在自己出来生事恐怕对自己没有好处,便也是终日呆在宫里,偶尔也学着武顺那样到大小杨妃处去请安。因此这么久以来,武顺赢得一个相对安宁的环境,在这一大段时间内,她可以思考局势,重新调整自己。

  而现在似乎正是一个好时候,因为武顺凭借着她广大的关系网透露出来的一点点信息,以及对于政治的敏感,她感觉到长孙凛这次去河东道必然是因为阴妃的儿子李佑在齐州出了问题。因此,虽然罪不及母,但她依然能猜想到李世民心里兴许有些不满。或这件事情会在皇帝的心里埋下火药,而她只需要在其中点一点火,也许有些事情就这么简单。

  “春丽,随我到外边走走。”武顺招呼一个贴身的宫婢。这个春丽在武顺得势后一直跟着她,加上春丽的几个干姐妹。这些人都成了武顺的心腹宫婢。

  “昭仪娘娘,咱们去哪里?”春丽跟在后边问。

  “闲散之人,信步而行,走哪是哪。”武顺头前走着,边走边看,边看边想。此时的皇宫虽然渐觉冬寒,但风光却是恬美而幽静,宫殿上空五彩眩目的云霞为整个太极宫抹上了一层绚丽的色调。

  几个人就这样散漫地走着,路越走越多,几乎走遍了半个皇宫,春丽急了,“昭仪娘娘,您累了吧,我去叫一个步辇来。”

  武顺则是摆摆手,说道:“咱们就到前面的宫闱局歇歇脚就行了。”

  几个人信步走进了宫闱局。宫闱令严明成一看,武昭仪驾到,急忙令人设座看茶。然后恭恭敬敬地侍立在一旁。他也知道这武昭仪的来头和潜在能量。

  “你也坐吧。”武顺客气地指了指一个空座位。然后轻轻抿了一口茶,才说:“我只是出来走走,顺便歇歇脚。”

  26o

  即便古时候的人们为儒家学说的三从四德和父母之命媒妁之约所掌控着,但这也并不妨碍女子内心拥有她们自己的怀春之梦。!而在这个信奉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年代,能够觅得一位如意郎君也许是这个时代的女子最普遍的愿望。

  而武顺虽然曾经因为父母之命而嫁到贺兰家中,在新寡之后又因为经济等客观原因而应诏入宫,所以她的少女时光就被别人给安排得满满的,以至于当她回头看自己的豆蔻年华的岁月,似乎找不到一样是自己想要的。

  所以当武顺看到二娘俏丽的笑容时,她心里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里头。这种情绪也许比“妒忌”的攻击性弱,但是比“羡慕”却更为负面。女人的心眼总体来说还是小一些,当看到与自己同样的条件的少女能够拥有更美好的幸福和婚姻,即便是她最疼爱的小妹,武顺也难免会有些酸溜溜的情绪。

  更何况当她真的见到长孙凛其人,听说过他的一些英勇事情时,就算到了她这个年纪已经过了一见钟情的冲动,但姐儿爱俏,那么一个如意郎君总能让人记挂上。加上长孙凛不羁而风流的个性,两人就这么生了第一次的交流床上的。

  不过武顺已经不像是当年那个凡事大大咧咧的女子,她久居尔虞我诈的皇廷后宫,是最最接近至高无上的权利的人之一。俏情郎重要,但有些东西也很重要,比如说生命、富贵、还有能够保护她的权势。这是她自那次濒临死亡的灾难中得到的教训。

  以前她总是笑二娘整日里心高气傲,总是想越男子做出一番大事业。现在二娘已经甘之如饴地做个小女人,而武顺却是领悟到了二娘曾经说过的话语,有时候也许皇帝都靠不住,最终要么走上绝路,要么只能靠自己。当武顺渐渐领会到这一点时,她心里忽略许久的一种渐渐溢出,想要的东西也越来越多。而不信任的人也是越来越多。

  在与宫女和太监建立了巨大地铜臭关系后,在武顺看来,人与人之间似乎真的就这么一回事。好像除了自己的亲人之外,其他人不是臣服于你地权势就是为你的钱帛所打动。当你一文不值的时候,就算是命丧黄泉任何人也不会去关心武顺想想就觉得后怕。

  现在她不但要活着,而且要比以前活得更好。不过这种要求在外面似乎更容易实现。在后宫,错杂的复杂关系让她一直都是小心翼翼,在内宫精心打造着能够让她“活得更好”地关系网。而外头还有二娘这个智囊和杨氏为她四处走动,武士虽然已经过逝,但武家以前的旧友总有几个讲旧情的。更何况随着武顺在后宫受宠之事一传出,以前有些不甚交往的族家也开始有了往来。这更坚定了她的一种信念原来女人仅仅满足于吃穿和珠宝绸布是不行的。

  “谢昭仪娘娘赐坐。”严明成在听到武顺的话语后,小心翼翼地把半个坐在凳子上。

  “你是何时入宫的?”武顺表面上故作亲切地询问着。

  “回昭仪娘娘,小地入宫有十来年了。新近才被提为宫闱令的。”严明成恭恭敬敬地回答道,因为紧张,大冬天他的额头依然渗出一些汗珠。

  武顺一脸雍容地点了点头。平易近人地说道:“提你当宫闱令一事,我也知道。皇上御批时,我也在身边,皇上还夸你办事细致呢。”

  “谢皇上,谢昭仪娘娘。”严明成朝着殿门外上空行了个礼,然后又向武顺行了一个礼,脸上很是激动,显然他心里是感激涕零。

  “你是哪里人士?”武顺满意地点了点头,笑着问道。她似乎喜欢上这种被人恭恭敬敬臣服地感觉。

  “小地是并州人。”严明成讷讷地答道。虽然宫里面大人物居多,但这些贵妃昭仪们何曾正眼看过他们这些下人。如今被武顺如此关心,倒是让他受宠若惊。“哟,和我是老乡。”武顺一听显得很高兴,又问,“家里还有什么人?”

  “家里还有父母,三个兄弟,小的排行老二,因家庭困难,才入宫地。”

  顺点点头,像变戏法似的,从袖筒里摸出二块金条,抛给严明成,“留着补贴家里吧。没事的时候,可去我那殿里走走。”

  “谢昭仪娘娘。”严明成开始不知武昭仪抛的是什么,慌忙一接,见是金条,喜出望外,跪倒就磕头,“小的有空一定去看望娘娘。”

  武顺装做没事的样子,走到放置册簿日志的文件架旁,左看看,右看看,随手抽出一本日志,翻了翻:“你还记录的挺详细呢。”

  “回昭仪娘娘,每天人员出入,宫闱要事,均记录在案,以备查考,小地不敢有半点差错。”

  武顺满意地点点头:“宫闱令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我会跟皇上说地。”

  “谢昭仪娘娘。”严明成跪倒在地,忙又磕了一个头。

  出了宫闱局,武顺又到掖庭局那里转了转,和掖庭令拉了一些家常话,同样给了他二根金条。这掖庭令只负责后宫的事务,比宫闱令地职权低多了,不但没有什么大的油水可捞,还成天受那些妃嫔们的气,是个费力不讨好的角儿今见武昭仪送金条,掖庭令感激涕零,恨不能马上给武昭仪跑跑腿,办点事。但人家武昭仪送礼后,并没要求什么,只是淡淡地一笑,袅袅娜娜地走了。

  这些日子武顺虽然在宫中得宠,但她表面上却是收敛了自己。除了当面奉承大小杨妃,又像一名散财童子,用大把大把的钱财,曲意交结宫婢、太监。只有傻瓜才会在同一个地方两次跌倒,但就连傻瓜也未必会跌倒第三次。

  她要编织一个属于自己的情报网,把宫内外、朝廷和阴妃等人的一举一动,都纳入自己的视线之内,做到足不出户,宫中朝政大小事务一目了然。在经历过一次那样痛苦的经历之后,武顺不想再重蹈覆辙。

  月儿高高悬挂在黑黝黝的天幕上,寒夜里,江流澄静,乱鸦聒噪。月光淡淡的清辉洒下来,更是给空旷的原野带来几分寒意。一条反照着清冷月光的小河穿过原野,尘波澹荡,绿水无痕。

  长孙凛所率领的小分队今晚就驻扎在这条小河边上,由于士兵已经走了一天的路,虽然才刚入夜,但是帐篷里全是传出鼾声如雷鸣。长孙凛向来习惯晚些再睡,他便披上一件外衣,走出了自己一人占据的军帐,到外面呼吸新鲜的空气。

  四周是一片静谧,气温比白日更凉,露水很快沾湿了衣裳。长孙凛听见纷纷鸣鸣的小虫在叫,远处黑蒙蒙的山林还传来土狼哀哀的嚎叫声,而它的叫声又引起一连串刺耳的犬吠,回声穿越田野,打破了深沉的寂静。

  长孙凛望着远方被月光映照出四周群山的轮廓,天边大熊星座尖端的北极星如同光的锚一般,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夜行人通过它来指引方向。这野外露营的确和家里很不一样,没有了那长安城扰人的捣衣声和更鼓声,但也少却了家里的温馨。他想到离开之时母亲还没有回到家中,甚至没与其告别,心里甚是遗憾。

  沙沙沙沙,身后传来了细细的碎步踩着野草的脚步声。长孙凛不用回头,就知道这轻声便是长孙凝走过来,其他人的步伐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雄壮的,现在的小部队里也只有长孙凝这个女人。

  “终于愿意理我了?”长孙凛转过头来笑着说道。今日与楚中天告别之时,当他们骑上马准备离开,不知道长孙凝身份的楚中天竟然冒出了一句“将军夫人”。而长孙凛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然没有解释只是哈哈大笑便骑马离开了,惹得长孙凝是无奈,粉脸寒霜,秀目带嗔,然而她也拿他没办法,只得兀自生气,之后一路的行程上都没有理睬他。而长孙凛在自讨没趣之后,也只得悻悻和其他人侃大山解闷了。

  261以后的生活

  长孙凝今天走了一天的路,本来是想等到大家都睡下之后,她自己到小河边去做一些洗漱。,却没想到一走出军帐,在朦胧月光下看到一颀长的身影,不过她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是谁,也没有可以回避,不过像是赌气一般想从他身边走过。

  而长孙凛突然问出了一句话,让她停住脚步怔了怔,然后不理睬他而自己继续往前走。大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是亲密,他们的矜持就越会收敛,情绪也就更容易表露出来。自从和弟弟消除了以往的芥蒂后,长孙凝本是秉着补偿的心理尽量对长孙凛好,所以两人的关系一下子变得亲密无间。

  她对着长孙凛说话的脸部表情也比以往柔和许多,不过关于一些有悖于家庭伦理的事情,尤其是面对这么一个风流浪荡的坏小子,长孙凝抵制的心理觉得务必要在态度上坚决杜绝这一切有可能生的事情,因此她便对这种萌采取了最严厉的打击。

  “嬉皮笑脸,一脸的不正经……”长孙凝撇了他一眼,依然摆出一副冷冰冰的态度,不过比起以前清冷的表情可是相差十万八千里,至少在语气上是这样的。

  然后她不理睬他,而是兀自径直往河边里走去。因为已是夜深而且还在野外,长孙凛很自觉地跟在了姐姐的后面,保护女人和同伴是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做到的事情。

  长孙凝呼吸了一口野外清新的空气,眼前是一副很美地乡村月夜图。静静的河水上泛着淡淡的银光。圆月自在地在天空上飘逸,而水中的月儿倒影更是柔和如水。虽然临近初冬。还有一些小虫儿在啾啾作响,另外还有另一种脚步声。::

  “你跟过来做什么?”

  她转过头,俏嫣的脸蛋在淡淡的月辉下朦朦胧胧,她感觉到自己脸上有些热热的,即使他也有可能看不清楚,但她觉得脸上的红晕更浓。唐朝虽然出现过不少惊世骇俗的女子,但大多数女子,尤其是像长孙凝这样自小熟读史经,豆蔻后跟随老师太地少女。依然秉持着一种传统的女子矜持美德。虽然没有明清时期那么严苛,但是在男子面前做些洗漱动作在她们看来也不太合适,即使是自己的兄弟。

  然而长孙凛似乎还没有碰到过类似的情况,他想这周围住着五十个大男人,而且夜里天气寒冷,长孙凝再胆大也不可能在这儿洗个澡,洗屁屁可能性都不大,顶多就是洗个小脸洗洗手。他自认为跟着也没什么,于是便说道:“刚才我听这附近传来狼吼的声音,我在附近守着。只怕万一。”

  长孙凝听了“扑哧”一笑,脸上的寒霜像是被笑容的灿烂融化一般,她莞尔笑道:“这狼都是一群一群出动的,你当你那三脚猫功夫能打得过它们吗?到时候还不知道是谁保护谁呢。”

  她虽然是这么说,不过对于弟弟这般体贴的关心,心里还是油然升起一丝温暖,正如长孙凛所猜,她也不过是做些粗略的洗漱,所以也就没有继续坚持让他离开。

  “我失忆了,不记得姐姐乃是武林侠女。”长孙凛一脸无辜地说道。他从来都只见过长孙凝安静的时候,所以也没有意识到长孙凝也是刚学艺回家没多久。不过这个时代的侠女又会是怎么样一种概念呢?难道真的像电影中的那样,飞来飞去还带着七彩闪耀的光?

  长孙凝突然停住脚转过身来,姐弟俩恰好只有一步之遥,她纤纤的玉指学着窦凤戳了戳长孙凛的额头,然后薄面带嗔地说道:“叫你装这些年可让娘和我都担心你以后再也记不住我娘了。现在还算你这孩子有良心,不然看你百岁之后如何有脸去见我娘。”

  长孙凛见提到了两位娘亲,心里也是有些郁郁,只是强颜欢笑两声。如果说窦凤在感情上完全取代了长孙凛前世的母亲,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但是作为一个初到异时空地人而言,尤其是刚开始面临着的是一种命运完全不在你手中掌握,而且眼前的一切都是完全不熟悉的落后。

  在那样的环境之下,长孙凛之所以一步一步地走出来。完全是窦凤在旁边一声声亲昵的召唤。一次次体贴地照顾,然后一点点鼓励地微笑。长孙凛当然记得这位再生母亲柔和贴在他额头探测温度的手。温暖的手温暖和着他陌生的心;他也当然记得第一次入军营前母子两人的体能训练,一声声严厉的督促蕴含着她内心的焦虑;而每一次送别时的眼泪,每一次倚门翘盼望,无论从家人还是下人地只字片语里,都能一致地听出母亲地思念。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像她那样。她非常温柔,就像一只鸽子;她也很勇敢,像一头母狮……”,这是美国第七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曾经说过的话,长孙凛觉得用这这形容母亲十分贴切,所以与其说他对二哥抱有抱歉地态度,还不如说他欠了这位母亲的。所以当他看到她失望而伤心的眼神,长孙凛的确是不敢面对又必须面对。

  姐弟俩靠近河边,长孙凝不愧是大家闺秀出身,她小心翼翼地撩起长衣边,然后在水边清洗着灰尘,每个动作都做得很优雅,轻轻盈盈却又规规矩矩“娘其实看到你今日有那么大的成就,她心里是很开心的。也许等不了多久气就消了,等咱们回去之时,我敢说娘还是在家里翘期盼你回去呢。”

  长孙凝用清水拍着脸蛋,她所使用的是长孙凛闲暇之余为她们所配置的洗面露,比起沐浴露的做工要精细一些,不过也难不倒他,只是产量较少,目前也只够长孙家的女人使用。而长孙凝作为一女子,自然也对这些东西非常感兴趣。在几次距离较近的时候,长孙凛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那是茉莉花沐浴露的味道。

  长孙凛听到姐姐的安慰,便笑了笑,他也是这么希望的。然后便靠在长孙凝的身边坐了下来,两人开始了一小段的沉默,期间只有微弱的水声,月光洒在她的身上,也洒在他的身上。

  “娘知道当年那个小淘气包如今也成为咱们大唐的飞将军,她也会很高兴的。”长孙凝悠悠地说道,望着月亮。

  不知为什么,虽然两个娘很容易混淆,不过长孙凛还是听出了她所说的是那个娘。他点着头说道:“也许就是因为娘在天保佑,所以在西突厥那半年,我们还是活了下来。”

  “很可怕吗?打仗的时候?”她问,似乎以前她都没有想过,也没有机会去关心他,现在想想,他带着几千人马,潜入敌区,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可惜当初因为心里的那些偏见,让她对他总是没那么上心。

  长孙凛舒展地把双臂伸到了头上,活动一下肩头的肌肉,然后他说:“打起来之前,躲着的时候,都很可怕,可怕得难以窒息。不过一旦双方交战开始,你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到你恍悟过来的时候,你就能领会“杀红了眼”是什么感觉。然后晚上休息的时候,你会现有些士兵会不自觉地唱着家乡的小调,也许只有把他们记得的小曲唱了一遍又一遍,那种恶心的血腥味才不会那么浓……”

  他头一侧不再看她,而且沉默下来,好像他在聆听那些走音的小曲,有一个具备好嗓门的,名叫三保的士兵已经长眠在异乡的土地上,他还曾教过他几后世的流行歌曲,三保曾说过回家后就唱给他媳妇听。

  她没有去过战场,但是可以设身处地地想象,在某个丛林里躲藏着,或在血肉横飞的战场上,身边这个弱冠未及的少年一定走得很辛苦。长孙凝突然有一种后悔,后悔自己当年为何没有多关心关心他。

  “别人在唱小曲儿,你在干什么呢?”她问道。

  “想事情啊。”他抓起一把小石子,将手臂拉向后方,像投手丘上的投手一样,投掷着小石子,一颗有一颗,向河水中央掷去。

  “想打仗的事情吗?”她似乎想尽作为姐姐的关心,所以问得很细。

  “想我回家之后过什么样的生活,把怜卿接回家中,成亲,生孩子。娘和爹依然是吵吵闹闹般亲密,孩子们和狗会在小院里奔跑。”长孙凛笑了笑,想到这也是他以前的梦想,然后他补充了一句,“这是一个很大的工程。”

  262崔家

  布尔乔亚的梦想,拿中国人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车子、房子,老婆儿子热炕头。!长孙凛后世的前半生就是为这个而打拼,这也许也是他父母所希望的,不过也许是运气太好,让他设计出一种能够高效清理环境污染的工具,在赚得第一桶金之后,好运气似乎没有停止,一直把长孙凛送到了世界财富之巅。

  而在这个朝代,更趋向于非黑即白的朝代,你若是想要有一个安定的生活似乎更不可能。从开始为了巩固长孙家的势力而去参军,然而却又因为自己过于锋芒毕露而让李世民忌惮,总之长孙凛觉得自己离那个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梦想似乎越来越远了。

  长孙凝没想到他会给出这么一个答案,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无非都是热血青年,报效祖国。在古代的确都是有这么一种风气,前有杨炯的“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后有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等等,像长孙凛这样想着老婆孩子家的现代思想想必少之甚少。

  虽然她摆出一副惊讶的模样,长孙凛则是耸了耸肩膀,依然露出一副无所谓的笑容。他的眼神瞄向她那儿,月色柔和的光洒在河边折射在长孙凝的身上。天气寒冷,但她也只是穿了薄薄的一件绸衣。酥胸在她的衣服下一起一伏,清澄的河水也是微微荡漾,这种景象使他为之屏息。

  安静地空气中只能听到两人的呼吸声。在这种环境之下,会让人的感觉更为灵敏,长孙凝不知是察觉到什么。她侧过脸去,慌慌忙忙地掬起一捧清澈地河水,然后赶紧把东西收拾好,然后急急忙忙地想要回军帐。

  而这时恰好长孙凛见她起身,他自己也站了起来,两人同时往一个方向回走。只是长孙凝似乎过于着急,脚步没有收住,姐弟两人撞到了一起。然后她如触电般躲了开来。

  长孙凛侧眼看了看她,月光下她的俏脸嫣然,带着淡淡的轻微的飘忽的粉色。那端庄有致的姿态,像是一把打开他记忆门的钥匙。他回忆起当年与妻子相恋时的浮光掠影,他紧盯着她,心中地欲念也让他呆若木鸡。然后,两人相似躲藏似地迅地闪入自己的睡帐……

  清河郡位于河北道以南,与河南道的齐州大约是一日一夜的行程,而齐州再往东走约莫一日的路程。就能到达大唐的最东端,与古代朝鲜半岛的高句丽、新罗和百济隔着渤海相望。

  虽说清河无论从历史上或是地理上都不算是一个大地方,但这里却曾经出过崔家这一自汉朝至隋唐时期的北方著名大族。西晋时讲究士族门第,崔氏被列为一等大姓“崔卢王谢”之。而在唐朝地时候,崔氏也是出过二十三名宰相,唐太宗修订《氏族志》,崔氏虽然只排在第三,但排在其前面的是李氏和长孙氏,由此可见崔氏这一氏族高门在唐人眼中的地位。

  因此无论李世民如何打压这些前朝的名门望族,但那一群跟着他太原起兵玄武夺嫡的大臣们。却都积极主动地要与这些望族联姻,尤其以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这“四大族”为甚。

  这也是难怪,毕竟无论是古人还是今人都好面子,现代人还极力往自己家族上增添几分贵族色彩。更何况古人,尤其是与注重世族门望的魏晋南北朝相当接近的唐人。

  当然,长孙家与崔家的结缘也并非仅仅在于此,当年长孙凛的爷爷长孙晟与崔隐娘的爷爷崔棱同朝做官,也算是结下了两家地一段友谊,因此崔老爷子也不顾儿媳妇的反对,硬是把孙女与长孙家结成了娃娃亲。即便当年长孙凛的恶名远传清河,但崔老爷子也是力排众议。坚守自己当年许下的诺言。隐娘地父亲崔河倒是一个孝子。所以即便是崔老爷子过逝,即便是当初崔母和隐娘都极力反对。他也是不敢忤逆其父之意,也就因此造成了长孙凛和隐娘最后的天成姻缘。

  长孙凛带着一行人马经过了一天的赶路之后,终于来到了清河郡的城内。他们这一行人虽然人数不多,但士兵们个个皆是身着军装,雄赳威武,让百姓们都小心翼翼地偷眼观看。

  长孙凛之所以敢于大摇大摆地走入清河之地,那是因为他此次出行是打着监督打造战舰的幌子前往齐州的。在长孙凛出的前两日,恰好新罗王国派遣使节来到长安,拜见李世民,启奏告之百济国王攻打新罗,占领了四十余座城池。又与高丽王国联盟,准备切断新罗向大唐朝贡的道路,乞求大唐兵救援。

  新罗对唐朝称臣,每年都来进献贡品,所以唐朝必须保护它地安全。既然来求救,李世民作为泱泱大国之君主,自然不会等闲视之。他作为天可汗,而且收了保护费,自然要罩住小地,不然以后还有谁把他当做老大看呢?

  李世民在与大臣商议后,决计先派两名使带着诏书出使高丽,一则以大唐的声威和国力对高丽施加影响,二则探视其虚实。而长孙凛前往齐州,则是为了明年有可能生地战争,而打造一批战船,至少表面上是如此。若是查处地方官员或亲王犯事,按照惯例大多数都是先派遣一名文官,比如当年魏征就曾在玄武门事变之后前往山东做宣慰使。因此曾经在军器监司职的长孙凛,前往齐州监督打造战舰也说得过去,即便是引人怀疑,但也不会打草惊蛇。毕竟他只带了五十人,而且其中还有许多的能工巧匠。

  不过现在这会儿暂且先把一切事情放下,长孙凛让清河的地方官员安排好自己的随从与士兵的住处,他自己则是和长孙凝说了一声之后,一个人悄悄来到了崔家的大院。

  崔家不愧是雄踞了一百多年的名门望族,这朱门大宅的主院别说在清河,即便是在长安也是相当能显示主人家的显赫身份。长孙凛踞高处往崔府遥望,虽然不能看得真切,倒也看出府内占地约莫一亩多,宅院有十进院落左右,曲廊、轩榭、山石、水池、花草布置得体,颇有这个朝代园林建筑艺术风格。

  虽说李世民已经开始从寒族中选拔官员,但由于科举制度还不完善,大多数官员还是出自士族,因此更加显出门楣的重要性。毕竟在家庭环境和教育方面,大族家门有着不可逾越的优势。而且崔家之门频频出宰相大员,即便是在唐朝也出过二十三位宰相,在关系上就像现代社会的常青藤、牛剑、清华北大毕业生一样,这样的家族是很容易显赫耀祖。

  长孙凛虽然在这个时代也算是世族子弟,不过他倒是百无禁忌,前世作为平民出身的他思想依然保持着一种挑战权威为乐。按理来说,士族豪门应该很注重家教礼仪,这样才能不辱门楣。不过从长孙凛接近崔家的一举一动看来,他似乎是想来一个“暗去明来,偷渡陈仓”。

  已是临近冬日,清河的黄昏却如她的名字一般,有着一番诗意的景象。温暖的骄阳正从远处的山峰徐徐往地平线落下,对着城区各处的屋顶洒出最后的火雨。天空靠着地平线上是绯红的,然后往高一些的地方转成淡金色,再往上则是光辉泫然的浅碧色,最后便是清洁而鲜明的蓝色。

  几只稀稀疏疏的大雁在天空中飘忽侧影,一层蔷薇色的薄暮照在了远处业已收割的田园上,照在了城内的屋顶上,照在了崔家内院小姐的闺房上。崔隐娘倚在栏杆处,遥望着远方,她的手里拿着一个书本大小的罗盘,这是她自制的指南针。

  虽然说她在并州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是学到的一些新鲜的东西让她颇为感到新奇,尤其是从心上人那儿学到的东西,因此在回家后不久,隐娘也自己建立了一个小小的实验室,利用她新学到的东西和以前的知识相结合,自然也研制出不少小玩意出来,这样一个简便的指南针,隐娘就是根据长孙凛制作钟表的原理研制出来的。

  在漫漫相思的日子里,她也只能靠这些事情,作为精神的支撑和依靠。而今日见天气尚好,她便捧着这个指南针,望着天边,似乎想要从远方看到心上人的影子。

  263再见隐娘

  长孙凛之前对于崔家内院构造的研究已经做了一些准备,加上唐朝的毫宅建筑设计都有些相似之处,所以他在做了一番实地考察之后,大体确定了崔家的确切构造。按照他的想法,崔隐娘的闺房应该是在内院里。

  从公事的角度而言,崔家现在作为造反的嫌疑犯,长孙凛这个奉旨调查的,则是应该打入对方内部。而就私事而言,长孙凛则是期望今夜能把一切事情放下,上演一次唐朝版的罗密欧夜会朱丽叶。

  作为现代人的思想,长孙凛的想法